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院"误诊率"高达50%?别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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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
直肠癌误诊为痔疮,医院担责20%。患者郝某因身体不适前往北京东大肛肠医院就诊,被诊断为痔疮,随后按医院建议进行治疗。在此后三个月时间里,郝某病情不仅没好转,反而愈发严重,郝某又到肿瘤医院检查,结果被确诊为直肠癌。因认为北京东大肛肠医院误诊导致其遭受损失,郝某将对方诉至法院,索赔近20万元。经两级法院审理,最终法院认定北京东大肛肠医院诊断存在过失,患者获赔5.8万元。(7月2日《北京晨报》)
鉴定机构认为,涉事医院在对郝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漏诊的医疗过错,虽然医疗过错与患者最后确诊所采取的手术治疗方案无因果关系,但漏诊对于癌细胞转移的程度具有一定影响,也对术后化疗的影响具有一定因果关系。因此,法院判决医院承担一部分责任,应该是恰当的,既是对患者权益的保护,也能对医疗机构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这位患者是直肠癌被误诊为痔疮,因而耽误了及时治疗。之前媒体还报道过另一种悲催的案例——“被癌症”。比如,患者姚凤柏出现咳嗽、咽痛和胸闷症状,黑龙江牡丹江第一人民医院诊断其为左肺中心型肺癌,医生建议做切肺手术。该院邀请北京医生李康对其实施手术。手术后当天,姚凤柏死亡。姚凤柏从就医到死亡仅5天时间,而事后检查发现其被切除的肺部并无癌细胞。而河南省南召县女教师高增,则被南阳市中心医院误诊为“绒癌”,住院化疗期间,高增厌食、恶心、呕吐、头疼、肚子疼,心慌气短,全身乏力,特别是头发全掉光后,她感觉到生不如死,几次想从病房楼上跳楼自杀,都被亲人劝阻。后来,高增找到熟人再次检查,发现患的只是一般的炎症,住院5天便痊愈了。
有癌症没被查出来,没癌症却“被癌症”,由此再次让人想到误诊率的问题。曾有媒体报道,在河北钢铁集团舞钢职工医院3天内,有2人不明原因死亡。两名死者家属指称医院误诊耽误治疗。院方表示,也希望查明猝死原因,国内医院都是50%的误诊率,这很正常,西方发达国家的医院也有30%左右的误诊率。
国内医院的误诊率高达50%,相信很多人看了都会吓一跳。这是真的吗?医院的误诊率到底有多高?此前,广东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曾撰文透露:如果在门诊看病,误诊率是50%,如果你住到医院里,年轻医生看了,其它的医生也看了,大家也查访、讨论了,该做的B超、CT、化验全做完了,误诊率是30%。廖新波进一步表示:中国的误诊和国外比起来,还低一点儿。美国的误诊率是15-40%左右,英国的误诊率是50%左右,个别疾病的误诊率高得使你不敢想象。相对于副厅长“拿数字说话”,北京大学教授孙东东说得更直白:去医院“躺着进,竖着出,这不是正常的”,而“竖着进,躺着出,才正常”。他还表示,之前的那句口号“救死扶伤、施行革命人道主义”是不对的,正是因为这样的宣传,导致医患纠纷越来越多。当然,说得最通俗易懂的当属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杨庄乡防保所所长郝亚丽,在该乡毛庄卫生室一年半时间内有4人因输液死亡后,她平静地说:“现在大医院的医疗死亡事故都很多,人进了医院无非有三种情况,要么活着出来,要么死了出来,要么转院,都很正常。”
不管认可不认可,现如今医院误诊率高是不争的事实,这是由医疗条件、疾病的复杂性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然而,误诊率高并不意味着医院和医生就可以推卸责任,毕竟,对于患者而言,任何误诊都可能延误病情,严重的还会因此失去生命。同时,整体误诊率高并不意味着每一次误诊都是合理的,有些误诊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而有些误诊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只要医院和医生责任心再强一点、诊断再认真一点。
医院有误诊率很正常,毕竟医生不是神仙。不正常的是,有的医院不该误诊的也误诊。更不正常的是,误诊率被某些人当成了为自己遮羞和推卸责任的挡箭牌,仿佛有误诊率垫底,医院出点事很正常,不出事反倒不正常了。我们应该正视误诊率的存在,但不该由此便放松对职业道德和医疗技术的要求。态度决定一切,医院和医生的态度决定着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岂能不慎之又慎。广东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说出了实际情况,我们震惊之余还是能够接受的;而某些人的“医院死人正常论”,却让人脊梁骨直冒凉气。如果这种不正常的态度成了主导,不仅医院误诊率会继续居高不下,甚至可能出现“草菅人命”的乱相。正视误诊、减少误诊、杜绝那些原本可以避免的误诊,才是正常社会所应有的正常思维方式。
但愿“直肠癌误诊为痔疮医院担责20%”的判决,能够让所有的医疗机构和医疗工作者都怵然而惊,在诊疗中能够严守职业道德和技术规范。同时,更期待卫生部门能够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将误诊率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