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调阅制度
档案调阅制度
一、调阅时间
1、临时查看,必须当天借阅当天还。
2、短期借阅,须一至三天内归还,超过三天未还的,须向综合部说明借阅的档案未归还,并且说明借阅档案资料目前在哪位员工或客户处,告知一下大概还需要用多长时间,然后填制一份延迟归还档案登记。,
3、长期借阅未还的(一般超过壹个月),须由借阅人定期通知档案管理人,便于档案管理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及情况的了解。
4、重要合同资料(大额贷款客户资料及逾期客户资料)调阅必须由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综合部见到同意调阅单后,方可领取档案,如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外出,调阅人急于要用档案,必须先电话征询总经理同意,方可借出档案。
二、调阅职责
1、档案调阅实行谁借谁还,即调阅即登记,以便明确责任,方便档案管理。
2、调阅人和使用人不同的,须和档案管理人说明,不允许在管理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流传档案资料,若档案遗失或破损,其责
任由调阅人负责。
3、档案调阅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不许有任何借口,推托档案借阅的登记。
4、档案管理者需对档案管理认真负责,及时登记借出和归还的档案 资料,严格要求调阅人执行本制度,并且及时提醒调阅人档案是否归还情况,如若提醒后,调阅人仍未归还长期调阅的档案,并且说不出目前该档案使用用途的,则后果由调阅人自负。
5、其他责任制度等
三、处罚制度
1、调阅人不履行以上调阅制度,违反以上一条制度,季度考核总分中单项扣1分。
2、违反《调阅时间》中第四条制度的,季度考核中总分扣五分。
3、违反《调阅职责》第一条的,予以公告批评,累计超过三次,季度考核中扣2分。
4、档案管理者违反《调阅职责》第四条,季度考核扣三分,调阅人则扣2分。
5、重复扣分制,除第一条外,《处罚制度》二、三、四条在第一条规
定基础上重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