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与中国教育制度近代化
人 文 学 院
09届学年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 清末新政与中国教育制度近代化
姓 名 邓永芳
学 号 [1**********]
所 属 系 人文学院
专业年级 09级历史1班
指导教师 李可
2011年 12 月
清末新政与中国教育制度近代化
【摘要】: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是在学习西方先进教育制度的基础上,伴随着以科举制为核心的传统教育制度的解体,促成了许多新的具有现代化特征的积极教育制度因素的大量出现。这次教育改革从教育立法、教育结构、教育管理、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方面推动着中国教育制度的近代化,完成了中国教育制度由传统向近代的转变。
【关键词】:清末新政;近代化;教育制度
肇始于20世纪初的清末新政是中国近代史上自上而下发起的最后一次旨在救亡图存的自强运动。它的出现是严峻的民族危机和由此而产生的强烈的危机意识与高涨的变革呼声双重作用的结果。尽管清末新政随清朝的灭亡而结束,但是它历时十年,各项改革措旖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杜会在总体上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政治、官制、司法、财政、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改革均见成效。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20世纪的头10年无疑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时期。在清末改革中,最早施行且影响较大的当属教育改革。废除科举制度、创办新式学堂。废除科举制度、创办新式学堂、设立教育行政管理机构、颁布教育法规、制定教育宗旨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无一不促进了中国旧式的封建教育向近现代教育的转变,标志着中国的教育开始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清末教育改革堪称中国教育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它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中国的近代教育制度,在中国改革史上和教育史上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具有相当程度的历史进步意义和对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虽然清末教育改革没有完全脱离“中体西用”的旧藩篱,但它从教育立法、教育结构、教育管理、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方面推动着中国教育制度之近代化, 奠定了中国近代新式教育的方向,实现了中国教育制
度由无系统向系统化的转 变,推动着中国教育现代的进程。
一、废除科举制度,传统教育制度解体
科举制度发端于隋朝,兴起于唐朝,在历史上曾经起到过积极作用,它打破了世卿世禄制和察举制。唐朝以前,选拔官员主要依靠世卿世禄制或察举制,前
者的选拔标准是血缘关系,后者则靠德行和才学,但更关键的在于得到权贵的赏识和举荐。大批寒门子弟通过科举进入官府,形成与门阀势力相抗衡的力量,他们打破了士族的政权垄断,在一定程度上为封建政权注入了一股新鲜血液,缓和了社会矛盾,减轻了吏治腐败,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教育公平。这些人才对当时的社会发展起过不同程度的积极作用。但经过一千年后,这种制度已经走向反面,成为了桎梏人们思想,阻碍历史前进的障碍,其危害引起了社会的批判。明末清初著名的顾炎武曾悲愤地说:“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①而到了近代,伴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形成了对人才体系更新的要求,科举制显然无法担负培养以现实主义为特征的科学技术人才和社会变革人才的使命。
在一片批判声中,迫于时势,1901年实施新政,清政府随即颁布改科举之上谕:“著明年为始、、、、、、一切考试,均不准用八股文程式。”自此,八股文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同年8月,清政府又下令“嗣后武生童考试及武科乡会试着即一律停止”。②1903年11月,张百熙、张之洞、荣庆联合上《奏请递减科举注重学堂折》,请求“自下届丙午科起,每科递减中额1/3,侯来科中额减尽以后即停止乡试会试”。③这一奏折得到得到清政府的首肯,并准照此执行。1905年各省督抚会奏《立停科举以广学校折》,奏请立停科举,以广学校。在这种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清政府颁布上谕:“著即丙午科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乡科考试亦即停止”。④自此在中国历史舞台上盛行1300年之久的科举制正式寿终正寝,扫除了中国建设现代化国家道路上的重要障碍,有力地推动了中国近代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近代学制的产生,教育立法近代化
法制化是教育近代化的重要特征,而要实现教育的法制化,是以教育立法为开端,通过教育法规实施得以实现的。1902年清政府颁布了由管学大臣张百熙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此学制由一系列具体学堂章程组成,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个独立的较完备的法定学制和我国第一个较完整的教育法规系统,是中国近代教育走向依法执教的开端。1904 年, 清政府颁布了由张百熙、
张之洞等拟定的一系列学堂章程、教育法规, 即( 奏订学堂章程》(癸卯学制) 。其中《学务纲要》为设办各学堂的纲领性文件, 涉及学校培养目标, 学校系统设备考试奖惩等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 《学务纲要》为我国第一部较为全面的教育基本法。《各学堂管理通则》涉及学校教务、作习、礼仪、校园建设等, 是当时学校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 可称之为我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部较为完整的学校行政管理法。《任用教员章程》则严格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教员的职责、资格及教员基本义务, 可以说是我国教育法制史上的第一部教师法。《实习学堂通则》其内容则涉及职业学校的办学宗旨、学校职责, 是我国最早的职业教育法规。此外该学制还涵盖了各级各类学校法规, 包括普通教育类法规、幼儿教育法规、大学高等教育法规、师范类教育法规、职业教育法规等等, 共计2 2 个。分析该学制的广泛内容, 从初等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实业教育、从师范教育到留学教育、从教育行政到学校管理都制订了一系列法规, 形成了中国近代教育史上较为完备的教育法规系统, 是中国近代教育立法之发端, 对于当时的教育改革和此后我国的教育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辛亥革命后的《壬子癸丑学制》就是在该学制的基础之上而制订的。这些立法为我国近代教育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提供了法律依据, 推动着我国近代教育走向法制化的发展轨道。
三、建立近代教育结构,完善近代教育学制
在废科举、兴学堂的过程中, 还产生了《钦定学堂章程》( 壬寅学制) 和《奏定学堂章程》( 癸卯学制) , 这是中国最早的学制。前者因不够完备而没有实行, 后者则明确地规定, 学堂教育从蒙养院开始, 招收3 一7 岁幼儿, 相当于现在的幼儿园。初等小学堂, 招收7 岁以上儿童人学。高等小学堂招收初等小学毕业生人学, 学习年限4 年, 这相当于现在的小学。中学堂招收高等小学堂毕业生, 同等学历亦可报考, 学习年限5年, 类似于现在的初中。高等学堂招收中学堂毕业生, 学习年限3 年, 要求各省城必设一所, 类似于现在的高中。大学堂招收高等学堂或大学预备科毕业生, 修业年限除政法、医学为4年外, 其余皆3 年, 类似于现在的大学。通儒院是全国的最高学府, 属研究院性质, 只有具备分科文学毕业资格或学历相等者, 经分科大学教员会议选定, 复由总监
督核定, 方可人学, 学习年限5 年, 类似于现在的研究生教育。这种从学前教育蒙养院到研究生教育通儒院的相互衔接, 构成了我国近代教育结构的纵向体系。
从横向分析, 癸卯学制规定之教育类型结构除普通教育外, 还涉及师范教育、实业教育两大体系, 师范教育分初级师范学堂和优级师范学堂两级; 实业教育则有初等、中等、高等三级实业学堂、艺徒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等。专业涵盖了农工商, 女子教育、留学教育亦在教育结构之列。与此同时, 按办学方式来分, 则出现了公办、官办私办相结合的灵活办学方式, 民间教育与官办、公办教育融合成为一个统一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横向纵向的教育结构共同奠定了我国现代教育结构的基础。当然有些教育结构层次, 如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师范教育、留学教育等早在19 世纪末便开始试办或出现, 但值得指出的是当时皆处于萌芽状态, 未形成体系, 真正走向正规化系统化则是从新政时期开始。以教育之母师范教育为例, 早在维新运动时期, 梁启超就提出: “欲革旧习, 兴智学, 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要义。”⑤但却未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直至19 0 4 年《奏定学堂章程》颁布, 师范教育系统才得以确立。而其他重要教育阶段, 如学前教育则是在1 901 年8 月上谕中第一次提出, 上谕令各州县多设蒙养院学堂 , 自此中国有了学前教育。无疑, 在新政教育改革热潮中, 近代教育体系结构真正建立, 建构了我国现代教育结构的模型。
四、变革传统教育行政体制, 教育管理近代化
中国传统的教育行政体制以科举考试管理为基本特征,没有专门管理教育的机关。从礼部国子监到学政、府县学官,教育管理职能狭窄, 且一直未能形成独立的系统, 始终是各级政府机构的附庸或由政府官员兼管。科举考试的废除, 学堂的勃兴, 引发了教育行政体制的大变动。1905年12月清政府谕令设立学部, 序列礼部之前, 作为管理全国教育的最高行政机构, 自此教育行政才从礼部中独立出来, 结束了以往中央与地方教育行政各不相属, 各自为政, 国子监在礼部下实行纯属名义上管理全国教育实则不相闻的历史, 是中国教育行政近代化的起步。之后, 又建立了地方教育行政机构, 各省设提学使司, 管理地方学务,
为各省统一的新式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省下府州县教育行政机构为劝学所, 任务是划办区域、劝办小学, 以期推广普及教育。由此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较完备的三级教育行政体制, 此乃我国第一套结构完整、职权明确的教育行政体制, 打破了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 开中国教育管理近代化之先河。教育行政体制的近代化还体现在职能扩大上, 以学部为例, 围绕新式教育的发展与管理模式的需要, 学部制订了一系列法令章程, 使全国教育趋于统一化、规范化。编辑审定教科书, 扭转了学堂教学用书混乱的局面。编汀学务统计, 发挥中央教育行政的统筹规划作用, 为全面掌握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 制订教育发展规划提供了客观依据。委派专员巡视学务, 遴选高等以上学堂校长及各省学务议长, 审视各地办学活动, 强化考务管理⋯ ⋯ ,这些教育行政职能皆是传统教育行政部门所不具备的而又在新政以后被沿用。
五、实施教学改革,教育内容、方法近代化
清末新政随着新学制的颁布, 对传统教育内容和方法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变革, 从教材编审、课程设置、西方先进教育方法的引人等方面推动着中国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的近代化。1901 年, 张百熙奏称“译书局非徒翻译一切书籍, 又须翻译一切课本。今学堂即须考究西政、西艺, 自应翻译此类课本。” ⑥ 这是我国近代由政府组织编辑教材的开始。1 906 年公布了《学部第一次审定教科书凡例》, 该凡例对诸如审查对象、审定标准、有效期限及图书售价等作了详细规定, 此乃我国近代由教育行政机关审定教科书的开始。1909 年学部把所编初小《国文》、《修身》等教科书各第一、第二册招商承印, 这是我国部编教科书的开始。而《奏定学堂章程》亦对教科书的编审作了全面详细的规定, 指出教科书编写要公私结合, 即“官局私家合力编辑。” 主张编辑教科书要编写“教科书详细目录” ,即今天的教学大纲。认为外国教科书可选“实无流弊者”暂应急用, 据统计, 当时颁行的书目, 中学书籍9 种, 而西学方面书籍多达72 种。在注重教材编审的同时, 还进行了教学内容的改革, 这集中体现在课程设置上, 大量西学、西政、西艺等内容吸收到课程中来。以中学课程设置为例, 癸卯学制明确规定,中学课程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算学、博物、图画、体操、理化、法制理财共12 门课, 并规定了各学科程度及每星期教
授时刻表和课程表。这些课程既有传统课程的沿用, 如读经讲经, 亦有西方移植的新式课程, 如外国语、理化、博物, 甚至理财课程也被纳人到课程设置中。每星期教授时刻表、课程分年表是我国近代教育史上最早由国家颁布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雏形。教学计划中的12 门课程奠定了我国普通中学课程架构的基础, 此后基本上沿用了这一课程设置。教学改革又一重要内容是对传统教学方法的改进和西方新式教学方法的移植。传统教育多以实施个别指导的教学组织形式, 而教学方法也单一化, 以“师授学承”的注人式灌输为主, 辅之以自学讨论。清末新政科举废, 学堂兴, 学生人数激增, 采用西方的班级授课制成为一种必然选择。这种教学组织形式有利于发挥集体教育的力量, 它能有效地培养较多数量的学生, 提高教学效率。1901 年以后这种教学组织形式开始在全国普遍推广,至今我国学校的教学仍以班级授课制为主要教学组织形式。可见清末新政对西方班级授课制的引入推广影响之深远。
总之, 教育改革是清末“新政” 时期最富有积极意义而又有极大社会影响的内容。清政府原想借此造就“崇尚孔教, 爱戴大清国”的人, 实现王朝的自我挽救, 但无论是在国内新式学堂中还是在留学生中, 清政府并没有获得多少为己所用的人才, 反而出现了一个不同于传统士类的知识分子群体, 成为王朝的掘墓人。社会要进步, 这是一个不变的常量, 它离不开教育的发展; 国家的全面现代化, 割舍不掉教育的现代化。清未新政之教育改革以其特有的方式, 在制度层面推动了中国教育近代化的进程, 体现了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如果说, 清末新政充当了近代中国社会演进的加速器, 那么, 清末新政之教育改革则是近代中国教育制度由传统向近代递嬗的推进器, 促动着许多近代化教育制度因素的出现, 开启了中国教育近代化的新时代。
参考文献:
① 陈学恂.中国近代教育文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22。
② 沈桐生.近代史资料丛刊.(第27卷).文海出版社,1966。
③ 陈学恂主编.中国近代教育教学参考资料(上册).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6,575。 ④ 梁启超.饮冰室文集合集.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144。
⑤ 司琦.中国国民教育发展史.台北:台湾三民书局,1981。
⑥ 司琦.中国国民教育发展史.台北:台湾三民书局,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