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证券交易程序
主讲:朱传言
第二章证券交易程序
熟悉证券交易的基本程序。熟悉证券交易的基本程序。掌握证券账户的种类;掌握证券账户的种类;掌握开立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熟悉证券托管和证券存管的概念;概念;掌握我国证券托管制度的内容。掌握我国证券托管制度的内容。掌握委托指令的内容;熟悉证券委托的形式;掌握委托指令的内容;熟悉证券委托的形式;掌握委托受理的手续和过程;的手续和过程;掌握委托执行的申报原则和申报方式;掌握委托执行的申报原则和申报方式;熟悉委托指令撤销的条件和程序。悉委托指令撤销的条件和程序。掌握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和竞价方式。掌握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和竞价方式。熟悉证券买卖中交易费用的种类;费用的种类;掌握各类交易费用的含义和收费标准。掌握各类交易费用的含义和收费标准。熟悉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与交收程序。熟悉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清算与交收程序。
主讲:朱传言
开户:两种
委托:定义、分类、申报或报盘
证券交易程序概述
成交:成交原则结算:两个方面
证券账户的种类:划分依据,各账户用途
证券账户管理
证券账户和证券托管
证券交易程序
托管与存管理:定义
证券托管与存管委托形式委托内容
我国的托管制度:指定交易,深圳托管制度及程序开立账户的原则:合法性、真实性
开立流程及规定:直接受理与代理开立、生效日期账户的其它内容
基本要素:零数委托、有效期数量规定:最小及最大规定
申报价格规定:委托价格形式、市场申报形式、计价单位、
最小变动单位、债券报价组成、计息日期
委托受理
委托买卖
受理执行与撤销
委托执行:申报原则、申报方式、申报时间
主讲:朱传言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集合竞价:价格确定原则、成交价及未成交处理
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价格确定原则、
受限申报价格范围:10%,5%,3%
竞价与成交
有效价格范围
证券交易程序
竞价结果
深圳规定:股票900以内,10%
债券30%,10%佣金:掌握起点及特殊费用
质押式回购100%
过户费印花税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证券清算交收
交易结算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资金清算交收:各方职责
不受限情形
上海规定:900-50,150-70
交易费用
主讲:朱传言
第一节证券交易概述
一、开户
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
二、委托
委托指令的种类接受报价的形式
三、成交四、结算
清算与交收是证券结算的两个方面
主讲:朱传言
第二节证券账户和证券托管
一、证券账户管理
开户代理机构1. 证券账户的种类
•按交易场所划分•按账户用途划分
–人民币普通–人民币特种–证券投资基金–创业板交易账户–其他账户
主讲:朱传言
•A 股账户
–A 股、债券、债券、上市基金、上市基金、权证
•B 股账户•基金账户
–上市的基金
主讲:朱传言
(二)开立证券账户的基本原则
•合法性
–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法人机构可开立多个证券账户
•真实性
主讲:朱传言
(三)开立证券账户的要求
•境内法人开户要求(境内法人开户要求(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自然人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开户要求•账户生效日
(四)证券账户管理的其他内容
主讲:朱传言
二、证券托管与存管
(一)证券托管存管的概念(二)我国目前的证券托管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
–指定交易
–不得申报撤销指定交易的情形
主讲:朱传言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
–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
–转托管可以是一只证券或多只证券, 也可以是一只证券的部分或全部
–在同一证券公司的不同席位之间, 当日买入证券可以转托管; 在不同证券公司的席位之间, 当日买入证券不可以转托管.
主讲:朱传言
第三节委托买卖
一、委托形式
柜台委托非柜台委托
•人工电话或传真委托•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网上委托
主讲:朱传言
二、委托内容
委托指令的基本要素
•品种。品种。这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名称,这是指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名称,也是填写委托单的第一要点。第一要点。
•数量。数量。这是指买卖证券的数量,这是指买卖证券的数量,可分为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可分为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目前,目前,我国只在卖出证券时才有零数委托。我国只在卖出证券时才有零数委托。•价格。价格。包括委托价格限制、包括委托价格限制、证券交易的计价单位、证券交易的计价单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小变动单位、债券交易报价组成等方面。债券交易报价组成等方面。
主讲:朱传言
上海、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申报数量的规定
•注意单笔买卖最大数量限制•债券买断式回购单笔不超过5万手
主讲:朱传言
证券买卖申报价格的规定委托价格限制形式
–沪所接受的市价申报(连续竞价)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沪所规定的其他方式
–深所接受的市价申报(连续竞价)连续竞价)
»对手方最优价格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深所规定的其他类型
主讲:朱传言
•证券交易的计价单位
•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权证为“每份权证价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债券买断式回购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
主讲:朱传言
种类
股票基金权证债券
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
报价单位每股每份每份每百元面值
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回购价格
最小价格变动
0.01 B股0.001$
深圳B 股0.01港币0.0010.0010.01
0.005 深圳0.010.01
主讲:朱传言
•债券交易报价组成
–从交易价格的组成看,从交易价格的组成看,债券交易有两种:债券交易有两种:全价交易和净价交易。交易。
–实行净价交易后,实行净价交易后,采用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采用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注意:注意:计息天数的计算。计息天数的计算。
主讲:朱传言
三、委托受理、委托受理、执行与委托撤销
委托受理
•验证与审单
–
主要是审查客户的证件与委托单的合法性及同一性。主要是审查客户的证件与委托单的合法性及同一性。
•验证资金及证券
主讲:朱传言
委托执行
•申报原则
–时间优先、时间优先、客户优先–不得自行对冲交易
–哪些委托方式的身份确认由密码控制?哪些委托方式的身份确认由密码控制?
•申报方式
–有形席位申报–无形席位申报–B 股境外投资者申报
主讲:朱传言
主讲:朱传言
第四节竞价与成交
一、竞价原则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二、竞价方式
1. 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的原则
–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多个价格符合条件的处理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未成交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主讲:朱传言
2. 连续竞价
•成交价格确定原则
–最高申报买入=最低申报卖出, 成交价即为该价格
–买入申报价格>即时最低申报卖出, 成交价即为即时最低申报卖出价
–卖出申报价格
主讲:朱传言
三、竞价申报时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涨跌幅限制的证券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股票(股票(含A 、B 股)、基金类证券)、基金类证券
–ST 、*ST股票
–中小企业板股票有效竞价范围
主讲:朱传言
不实行涨跌幅限制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沪所包括封闭式基金)
»增发上市的股票
»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集合有效申报价格规定
»900%≥股票申报价格≥50%
»150% ≥基金、基金、债券申报价格≥债券申报价格≥70%
»集合竞价阶段的债券回购交易申报无价格限制
主讲:朱传言
•深所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交易有效竞价范围
–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格的900%以内
»连续竞价、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债券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发行价的上下30%
»连续竞价、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债券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前收盘价的上下10%
»连续竞价、连续竞价、收盘集合价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
–债券质押式回购非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前收盘价上下100%
»连续竞价、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最近成交价格的上下100%
主讲:朱传言
主讲:朱传言
第五节交易结算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采用法人结算模式。目前我国证券市场采用法人结算模式。
一、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证券清算交收
二、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资金清算交收
•证券公司完成客户资金的清算,证券公司完成客户资金的清算,更新客户资金账户余额,更新客户资金账户余额,向存管银行发送客户证券交易清算数据及资金账户余额。存管银行发送客户证券交易清算数据及资金账户余额。•存管银行负责完成客户管理账户余额的更新,存管银行负责完成客户管理账户余额的更新,并进行客户资金账户余额与客户管理帐户余额的核对,账户余额与客户管理帐户余额的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发送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根据核对无误的清算结果向存管银行发送资金划付指令,存管银行及时办理资金划付,存管银行及时办理资金划付,完成客户证券交易的资金交收。
主讲:朱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