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问题
关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问题
一、什么是政治文明
1.政治文明概念
政治文明指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是人类在政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思想、政治文化、政治传统、政治结构、政治活动和政治制度等方面的有益成果。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民主发展的积极成果。
人类社会是经济、政治和文化形态的有机统一体,人类文明也是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有机构成的统一体。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有益成果,表现为物质生产方式和经济生活的进步即物质文明,在政治实践活动中的有益成果,表现为政治生活的进步即政治文明,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中形成的有益成果,表现为精神生活的进步即精神文明。一定的政治文明建设以一定的物质文明为基础,以一定的精神文明为条件,同时又影响和决定着一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方向和进程。(摘自《党的十六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建读物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314页)
2.政治文明概念辨析
政治意识与政治文明 政治文明包含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等,是母概念与子概念的关系。
制度文明与政治文明 制度文明中的政治制度文明属于政治文明,但制度文明中的经济制度、文化制度文明则不好放入政治文明之中。
政治文明与法治文明 法治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标志,但不等于全部政治文明,不能以法治文明取代政治文明。
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 精神文明在上层建筑中属于意识形态领域,但上层建筑中还有政治制度和政治设施等。
政治文化与政治文明 政治文化是个中性词,并不表示价值内涵,即不表示政治文化的进步与否;而政治文明是一个褒义词,表明政治进步状态。
(参见:虞崇胜:《政治文明概念辨析》,《理论前沿》,2002年第4期。)
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适应的一种政治文明,在价值选择上,否定了那种崇尚强权、表现剥削、张扬两极分化的政治理念,以社会公正、社会公平、社会共同富裕为鲜明的价值倾向;在政治文明的主体地位上,否定了社会政治生活中少数人对于多数人的专政,确保了占人口绝大多数人的统治地位;在政治文明的发展趋势上,以其对以往旧的政治活动原则和政治运行格局的极大批评勇气,和对新的政治文明构成的极大创造精神,展示了其远大发展前景。
(参见:高健生:《政治文明:20世纪社会主义的实践思考》,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1年第2 期)
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的提出及其意义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的提出
2001年1月10日,江泽民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直接使用了政治文明概念。他说,:“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
2002年,他在“5.31”讲话中进而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2002年7月16日,他在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时进一步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进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的进程。这一系列论述,为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新思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提出的意义
1)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创新,加深了对文明建设的全面性系统性和战略性的认识。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向来过着三种生活: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产生了三种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这三种文明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缺一不可。
2)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新的发展。从“两手抓”、“两个文明”一起抓到“三个文明”一起抓,明确地确立了政治文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
3)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填补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世界社会主义的贡献。马克思最早提出政治文明概念,并准备写一部有关政治文明的书。1844年11月,他起草了一个写作计划,名字叫《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计划草案》,内容包括:“政治制度”、“国家”、“权力的分开”和“制衡”、“国家管理和公共管理”、“政党”、“选举权”等。“政治文明”就是此计划草案中提出来的。但由于马克思毕生写作《资本论》,而没有时间去写政治文明方面的书。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填补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个空白。
4)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与道路,必将加快其历史进程,取得丰硕成果。
(参见:张江明:《新时期政治文明的战略意义》,载《学术研究》2002年第9期,56-58页。
三、三个文明之间的相互关系
1.三个文明之间的关系 三大文明是辩证统一的整体。物质文明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和前提,政治文明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保障,而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方向指导和智力支持。三大文明辩证统一的关系和协调发展规律,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三大文明一起抓。
2.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思想提出的意义
1)提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是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紧紧把握了时代脉搏,顺应了历史潮流,反映了人民愿望。
2)提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中共十五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纲领。中共十六大进一步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确立为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三大基本目标,表明了中共对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化和成熟。
3)提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社会结构包括经济基础和与之相适应的政治、精神上层建筑,相应就有物质、政治、精神三大文明。中共十六大提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
(参见:《求是》杂志评论员:《三个文明一起抓》,载《求是》,2002(24))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优势和特点及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的政治文明。社会主义民主代替资本主义民主,标志着政治文明在人类历史上的飞跃。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种新型的、为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的政治文明,同历史上任何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政治文明相比较,有着本质的区别,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和鲜明的特征。
我国人民曾经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和剥削,普遍懂得这样的道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否定了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人民上升为统治阶级,第一次在中国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我国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政治文明,具有极大的活力和优越性,展示出蓬勃的生机和光明的发展前景。
我国人民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确立、巩固和发展,必须适应本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必须同本国的历史、民族特点和文化传统相适应。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实现和发展的具体形式需要适合本国国情,必然丰富多彩。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历经磨炼而愈加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就在于这些制度是适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我们要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而这两种改革有着各自不同的内容和程度。经济体制改革是要实现由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治体制改革则不是要用另一种政治体制来取代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而是要通过改革使之更好地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牢牢把握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特点。十五大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治理国家的经验,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就使我们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基本框架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也为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指明了基本途径。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决定意义的特点。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我们党的领导和执政,归根到底,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不谋求自己的私利,而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浴血奋战,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我国是一个有近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来领导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顺利地建设好自己的国家。不懂得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就不懂得社会主义民主的真谛,就不能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就无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是全社会的表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都与党的领导制度和执政方式紧密联系。发展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我们要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先导,带动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点。我们党历来以实现和
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十六大报告也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立足于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工作从根本上说都要致力于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其核心和精髓是人民民主。没有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由人民自己来依法管理国家大事,人民的各种权利就没有制度保障,各种义务也无法履行,现代化建设就无法顺利进行。发扬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全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人民的意愿一步步得到实现,顺利地推进了现代化建设事业;我们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加强了党同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阶层的团结,组织和支持他们参政议政,为现代化建设积极贡献力量;我们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全国56个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在平等、团结、互助的基础上为实现共同繁荣进步而奋斗。我们废除了领导职务终身制,进行了党政机构改革,实行了县、乡两级人民代表的直接选举,积极扩大城乡基层直接民主,推进村民自治,发展社区民主,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全国人民依法享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广泛权利。完全可以说,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没有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就没有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就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就没有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愈向前发展,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民主也愈向前发展。我们要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进一步完善,不断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向前进。
(三)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又一个显著特点。我们要把全国人民团结起来,沿着正确的道路开拓前进,需要依靠党的理论和路线的指引,也需要依靠法律的保障。发扬民主必须同加强法制有机结合起来。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任务。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的认识的深化。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保障。在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史无前例的伟大而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民事和商事活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国民经济的管理和宏观调控,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的调整,违法犯罪的处罚等等,只有由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宪法和法律上作出规定,并使这些规定成为全国人民为实现现代化而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才能形成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才能使各地各部门各行各业各个单位的工作协调一致地向前发展。没有社会主义法制作为保障,全国就不能形成安定团结的局面,就不能有序地推进各方面的建设。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依法治国的一条基本原则。我们党庄严地宣告: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内活动。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严格依法办事。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的贯彻实施,也就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贯彻实施。遵守法律,就是服从党的领导,就是服从全国人民的意志,就是维护人民的利益。我们每一个党员都要模范遵守法律,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执政意识,自觉地做到执政为民,当好人民的公仆。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才能保证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
世界上没有什么绝对的民主,民主的发展总是同一定的经济基础、阶级利益和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的,民主制度的建设必须符合本国的国情。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这是一种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这种制度有利于广泛集中民意民智,也有利于有效地进行正确决策和实现奋斗目标。十六大报告对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要求在原则上也适用于国家机构。我们要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优越性。
我国的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之间,总体上是相适应的,但也有不相适应的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必须积极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执法工作,使之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适应。政府管理职能要进一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监督机制要同反腐倡廉的要求相适应。要进一步促进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各种民主权利。总之,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各方面的具体制度,使之成为巩固和发展现代化建设成果的重要环节。
加强我国的民主制度建设,要坚定不移地走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得以健康发展、永葆活力的重要保证。各项改革措施,都要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我们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但也要注意研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只有在不断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又合理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才能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十六大报告对我国的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个目标,强调重点需要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一)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三)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四)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八)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九)维护社会稳定。这九个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可以说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具体化,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着力点。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努力做好这九个方面的工作,完成十六大提出的任务。
我们党和我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和国家的前途充满着胜利的信心。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的政治文明必将达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水平。
( 参见:王维澄:《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现代化建设重要目标》,载 《人民日报》 ,2002年12月05日第九版)
五、中共十六大报告关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若干显著特点
1.它以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思想为指导,系统规划了全面的小康社会应具有的政治特征。
2.在中共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目标。
3.政治建设和政体改革内容涵盖面之广远远超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任何一次代表大会的报告。预示了中共在新世纪要加大政治建设和政体改革的决心。
4.政治建设和政体改革在目标任务、基本方针等方面与历次代表大会的报告是一致的、连贯的、稳定的,但是,有些问题,如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这次被分别单独加以阐述和强调,说明全党对这些问题的迫切性认识有所深化,解决的时机和条件趋于成熟。
5.强调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六、中共十六大报告关于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举措
1.报告规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后,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又一重要理论创新,是对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2.报告规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目标,进一步明确了新世纪、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方针和任务:“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3.报告指出了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政治目标的根本途径:“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十六大以前的报告中一直单提“政治体制改革”,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出“政治建设”概念,置于“政治体制改革”之前与之并列,具有重要意义。将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并提,比较全面。
4.报告阐明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方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与十五大报告中“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 的提法相比,更带有根本性和概括性。
5.报告确定了反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规律的原则态度,重申“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第一次提出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6.报告给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目标:“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报告第一次提出要“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强调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将基层民主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报告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组织必须置于村党组织的领导之下,对长期以来关于如何处理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关系的讨论作了一个总结。同时,适应新形势要求提出了“完善城市居民自治”等目标要求。
7.报告强调法制建设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
8.报告第一次把“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问题列入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坚持依法执政”的新命题;强调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
9.报告首次明确规定“各级决策机关都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要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决策论证制和责任制。
10.报告提出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要求和目标模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
11.报告专门将司法体制改革列为一个问题,足以说明对它的重视。与十五大相比,十六大报告强调了以下几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公正和正义价值;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即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十五大报告没有说明怎样才能从制度上保证)。
12.报告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单列,集中阐述了用人机制问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完善的重点、目标及党员和群众的权利、领导干部的任职制度及干部人事分类管理制度等问题。
13.报告进一步强调了对权力制约监督的系统性、科学性、严密性和有效性(与十五大报告相比)。
14.报告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强调了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等。
(五、六部分参见纪玉祥:《党的十六大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载《政治学研究》,2002年第4期1-7页。)
七、邓小平民主法制与政治体制改革思想
1980年,邓小平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在这个及以后的讲话中,他在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人权等方面阐述了他的思想观点。
A.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是社会主义的目标之一。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是我们的目标” 。
B.按照中国的实际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的实际” 。
“西方的民主就是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等等。我们并不反对西方国家这样搞,但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两院制。”
C.有关人权问题的主要思想
第一,社会主义人权是多数人 的人权。
邓小平指出:“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权的各项内容都是以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为前提的。不仅人权在主体和内容上都大大扩展了,而且国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并以国家法律形式加以确认和保护。
第二,社会主义人权是全面的人权。
它不仅包括公民的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而且包括集体人权。中国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短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这是基本的国情。
因此,生存权、发展权历史地成为中国人民实现人权的首要问题和头等大事。
第三,维护和促进人权,必须维护国家主权,反对别国干涉内政。
邓小平指出:“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
国家主权是一国对外的独立权和对内的最高权力。邓小平认为,国家主权是实现人权的基础和先决条件,没有主权就谈不上人权。
“西方国家说我们侵犯了人权,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侵犯人权。美国帮助蒋介石打内战,中国人伤亡了多少?美国支持南朝鲜进行战争,中国人民志愿军伤亡了多少?还不说一个多世纪以来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包括美国在内)的侵略使中国人民遭受的损失有多大!所以,他们谈人权是没有资格的。”
“搞强权政治的国家根本就没有资格讲人权”。
D.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1978邓小平就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邓小平在谈到毛泽东晚年错误说∶“单单讲毛泽东同志本人的错误不能解决问题,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斯大林曾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邓小平提出的重要方针。
邓小平一贯反对“以党治国” 、主张依法治国,反对“党权高于一切” ,主张党政职能分开,反对党可以凌驾于人民的头上任意发号施令,可以不受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任意妄为,主张党组织、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遵纪守法,自觉地服从党纪国法的约束。
E.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主要思想
a. 我国原有的政治体制存在许多弊端。
邓小平指出∶“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
b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邓小平指出∶
第一,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第二,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
C 关于衡量政治体制改革成效的三条标准∶
邓小平指出∶
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
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
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
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发展民主,加强法制,实行政企分开、精简机构,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维护安定团结。
(摘自:王新农:邓小平理论课件有关内容)
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民主一般知识
不同的界说:国家制度说;当家作主说;权力制度作风说;权力制约说;纠错机制说;
自由平等说;参与竞争说; 生活方式说;等
理解的民主的含义:
a. 公共权力属于人民;
b. 公民享有自由平等等权利;
c. 以权利制约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
d. 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
e. 公民权利和公共权力的行使得到制度化保障
2)结构
三种不同观点:
一维结构∶民主是国家制度或国家形态,包括国体和政体。
二维结构:国家制度的民主和非国家制度的民主
国家制度的民主,包括国体和政体
非国家制度的民主,包括某些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文化民主、学术民主、等。 三维结构:民主制度:国体、政体、体制
民主权利:国家机关法定权利、社会组织法定权利、公民法定权利
民主作风:上下关系、干群关系、中央和地方关系、个人和集体或他人关系
3)层面
民主的显性结构
民主权力制度:国体、政体、体制
民主权利制度:国家机关法定权利、社会组织法定权利、公民法定权利等机制
民主行为方式:(选举等)参与及竞争;矛盾与冲突;妥协与宽容;合作与共赢等 民主的隐性结构
民主心理 :民主愿望、民主情感、民主感觉、民主态度、民主习俗等
民主意识∶ 参与意识、民主理论、民主原则、法律意识、社会意识等
民主精神∶ 自主精神、平等精神、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等
民主作风 : 上下关系、干群关系、中央和地方关系、个人和集体关系、同事关系等 社会主义民主
1.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社会和企事业的权利
2.社会主义民主是新型的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是广泛的民主,体现了人口的广泛性和内容的广泛性。
社会主义民主是有保障的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是体现人民内部的平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的正确关系的民主。
3.社会主义民主的特征
社会主义民主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
社会主义民主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社会主义民主是手段和目的的统一
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与集中的统一
4.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具有长期性
我国还没有根本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的状态,更不具备高度民主所需的高度发达的经济文化条件。封建意识残余、资产阶级思想、小生产习惯势力的影响长期存在。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的客观规律的认识有一个过程。
5.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运行机制
动力机制∶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 :自由平等主体的利益促动
政治参与的推动: 参政、议政
公民文化的孕育: 现代人格与精神追求
运作机制∶权力的获得:以普遍选举制为基础的限任制
权力的运作:以权利制约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
权力的结果:公民权利的保障;人民主权的实现
协调机制∶内部协调;外部协调
保障机制∶法治
6.民主政治运行机制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 体制创新。
(以上内容整理人参考了王新农教授的有关邓论课件)
九、人权
人权的特性:
属人性:人权是对神权的否定。马克思把人权同人类解放联系在一起。人类的解放就是“从宣布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理论出发的解放”;认为无产阶级的解放“只能求助于人权”。(《马恩全集》卷1,466页)。
固有性:每个人只要一出生就享有人权,与之相伴,不附带任何条件。
道德性:人权作为一项道德权利高于实在法。
批判性:反对一切私有制的异化,反对一切专制制度对人性的压抑及其对人类尊严的藐视。 中国政府的理解
1991年10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阐明了中国政府对于人权的理解:人权是一个伟大的名词,是长期以来人们追求的理想和崇高目标;人权范围十分广泛,不仅包括生存权、人身权和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方面的权利;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而且包括集体人权;享受人权的主体不是少数人,而是全体中国人民。
这一段话至少包含了这样几个意思:
对人权价值的肯定
人权主体的确定
人权内容范围的界定
我国人权的特点:广泛性、公平性、真实性
1998年,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国有义务使其现行法律与国际人权公约相一致。
英美的“人权高于主权”的理论是一种新干涉主义。
十、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
法治的内涵:
亚里士多德说:“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199页)
1959年国际法学家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集中了各国法学家对于法治的一般看法,确立了三大原则:1)立法机关的职能就在于创设和维护得以使每个人保持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
2)法治原则不仅要对制止行政权的滥用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要使政府能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借以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3)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是实施法治原
则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法治的特性:普遍性、公开性、可预期性、明确性、一致性、可循性、稳定性、至上性、司法独立权威性、司法公正性。
法治的核心价值在于维护人类的尊严和自由。
社会主义法治
社会主义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统治阶级按照本阶级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和根据各种法律制度建立起来的社会秩序的总称。法制的基本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治与人治相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从实质要件上讲,就是良法之治,即保障人权、捍卫民主、实行有效管理、防止权力滥用;从形式要件上讲,就是体系完备、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治国之道与目标模式。
3.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包含:1)依法治国主体:广大人民群众;2)依法治国客体: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3)依法治国依据:宪法和法律;4)党法关系: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相互促进。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