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老师工资制度
08-17
兼职老师工资制度改革
一、工资计算方式:课时费+绩效工资+留生奖金
1、 每天上课时间为:一天6小时,半天3小时,每小时课时费为20元。
2、 绩效工资第一期结束,第二期开始留生率达到一定比例发放。 文化课留生率达到60%以上发放绩效工资,60%——70%每个学生5元,70%——80%每个学生8元,80%——90%每个学生10元,90%以上每个学生12元。
艺体类留生率达到80%以上发放绩效工资,80%——90%每个学生5元,90%——100%每个学生8元,100%——110%每个学生10元,110%以上每个学生12元。
3、留生奖金:具体数目视老师工作情况、留生比例和留生数目而定。
二、初始课时费为每课时20元,岗龄越长、工作态度越认真课时费越高,两期后视工作成绩大小决定是否增长课时费,每次增长额度为2元。
三、鉴于管理方面需要,每位兼职老师每月扣发50元,合同解除时全部如数返还。
四、每月20日准时发放上个月工资。
五、来回车费自行解决。(特殊情况,特殊解决,如祝阳每月报销40元)。
兼职老师考核细则
一、 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换课每次处罚100元。
二、 无故旷课每次处罚200元。
三、 上课迟到早退每次50元。
四、 学校重要会议不参加每次处罚30元。
五、 每周集中备课一次,不来者每次处罚30元。
六、 学生中途退费(实属老师缘故)每人次处罚50元。
七、 教师卫生差,纪律乱,一经发现每次处罚10元。
八、 无教案或使用未审定的教案(或讲课提纲)授课。后果严
重处罚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