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备用金的通知
关于清理备用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7 8:42:35
为理清学院、学校的资金存量和流向,便于年终结算、资金盘点和进一步发挥备用金的职能,根据财务规定,请各部门将已领取的备用金及借款于2008年12月5日前归还财务处, 上缴入库。如有未报销的发票一并核报. 如确因工作需要领取备用金的,须重新办理审批领用手续。请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本部门有关人员及时做好备用金及借款的清理工作. 特此通知
浙江远大专修学院 浙江今明专修学校
财务处 2008-11-17
关于清理个人备用金的通知
按年终决算要求,除车间周转金外,对个人备用金进行清理,望有关人员在近日内尽快处理其账务为盼。
总厂财务部 2009-12-24
关于清理本部备用金的通知
目前已临近半年度决算,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将已发生费用清理入账,现通知机关本部员工对个人备用金进行清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09年5月31日前挂列在备用金账下,或未显示在备用金账下但实质是备用金性质的挂支,均在清理范围之内。 二、清理程序
1.本人备用金余额有疑问者积极与财务中心对账。
2.没有发票的备用金支出尽快取得发票,对未使用的部分备用金尽快返还。
3.因故不能按期清理的备用金请向财务中心出具书面说明,财务中心将汇总后书面说明向总经理汇报。
请机关本部员工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备用金清理活动,并在2009年6月20日之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
财务中心
二OO九年六月五日
关于开展其他应收款及备用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晋四建函[2009]114号
2009-07-29 16:08:43 网络 浏览次数:835 文字大小:【大】【中】【小】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按照集团公司上半年经济工作会的要求,为完成年初职代会制定的其他应收款及备用金降低目标,使该项资产的挂账率降到一个合理的水平,下半年将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其他应收款及备用金专项清理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成立其他应收款及备用金专项清理工作督查组:
组 长:贺 祯
副组长:陈志英 曹改燕
成 员:闫瑞忠 李国华 张国强 牛 彦 王 斌
办公地点设在公司财务部。各单位要成立以分公司经理为组长的专项清理工作组。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7月30日至8月10日) ,各单位应及早布署,认真自查,并按各项挂账资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清理计划,保证责任到人。各单位清理计划于8月10日下午6点前报回公司财务部。
第二阶段:清理阶段(8月11日至10月底) ,各单位要根据清理计划合理组织,保证清理进度。
(1)当年形成的备用金借款无特殊原因必须全部清理;
(2)挂账时间超过一年的备用金借款降低率不低于20%;
(3)清理过程中涉及到消化2005年清产核资损失的事项要及时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处理;
(4)已中标项目的前期借款必须在项目开工报量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 对项目中标后有迹象表明该项目超过六个月不能正常开工的,借款人应在出现该迹象后一个月内清理。
(5)项目已竣工或结算但借款未处理的,则要在7月份报表日起三个月内全部消化处理;
(6)由于项目未承接到而形成沉淀性费用、回收无望的备用金借款,要仔细论证,在项目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消化处理。
(7)对于投标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分公司要安排专人按合同约定期限主动清收; 对于已逾期或合同无约定期限的,分公司制定清收计划并落实清收责任人。对于截止2009年10月底既未落实责任人,又无实质性进展的保证金债权将由公司收回,权益部负责清收,收回资金归公司所有。
(8)从8月份开始,各单位定期向公司财务部及权益管理部报送清理情况表,定期组织专项研讨会。
第三阶段:检查阶段(11月-12月) ,督查组将根据各单位进度采取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单位的清理情况考核。对清理工作不积极、未按计划完成清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其他应收款及备用金清理计划]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其他应收款及备用金清理计划
单位(公章):
分公司经理(签字):
说明:1、挂账金额按截止7月底金额(原值) 填列。
2、清理计划必须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