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合同书
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书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上海翔薇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承租方)和乙方(出租方)凭甲方租赁乙方的大型机械设备和有关资料以及乙方企业的营业执照和乙方从事设备装拆作业的资质证书建立租赁、安拆合同关系。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型号数量附件
以上租赁机械甲方在:
工程地址: 工程名称: 第二条:设备的租赁期限:
乙方 台塔吊起始算租费按每台经上海市机械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以合格牌时间为准)至甲方报停时期止。租赁期共计:约 (按实际计算)个月。 第三条:租金、安装、拆卸费用的交付方式和期限: 1、 租金的计算:
2、租金的交付方式和期限:
(1)、本租赁设备由乙方安装和拆卸,但是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书》,租金的计算,以设备检测合格后或开始使用计算租金,至下个月同一日期为一个月满周期,以此类推,租金第三个月到期后,甲方付前两个月的租金,余款待塔吊拆除后一个月内结清。除整月外,其余租赁费按天计算
(2)、租金最后一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3)、租赁期结束的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租赁费 。 第四条: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拆卸及费用的承担:
l、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拆卸由乙方负责实施,费用每台机甲方负责承担付给乙方,基础节包括在进退场内。(其费用在租金外计算)
2、本租赁机械未经建设机械检测中心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不准投入使用,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第五条: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和各类事故的处理 l、维修: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养: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故障排除: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机械操作、安装、拆卸及维修和机械管理人员必须从技术上掌握正确的技术性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分清事故责任。其责任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按《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承租方不按第三条规定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条款,乙方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1)、要求甲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
(2)、 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机械,不足二个月,甲方按三个月的租金额作为乙方的损失赔偿。
3、因甲方脚手架不能及时拆除,道路不通和场地没能及时清理等原因,导致乙方设备不能及时退场,乙方设备的租赁费继续收取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4、未经验收合格的设备甲方不得投入使用,否则,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5、机械出现故障,乙方必须及时修理,如超过4小时没有修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扣除当日的台班费。
第七条:其他约订事项
1、 操作工作的食宿场所、水电供应由甲方负责。
2、任何一方所指派的机操人员或指挥工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3、机操人员或指挥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更换。
第八条:甲方的职责
l、负责施工场地平整开阔,设备运输车辆进出道路的畅通和临电到位(即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到塔吊基座)。
2、协助乙方对设备安装过程中底架水平度,设备垂直度的测量和拆卸过程中的安全监督。
3、负责附墙操作平台的搭设和拆除及楼层至塔身之间安全通道的搭设和拆除。 4、负责设备基坑内建筑垃圾和其它杂物的清理,无垢的清理以及拆卸后设备基础挖出归还等工作。 第九条:乙方的职责
l、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完好的机械设备和优质服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乙方的施工使用。
2、自备在设备的安装、拆卸过程中所需的气割、电焊机等设备。
3、保证机械完好,一般故障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2小时内必须到达工地现场。较大的技术故障,在短期内修复,超出时间扣除相应台班费。
4、若是乙方所派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如服务不好或不听现场管理指挥的,甲方可提出更换操作员。
5、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意识不强造成事故的,责任方因此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6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1、由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可交上级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甲方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4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注:本合同一经确认,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否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