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事故的调查及处理意见
08-04
轻伤事故的调查及处理意见
事故地点:风井迎头
事故时间:2012年3月16日上午10时50分
事故类型:谢义华右手食指与手腕关节处轻微骨折 事故危险程度:轻伤
一、 事故发生的经过:
2012年3月16日上午10时50分。瓦检员谢义华在风井迎头更换风筒过程中,在吊挂风筒时,因梯架未架稳,不慎从梯架上滑落下来,造成右手食指与手腕关节处轻微骨折。
二、 现场调查情况:
事故发生后安监科科长郭贵明到事发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经询问当事人王加品、罗忠贵。他们说谢义华在吊挂风筒的过程中,因梯架未架稳,就上梯作业,不慎从梯架上滑落跌下,造成造成右手食指与手腕关节处轻微骨折。
三、安全教育情况:
谢义华在矿受过一般安全教育。
四、事故原因分析:
1、 瓦检员谢义华在吊挂风筒的过程中操作不当失误,造成从梯
架上滑落下来。
2、 伤者谢义华在吊挂风筒的过程中,梯架未架设稳,就上梯作
业,忽视安全意识,是造成这次事故的只要原因。
五、预防措施:
(1)、今后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使职工自身形成一种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职工自保能力,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六、处理意见:
1 、对谢义华本人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今后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2、加强规程措施的贯彻学习。
3、将这次事故在班前会上提出通报批评。
丫口煤矿安监科 201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