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生态文明的作用
法律对生态文明的作用
我国地大物博,不仅有丰富的水资源,还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山川大河,景色优美。但是随着工业的发展和进步,在人们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得到极大满足的时候,我们并没有意识到我们应当保护我们的环境,人们为了开发工业基地大肆的砍伐木材,破坏了森林,为了创办和振兴造纸厂和冶炼厂,我们污染了生命之源……各个民族工业的振兴,跻身于大国之间,使我们沉浸在喜悦之中,没有注意到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二氧化碳过度排放导致的气候变暖,氮磷钾化肥的过度使用导致的水体富营养化……一个有一个的环境问题向我们来袭,使我们开始思考环境问题。1989年12月26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部法律的颁布,目的在于保护环境,制裁环境违法行为,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环境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这部法律对生态文明的作用可分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他可以促进各级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和管理,为人民的健康生活保障,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有利作用。
《环境保护法》的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的确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他强调各级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用政府的力量加大环保力度,提高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环境的好坏关系到全民族的发展。进行经济建设的时候各级政府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否则将导致自然环境的恶性循环。
第二,他增强了公民的环保意识,充分体现了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引导人们的行动。教育人们要重视环境问题,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保护法》要求积极利用各种方式加大了全社会进行环境保护法制的宣传力度,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倡导良好的环境道德风尚,提高人们的社会责任感以及主人翁意识,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敢于向环境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维护自己的利益。
第三,他是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以及惩治破坏环境分子的有效武器。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防止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这些法条都是对破坏环境行为的惩处,要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也从侧面告诉地方,以及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生活的同时,要与自然和谐相处。
有这样一个案例:
由内蒙古某电管局承建的准格尔发电厂,于2006年12月27日剪彩发电。
准格尔发电厂在生产发电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粉煤灰。由于未设计和建设储灰场,粉煤灰和冲灰水直排到附近的龙王沟,致使排污口下游约7公里处的陈家沟准格尔煤炭工业公司及薛家湾镇水源地遭受严重污染,甚至下游约20公里的黄河支流也难免其害。据统计,从2006年12月底该厂投产至2007年12月准格尔发电厂共发电11亿度,燃用煤约6.9万吨,向龙王沟排放最后进入黄河的粉煤灰约
1.3万吨,废水11.04万吨。这一严重污染事故,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环保部门获悉此事后,决定依法对准格尔发电厂予以处罚。在收集该电厂违法事实的材料时,发现该电厂选址位于严禁建设工业项目的黄河河道滩涂区,且开工前未向环保部门报送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本案中准格尔发电厂的开工投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境法律制度。
首先,准格尔发电厂的开工投产未设计防治污染的必要设施:储灰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其次,对于准格尔发电厂的开工投产未设计防治污染的必要设施所导致的严重水污染,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我也可以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
我认为,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针对环境问题颁布的法律,实质都是希望各级政府、企业单位和个人,能自觉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