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购销协议
粉煤灰购销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所供产品须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乙方须提供每批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三、 到货时间、供应能力
由甲方根据实际需要通知乙方供货的数量及时间,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捌小时内到货。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用量及供应强度,不能影响甲方的工程进度。
四、 交货地点、运输费用
乙方要将粉煤灰用散装罐车运至甲方指定拌合站,运输途中所发生的运输杂费及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用随车气泵将粉煤灰打入甲方储存罐。货物运到后,甲方以过磅方式进行计量,在此过程中,乙方司机应积极配合;若乙方司机不服从指挥,甲方将中止协议。
五、 包装标准:散装,对运输车辆罐口及气管口则要使用铅封,由甲方负责启封。
六、 验收标准
数量以甲方电子汽车衡过磅为准,然后甲方取样委托试验室检验质量。如产品不合格作清场处理,乙方自行负责将不合格粉煤灰清理运走,甲方将中止本协议,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建管、监理等单位抽检不合格,处理方法同上。
七、 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供应量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月底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按月付款。
八、 违约责任
供应时间及数量完全由甲方确定,甲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协议。乙方要给运输车辆、人员进行保险,如果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及协议其他规定要求供货,如有违约或供应不及时必须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可向甲方公司所在地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货款两讫后协议自动失效。但是不能免
除乙方对于产品应付的质量责任。
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甲方留存。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开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签订日期: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