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注册公司全套材料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设立 □变更□注销□备案□ 相关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
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5、自然人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表
XX有限公司 发 起 协 议
为响应党和国家大力发展个私经济号召,使企业逐步走向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以求得发展。根据自身条件,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经股东共同商定拟出资万元,组建XX有限公司协议:
一、公司成员立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齐心协力,共同发展。
二、XX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XX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三、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精心工作,严格财务手续,建立健全帐目,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摊,公司成立后,接受工商、税务等机关监督、指导。
股东(发起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信息
XX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成立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
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
第十三条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执行 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臵;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 公司不设监事会,选举监事一人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 五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郑 重 承 诺
现向霍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XX有限公司已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在申请登记中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及有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本企业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臵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后臵审批项目3个月内未能获得批准的我企业将申请取消该项目的登记;不属于前臵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并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他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处)
年 月 日
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表
企业名称:XX有限公司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表在私营企业登记和年检时发放并收回。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注:1、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由自然人签字。 2、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