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装服饰产品号型标准
上海日播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内部标准
标 题:女装服饰产品号型标准
编 号:RB/QS/004-02
版 本 号: 1
页 数:共4页 (不包括此页和附录)
生效日期
拟 制 孟丽华 日 期 2009-07-08
审 核 郭鹏 日 期 2009-7-10
批 准 王卫东 日 期 2009-7-10
受控印章:
1. 修订说明:
为了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满足产品上市需求,现需对服装吊牌及耐久性标签的产品号型做相应更改,本标准主要变化有:
1.1. 修改了梭织所有下装的号型及跳档规定;
1.2. 对针织类服装进行了分类,分为棉针织的号型标识和毛针织的号型标识; 1.3. 体型由原料的“Y”型改为“A”型; 1.4. 增加了配饰产品号型标识。 2.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日播公司女装品牌“播”和“PPT”服饰号型标准。 3.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日播服饰公司成批生产的“播”和“PPT”牌服饰。 4. 服装号型定义:
4.1. 服装标准采用GB/T 16160的定义:
号 指人体的身高,以厘米为单位表示,是设计和选购服装长短的依据
型 指人体的上体胸围或下体腰围,以厘米为单位表示,是设计或选购服装肥瘦的依据
体以人体的腰围和胸围为差数为依据来划分人体的类型,将体型分为四类。体型分类代号分别为Y、A、型 B、C
4.2. 体型代号:
“播”和“PPT”服装体型代号为“A”即:胸围与腰围的差数为14cm-18cm 之间。 5. 服装号型档差系列——以“中间标准体”为中心,向两边依次递增或递减组成. 5.1. 梭织类: 需注明体型
z 身高以5cm 分档组成系列; z 胸围以4cm 分档组成系列; z 腰围以4cm、2cm分档组成系列; 5.2. 棉针织类:不注明体型
z 身高、胸围和臀围均以5cm 分档组成系列; 5.3. 毛针织类 :不注明体型
z 上装:标注的胸围,以5cm 跳档; z 下装:标注臀围,以5cm 跳档。 6. 服装号型标识方法:
6.1. 上、下装分别标明号型
6.2. 号型表示法:号与型之间用斜线分开,后接体型分类代号 6.3. 分类说明:
6.3.1. 梭织类:上装:身高/胸围A 下装:身高/腰围A
上装
款式
号型 5·4系列 180/96A
连衣裙、衬衫、西服、牛仔服、外套、背心、马夹、
棉服、羽绒服等
175/92A 170/88A 165/84A 160/80A 155/76A
(XXL) (XL) (L) (M) (S) (XS)
长、短半裙、裙裤、长、
短裤、西裤等
款式
下装
号型 5·4系列 180/80A 175/76A 170/72A 165/68A 160/64A 155/60A
(XXL) (XL) (L) (M) (S) (XS)
6.3.2. 针织类:上装:身高/胸围 下装:身高/臀围
上装
款式
号型 5.5系列 180/100 175/95
棉针织类上装
170/90 165/85 160/80 155/75
(XXL) (XL) (L) (M) (S) (XS)
棉针织类下装(包括连裤袜,不包括未过腰的
产品)
款式
下装
号型 5.5系列 180/105 175/100 170/95 165/90 160/85 155/80
(XXL) (XL) (L) (M) (S) (XS)
6.3.3. 毛衫类:
上装:标注胸围 裤子:标注裤子规格(相当于4倍横档) 裙子:标注臀围;
上装(胸围)
款式
100
毛针织类上装
95 90 85 80 75
号型 以5cm 跳档
(XXL) (XL) (L) (M) (S) (XS)
毛针织类裤子(包括连裤袜,不包括未过腰的产品)
款式
裤子(臀围)
号型 以5cm 跳档 105 100 95 90 85 80
(XXL) (XL) (L) (M) (S) (XS)
毛针织类的裙装 款式
105 100 95 90 85 80 裙子(臀围)
号型 以5cm 跳档
(XXL) (XL) (L) (M) (S) (XS)
7. 配饰号型标注方法: 7.1. 围巾、披肩类:
围巾、披肩类成品规格可用其外形的几何尺寸标准,以厘米为单位标注,长方形围巾可标注长×宽,三角围巾和披肩可标注底边长×高。
例如:一条围巾的长度为145cm,宽度为20 cm,所以标贴纸的号型为:145×20。 7.2. 帽子:
以人体头围的净尺寸作为帽子的尺寸代号,以1cm 跳档,范围含44cm 至64cm。 例如:我司规定60cm 为帽子M 码尺寸,可标注为:
不能调节尺寸的帽子
60(M)
可调节尺寸的帽子
58-62(M)
7.3. 袜子:
以袜号(指袜底的实际厘米长度)标注的;含弹性纤维的需注明范围。我司确定的袜号为
22cm。
分类
标识方法
棉罗口短袜规格: 锦纶丝罗口、宽紧口短袜
有跟袜
以厘米为单位标明袜号
弹力锦纶丝罗口、宽紧口短袜 棉/弹力锦纶丝(锦纶丝)交织袜 棉/氨纶包芯纱交织:
无跟袜 连裤袜
以厘米为单位标明人体身高范围或袜号
以厘米为单位标明适穿的身高和臀围范围
举例
20 20 22~24 23~24 24~26
高弹力无跟袜:短筒、中筒、长筒: 155~175 裤袜
身高:155~175 臀围:80~105
7.4. 鞋子:
鞋号用脚长示值毫米整数和“型”表示,但型码以括号括起来表示。
z 成年男子分为五个型,两端一型和五型为瘦和肥型,中间三型为中间型,型是根据人
体脚跖围长度制定出来的,两个整型之间为半型。
z 成年女子分为三个型,一型和三型为瘦和肥型,二型为中间型。
例如:我司女鞋标注方法:225(二型)(XS)、230(二型)(S)、235(二型)(M)、240(二型)(L)、245(二型)(XL)。 7.5. 手套:
适用于各种材质的手套:皮制手套、人造革、合成革、纺织面料的手套。 7.5.1. 号型系列设置:
z 号:手套上标明的手长的数值,适用于手长与此号相近的人。例如:170号,适用于
手长:165mm~175mm的人,以此类推。
z 型:手套上标明的掌围的数值,适用于手围与此号相近的人。例如:185型,适用于
手长:180mm~190mm的人,以此类推。
z 以中间标准体(女子手长:170mm, 掌围:185mm)为中心,向两边依次递增或递减,
手长与掌围分别以10mm 为分档,组成号型系列。 z 标注方法:号/型 (码)
例如:我司手套产品只做M 码,号型标注为:170/185(M)。 7.6. 腰带:
适用于各种材质腰带,以毫米为单位,标注方法:“长/宽 (码)” 例如:某腰带的长为650mm,宽为60mm,所以号型标注为:650/60(M)。 7.7. 背提包
以毫米为单位的产品主体外形长度的最长距离为产品规格,标注方法:“长(码)” 例如:某包包的长度最长距离为450mm,该包包的规格型号为:450(M)。 7.8. 领带
领带的规格是以厘米为单位,标注方法:“全长×大头宽”
例如:某领带的长度为90cm,大头宽度为10cm,则号型标注为:则号型标注为:90×10。 8. 本标准自发布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品质保障部,原RB/QS/004《女装服装号型与体型标准》
作废。 9. 引用标准:
9.1. GB/T 16160 服装术语
9.2. GB/T 1335.2-2008 服装号型 女子 9.3. GB/T 6411-2008 《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 9.4. QB/T 1583-2005 《皮制手套号型》
9.5. FZ/T 81012-2006 《围巾、披肩》和FZ/T 43014-2008《丝绸围巾》 9.6. FZ/T 80010-2007《服装用人体头围测量方法与帽子尺寸代号标示》 9.7. FZ/T 73001-2008《袜子》 9.8. GB/T 3293-2007《中国鞋楦系列》
9.9. QB/T 1618-2006《皮腰带》和FZ/T 63005-93《机织腰带》 9.10. QB/T 1333-2004《背提包》 9.11. FZ/T 81011-2008《领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