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对一级消防工程师影响解读
近日《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的发布,引起了广大一级消防工程师考生的讨论,有不少考生担心规定的出台会不会对一级消防工程师影响比较大?今天针对考生的顾虑,特整理了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的解读。
首先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在消防安全技术岗位上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明确了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不只局限于维保和评估单位,更多与消防安全管理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证明未来在消防施工和安全管理人上面也要持证上岗。
第八条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可以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在消防安全技术岗位上执业。明确消防工程师必须经过考试后取得执业证书,并通过聘用单位向聘用单位所在地(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级或者地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后方可执业,同时会给注册人员发执业印章,大家注意这里边参加考试获得的执业证书单位为报考时填写的单位,大家注册不必非要在报考单位,你可以选择任何一个单位注册,注册证书上面写的是注册单位。
注册证、执业印章的每个注册有效期为三年,自作出注册决定之日起计算。申请人领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时,已经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的,应当同时将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执业印章交回。这一条内容将注册消防工程师
二级考试提上日程,二级考试如果不出意外应该在年底前举行。如果已经通过一级的考生可以不再参加二级考试,未参加一级考试,或者一级通过其中几个科目,未通过全科的考生可以斟酌,如二级考过注册后,一级也考过了,需要将二级注销,然后方可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
第十七条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这条明确了对于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通过后一年内就要注册,各位考生如果从考证挣钱的角度出发,必须要注意时间,如果通过后不积极注册,要参加继续教育方可注册,继续教育的费用也要自己出,如果注册以后这笔开支就应该在三年注册期满后由企业出,对于转注册的情况,在注册期转到其他企业,在哪个企业到期,应该由到期的企业完成继续教育。
第二十三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
(二)申请在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者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注册的;
这两条指明注册消防工程师未来前景光明,可以用到70岁,后期消防重点单位也要配备消防工程师,这为我们大家的执业道路指明了方向。
第二十九条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应当与其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人注册级别相符合,本人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其聘用单位的
业务范围。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应当至少参与完成3个消防服务项目;受聘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一个年度内至少应当签署1个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第三十条下列消防安全技术文件应当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单位的名义出具,并由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加盖执业印章:
(一)消防技术咨询报告、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火灾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度消防工作报告;
(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报告;
(四)灭火器维修合格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文件。
有人说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就是洪水猛兽,我觉得大家要客观的看待这两条规定,首先对于一个消防工程师我们不只要求资质,更是让大家去执业,去有业绩,但是大家也不要过于担心业绩出问题,对于建筑维保,每年会进行一次,每次会更换新的证书,也就是说签字有效期一年,其次,对于建筑发生火情,可能是多方面的,在救援时如果灭火器不能正常使用,可能是在维保之后出现故障,但在维保时符合要求,对于配备数量不符合要求,也可能是维保之后被其他人挪用,但在维保时符合要求。同时我们相信一个维保单位办理资质可能需要几百万,作为企业会严把质量关,如果出现不良,企业资质可能面临被吊销的风险,这种情况一定不是企业想看到的。
最后想和大家说,此规定说明了消防工程师证书的注册及执业等事项,但是对于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没有影响,此规定的出台证明了国家对于消防工程师的重视,市场对消防工程师证书的需求量将会持续增加。所以此时不考消防工程师,还待何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