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而制定。 2 内容
2.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1工地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2.1.3 职责 2.1.3.1组长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的有关防止人身伤亡的法规、政策等,并进行部署; (2)、负责本单位溺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
(3)、督促检查做好溺水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全面负责溺水事发生后的救援、调查、恢复工作; (5)、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2.1.3.2副组长的职责
(1)检查各分管部门对溺水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2)指导各分管部门的工作;
(3)协助总指挥正确处理在危急情况下的救援、调查、恢复工作。 2.1.3.3成员职责
(1)建立健全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2)对本部门发生的溺水事故及时汇报、救援、恢复、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2.1.3.4 办公室职责
(1)负责监督各部门对溺水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2)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3)每年组织相关人员修订本预案;
(4)每年5月份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本预案的演练; (5)对发生的危急事件及时汇报、调查、责任处理。 2.1.4、应急通讯
市医急诊 120
各项目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下表:
2.2.1 溺水事故易发点的管理措施
(1)各易发点周围应设固定的围栏(如砖墙、钢丝网等);
(2)各易发点醒目处应设足量的警示标志牌,按安全设施标准执行; (3)保证日常的安全巡视,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事故易发区;
(4)进入易发区工作的人员,须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按操作规程执行;
(5)现场工作人员须学习掌握,急救法和其他安全救护措施,避免因延误而产生不利因素;
(6)对各易发区所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救护器具,如救生衣、救生圈、绳具。专项物资,专管专用;
(7)做好对事故易发区的安全管理、健全记录资料。 2.3危急事件的应对及预案的启动与结束 2.3.1 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类型 (1)游泳 (2)失足落水 (3)落水区行车 (4)堤坝决口
2.3.2 溺水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
以上四种事故发生后,造成群体伤亡应立即启动此预案。 2.3.3 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溺水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安委会、值班负责人、医务部门报警; (2)公司安委会、值班负责人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做好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佩戴抢救器具,赶往事故现场;
(3)各级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4)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警卫班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5)救援小组应按专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劳动、工会等领导机关报告情况; (6)发生事故的部门要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7)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8)当事故控制后,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组成公司安委会、设备技术部、工会、人力资源部及发生事故部门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