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申请生育津贴须知
02-11
申请生育津贴及配偶生育保险须知
1、办理范围:
1)生育津贴申报对象是在职女职工,其中合同制员工在人力资源部进行办理,派遣制员工请至派遣公司进行办理。
2)配偶在无工作、未参保的情况下,可以由男职工申报配偶生育保险,但不能参加生育津贴申报。
2、办理时限:
1)生育津贴一般要在生育6个月后开始申报(一般在休完产假后即可办理申报),但最长不能超过生育后10个月。
配偶生育保险可以在生育后3个月开始申报,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2)需要申报的职工请于每月20日之前将所需资料交至人资部,过时请延后至下一个月办理。
3、申报资料:
1)生育津贴:《贵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登记表》;生育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盖章)原件;准生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申领人身份证和医保卡复印件。
2)计划生育津贴:《贵阳市生育保险津贴申请登记表》;门诊发票或出院发票原件;门诊病历或出院记录(盖章)、疾病证明书原件;申领人身份证和医保卡复印件。
3)配偶生育住院: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盖章);出院
小结(盖章);出生证、准生证、职工本人医保卡和结婚证复印件;配偶无业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4)计划生育报销: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有些发票上有明细清单则无需提供此项);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医保卡复印件;若属于配偶报销的就还需要提供无业证明、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
提供资料中《生育津贴申请登记表》请参见附件,员工只需填写:参保人员姓名;个人编号(即发票上的“社会保障号码”,若无的可以到人资部查询);身份证号;配偶姓名和身份证号;入出院时间;手术时间;分娩年龄(计划生育手术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