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建设业务用房情况
司法行政机关建设业务用房情况
区政府:
司法行政工作肩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重要职责,*区司法局在整个司法行政层级中处于重要地位,现有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5人。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29-2010)的规定及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投资保障机制意见》的精神,我局本着功能明确、分区科学、统分结合、运行节约的原则,需要建筑面积1220㎡。
一、司法局局机关业务用房规划
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我局各办公室用房面积均为25㎡
1.局长室、副局长室用房75㎡,所需房间三间,分别为局长室1间,副局长室2间。
2.局办公室用房100㎡,所需房间四间,内设办公室主任室、办公室、财务室、档案资料室。
3.基层科业务用房50㎡,所需房间两间,内设基层科科长室、基层科办公室。
4.帮教安置业务用房50㎡,所需房间两间,内设两劳释解工作站主任室、两劳释解工作站办公室,
5.社区矫正业务用房50㎡,所需房间两间,内设社区矫正科科长室、社区矫正科办公室。
6.普法依法治理业务用房50㎡,所需房间两间,内设
普法办公室主任室、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7.律师管理业务用房50㎡,所需房间两间,内设律师管理科科长室、律师管理科办公室。
8.政教科业务用房50㎡,所需房间两间,内设政教科科长室、政教科办公室。
9.会议室用房150㎡,所需房间一间,会议室承担着对被矫正人员的帮教及局机关网络信息电教培训等功能。
二、公证处业务用房规划
公证处的业务有着涉及当事人隐私、秘密的特殊性,故不宜与其他窗口单位同在一个大厅办公,需要独立的办公办事大厅。
公证业务用房300㎡,所需房间7间,内设公证处办事大厅(150㎡)、公证处主任室、公证处副主任室、涉外科、经济科、民事科、专业档案室。
三、法律援助中心业务用房规划
法律援助业务用房245㎡,所需房间5间,内设法律援助办事大厅(120㎡)、法援中心主任室、法援中心副主任室、法院审查指派室、法援调解室、档案室。
四、信访业务用房规划
信访业务用房25㎡,所需房间一间。
*区司法局
二〇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