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监督通知单
验 收 监 督 通 知 单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 单 位 建 设 的 龙湖社区二期1#~7#楼、A1地下室 工程已具备验收条件,我单位于2015年 12 月 25 日 时组织 ( 设计、施工、监理、建设 )单 位进行验收,特通知你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附质量验收组组成人员名单(主要):
建设单位:武汉市军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法定代表人:陈照元
勘察单位:湖北广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海涛
设计单位: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来兵
监理单位:武汉市江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 高春红
施工单位:武汉建开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周 桥
其他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陈照元
(建设单位公章)
签收人: 年 月 日
验 收 监 督 通 知 单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 单 位 建 设 的 龙湖社区二期5#楼1-18层 工程已具备验收条件,我单位于2014年 3月14日 时组织 ( 设计、施工、监理、建设 )单 位进行验收,特通知你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附质量验收组组成人员名单(主要):
建设单位:武汉市军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法定代表人:陈照元
勘察单位:湖北广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海涛
设计单位:海南华磊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程军
监理单位:武汉市江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 目 总 监:高春红
施工单位:武汉建开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项 目 经 理:周 桥
其他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
(建设单位公章)
签收人: 年 月 日
联 系 函
武汉建开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我单位承建的龙湖社区二期1#~7#楼、A1地下室工程,现已竣工验收,根据合同要求可进行请款申请,经龙湖项目部与武汉市军山开发有限公司沟通,本次请款金额为伍佰万元整,请财务部协助办理相应手续。
武汉建开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龙湖社区项目部
2016年元月22日
经办人:杨 柳
电 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