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租赁协议书1
楼 房 租 赁 协 议 书
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楼房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位于新乐市育才街西侧国税局宿舍北楼东单元五楼西门,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及其约定: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年租金为:7000元(柒仟元整);3、付款方式:租金必须上大租一次性付清,4、租金随行就市进行调整;5、为防止水电暖及垃圾清理费用的拖欠和损坏家具,乙方需向甲方交押金1000元(壹仟元整),不租房的前一日甲方向乙方退还押金。
三、乙方负责租赁期间的水、电、暖及卫生垃圾清理的一切费用。
四、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必须服从国税局宿舍小区的管理。
五、租赁期内,甲方允许乙方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但是不允许拆改、扩建房屋主体,影响房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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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承担对房屋外的修缮。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1、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2、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30天以上的。
七、租赁期内,非因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双方均不得毁约;单方执意毁约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提出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1、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2、乙方接管后,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其它未尽事宜,可面议。
十、争议解决办法:仲裁或者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电话:
承租方: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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