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旅游局2011年信访工作总结
绥滨县旅游局2011年信访工作总结
县信访办: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早摸排、早掌握、早分析、早研判、早预防,进一步促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做好信访各项工作,为实现旅游行业稳定和旅游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2011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
1、领导重视。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信访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信访工作计划,对我县旅游行业信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我局信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2、责任明确。我局与各涉旅单位负责人签订《旅游信访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责任,将信访工作从基层抓起,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积极开展信访工作,狠抓落实信访排查
1、坚持做到倾情民生、关注群体。坚持利益向下,带着感情面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使信访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有效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同时宣传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2、狠抓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县信访工作要求,我局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全面充分掌握社会动态,目前全县旅游行业无不稳定因素。
3、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旅游局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群众事件责任制度,今年全年全行业未发生级到省、进京上访事件,实现了省、市、县领导提出的“四个确保”。
三、创建“平安旅游”,全面维护社会稳定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创建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扎实地推进“平安旅游”创建活动,按照县上的创建方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把平安创建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了实处,使全县旅游行业平安创建工作重点突出,目标具体,任务明确,加强协作,形成打击、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疏导、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到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稳定格局。
今年以来,我局信访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业务能力尚需提高,规范化管理、宣传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
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各项工作,实现2012年旅游行业的稳定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明年信访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纠纷矛盾排查
按照属地管理、区别对待、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将全县旅游行业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进行登记,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调处化解,并将调处化解
的过程、方法、和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事一案,一案一册,装订成卷,归档保存。
二、认真做好信访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一是逐月开展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向县委信访办报告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登记和统计表。二是主动挖掘、收集和整理具有深层次、预警性和苗头性的信息,并主动将信息及时报送县委信访办。
三、进一步完善维稳工作机制
根据旅游局制定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每月上报重点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广泛收集社会舆情,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在“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和2012年鹤岗市第三届国际界江旅游节、第二届旅游美食文化节等重要节庆活动前开展排查预测,并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处理。健全信访制度,加强联系,及时了解动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宣传力度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与各涉旅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引导舆论导向,利用宣传栏、横幅等信息渠道进行宣传,为社会稳定和谐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努力推进全县旅游行业维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绥滨县旅游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