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通用或者其他文书
763 十一、通用或其他文书
第一联统一保存
764
第二联附卷
765
第三联 送达侦查机关
766
复议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机关认为不批捕、不起诉或者通知撤销案件决定有错误,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复议后作出复议决定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存根,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侦查机关。
767
第一联统一保存
768
第二联附卷
769
第三联送达下级侦查机关
770
第四联送达作出决定的下级人民检察院
771
复核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机关认为不批捕、不起诉或者通知撤销案件决定有错误,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意见未被接受,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此作出复核决定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存根,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下级侦查机关;第四联送达作出决定的下级人民检察院。
772
人民检察院
纠正案件决定错误通知书
检 纠通[ ]号 (下级人民检察院):
你院办理的XXX (写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姓名及案由)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以下依次写明下级人民检察院所作的案件决定错误之处,结合应当正确认定的案件事实、情节、证据、适用法律,写明纠正错误的理由)。
经本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撤销你院对XXX (写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姓名)的XXX (写明有关决定及其文号),请你院予以纠正。请即遵照执行。
年 月 日
(院印)
纠正案件决定错误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为上级人民检察院纠正下级人民检察院办案错误决定时使用。
二、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下级人民检察院,一份附卷。
人民检察院
纠正违法通知书
检 纠违 〔 〕 号
一、发往单位。
二、发现的违法情况。包括违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违法事实等,如果是单位违法,要写明违法单位的名称。违法事实,要写明违法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和后果等。可表述为:经检察,发现……。
三、认定违法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包括违法行为触犯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条款,违法行为的性质等。可表述为:本院认为……。
四、纠正意见。可表述为:根据……(法律依据)的规定,特通知你单位予以纠正,请将纠正结果告知我院。
年 月 日 (院印)
纠正违法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百六十五条及《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行政诉讼法》
第十条等有关法律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纠正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执行机关的违法活动时使用。
二、本文书的文号“ 检 纠违 „ ‟ 号”由提出纠正违法意见的具体业务部门分别按顺序编号。如监所检察部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的,可填写“ 检监纠违 „ ‟ 号”。
三、本文书采用叙述式,按以下层次叙写:
1. 写明发往单位,即发生违法情况的单位,行文上顶格书写。
2. 写明发现的违法情况。书写为:经检察,发现……。“发现”后书写顺序为:(1)发生违法情况的具体单位和人员。违法人员要写明姓名、所在单位、职务等。(2)违法事实。写明违法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和后果等。
3. 检察机关认定违法的理由及其法律依据。书写为: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后写明违法行为触犯的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违法行为的性质等。
4. 纠正意见。写明:根据……(法律依据)的规定,特通知你单位予以纠正。请将纠正情况告知我院。
四、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发生违法行为的单位,一份附卷。
人民检察院
检 察 意 见 书
检 意〔 〕 号
一、发往单位。
二、案件来源及查处(审查)情况。
三、认定的事实、证据、决定事项(认定结论)及法律依据。
四、根据法律规定,提出检察意见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年 月 日
(院印)
检察意见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三款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在向有关机关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时,应与不起诉决定书一并送有关主管机关)或向其他有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及其他检察意见时使用。
二、本文书文号“ 检 意„ ‟ 号”应由提出检察意见的具体业务部门分别填写。如公诉部门提出检察意见的,可填写“ 检诉意„ ‟ 号”。
三、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有关机关,一份附卷。
人民检察院
检 察 建 议 书
检 建〔 〕 号
一、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
二、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
写明本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关检察建议的问题。
三、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
此部分为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事实。对事实的叙述要求客观、准确、概括性强,要归纳成几条反映问题实质的事实要件,然后加以叙述。
四、提出检察建议的依据和建议内容
检察建议引用依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检察机关提出建议的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另一种情况是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不符合哪项法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检察建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实可行。要与以上列举的事实紧密联系。
五、要求事项
即为实现检察建议内容或督促检察建议落实而向受文
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可包括:
1. 研究解决或督促整改;
2. 回复落实情况,可提出具体时间要求。
年
月 日 (院印)
检察建议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对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以及认为应当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的,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时使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符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中提出检察建议条件的案件,也可以用此文书针对人民法院的具体民事、行政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检察建议,其具体内容参照民事抗诉书、行政抗诉书的写法,并在要求事项中明确写明:建议人民法院再审。
二、本文书号“ 检 建„ ‟ 号”由提出检察建议的具体部门分别编号,如监所检察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应填为“×检监建„ ‟ 号”;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填为“×检民行建„ ‟ 号”。
三、本文书一式四份,一份附卷,一份送达受文单位,一份送达受文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一份送本院预防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可不送预防部门。
人民检察院
送 达 回 证
送达回证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单位或个人送达检察机
关有关法律文书时使用。
二、使用本文书时,应在文书首部正中处加盖人民检察院印
章。
三、本文书应由收件人签名或盖章,收件人拒绝签收的,应
在备注中注明,不能送达的,应写明理由。
四、本文书收回后附卷。
第一联统一保存
第三联送达申请人
驳回申请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驳回回避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申请时适用。制作时由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
二、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申请人。
第二联归还案卷时收回附卷
调阅案卷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制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调阅卷宗(根据和最高法院协商的结果可能有所更改)或向省级院调阅检察卷宗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二联,第一联为存根,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归还案卷时收回附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死刑复核案
检察意见书
高检复核意[ ] 号
一、发往单位。
二、案件来源及审查情况。
三、提出检察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四、根据法律规定,提出检察意见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
年 月 日
死刑复核案件检察意见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制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死刑复核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时使用。
二、检察意见应写明是否应当核准死刑的意见及简要理由,并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作出决定后下发裁判文书前,将处理意见回复我院。
三、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最高人民法院,一份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