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监督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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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工作简报
2011年第1期
(总第1期)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组织部 2011年1月4日
目 录
【创刊词】
打造一流干部监督工作宣传阵地
【重要言论】
仲祖文:《严格执行四项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工作动态】
市委组织部到我区调研提高满意度工作
我区制定出台干部监督工作“1+X”文件
【基层连线】
区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监督问答】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内涵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经验交流】
云南省怒江州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创刊词·
打造一流干部监督工作宣传阵地
在全区上下激情饱满、斗志昂扬推进现代化国际新城建设的热烈
氛围中,肩负着全区干部监督工作宣传重任的《干部监督工作简报》,今天开始刊发。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
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将干部监督工作提升到更高一级议事日程,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标要求,胡锦涛总书记、习近平同志、李源潮部长、刘淇书记分别对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我们创办《干部监督工作简报》,就是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对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部署,构建广泛参与的干部监督宣传平台,更加有效的发挥宣传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按照服务大局、贴近实际、推进工作的原则,《干部监督工作简报》
的办刊宗旨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区干部监督工作实际,准确宣传干部监督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反映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新情况、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和新经验,突出业务性、指导性、实用性,适时推广先进的干部监督工作理念,努力使其成为展示我区干部监督工作成果的窗口、信息交流的平台、领导决策的参谋、开展工作的助手、沟通基层的桥梁。《干部监督工作简报》原则上为双月刊,主要开设重要言论、文件传真、工作动态、基层连线、监督问答、经验交流等栏目。
办好《干部监督工作简报》,需要全区各单位的广泛参与和大力
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把《干部监督工作简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打造一流干部监督工作宣传阵地!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组织部
·重要言论·
严格执行四项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仲祖文
最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
的发布,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反响。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化武器,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对此,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期盼在贯彻落实上动真格、下功夫、见实效。
四项监督制度,是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在总结
基层探索和创新基础上制定的,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条。《责任追究办法》细化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了责任追究的主要情形,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杀手锏”;《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报告的有关事项和审核程序,前移了监督关口,为选人用人安装了“过滤器”;《“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要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强化了全委会在用人监督上的作用,为评估选人用人效果提供了“度量衡”;《离任检查办法》规定市县党委书记即将离任时,要对其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可以说是一种“用人审计”。四项制度全面加以实施,将有力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进行。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不抓制度执行,制度就没有效果;
不抓制度落实,就等于没有制度。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要增强原则性、体现战斗性,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对报告的事项要认真审核,严格入口监督;对民主评议的结果要充分运用,做到奖优惩劣;对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要切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查实的用人问题要纠正问责,不搞下不为例。要做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将有关执行情况在党内和向社会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支持监督。要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检查工作和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硬任务,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有硬措施。各
地各部门要以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整饬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干部人事纪律松懈现象,始终保持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在继续整治拉票贿选问题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行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要密切关注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新变化新动向,不管刮的是什么风,不管风从什么地方来,都要坚决抵制。要建立健全自查自纠机制,坚持有案必查、鼓励自查、上级督查。坚持实报必查、查实必究、失职追责。既要发挥查处的惩戒功能,更要发挥查处的教育功能,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
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担负重大
职责,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带头落实制度要求,坚决纠正违反制度行为,用党性原则、刚性制度和铁的纪律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四项监督制度,自觉履行用人职责、规范用人行为、接受用人监督。
·工作动态·
市委组织部到我区调研提高满意度工作。近日,市委组织部干部
监督处处长王清旺同志、副处长杜彩霞同志等一行4人,到我区调研提高满意度工作。区委书记王云峰同志就我区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有关做法及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向市委组织部调研组进行了介绍。王清旺同志说,通州区在近两年的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中,成绩均位于全市各区县首位,是同通州区委注重干部工作宣传培训、坚持满意度工作重心下移、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切实措施紧密相关的,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全市其他区县学习和借鉴,希望通州区委保持这种势头,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继续稳步提高干部选任工作满意度。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杰群同志陪同调研。
(区委组织部)
我区制定出台干部监督工作“1+X”文件。为落实中央、市委对
干部监督工作的新要求,适应我区当前干部监督工作的新需要,近日,经区委常委会、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区委组织部印发了《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及6项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我区干部监督工作“1+X”制度体系。《意见》是整个制度体系的纲领性文件,《离任检查办法》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一把手”行使用人权的监督,《内部监督办法》重点是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提供制度保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突出了对选人用人工作的事前把关监督,《“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加强了对选人用人工作的事后质量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是为增强干部监督工作合力,《联络员制度》能够进一步充实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力量。这次出台的“1+X”文件,主要有以下5个特点:
(一)更加注重整体的配套衔接性和执行效果。《意见》作为制度
体系的核心,为我区今后一个时期的干部监督工作明确了方向,其余6项制度为《意见》目标的完成提供了支撑和保障。6项制度之间也有较强的配套衔接性,如《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一报告两评议”办法》、《离任检查办法》,共同形成了对干部选任工作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的监督链条,更加注重执行效果。
(二)突出对“一把手”用人行为的监督。《离任检查办法》就是
专门针对“一把手”设计的“用人审计”,督促“一把手”在任职期间正确运用手中的干部任免权,离任时坦然接受组织对其的检查。《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制度也都对“一把手”的职权进行了规范。
(三)更加注重警示和预防。《离任检查办法》不仅是对离任者的
一种检查,更是对现任者的一种警示,促使现任者自觉提高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的意识。《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是从预防入手,把可能存在的风险在干部选任工作开始之前就过滤出去,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着眼于突破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难点。让领导班子内部监督
切实发挥作用,是我们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难点。《内部监督办法》细化了每名领导班子成员在内部监督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激励机制,加大了违规失责的追究力度,初步突破了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工作中“不
想、不敢、不能”的难点。
(五)更加注重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的保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
《联络员制度》分别对整合区内干部监督资源、充实基层干部监督工作力量进行了规定,实现了干部监督工作保障机制从横向到纵向的加强,为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奠定了基础。
(区委组织部)
·基层连线·
区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竞争择优、群众公认的原
则,不断加强和改进中层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选人用人公信度得到不断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文化知识结构不断优化,选拔了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李峥等一大批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特别是2009年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了12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37岁,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4人,初步形成了较为合理梯次结构,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竞争选任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一)设置“宣传程序”,扩大公开性。加大选拔任用干部政策、法规
的宣传力度,建立竞争选任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竞争职位、条件、步骤和结果,扩大干警知情权,为干警有效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畅通信息渠道。
(二)完善“荐才程序”,增强公平性。正确引导符合条件的干警特别
是年轻干警积极自荐参加竞争,充分保障干警的参与权,扩大参与范围,做到在多数人中选人。如2009年竞争上岗中,报名竞岗人数与竞争职位的平均比率为2.25:1,有多个职位比率达到了5:1;全院120名干警参加了民主测评投票,参与率达到90%;在参加中层副职职位竞争的20名报名中,有12人是“80后”的大学生,占报名者总人数的60%。
(三)细化“考评程序”,提高公正性。一是严把命题关。紧紧围绕选
拔岗位的基本任职需要,基本素质标准等要求,科学设计考题,严密考试
程序。如改变以往竞职中不同职位和相同职位不同竞争者在答辩环节均使用不同题目,选择可比性相对较差的情况,重新设计了答辩用题规则,采取不同职位不同答辩题目与同一职位相同答辩题目相结合的方式,增强了选择的可比性和选择结果的客观合理性;二是严把评判关。保证评委的代表性,按比例由各处室民主推荐产生的评委候选人。保证评分的公正性,演讲答辩前,通过当场抽签从评委候选人中产生正式评委,避免人为干扰。保证试题的秘密性,答辩试题由专人保管,当场拆封,竞争与会场隔离,依次入场演讲答辩,确保考试的公平。三是严把考察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考察组,统一进行培训,调高认识,明确标准,严格纪律;精心设计考察方案,以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为主要考察内容,并扩大普通干警参与考核的范围。严密实施考察方案,综合分析考察结果,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全面准确参考。
二、严格接受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张贴公示栏、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将
整个干部选任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方便群众反映意见。定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充分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评价,不断改进工作。
(二)加强纪检监督。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坚持干部考察
前,由纪检监察部门先进行党纪、政纪审查,把好入口第一关;加强政工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情况交流,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自我监督。实行竞争选任全程监督记实制度,建立记实档
案,使选人用人各个环节均有据可查,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监督问答·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内涵是什么?有什么特点?干部监督
工作是整个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从监督的主体上看,我国对干部的监督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司法监督等,这其中,党内监督处于主导地位。党内监督的实质,就是党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组织部门按照党的要求,在干部工作方面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同其它主体的干部监督相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是一种管理
范畴的监督,更具有前沿性和预防性。
·经验交流·
云南省怒江州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怒江州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精神,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推进干部
人事制度改革。
制度创新,完善干部初始提名工作。2008年制定下发了《年度优秀县
处级后备干部推荐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厅级干部实名推荐干部的通知》,配套完善干部提名制度。2008年起,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开展优秀干部推荐,把推荐结果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建立以单位推荐、领导推荐、群众推荐为重点,民意测评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举贤荐能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全委会和厅级领导提名干部制度的长效机制,推进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扩大民主,提高干部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考察预
告制、党委讨论干部票决制,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干部等制度。2010年4月出台了《怒江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选拔程序、初始提名情况公开、空缺岗位、重大信访举报调查结果、干部廉政情况公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等适时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竞争择优,拓宽干部培养选拔渠道。引入公开选拔、差额选拔等竞争
机制,使更多优秀人才进入组织视野。1998年泸水县开展的首次公选以来,全州17次开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共有27名处级领导干部,74名科级干部通过公选走上领导岗位。积极探索实行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干部制度,增强干部的竞争意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中,按规定实行差额考察、差额选举。
关注基层,重视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
和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全州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乡镇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占41%,具有两年以上乡(镇)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工作经历的占76.7%。注重选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机关年轻干部,以新农村指导员、挂职锻炼等形式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培养锻炼。
强化监督,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满意度。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
记实”、“个人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宣传贯彻中央四项监督制度。出台了《县委研究干部报告制度》,要求各县研究干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四次,每次拟提拔干部不超过30人;超过30人的,州委组织部将派员列席。出台了《州管干部信息沟通制度》,详细界定了组织部、纪检部门、法院、检察院、审计、信访、编制等部门的职责,以召开会议、书面交流、个别走访等方式及时进行信息沟通,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
(责编:陈彦渊 核签:王杰群)
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区委书记、副书记,区委常委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主席、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发: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党委,各人民团体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