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与高层钢结构安装工艺标准
12、多层与高层钢结构安装工艺标准
12.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多层与高层钢结构工程安装的施工要求、方法和质量控制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支撑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筒体结构以及劲性混凝土和钢管混凝土中的钢结构、屋顶特种结构等多层、高层钢结构的安装施工。
1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JGJ99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JGJ8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0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2.3 术语
12.3.1 零件
组成部件或构件的最小单元,如节点板、加劲肋、翼缘板等。
12.3.2 部件
由若干零件组成的单元,如焊接H形钢、牛腿等。
12.3.3 构件
由若干零件、部件或由零件和部件组成的钢结构基本单元,如梁、柱、支撑等。 12.3.4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高强度螺栓和与之配套的螺母、垫圈的总称。
12.3.5 劲性混凝土结构
在钢结构柱、梁周围配置钢筋,浇筑混凝土,构件同混凝土连成一体、共同作用的一种结构。分为埋入式和非埋入式两种:埋入式构件包括劲性混凝土梁、柱及剪力墙、钢管混凝土柱、内藏钢板剪力墙等;非埋入式构件包括钢—混凝土组合梁、压型钢板组合楼板。劲性混凝土结构的钢构件分为实腹式和格构式,以实腹式为主。 12.4 施工准备
12.4.1 技术准备
12.4.1.1 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核对构件的空间安装就位尺寸、标高和相互间的关系。
12.4.1.2 编制有针对性的具体分项施工方案如吊装方案、测量监控方案、塔吊装拆方案等,重点是吊装方案。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2.4.1.3了解当地的气象资料,做好防台风、防雨、防冻、防寒、防高温等措施。 12.4.2 物资准备
12.4.2.1 对钢结构构件进行检查,其项目包含钢结构构件的变形、钢结构构件的标记、钢结构构件的制作精度和孔眼位置等。在钢结构构件的变形和缺陷超出允许偏差时应进行处理。
12.4.2.2 钢构件应在吊装现场就近堆放,并遵循“重近轻远”(即重构件摆放的位置离吊机近一些,反之可远一些)的原则。
垛高度一般不超过2m和三层。
12.4.2.3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应根据图纸要求分规格统计数量并配套供应至现场。应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扭矩系数或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是否齐全,并按规定做紧固轴力或扭矩系数复验和连接件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复验。
12.4.2.4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及中文标志等。对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
12.4.3 施工设施准备
12.4.3.1 施工机械
主要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塔吊)、行走式塔吊、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吊等。 12.4.3.2 工具用具
主要工具用具:千斤顶、葫芦、卷扬机、滑车及滑车组、电焊机、熔焊栓钉机、电动扳手等。
12.4.3.3 检测装置
检测设备、仪器: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
12.4.4 作业条件准备
12.4.4.1 柱基础已经完成,强度符合要求;周围已回填土并整平。
12.4.4.2 施工道路畅通,临时用电到位,满足施工要求。
12.4.4.3 吊装用设备、机具、工具和索具齐全完好。
12.4.4.4 高空作业的梯子、平台、扶手、栏杆等已安装好。
12.5 施工工艺
12.5.1 施工工艺流程
本工艺流程见图
12-1。
12.5.2 操作要求
12.5.2.1 基础复核和放线
a)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平面封闭角、底层柱的位置线进行复查,做好有关标记。 b)对混凝土基础的轴线、标高和预埋的螺栓数量、规格、中心轴线及标高等全部复核,误差应在允许范围之内,标高偏差控制在+5mm 以内,轴线的偏差控制在±2mm 之内。
12.5.2.2 框架柱安装
a)柱起吊与安装
1)吊点一般采用焊接吊耳、吊索绑扎、专用吊具等,吊点位置及吊点数根据钢柱形状、断面、长度、起重机性能等具体情况确定。柱一般采用一点正吊,吊点设置在柱顶处,吊钩通过钢柱重心线,易于起吊、对线、校正;当受起重机臂杆长度 、声地等条件限制,吊点可放在柱长 1/3 处斜吊。
2)柱一般采用单机起吊,也可采取双机抬吊,双机抬吊应注意的事项:宜选用同类型起重机;对起吊点进行荷载分配,有条件时进行吊装模拟;各起重机的荷载不宜超过其相应起重能力的80%;
3)起吊时柱必须垂直,尽量做到回转扶直。起吊回转过程中应避免同其他已安装的构件相碰撞,吊索应预留有效高度。
4)柱扶直前应将登高爬梯和挂篮等挂设在柱预定位置并绑扎牢固,起吊就位后临时固定地脚螺栓、校正垂直度。柱接长时,两侧装有临时固定用的连接板,上节柱对准下节柱柱顶中心线后,即用螺栓固定连接板临时固定。
5)柱安装到位,对准轴线、临时固定牢固后才能松开吊索。
b)框架柱校正与固定
1)柱底标高调整及固定:主要采用螺母调整和垫铁调整两种方法。螺母调整是根据柱的实际长度,在柱底板下的地脚螺栓上加一个调整螺母,螺母表面的标高调整到与柱底板底标高齐平。如第一节柱过重,可在柱底板下、基础钢筋混凝土面上放置钢板,作为标高调整块用。放上框柱后,利用柱底板下的螺母或标高调整块控制钢柱的标高,精度可达到±1mm 以内。柱底板下预留的空隙,可以用高强度、微膨胀、无收缩砂浆以捻浆法填实。当使用螺母作为调整柱底板标高时,应对地脚螺栓的强度和刚度进行计算。柱基标高调整如图 12-2 所示。
2)柱基轴线调整:在起重机不松钩的情况下,将柱底板上的中心线与柱基础的控制轴线对齐,缓慢降落至设计标高位置。如果钢柱与控制轴线有微小偏差,可借线调整。预埋螺杆与柱底板螺孔有偏差,适当将螺孔放大,或在加工厂将底板预留孔位置调整,保证钢柱安装。
3)柱身垂直度调整一般采用缆风绳或千斤顶,采用钢柱校正器等校正,采用径向放置的两台经纬仪对钢柱及钢梁观测。在钢柱偏斜方向的一侧打入钢楔或顶升千斤顶,在保证单节柱垂直度不超过规范的前提下,将柱顶偏移控制到零,最后拧紧临时连接耳板的大六角螺栓。拧紧地脚螺栓上的螺母后,将螺杆的螺纹破坏或焊实。
4)柱顶标高调整和其他节框架钢柱标高控制可以用两种方法:一是按相对标高安装,另一种是按设计标高安装,通常是按相对标高安装。钢柱吊装就位后,用大六角高强螺栓临时固定连接,通过起重机和撬棍微调柱间间隙。量取上下柱顶预先标定的标高值,符合要求后打人钢楔、临时固定牢,考虑到焊缝及压缩
变形,标高偏差调整至 4mm 以内。钢柱安装完后,在柱顶安置水准仪,测量柱顶标高,以设计标高为准。如标高高于设计值在 5mm以内,则不需调整,因为柱与柱节点间有一定的间隙,如高于设计值 5mm 以上,则需用气割将钢柱顶部割去一部分,然后用角向磨光机将钢柱顶部磨平到设计标高。如标高低于设计值,则需增加上下钢柱的焊缝宽度,但一次调整不得超过 5mm,以免过大的调整造成其他构件节点连接的复杂化和安装难度。
5)柱轴线调整:上下柱连接应保证柱中心线重合。如有偏差,在柱与柱的连接耳板的不同侧面加入垫,拧紧大六角螺栓。钢柱中心线偏差调整每次 3mm 以内,如偏差过大分 2~3 次调整。(注意:上一节钢柱的定位轴线不允许使用下一节钢柱的定位轴线应从控制网轴线引至高空,保证每节钢柱的安装标准,避免过大的积累误差)。 12.5.2.3 框架梁、次梁安装
a)钢梁吊装宜采用专用吊具,两点绑扎吊装。吊升中必须保证使钢梁保持水平状态。一机吊多根钢梁时绑扎要牢固,安全,便于逐一安装。
b)一节柱一般有2~4层梁,原则上横向构件由上向下逐层安装。通常在钢结构安装操作中,同一列柱的钢梁从中间跨开始对称地向两端扩展安装,同一跨钢梁,先
安上层梁再装中下层梁。
c)在安装柱与柱之间的主梁时,测量必须跟踪校正柱与柱之间的距离,并预留安装余量,特别是节点焊接收缩量。达到控制变形,减小或消除附加应力的目的。 d)安装标准框架体的梁。先安装上层梁,再安装中、下层梁,安装过程会对柱垂直度有影响,采用钢丝绳缆索(只适宜跨内柱)、千斤顶、钢楔和手拉葫芦进行调整其他框架柱依标准框架体向四周发展,其做法与上同。
e)次梁根据实际施工情况一层一层安装完成。
12.5.2.4 柱与柱、梁与柱节点连接
框架梁和柱连接通常为上下翼板焊接、腹板栓接,或者全焊接、全栓接的连接方式。柱与柱节点和梁与柱节点的连接,原则上对称施工,互相协调。对于焊接连接,一般可以先焊一节柱的顶层梁,再从下向上焊接各层梁与柱的节点。柱与柱的节点可以先焊,也可以后焊。混合连接一般为先栓后焊的工艺,螺栓连接从中心轴开始,对称拧固。钢管混凝土柱焊接接长时,严格按工艺评定要求施工,确保焊缝质量。 12.5.2.5 柱底灌浆
在第一节柱及柱间钢梁安装完成后,即可进行柱底灌浆,灌浆要留排气孔,钢管混凝土施工也要在钢管柱上预留排气孔。
12.5.2.6 劲性混凝土钢结构安装
a)劲性混凝土中钢结构梁的安装方法和框架梁一致。对于无框架梁的结构,为保证钢柱的空间位置,要增设支撑体系固定钢构件,确保钢柱安装、焊接后空间位置准确。钢结构梁上面的熔焊栓钉一般在工厂加工。无梁劲性混凝土钢柱和混凝土梁的连接较复杂,特别是箍筋和主筋穿柱和梁时位置较复杂,钢筋要贯通。混凝土梁的浇筑最好和柱混凝土浇筑错开,避免混凝土产生裂缝。
b)钢结构构件安装完成后,进行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对于钢管混凝土结构,每层楼的钢管柱安装、固定、校正后,采用合理的工艺确保焊接变形受控。然后绑扎钢筋,一般钢管柱内外设有柱端连接竖筋,穿柱、梁主筋,柱梁接点处加强环形钢筋等。钢管安装后,进入柱内绑扎环形箍筋,完成后进行下道工序。
c)支模和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浇捣过程中,需要检查劲性混凝土柱、梁的空间位置,符合要求后,进行上层柱、梁施工。
12.5.2.7 多层与高层钢结构安装测量控制
a)钢结构安装前,首先复测建筑物控制网轴线及标高。复测方法根据建筑物平面形状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法。宜选用全站仪进行。矩形建筑物的验线宜选用直角坐标法。任意形状建筑物的验线宜选用极坐标法。对于不便量距的点位,宜选用角度(方向)交会法。
b)按照《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规定的四等平面控制网的精度要求,用全站仪在±0.00 面上放样,确定四至六个平面控制点。对由各点组成的闭合导线进行测角侧边,与原始平面控制点联测,确定控制点的坐标。在控制点位置埋设钢板,做十字线标识,并打上冲眼。以邻近的一个水准点作为原始高程控制测量基准点,并选另一个
水准点按二等水准测量要求联测,在±0.00 的平面控制点中设定两个高程控制点。施工中应保护好控制点,并定期进行检测。
c)平面轴线控制点的竖向传递:对地下部分可采用外控法建立井字形控制点,组成一个平面控制格网,并测设出纵横轴线。地上部分采用内控法,投递仪器采用激光铅直仪。在地下部分钢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后,按照《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的要求利用全站仪将地下部分的外控点引测到±0.000m 层 楼 面 , 在±0.000m 层楼面形成井字形内控点。地上部分控制点向上传递过程:在控制点架设激光铅直仪,精密对中整平;在控制点的正上方,在传递控制点的楼层 300mm×300mm 预留孔上放置一块有机玻璃做成的激光接收靶,通过移动激光接收靶将控制点传递到施工作业楼层上;在传递好的控制点上架设仪器,复测传递好的控制点。
d)标高传递:利用标高控制点,采用水准仪和悬吊钢尺的方法引测。根据外围原始控制点的标高,用水准仪引测水准点至外围框架钢柱处,在建筑物首层外围钢柱处确定+1.000m 标高控制点,并做好标记;从经过复测合格的标高点处,用 50m 标准钢尺垂直向上量至各施工层,在同一层的标高点应检测相互闭合,闭合后的标高点作为该施工层标高测量的后视点并做好标记。当超过钢尺长度时,另布设标高起始点,作为向上传递的依据。
e)柱顶轴线(坐标)测量:利用传递上来的控制点,通过全站仪或经纬仪进行平面控制网放线,把轴线(坐标)放到柱顶上。
f)钢柱垂直度测量:用两台经纬仪分别架设在引出的轴线上,对钢柱进行测量校正。当轴线上有其他障碍物阻挡时,可将仪器偏离轴线 150mm 以内。
12.5.3 季节性施工要求
12.5.3.1 雨雪天必须做好构件防护措施,对其上的水、冰、霜和雪及时清理掉。 12.5.3.2 热冷季节施工时,应及时了解天气状况,吊装中避开大风和大雾天气;焊接时注意防止雨雪及突然的冷却,对焊接造成不利;及时做好防寒防高温等措施。 12.6 质量控制标准
12.6.1 主控项目
12.6.1.1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锚栓)的规格和位置、地脚螺栓(锚栓)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 12-1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采用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和钢尺实测。
12.6.1.2多层建筑以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支承面,或以基础顶面预埋钢板或支座作为柱的支承面时,其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2-2 规定。 检查数量: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采用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和钢尺实测。
表12-1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上柱的定位轴线
和标高、地脚螺栓(锚栓)的允许偏差(㎜)
表12-2 支承面、地脚螺栓(锚栓)位置的允许偏差(㎜)
12.6.1.3多层建筑采用坐浆垫板时,坐浆垫板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2-3 的规定。 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个。
检验方法:采用全站仪、水平尺、水准仪和钢尺实测。
表12-3 坐浆垫板的允许偏差(㎜) 项目
顶面标高
水平度
位置 允许偏差(mm) 0.0 -0.3 l /1000 20.0
12.6.1.4 当采用杯口基础时,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基础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4处。
检验方法:观察及尺量检查。
表12-4 杯口尺寸的允许偏差(㎜) 项目
地面标高
杯口深度
杯口垂直度
位置 允许偏差(mm) 0.0 -5.0 ±5.0 H/100,且不应大于10.0 10.0
12.6.1.5钢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规范和本工艺标准的规定。运输、堆放和吊装等造成的构件变形及涂层脱落,应进行矫正和修补。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拉线、钢尺现场实测或观测。
12.6.1.6柱子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5的规定。
检查数量:标准柱全部检查;非标准柱抽查10%,且不应少于3 件。 检验方法:采用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和钢尺实测。
12.6.1.7钢主梁、次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6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吊线、拉线、经纬仪和钢尺现场实测。
12.6.1.8设计要求顶紧的节点,接触面不应少于70%紧贴,且边缘最大间隙不应大于 0.8mm。
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lO%,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及0.3mm和0.8mm的塞尺现场实测。
12.6.1.9 多层与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7的规定。
检验数量:对主要立面全部检查,对每个所检查的立面,除两列角柱外,还应至少选取一列中间柱。
检验方法:对于整体垂直度,可采用激光经纬仪、全站仪测量,也可根据各节柱的垂直度允许偏差累计(代数和)计算。对于整体平面弯曲,可按产生的允许偏差累计(代数和)计算。
表
12-5 柱子安装的允许偏差(㎜) 表
12-6钢主梁、次梁及受压杆件的垂直度 和侧向弯曲矢高的允许偏差(mm)
表12-7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
)
12.6.2 一般项目
12.6.2.1 地脚螺栓(锚栓)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8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现场实测。
表12-8 地脚螺栓(锚栓)尺寸允许偏差(mm)
12.6.2.2 钢结构表面应干净,结构主要表面不应有疤痕、泥沙等污垢。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6.2.3钢柱等主要构件的中心线及标高基准点等标记应齐全。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2.6.2.4主体结构总高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9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标准柱列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4列。 检验方法:采用全站仪、水准仪、钢尺实测。
表12-9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总高度的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 图例
用相对标高控制安±∑(Δh+Δs+Δw)
装
用设计标高控制安H/1000,且不应大于30.0
装 -H/1000,且不应小于-30.O
注: l Δh为每节柱子长度的制造允许偏差; 2 Δs为每节柱子长度受荷载后的压缩值; 3 Δw为每节柱子接头焊缝的收缩值。
12.6.2.5钢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10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或节点数抽查10%。其中柱和梁各不应少于3件,主梁与次梁连接节点不应少于3个,支承压型金属板的钢梁长度不应少于 5m。
检验方法:采用全站仪、水准仪、钢尺实测。
表
12-10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中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
12.6.2.6当钢构件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其支座中心对定位轴线的偏差不应大于 10mm;当采用大型混凝土屋面板时,钢梁(或桁架)间距的偏差不应大于 10mm。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榀。 检验方法:用拉线和钢尺现场实测。
12.6.2.7 多层与高层钢结构中现场焊缝组对间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2-11 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节点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表12-11 现场焊缝组对间隙的允许偏差(㎜)
项 目 无垫板间隙 有垫板间隙
允 许 偏 差(mm)
+3.0 , 0.0 +3.0 , -2.0
检验方法 钢尺实测 钢尺实测
检查数量:按钢吊车梁数抽查10% 且不应少于3 榀。 检验方法:见表11-8。
12.6.2.8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中钢吊车梁或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类似构件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8 的规定
12.6.2.9多层与高层钢结构中檩条、墙架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2-1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经纬仪、吊线和钢尺现场实测。
表12-12 墙架、檩条等次要构件安装的允许偏差(㎜) 项 目 中心线对定位轴线
的偏移
H/1000,且不应大于
垂直度
10.0
H/1000,且不应大于
弯曲矢高
15.0
抗风桁架的垂直度
h/250,且不应大于
15.0
檩条、墙梁的间距 檩条的弯曲矢高
±5.0
L/750,且不应大于
12.0
墙梁的弯曲矢高
L/750,且不应大于
10.0
注:1. H为墙架立柱的高度;
2. h为抗风桁架的高度; 3. L为檩条或墙粱的长度。
12.6.2.10 多层与高层钢结构中钢平台、钢梯、栏杆安装应符合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固定式钢直梯》 GB4053.1 、《固定式钢斜梯》GB4053.2 、《固定式防护栏杆》GB4053.3 、《固定式钢平台》GB4053.4的规定。钢平台、钢梯和防护栏杆安装的允许
和钢尺检查 用吊线和钢尺检
查 用钢尺检查 用拉线和钢尺检
查
用拉线和钢尺检
查 和钢尺检查 用经纬仪或吊线用经纬仪或吊线
墙架立柱
允许偏差 10.0
检验方法 用钢尺检查
偏差应符合表 12-13规定。
检查数量:按钢平台总数抽查10%,栏杆、钢梯按总长度各抽查10%,但钢平台不应少于1个,栏杆不应少于5m,钢梯不应少于1跑。
检验方法:用经纬仪、水准仪、吊线和钢尺现场实测。
表
12-13 钢平台、钢梯和防护栏杆安装的允许偏差(mm)
12.6.3 其他质量控制要求 12.6.3.1 框架吊装质量要点
a)对竖向构件标准层的钢柱一般为最重构件,它受起重机能力、制作、运输等的限制,约为 2~4 层一节。
b)对框架平面而言,除考虑结构本身刚度外,还需考虑塔吊爬升过程中框架稳定性及吊装进度,进行流水段划分,先组成准的框架体,科学地划分流水作业段,向四周发展。
c)安装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在起重机起重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在地面组拼较大吊装单元,如钢柱与钢支撑、层间柱与钢支撑、钢桁架组拼等,一次吊装就位。
d)确定合理的安装顺序。构件安装顺序,平面上应从中间核心区及标准节框架向四周发展,竖向应由下向上逐件安装。
e)合理划分流水作业区段,确定流水区段的构件安装、校正、固定(包括预留焊接收缩量),确定构件接头焊接顺序,平面上应从中部对称地向四周发展,竖向 根据有利于工艺间协调,方便施工,保证焊接质量,制定焊接顺序。
f)每节柱的一层梁安装完后,立即安装本层的楼梯及压型钢板;楼面堆放物不能超过钢梁和压型钢板的承载力。
g)钢构件安装和楼层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施工,两项作业相差不宜超过5层;当必
须超过5层时,应通过设计单位认可。 12.6.3.2 预拼装
a)预拼装所用的支承凳或平台应测量找平,检查时应拆除全部临时固定和拉紧装置。 b) 进行预拼装的钢构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规定。柱、梁、支撑等构件的长度尺寸应包括焊接收缩余量等变形值. 12.6.3.3 节点处理
a) 对焊接点处必须严格按无损检测方案进行检测。
b) 必须做好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和高强度螺栓连接件抗滑移系数的试验报告。测量检验跟踪检查。 12.7 产品防护
12.7.1 高强度螺栓、栓钉、焊条、焊丝等应采取防潮、防压措施,在货架上堆放最多不超过四层。
12.7.2 钢构件堆放要求场地平整、牢固、干净、干燥,钢构件分类堆放整齐,下垫枕木,叠层堆放也要求垫枕木,并要求做到防止变形、牢固、防锈蚀。
12.7.3 施工过程中,不得对已完工构件任意焊割,对施工完毕并经检测合格的焊缝、接点板处马上进行清理,并按要求进行封闭。 12.7.4 构件绑扎时,用短方木、厚胶皮或用厚壁钢管做成的保护件将钢丝绳与构件棱角隔开。安装好的构件不准撞击。低合金钢构件不许锤击。
12.7.5 钢构件涂装后,应加以临时围护隔离,防止涂层损伤;4h之内如遇大风或下雨时,应加以覆盖,防止沾染灰尘,防止涂层被冲刷。 12.7.6 涂装后的钢构件勿接触酸类液体,防止咬伤涂层。 12.7.7 涂装后的钢构件需要运输时,应注意防止磕碰,防止在地面拖拉造成涂层损坏。 12.8 环境因素及危险源控制措施 12.8.1 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12.8.1.1 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止嘈声、光源污染的措施。如在焊接节点处,用钢管搭设防护栏杆,在栏杆周围用遮挡物围住,防止电弧光和焊接产生的烟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2.8.1.2 对施工现场的螺栓、电焊条等的包装纸、包装袋应及时分类回收,避免环境污染。施工现场必须做到道路畅通无阻碍,排水通畅无积水,现场整洁干净,临建搭设整齐。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完工后产生的废铁等,进行回收。 12.8.2 危险源控制措施
12.8.2.1起重机的行驶道路必须坚实可靠,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也不允许两个履带板一高一低。
12.8.2.2施工前要对吊装用的机械设备和索具、工具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使用。严禁超载吊装,歪拉斜吊。起重机具、起重机械各部件、起重机的路基、路轨等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构件吊装作业前应进行试吊,调离地面 100mm~150mm,停留 10 分钟,检查起吊设备和各种索具等安全后,正式起吊。
12.8.2.3吊装作业范围内,设立警戒线,并树立明显的警戒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通行;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以确保安全。 12.8.2.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高空用的梯子、吊篮、操作平台等绑扎、固定牢靠,踏板应铺平、绑扎结实。高空操作使用的工具及安装用的零部件,应放入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便向下丢掷。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区域作业。
12.8.2.5基坑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梁、吊车梁、拼装平台、柱顶工作平台等处应设临边防护栏杆。对各种使人和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必要时铺设安全网。
12.8.2.6施工时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不得不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2.8.2.7雨、雪天气尽量不要进行高空作业,如需高空作业则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遇 6 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
12.9 质量记录
执行本标准应形成以下质量记录: 04-B1019 技术交底记录 B102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B1020 施工日志
G3001-04 钢构件安装焊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检查、测试及允许偏差记录(一、二、三)
G3002-04 钢结构焊钉(栓钉)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检查、测试及允许偏差记录 G3003-04 钢结构普通紧固件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检查、测试及允许偏差记录
G3004-04 钢构件高强度螺栓连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检查、测试及允许偏差记录(一和二)
G3007-04 钢构件组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检查、测试及允许偏差记录(一、二及三)
G3008-04 多层及高层钢构件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检查、测试及允许偏差记录(一、二及三)
G3009-04 钢构件组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检查、测试及允许偏差记录(一、二、三、四及五)
G3010-04 钢构件预拼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检查、测试及允许偏差记录(一、二及三)
G2008-04 多层及高层钢构件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注:以上表式采用《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配套表格》所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