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暑期学生留校申请
04-16
关于办理2015年暑假期间学生留校申请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5年暑假期间学生留校申请工作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条件:
(1)12级考研、考公务员、选调生学生;
(2)家庭特别贫困无法回家的学生;
(3)教务处组织参加各项竞赛需暑期培训学生。
二、审批程序:
申请留校学生本人申请,填写《2015年暑期留校学生申请表》,家长同意,学院学工办负责老师与学生家长联系确认,证实学生留校的真实目的并强调安全事项,签署《2015年暑期留校学生自律协议书》,学院审核,学校学工部负责审批。
三、管理工作:
(1)学工部负责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工部安排符合申报条件的暑期留校学生7月10日下午5:15在音乐厅召开安全教育大会,会后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亲自签署《湖南文理学院2015年学生暑期留校安全自律协议书》。
(2)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学生的集中管理与申请工作。
(3)学院负责本院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学工部负责对学院管理进行督促。
(4)暑期留校时间为7月12日至8月31日,8月31日学生搬回自己原来寝室。
四、申请时间安排:
2015年6月9日至2015年6月15日,学院办理、审核,《湖南文理学院2015年学生暑期留校安全自律协议书》由学院学工办保存,《2015年暑期留校学生自律协议书》学院与学生各留一份保存。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办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