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管理处罚条例-仓库
五金仓库员工管理处罚规定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公司《员工行为管理处罚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迟到1小时以内按1元/分钟扣款,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早退半小时以内按2元/分钟扣款,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3.旷工半天,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并扣除当月劳动纪律补贴;连续旷工二天,停职检查;年累计旷工达六天或连续旷工达三天,除名处理。
4.不服从工作分配、不听指挥、扯皮、推诿、拖拉、消极怠工,每次视情节罚款5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极坏者,按《员工奖惩规定》处理。
5.上班脱岗、串岗、睡岗、看与本岗工作无关的书刊、干与本岗工作无关的事,每次罚款50元。
6.上班期间上网、聊QQ或玩手机,每次罚款50元
7.物品发放数量小于5件或重量小于20公斤须由发货人自已取货,否则每次罚款50元。
8.仓库内禁烟吸烟,否则每次罚款20元。
9.上班期间不得在办公室内与人吹牛闲聊,否则每次罚款20元。
10.进出仓库须关好仓库内部小门,否则每次罚款20元。
11.到货物资不认真验收、不积极卸货和归类摆放,每次罚款20元。
12.物资进库后须凭送货单及时入库,正常情况下不得隔日,否则每次罚款20元。
13.物资领用须及时出库,下班前必须出库完毕,否则每项次罚款10元。
14.工作失职,致使财物被盗窃、流失,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的,全额赔偿损失;金额巨大者按《员工奖惩规定》处理。
15.各类统计数据及报表编制报送不及时,每项次罚款20元。
16.办公室(值班室)地面积灰、积水不整洁,轻微时罚10元,严重时罚20元。
17.办公桌上物品摆放凌乱或卫生状况差罚款20元。
18.值班用的床上用品须定期清洗,到时未清洗者每次罚款20元。
19.记录本(表)上乱写乱画、记录本(表)缺张少页或污损,每次罚款10元。
20.仓库帐、物不相符,出入库手续不规范,每次视情节罚款50~200元;造成物品流失的,按《员工奖惩规定》处理。
本规定自2014年1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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