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讨论客观性和真理
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讨论客观性和真理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具有客观性,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
承认真理是客观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唯物论。真理的客观性首先体现在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其次检验真理的标准也具有客观性。真理的客观性原理,是唯物主义认识论即反映论的一般原理在真理问题上的贯彻。真理思想内容的客观性与真理形式的主观性是统一的。
真理的客观性决定了真理的一元性。真理的一元性是指对于特定的认识客体来说,真理只有一个,它不因主体认识的差别和变化而改变。实用主义者把“有用”和“真理”完全等同起来,从根本上否认了客观真理的存在。
真理的客观性(客观真理)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中包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它以客观事物为认识对象,正确揭示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它所反映的内容是客观的。二是指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客观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内容是客观的,所以真理是内容客观与形式主观的统一。主观真理则是“人造的”真理,以满足个人主观需要作为真理的标准。
就真理的发展过程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和掌握程度来说,真理又是绝对的和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真理的两重属性。任何真理,既具有客观性,同时又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是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真理的绝对性即具有绝对性的真理,是指真理的无条件性、无限性。首先,任何真理都必然包含着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都不能被推翻。否则,就不成其为真理,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其次,人类认识按其本性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世界的可知性,承认人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即具有相对性的真理,是指真理的有条件性、有限性。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对事物的客观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局限的、不完全的。首先,真理所反映的对象是有条件的、有限的。任何真理由于都会受到人类实践水平和范围以及认识能力的限制,它只能是对无限的物质世界发展的某一阶段、某一方面、某一层次的认识,因而是有限的。这是真理在广度上的有条件性、有限性。其次,真理反映客观对象的正确程度也是有条件的、有限的。任何特定的真理不仅所反映的对象在范围上是有限的,而且其正确程度也是有限的。由于条件的限制,任何真理对认识对象的反映只能是相对正确的,即在认识的深刻程度上、精确度上都是有限的,或者是近似性的。这是真理在深度上的有条件性、有限性。
真理是具体的,是发展的,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辩证统一的。第一,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是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的。第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永远处在由相对向绝对的转化和发展中,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
绝对性真理和相对性真理不是两个真理,而是同一个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反对割裂二者辩证关系的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教条主义、思想僵化,把马克思主义当成一种现成的公式,到处生搬硬套,是绝对主义的表现;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散布马克思主义“过时论”,是相对主义的表现。二者都是错误的。
绝对性真理和相对性真理的辩证统一,是同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辩证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