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出租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出租房屋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流管站:
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处出租房发生重大火灾。据了解,发生火灾的楼房房主为当地居民,属于违法建筑。楼房的一层租给一对重庆夫妻办服装加工厂,有十几名工人,初步核实服装厂属于非法经营。楼房的二、三、四层出租给一些外来人员居住。火灾不但给出租房屋主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
我镇地处城乡结合部,有外来人口15万余人。现有村庄多数为流动人口倒挂村。针对外来人口来源广、成分杂,从事行业多、流动性强的特点,根据镇党委、镇政府部署要求,各流管站应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村(社区)公开栏等媒介集中宣传流管相关知识,引导外来人员到村流管服务站及时登记信息,提高外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使宣传工作遍及各村、各社区,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及时召开出租房主会议。强调出租房屋主在出租房屋时要充分履行相应责任,全力配合流管站工作,对本户内的外来人员据实登记,并及时将登记表送到流管站,当流动人口离开时要及时告知流管站。
三、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流管站要加大对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要开展安全大检查。出租房屋主要自查,流管员要入户排
查。要及时发现、整改隐患问题,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全力提高外来人口登记率。强化服务管理,确保外来人口来有登记,走有注销。对拒不登记的,各流管站可联合管片民警、辅警共同入户排查,采集、核实外来人员信息,同时也对高危、重点人员起到震慑作用,促进地区和谐稳定。
201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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