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开采25万吨建筑用花岗岩.13万吨建筑用砂.
安吉裕廊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25万吨建筑用花岗岩、13万吨建筑用砂、594吨观
赏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要 本)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
Hang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Research Institute ,CCRI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5号
2011年8月
目 录
一、项目概况 ............................................................................................... 1 二、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 1 三、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 9 四、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 9 五、对策措施 .............................................................................................. 11 六、总量控制与公众参与 ......................................................................... 13 七、环境可行性及评价结论 ..................................................................... 13
一、项目概况
安吉裕廊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欲开采矿山为安吉县孝丰镇白杨村普通建筑用石料(花岗岩)矿区,老矿关停并经重新挂牌后,现由安吉裕廊矿业有限公司竞标取得采矿权,并于2010年12月与安吉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了《浙江省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书》(2010120701)。矿区位于安吉县孝丰镇白杨村境内,距递铺镇35km ,属安吉县孝丰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0°41′30″,东经119°28′20″。矿区面积0.1071平方公里,标高从+402米至+250米,其中本项目首期开采5年出让建筑用花岗岩资源量125.2万吨、建筑用砂55.04万吨、观赏石2971吨。首期出让建筑用花岗岩底界为+345米;首期出让建筑用砂、观赏石资源底界标高为+295米。矿山首期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25万吨/年、建筑用砂13万吨/年、观赏石594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首期开采年限为5年。
二、工程内容及污染因素分析
矿区登记范围呈不规则多边形,矿区由6个拐点坐标组成,划界范围平面面积0.1071km 2,开采标高设定为+402m~+250m,其中首采出让建筑用花岗岩底界为+345米;首期出让建筑用砂、观赏石资源底界标高为+295米。矿区范围6个拐点坐标见表3-1。
表3-1 矿区划界范围表
整个工程流程见图1。
图1 本项目工程流程图
本矿山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
表2 本开采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矿山劳动定员20人,包括矿山管理人员和专职技术人员等。
本项目山体穿孔、铲装、运输及其相应的辅助工程所配置的主要设备见表3。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见表4。
表3 矿山主要设备表
表4 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表
项目公用配套设施 (1)供电
矿区供电主要为满足矿石加工的需要,矿石加工区建有1600KVA 容量、400KVA 容量的变配电房各一座及相应的线路,能满足矿区用电的需要。
(2)供水
矿山用水主要为钻孔、道路洒水除尘;钻孔和洒水除尘每天需用量不大,用水水源取自地表径流沉淀池。
(3)排水
矿山属山坡露天矿山,设计最低开采标高高于附近最低标高,积水可自然排泄疏干。
(4)辅助设施
主要包括仓库、机修场地、职工食堂宿舍及办公用房等。
(5)沉淀池
加工区南侧修建一座沉淀池用于对地表径流等废水沉淀滤清。 主要污染物排放点位: 1、废气排放 (1) 粉尘排放
粉尘排放几乎伴随着整个采剥及回填工序。其排放特点是:排放高度低,属于面源污染;排放点多而且分散;排放量受风速和空气湿度影响较大。在本工艺中粉尘产生的环节主要有:
①穿孔过程
穿孔工艺有两种,一是用潜孔钻机打中深孔;二是用凿岩机对>750mm石块进行二次破碎处理。本项目对>750mm石块直接进行外售,没有凿岩穿孔粉尘产生。在潜孔钻机作业时可能产生一定的粉尘污染,由于排放点接近地面,因此只对近距离和采石工人产生一定的影响。
②爆破过程
爆破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中深孔爆破,另一种是解小破碎。本项目主体爆破采用中深孔爆破,二次解小破碎要求不得采用浅孔爆破,据类比调查,中深孔爆破的粉尘产生量不大。
③铲装过程
在用挖掘机、装载机装车时可以产生粉尘污染,特别是在装运弃土时,如果料斗举得过高或风速较大时,粉尘污染就较大。
(2)爆破废气排放
本项目爆破采用2岩石乳化炸药,爆破过程有废气产生,主要污染物为CO 和NOx 等。
(3)燃油废气
石场开采设备主要有挖掘机、装载机、自卸汽车等,采用柴油作为燃料,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碳氢化合物(HC)、一氧化碳(CO)、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硫(SO2)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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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堂油烟
企业内设食堂,供少部分职工就餐,有少量食堂油烟产生。 2、噪声
和粉尘污染相类似,本工程的噪声污染也几乎伴随着整个采剥及加工工艺过程,其特点是排放强度大。噪声排放最大的工艺是二次浅孔爆破,其强度在200米远处可超过100dBA(无山体阻隔时) ,本工程大块石块采用机械液压破碎的方法,不进行二次浅孔爆破。现将本工程噪声排放情况介绍如下:
(1)穿孔过程
穿孔过程是指解小工序中用凿岩机打孔过程,凿岩机是以压缩空气做动力,除在打孔时产生噪声外,为其提供动力的空压机也是重要的噪声污染源。
(2)爆破过程
中深孔爆破噪声不大,噪声强度较大的是解小(二次) 爆破,据同类矿山现场监测,噪声强度在200m 远处为115dBA(无任何阻隔措施时) ,并可感觉到气浪的冲击。本项目不进行二次浅孔爆破。
(3)铲装、运输过程
采石场的采石机械较多,一般都会产生较强的噪声,如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重型矿山用汽车等。
(4)破碎加工过程
项目破碎加工区内配有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运行时有一定噪声产生。 3、固体废物的排放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产生于采剥过程,其特点是数量大,无毒无害。其产生环节如下:
①剥离过程
为开采被表土及强风化岩覆盖的石料,必须先把覆盖物剥离,主要为表层植被和开采表土等。
②破碎过程
当石料通过给料机进入粗破碎机之前会产生一些固体废物,主要是土块、杂
物等,其数量较大。是破碎筛分工序的主要固废排放源。据类比资料统计,石料加工过程的回收率为90%左右,故在破碎筛分过程中有废碴产生。
另外,还有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污泥等。 4、废水排放 (1)生产废水
①穿孔冷却水:潜孔钻机在工作时钻头与岩石摩擦会产生大量热,需进行水冷,否则钻头会因温度升高而损坏。这部分冷却水因蒸发和渗漏损失严重,难以全部回收综合利用。
②爆破等抑尘用水:为防止爆破等工段的扬尘污染,需事先在现场洒水。同时爆破后需及时用高压水枪喷水,这部分水将全部蒸发或渗漏。
③运输、装卸等抑尘用水:为使装卸、运输车辆保持清洁,保持路面湿度以减少扬尘,需经常进行道路洒水。这部分水也将全部蒸发或渗漏损失。
④轮胎冲洗废水:企业对驶离矿区的车辆轮胎进行清洗,有少量清洗废水排放,建议这部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⑤地表径流水:在暴雨、洪水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在开挖场地及道路周围区域会有部分泥浆、泥沙水排出,建议这部分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2)生活污水
本工程在运营中定员为20人,在开采过程中,每人每天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
项目污染物源强汇总见表5。
表5 开采期矿区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汇总
三、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项目四周山体围绕,东侧有一小道通往矿山外,离项目矿区最近的居民点在南侧400米外,离加工区最近的居民点在北侧250米外。
主要保护目标见表6。
表6 主要环境保护敏感对象情况
四、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废气主要有矿山在穿孔、爆破、铲装、运输、碎石加工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爆破产生的爆破废气和各类设备运行产生的燃油废气等。
项目爆破量不大,历时较短,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爆破对环境影响具有瞬间性和短暂性,且项目采用露天采矿爆破,大气扩散能力很强,因此,爆破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小。
粉尘废气主要来源于穿孔、爆破、铲装、运输、碎石加工等过程,燃油废气包括有CO 、SO 2、NO 2和非甲烷总烃,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及各类设备运行,此类
废气均属于面源排放,经预测分析得出,上述污染因子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放浓度相对较低,各预测点落地浓度均较小,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要求企业在日常矿石开采过程中做好各项洒水抑尘措施,防止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
(2)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矿区范围较大,但根据爆破噪声衰减情况,矿区场界爆破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屏障衰减后噪声将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矿区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离项目最近的居民点在400m 外,故爆破噪声对周边居民点影响不大。
开采区设备集中运转时噪声叠加值在100m 处为59dB ,由于矿区开采范围较大,开采作业面将随着开采面的开拓而逐渐发生转移,开采前期开采作业面距离场界较远,经距离衰减后采场设备叠加预测贡献值不大,再叠加环境本底值后场界噪声预计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加工区设备集中运转时噪声叠加值在50m 处为65dB 、100m 处为61dB ,由于石料加工场地布置在矿区东北侧场界处,加工区设备噪声对东北侧场界噪声贡献值较大,要求企业将破碎机、振动筛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加工区西侧,尽量远离东北厂界,加强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能控制60dB 以下,再叠加环境本底值后,东南场界噪声确保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由于矿区面积较大,石料加工场地噪声对其他场界噪声影响不大。
项目矿用汽车运输原矿在矿区范围之内,但是成品石料运出、专用车辆运输爆破材料以及施工期车辆运输原材料等,均需路过附近上堡村等村庄,汽车运输噪声对沿线居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输车辆应加强管理,沿经村庄时不得鸣笛并控制速度,汽车运输噪声对附近村庄的影响不大。
(3) 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有矿区地表径流废水、钻孔冷却水、轮胎冲洗废水以及矿山作业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等。
通过设置雨水截留沟将地表径流废水集中收集,再经废水沉淀处理,经充分沉淀处理后悬浮物基本上能够得到有效去除,能够达到中水回用水质标准,处理
后的废水可回用于穿孔、喷淋洒水、绿化等;轮胎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由此可见,本项目地表径流废水、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对周围水体环境基本无影响。
生活污水采用人工湿地进行处理,通过基质、植物和微生物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的途径共同完成系统的净化,经处理后用于绿化,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不大。
(4)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矿山职工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大部分剥离物及污水沉淀泥砂直接用于上堡村乡村建设;含油固废委托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因此在做好堆场水土保持工作的前提下,暂时堆存的剥离物等固废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5) 环境风险评价
本工程的事故风险主要为开采过程中矿山崩塌、泥石流以及临时堆土场等在灾害性天气下的塌方等事故,另外,还有飞石和爆破冲击波、振动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只要甲方及中标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做到安全操作,文明操作,编制好事故应急预案,用人力、物力、财力等做好事故应急工作,并按事故预案要求准备必要的应急措施,本项目引起的爆炸风险及地质灾害等风险极小。
(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拟建地不属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或生态敏感区域,工程影响范围不大,通过采取相应生态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对生物群落影响相对较小,生物量、物种多样性减少轻微,绿地数量略有减少,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分布不均,连通性变差,但区域环境总体理化性质变化不大,项目所在地周围生态环境相对稳定,因此,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五、对策措施
具体治理措施详见表7。
表7 环保治理措施汇总表
六、总量控制与公众参与
(1)本项目矿区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经相应处理措施处理后均回用于喷淋洒水、绿化等,实现了废水零排放;其次在矿区柴油消耗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SO 2废气排放,但由于本项目矿区柴油主要为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的动力消耗,
且均为无组织排放,故SO 2废气不计入总量控制中。
因此,本项目无需申请COD Cr 、NH 3-N 、SO 2总量控制指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单位会同环评单位针对本项目进行了三次公示。本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于2011年1月17日至1月28日(10个工作日),第二次环评公示于2011年2月14日至2月25日(10个工作日),第三次环评公示于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22日(10各工作日)。公示地点为:项目所在地孝丰镇镇政府、白杨村村委会、上堡村村委会进行了张贴,并对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来函、来电。
本项目20家团体单位调查表中,调查结果绝大部分的单位支持本项目的建设;50份个人调查表中,调查结果绝大部分的个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七、评价结论
1、本项目位于安吉县孝丰镇白杨村,年开采规模为25万吨建筑用花岗岩、13万吨建筑用砂、594吨观赏石,首期5年总开采规模为建筑用花岗岩125.2万吨、建筑用砂55.04万吨、观赏石2971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2010年)》、《湖州市产业政策限制类目录》(2006年) ,其不属于限制、禁止、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选址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
相关规划的要求。
2、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通过矿区周边设置雨水截留沟将地表径流废水集中收集,再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穿孔、喷淋洒水、绿化等;轮胎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采用人工湿地处理,回用于绿化。通过对穿孔、爆破、石料破碎加工、装卸、运输等工艺过程采取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以减少工艺粉尘的排放;固废处置严格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基本原则,即能确保所有固废最终得以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项目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能维持环境质量现状,可使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3、本项目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通过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风险应急措施后,可使对环境的风险降至最低。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各种环保措施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经过预测计算,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水体、大气环境、噪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污染物处理后可为当地环境所接受。故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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