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最终目标作进一步表述
为什么要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最终目标作进一步表述
党的性质是一个政党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党的最终目标是一个政党最后要达到的政治目的,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同决定着建设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这个首要的根本的问题。这次修改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最终目标进一步表述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十六大党章这样述党的性质和党的最终目标,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符合时代要求。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党的阶级性与群众性相统一,党的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相统一。有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有利于全党同志更加深刻地认识和落实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有利于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具体来说,十六大党章关于党的性质和党的最终目标的进一步表述,有四个重要内容: 一是把党的先锋队性质由“一个先锋队”进一步表述为“两个先锋队”。首先毫不含糊地强调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在当今世界各类政党中,公开声明自己属于某一阶级的政党已经不多了,而我们中国共产党仍然郑重声明自己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这充分表明,进入 21世纪的中国,不论形势发生什么变化,中国工人阶级仍然是与中国先进生产力联系在一起的先进的阶级。从历史上看,工人阶级是与工业革命以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先进阶级,而这种先进的社会生产力从来就包含着先进的科学技术。所以,工人阶级队伍从来就包括同先进科学技术相联系的一部分知识分子。中国知识分子是中国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这个观点已经成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理论关于中国国情和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科学论断之一。
随着新技术革命的兴起和发展,没有也不可能割断产业工人同知识分子的联系,反而使两者的联系更加紧密。在这个过程中,工人和知识分子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先进生产力的主体,而且越来越融合成为一个整体。尽管当前遇到失业、下岗等等问题,但这都是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遇到的阶段性、暂时性问题,是先进生产力代替落后生产力的调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正是在这样前进的过程中,再加上城镇化的发展,工人阶级队伍将不断壮大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我国企业职工只有800万人,1978年大约为1.2亿,2000年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职工总数已近2.8亿人,结构将不断优化,素质将不断提高,工人阶级的整体规模和优势还会进一步发挥起来。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
同时,十六大党章也强调了中国共产党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是因为,由于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和联系人民群众的广泛性,我们党从来就不仅代表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同时也代表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1935年12月,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瓦窑堡会议决定曾经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中国共产党又是全民族的先锋队。”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不仅工人阶级中不断涌现出先进分子,其他社会阶层中也在不断涌现先进分子。党的大门应当向所有中华民族的先进分子敞开。正如邓小平同志在党的人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的那样,我们党不仅应当成为工人阶级先锋队,而且应当成为中华民族先进分子的“集合体”。这是我们中国共产党的特点,又是中国共产党的优势。新民主主义革命28年艰苦奋战的伟大成功,与党的这个特性分不开。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经受住包括三年自然灾害和外部封锁那样严峻
的考验,也与党的这个特性分不开。20世纪80年代末如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出现严重曲折,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面临空前巨大的困难和压力。在那样的情况下,我们党之所以能成功地稳住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捍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并在此基础上打开了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崭新局面,其根本原因也在于我们党的这样一个特点和优势。把“两个先锋队”同时作为党的性质的规定性写入党章,切合我们党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状况,既可以避免历史上“左倾关门主义”的教训,又与所谓“全民党”划清了界限。二是把“两个先锋队”和“三个代表”共同作为党的性质的重要规定性鲜明地表达出来,极大地丰富了党的先进性的内涵,意义重大而深远。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公开声明自己是为中国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谋利益的。党的七大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十二大党章吸收了七大党章的这一思想,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的党章都沿用了这一提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江泽民同志提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用这“三个代表”丰富十五大党章中关于党是“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的表述,一是符合我们党执政后的党情,二是符合时代要求,三是符合广大党员干部的心愿,四是有利于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代表”既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的指导原则,又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的根本途径。离开了“三个代表”,党要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就会归于落空。
三是对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作了切合我们党和国家现实状况的进一步表述。即把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改为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中央委员会告共产主义者同盟书》中曾使用过“核心”的提法,明确指出:“应该使自己的每一个支部变成工人联合会的中心和核心”。
十二大党章关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的表述,正确地规定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和核心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在新时期的基本口号和中心任务,它反映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上的新认识、新实践。十六大党章采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的表述,科学地表明了我们党的一个重要主张:世界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各国的历史、经济、政治、文化条件是不一样的,各国人民走向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必然多种多样,没有也不可能有适合各国情况的统一模式。各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本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同时,十六大党章的这个表述,也把党的领导核心的规定性同“两个先锋队”和“三个代表”统一起来了。
党的先锋队性质也好,“三个代表”也好,领导核心也好,在现阶段,都是为了团结和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四是对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作了更科学的表述。即将十五大党章关于“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的表·述,改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共产主义不仅是一种社会制度,而且是一种思想体系和道德体系,同时它还是一种“现实的运动”。马克思和思格斯说过: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在党的章程中,特别是在表述党的最高纲领或最高理想、最终目标时,对共产主义的这几种内涵作出精细的区分和选择,是有重要意义的。党的二大党章的提法是“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七大党章的提法是“共产主义制度”。十二大党章的提法是“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十五大党章沿用了十二大党章的提法。
十六大党章的表述,是一种对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更科学的表述。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曾经说过:如果把共产党这个名称解释成现在就似乎实现共产主义制度,那就是极大的歪曲,那就是胡乱吹嘘,会带来实际的害处。我们应当牢牢记住列宁的这个重要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