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一、日常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日常法律服务:
1.就甲方履行职责及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有关事项,接受甲方的法律咨询,接受甲方委托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2.参与甲方各类商务谈判,草拟、审査或修改甲方各类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3.以甲方的身份参与有关甲方与第三方纠纷的调解;
4.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5.根据实际需要,协助甲方对其所属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6.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各类经济活动提供律师见证;
7.根据甲方委托,就甲方之经贸关联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査;
8.代表甲方就有关甲方经营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声明;
9.承担甲方履行职责,对外交流产生的各类事务纠纷的处理。
二、专项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可向甲方提供以下专项法律服务:
1.以甲方代理人的身份参与有关甲方与第三方纠纷的仲裁或诉讼;
2.为甲方重大经济决策提供综合性的书面法律分析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第三方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4.协助甲方办理股票上市手续,或为甲方的股份制改造和股票摹集、发行及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
5.代理甲方办理债券发行手续;
6.代理甲方办理工商、房地产及车船等登记手续;
7.代理甲方办理专利、商标等工业产权的申请手续。
三、法律服务的形式
1.专项服务及时响应制度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对于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法律事项,我所律
师将在接到通知后的最短时间内提出建议或方案,全程参与协调、谈判乃至诉讼。
2.集中办案制度
我所委派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制定各项法律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集中审定企业经营所涉各项重要合同,集中处理企业经营过程遇到的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出具重大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参与各类谈判。
3.驻场办案制度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需要,我所可以派驻专业律师进行现场服务,及时处理法律纠纷或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