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左右历史进程的法律
反垄断法草案6月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被媒体称为“经济宪法”的法律草案,针对行政垄断设置了专章,成为时下人人瞩目的话题。
一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普通法,为什么被形容为“经济宪法”? 为什么行政垄断备受关注,成为当前反垄断的焦点? 是因为这部法律一身所系公众殷切的期望,直指改革攻坚的难点。 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是中国改革一直坚持的方向,在转型过程中,市场弄潮儿仍时时能感受到“计划因素”的存在。比如,在“做大做强、形成规模效益、防止重复建设”口号下隐藏的行业进入门槛;在“金融安全”掩饰下的融资壁垒;以“发展地域经济”为名割裂全国大市场的种种地方保护措施。
面对这些“计划因素”,人们感到问题复杂。一来,战后流行的凯恩斯主义强调国家干预与市场竞争并存,对市场失灵保持着高度警惕;二来,中国搞计划经济的时间虽不长,一些企业对计划经济却有顽固的路径依赖。比起在市场上辛辛苦苦搞竞争,那种依赖计划指令,获得廉价资金、排除了竞争对于,销路稳定的日子是多么地轻松。如果企业能够制定规则、影响制定规则的人,它肯定会选择继续按计划经济行事,让别人去搞市场竞争。
改革攻坚之难,就难在这两种因素相互影响,模糊了政府干预与市场导向之间的边界。毫无疑问,自由竞争、市场导向是转型中的中国要争取的首要目标,在到达真正的市场经济之前,不能让“看得见的脚”踩住了“看不见的手”。
意识上的偏执容易说服,利益上的坚持难以打破。改革攻坚的这个阶段,统一认识已经不是大问题,进一步向市场经济转型,需要的是可操作的法律,以真枪实弹限制行政性垄断。反垄断法草案以整整一章的篇幅,防范行政垄断,表明了决策者的立场:那就是不仅要让中央政府安于市场经济守门人的位置,不追求税收之外的收入;还要避免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成为企业利益的代言人,彻底分开管理职能与经营职能。
反垄断吸引了这样多的目光,还因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诸多矛盾,几于都能在它身上找到原因。“存量”先存而不论,靠“增量改革”激发活力,带动整体经济,曾是改革的基本思路。当改革不断深化,市场调配资源的机制初步形成,就出现了计划成分较多的“存量”与市场成分较多的“增量”争夺资源的情形。资源有限,健康的“增量”能否继续扩张,“增量改革”能否继续刺激中国经济进发活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不能打破垄断,让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公平竞争。
保持经济活力至关重要。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是防范金融系统风险最有效的办法,这就需要更多按市场原则组织起来、习惯于自由竞争的企业,取代在垄断环境中长大、依赖行政扶持和“预算软约束”的企业;城市化加速使就业大军日益庞大,他们迫切希望按劳动者禀赋提供就业机会,改变按社会关系、按父母所在系统分配就业机会的旧模式。解决就业问题和分配不公问题的最终答案,是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在不同户籍、不同身份的劳动者之间,按照统一的市场原则分配资源,向他们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
以立法手段限制行政垄断,这阵清新之风逾越了经济领域。众所周知,只有庞大的经济组织才能形成自然垄断或是行政垄断。一个国家能否通过各种纠错机制来纠正“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让国民经济在自由竞争中保持活力,是判断这个国家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的重要标尺。
美国经济活力不衰,在全球竞争中保持了100年的领先优势。得益于他们对自由竞争的重视。自由竞争产生的自然垄断,会成为竞争的敌人。20世纪初,美国掀起兼并狂潮,到1904年,300多家托拉斯控制了全国制造业资本的2/5。大财团凭借经济实力,操控价格,打击中小企业主:压低工资,坑害工人,以至干预政治,参与制定经济政策。这种情况让人们非常担心,起来呼吁遏制大财团的兼并潮。
西奥多? 罗斯福担任美国总统期间,发起“进步主义”运动,制定了一系列反垄断法,拆
分了包括美孚石油公司在内的几个最大财团,奠定了美国市场竞争体系的基础。资产阶级精英之所以要反垄断,并非出于对社会公平的关心,也不仅仅因为财团规模大,而是因为它妨碍自由竞争。他们要维护自由竞争这个美国制度的核心。
中国立法反垄断,自然有不同的目的和不同的手段,不同的历史轨迹和发展阶段也决定了当今中国面临的垄断形势与20世纪初叶的美国有所不同;但能够通过立法手段协调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调整强势经济团体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利益关系,说明中国正走在一条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健康道路上。反垄断法草案所代表的方向,和它所要解决的众多改革攻坚难题,都意味着这将是一部能够左右中国历史进程的重要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