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发电机微机励磁装置技术协议
同步发电机微机励磁装置技术协议
编号:SSRD-JS-XY-1011
需方: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供方:河北工业大学电工厂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需方) 与河北工业大学电工厂(简称供方) 于2010年12月在福建省石狮市就需方3#同步发电机无刷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改造事宜进行了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1、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适用于需方6 MW 同步发电机微机励磁装置订货。
1.2 本技术协议提出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有关最新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提出补充和修改的权利,供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
1.4 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本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技术规范
2.1 供方提供设备的电磁与机械性能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具体如下:
(1) G B/T14598.9-1995 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Ⅲ级
(2) G B/T14598.10-1996 快速瞬变干扰试验Ⅳ级
(3) G B/T14598.13-1998 1MHz和100KHz 脉冲群干扰试验Ⅲ级
(4) G B/T14598.14-1998 静电放电干扰试验Ⅲ级
(5) G B/T13926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6) G 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
验收规范
(7) G B50062-9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8) G B50065-1994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9) D L/T5147-2001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10) GB/T13423-92 工业控制用软件评定准则
(11) GB6729-87 漆膜颜色表示方法
(12) GB10585-89 中小型同步电机励磁系统基本技术要求
2.2 环境条件
安装场所:户内
最高环境温度: +40℃
最低环境温度: -5℃
海拔高度: ≤1000m
空气相对湿度: ≤90%(20℃)
介质中无导电尘埃,无腐蚀金属或绝缘的气体或蒸汽。
抗震性能: ≤5m/s² (振动频率范围: 10---150Hz)
3、技术条件
3.1 电源参数
直流操作、信号,直流起励电压:DC 220V
灭磁开关合闸电源:DC 220V
屏体照明、试验、交流他励电源:共用一路三相四线AC 380V
交流电源额定频率:50Hz
3.2 发电机主要技术参数
额定容量:6MW
额定电压:10500V
额定电流:412A
3.3 励磁机主要技术参数
型号:JL-50
额定电压(励磁机出口电压) :120 V
额定电流(励磁机出口电流) :238 A
磁场电压(励磁机励磁电压) :49.7 V
磁场电流(励磁机励磁电流) :3.33 A
发电机空载额定电压时,励磁机励磁电压:12.5 V
发电机空载额定电压时,励磁机励磁电流:1.17 A
发电机额定负载时,励磁机励磁电压:49.7 V
发电机额定负载时,励磁机励磁电流:3.33 A
发电机强励时,励磁所需最大功率:87V × 5.8A(T≤15s)
励磁机的励磁绕组直流电阻(20℃时) :10.728Ω
励磁机的励磁绕组直流电阻(120℃时) :14.93Ω
3.4 装置主要性能指标
调节精度:
自动通道调节范围:70%~110%额定机端电压(可现场修改整定)。
手动通道调节范围:0%~11O%额定励磁电流(可现场修改整定)。
强行励磁:强励倍数1.6~2倍,强励时间≥10秒。
无功调差:-15%~+15%,级差0.01%。
频率特性:频率每变化1HZ ,端电压变化
起励特性:软起励,可基本做到无超调、无振荡,调节时间不大于5s 。 空载10%阶跃:超调量
3.5 装置保护功能
电源故障保护:通道工作电源监视功能。当电源故障时切换到备用通道,同时
报警。
误强励保护:当发生误强励时自动切换到备用通道运行,如果仍然误强励则跳
灭磁开关。
误强减保护:当发生误强减时自动切换到备用通道运行,如果仍然误强减则跳
灭磁开关。
过励和欠励限制器:保证发电机及电网的正常运行。
V/Hz限制:防止发电机低频过载。
PT 断线保护:当励磁调节器检测到PT 断线时, 运行通道从电压调节方式自动切
换到电流调节方式。
操作电源监视:当直流220/110V操作电源消失时,发出操作电源故障报警信号。
3.6 模拟量输入参数
励磁PT :额定值3×105V
仪用PT :额定值3×105V
定子电流:额定值600/5A
4、技术协议
4.1 处理器:采用32位浮点型DSP 芯片作为核心运算控制器件。
4.2 各芯片连接方式:采用现场总线技术实现各个单元数据传递。
4.3 使用标准的WINDOWS 界面,有现地控制、参数显示与修改、故障录波等功能。
4.4 具有自试验功能,在机组不具备试验起机条件时,可在装置内部实现故障检查定位、修改参数等功能。
4.5 双通道相互独立,可自动由故障通道切换至备用通道。两个硬件通道中一个做为工作通道,另一个通道处于热备用状态,而且可以随时替代主通道长期工作。
4.6 A/D转换器
4.6.1 无需可调部件。
4.6.2 装置自动对采样精度进行调整。
4.6.3 采样率不低于每周12点。
4.6.4 转换器精度不低于12位。
4.7 功能配置与要求
4.7.1 微机励磁装置必须配置以下控制功能:
a. 恒发电机电压调节方式
b. 恒励磁电流调节方式
c. 恒功率因数调节方式
d. 恒无功调节方式
e. 发电机过励限制
f. 发电机欠励限制
g. 励磁调节器故障监视
h.V/Hz限制器
i.PT 断线监视
j. 串行通讯功能
k. 故障录波功能
l. 开关量追忆功能
m. 旋转整流器监视
4.7.2 励磁调节器功率输出具有短路保护、过热保护、过流保护等电路。
4.7.3 自励电源取自发电机出口单相励磁变压器。
4.7.4 装置采集单相发电机定子电流,采集点为发电机出口处A 相电流互感器。
4.8 其他
4.8.1 供方配套自励用的单相励磁变压器。
4.8.2 整套装置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软件设计上应采取相应的抗干扰措施。微机励磁装置应能承受采用普通电缆将电流电压信号引入装置产生的干扰。
4.8.3 正常运行时,装置应能显示各种测量参数,并可查询装置的各种设置。
4.8.4 装置应能自动记录保护动作与报警情况。
4.8.5 中文显示,完全菜单化操作。
4.8.6 本套装置适用于需方发电机励磁方式由串复励改为无复励方式。
5、性能保证
5.1 供方提供的设备参数不能低于技术协议中的要求。
5.2 供方应提供已有成功案例的成熟产品。
5.3 供方对所提供的设备质量应给予保证,对制造工艺的质量要求应有明确规定,并且规定检验方法及验收限值。
6、试验及验收
6.1 供方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全面负责。
6.2 设备必须调试与试验合格。
6.3 需方如认为有必要,将参与调试与试验工作或要求供方进行复试。
6.4 装置出厂试验应包括各种常规试验。
7、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7.1 在设备安装投运后12个月内,若产品质量发生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方负责。
7.2 供方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供货。
7.3 供方应提供良好的备品备件与技术支持服务。
8、图纸及技术资料
8.1 本技术协议签署5天内,供方向需方提供3套资料(快件寄出) ,每套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8.1.1安装使用手册。
8.1.2 产品技术说明书。
8.2 本协议签订10天内供方提供微机励磁装置盘柜的外形及安装尺寸图、接线端子图、装置接线示意图。
8.3 供货时供方向需方提供9套书面随机资料与电子版(office 格式文档与Auto CAD 格式图纸),包括如下内容:
8.3.1 安装使用手册
8.3.2 微机励磁装置设置表
8.3.3 全套图纸资料,包括:
a 、微机励磁装置的外形及安装尺寸图
b 、微机励磁装置接线示意图
c 、微机励磁装置对外端子排图
d 、微机励磁原理逻辑框图
e 、微机励磁装置调试与试验报告
9、备品备件与维修工具
维修励磁装置所需特殊工具,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叁套。
10、供货范围
FWLZ-1DW 型同步发电机微机励磁装置柜壹套;
自励用的单相励磁变压器壹个。
11、其他
设备到达现场后,需方开箱验货。
装置柜外型尺寸:800 mm(长)×600 mm(宽)×2260 mm(高)
装置柜颜色:计算机灰。
在调试和验收期间,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设备或备件的损坏应由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供方负责对需方至少三名维护人员进行检修维护方面知识的培训;需方配合供方对现场运行人员进行运行操作方面知识的培训,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发电机组并网前供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装置设置与调试。
本协议作为产品购销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陆份,需方持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供方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需方: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供方: 河北工业大学电工厂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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