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第二章]
目录:第二章 项目质量管理
2.1 一般规定
2.2 质量管理程序与内容
2.3 质量计划
2.4 质量控制
2.5 质量检查和改进
第二章 项目质量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不断加强。在建筑工 程领域,大家已经清醒的认识到,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还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投资和工程施工成本的高低,最终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社会的 经济发展。目前,质量第一的重要性已经在建筑领域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工程施工涉及面非常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诸如设计、材料、机械、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工艺、操 作方法、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等都直 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质量。因此要做到质量第一,确实搞好质量的管 理和控制,我们应该充分了解质量管理的内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每一个步骤。跟据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的管理理论和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一般性的分析,明确项目质量控制的内容。工作质量的控制育和技术交底树立全员的质量意识,这样才能在质量上形成你追我赶的自觉行动,才能形成人人关心质量,个个重视质量的风气。同时要实行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这样才能提高工作质量,以达到 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2.1一般规定
2.1.1 项目质量管理应按2000版GB/T19000族标准和项目管理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
2.1.2 项目质量管理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 “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持续改进项目管理。
2.1.3 项目质量管理应遵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的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满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发包人的质量要求。
2.1.4 进行项目质量管理应对项目的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环境进行质量控制。
2.1.5 项目承包人应对项目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分包工程的质量应由分包人向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1.6 项目分包人应按照承包人的要求进行分包项目的质量管理,并接受承包人的质量监控。
2.2质量管理程序与内容
2.2.1 进行项目质量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1 确定项目质量目标。
2 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3 实施项目质量计划。
4 项目质量计划的验证。
2.2.2 项目质量目标应分为总目标和分目标,分目标应涵盖项目管理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
2.2.3 企业应明确规定与项目相关的质量标准、满足这些标准的方法、何人何时使用哪些资源。
2.2.4 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设计质量控制。
2 项目采购质量控制。
3 项目施工质量控制。
4 项目试运行质量控制。
2.3质量计划
2.3.1 项目质量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它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质量计划应由项目质量经理(质量工程师)在项目策划过程中主持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2 质量计划应体现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的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2.3.2 项目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编制依据。
2 项目概况。
3 质量目标。
4 组织机构。
5 进行质量控制及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6 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和质量保证与协调程序。
7 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
8 与项目质量控制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
9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2.3.3 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应依据下列资料:
1 合同中规定的产品质量特性,产品应达到的各项指标及其验收标准。
2 项目计划。
3 项目应执行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4 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要求。
2.3.4 实施质量计划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实施质量计划,并应按规定保存质量记录。
2 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进行整改。
2.3.5 质量计划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质量计划验证应包括的内容有监督、检查、分析和改进措施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具有资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和内部质量审核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3 对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和质量问题,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责任,并应依据验证评价的结果接受处罚。
2.4质量控制
2.4.1 项目质量控制应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项目合同的要求。
2.4.2 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的策划结果应形成实施计划,各项实施计划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与要求,符合相关的质量规定和标准,满足项目管理企业的质量方针与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2.4.3 项目设计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设计策划的控制。
2 设计输入的控制。
3 设计评审的控制。
4 设计验证的控制。
5 设计输出的控制。
6 设计变更的控制。
2.4.4 设计项目经理应组织对全部工程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评审,经发包人确认后,由设计项目经理批准实施。
2.4.5 设计评审应包括设计方案评审、重要设计中间文件评审和设计成品评审。对评审结果应形成记录并予保存。
2.4.6 为确保设计输出文件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应进行设计验证。设计验证的方式是设计文件的校审及会签。
2.4.7 设计输出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设计输入的要求。
2 采购、施工、试运行要求。
3 制造、检验、试验、验收的标准、规范和规定。
2.4.8 企业应建立设计变更的程序并控制。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程序处理设计变更。
2.4.9 项目采购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采购策划的控制。
2 采购产品采买的控制。
3 采购产品催交的控制。
4 采购产品验证的控制。
5 包装、运输的控制。
2.4.10 采购产品采买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控制:
1 编制采购询价文件。
2 询价厂商的选择和询价文件的发出。
3 报价评审。
4 供货厂商的确定和采购合同的签订。
2.4.11 采购产品的采买应在项目管理企业的合格供货商名单及发包人推荐的供货商名单中选择确定项目的合格供货商。
2.4.12 采购经理应组织采购工程师对采购产品及其技术文件、图纸进行催交,以满足设计和施工的需要。
2.4.13 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包括:
1 供货商车间验证。
2 到货现场验证。
3 第三方检验。
2.4.14 对超限和有特殊要求的采购产品的运输,应制定专项的运输方案,并委托专业运输机构承担。
2.4.15 项目施工质量控制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策划的控制。
2 施工准备的控制。
3 施工过程的控制。
4 施工交接的控制。
2.4.16 项目经理应在施工前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理解设计意图和设计文件对施工的技术、质量和标准要求,并应形成、保存记录。
2.4.17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
1 施工工序质量控制。
2 施工机械设备和计量测试设备监控。
3 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
4 质量事故处理。
2.4.18 施工工序质量控制应采取日常现场质量监督和施工质量控制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是对关键、特殊工序的质量控制,并应形成保持记录。
2.4.19 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
2 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置。
3 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
2.4.20 特殊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在项目质量计划中界定的特殊工序,应设置施工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2 对特殊工序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执行。
2.4.21 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的调配。
2 现场的施工机械应满足施工需要。
2.4.22 计量测试人员应按规定控制计量测试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计量测试器具应符合有关规定。
2.4.23 工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测量记录应归档保存。
2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
2.4.24 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经理部应在项目管理企业的合格材料供货商名录中按计划招标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
2 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账。
3 项目经理部应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
4 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
5 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2.4.25 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4.26 企业应建立施工交接的工作程序,并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工序交接和工程中间交接。
2.4.27 项目试运行质量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试运行策划的控制。
2 试运行实施的控制。
3 保修与回访的控制。
2.4.28 根据合同的要求,试运行负责人应负责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编制试运行方案和必要的相关文件,经项目经理或发包人审批后实施。
2.4.29 在试运行实施中应形成必要的记录并保存。
2.4.30 企业应建立工程交接后的工程保修和回访制度,工程保修应按合同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5质量检查和改进
2.5.1 项目管理企业应对项目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内部审核和考核评价,验证实施效果。
2.5.2 项目经理应依据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召开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质量分析会,井制定整改措施。
2.5.3 质量持续改进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进行。
2.5.4 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和评价项目管理现状,识别质量持续改进区域,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
2.5.5 项目经理部对不合格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企业的不合格控制程序杜绝不合格物资进入项目施工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置而转入下道工序。
2 对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3 应进行不合格评审。
4 不合格处置应根据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或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四种情况进行处理。构成等级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置。
5 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保存记录。
6 进行不合格让步接收时,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让步申请,记录不合格程度和返修的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收协议和接收标准。
7 对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应邀请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共同确定处理方案,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8 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保存不合格控制的记录。
2.5.6 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2 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3 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4 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5 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应报企业管理层。
6 项目经理部或责任单位应定期评价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2.5.7 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 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3 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
4 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 项目经理部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原文所有权归原作者所有:未找到原作者,如有疑问,请联系小编 建筑工匠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