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社会冲突理论
第十讲 社会冲突理论
第一节 社会冲突产生的背景
理论发展内在的逻辑,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新的理论思考必须在前人思想基础上进行,如果没有前人的探索,就不可能或很难发展出后来的某种理论;第二,前人提出的理论,受后来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方向。
一、社会冲突产生的社会背景
60年代是全球性大动荡的年代。东西方对峙的冷战状态、战后民族解放运动高涨撼动着美国的霸主地位;通货膨胀日益加剧和工人失业日益严重,酝酿着新的资本主义危机。 进入60年代后,美国国内社会冲突加剧,社会矛盾尖锐,黑人运动、越战危机、民权运动、青年运动等各种运动此起彼伏;国际形势也朝着不利于美国的方向发展;东西方军事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第三世界兴起,欧洲和日本发展壮大。面对这一动荡的社会和国际霸主地位的丧失,不同的人对此做出了不同的反应,但就全社会所形成的一般倾向来看,是抨击现实,摈弃保守主义,激烈地创导社会改良。社会冲突理论,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和社会思潮下产生的。
二、社会冲突产生的思想来源
(一)马克思的社会冲突思想
马克思认为,不同社会阶级的存在乃是不可避免的社会冲突的持续的根源,而社会结构则是通过激烈的阶级斗争而发生变革的。
从马克思的命题中可以看出资源分配的不平等产生了固有的利益冲突。当社会的被统治群体意识到他们在资源再分配中的利益并寻求减少不平等性时,他们将对系统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要求资源分配模式彻底改变,暴力手段是推翻统治者不可避免的、唯一的方法,暴力冲突会导致社会组织,特别是其稀缺资源分配模式的大变革。被剥夺群体越是提升了对集体利益的认识,获得体现其真正利益的统一的意识形态的能力,调和、妥协、温和冲突的可能性就下降。
(二)齐美尔的社会冲突思想
齐美尔把冲突视为一种交往形式。认为冲突是无所不在的,是形式社会学分析的对象。冲突包含着某种积极的东西,其积极面与消极面是联结在一起的。他分析了冲突的积极后果——维持社会整体及其次级单位。他关注冲突如何提高团结和统一。
冲突使群体边界清晰化,使权威集中化,增强了对越轨行为与歧见的控制并加强了冲突派别内部的社会团结。齐美尔认为在高度相互依赖的体系中,激烈程度较低但频率较高的冲突,并不必然激化并导致剧烈的社会变迁。这些冲突反而释放了紧张并变得正常,从而提高系统的稳定性。而且,随着冲突群体内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与冲突群体间联系形式的变化,暴力性会因为群体目标的明确而下降。相对于最初温和形式的冲突,利益组织化与整合的后果就是包括竞争、讨价还价和妥协等的形成。
科塞正是从齐美尔那里产生了现代冲突理论的安全阀思想与积极功能的认识。 齐美尔认为冲突派别的利益展现得越清晰,他们的目标就越清晰和集中;目标越清晰,战斗性的手段运用就越少,类似于讨价还价与妥协的手段就越有可能被用来实现群体的客观目标。对共同利益的认识,在一般情况下,会导致高度工具性的和非暴力的冲突。 在劳资关系领域齐美尔的命题比马克思的预言更加准确,暴力经常发生在工会成立之初的劳资纠纷中,这时利益与目标展现的并不清楚,当利益目标得到澄清,暴力冲突已逐渐被
不那么暴力的谈判所取代。
(三)韦伯的社会冲突思想
社会冲突起源于以下三个条件:
1、权力、财富与声望三者是高度相关的,也就是说当经济的精英同时也是社会的和政治的精英,或反过来也同样如此的情况下,那些被排除于权力、财富与声望之外的人便会愤愤不平,从而铤而走险,采取对抗的姿态;
2、在资源分配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特权与不平等时,必然会加剧不同等级之间的紧张和仇恨。这种仇恨进一步触发那些没有权力、声望与财富的人对占有这些资源的人进行对抗。
3、低水平的社会流动也在加剧冲突。当那些处于低等级的人很少有机会进入社会上层或进入新的阶级、政党或身份群体时,必然使仇恨积累,从而触发下层不满上层的冲突。
在承接以上三个条件而来的不满进行升华的关键力量是领袖魅力。是否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历史性机会问题,但是如果出现这样的领袖并挑战传统的权威,把因为精英垄断资源和社会底层的人们获得财富权力与声望的机会缺失所造成的不满动员起来,冲突与结构性变迁就有可能发生。
革命成功之后,领袖面临巩固其成果的组织问题。在冲突成功地动员起来之后,为了将追随者组织起来,领袖们创建了正式的规则制度结构,结果之一是兴起新的传统权威体系,成员的地位就会与党派、身份、阶级地位高度相关,新精英掌握了资源,等级体系中的流动受到阻滞,新的冲突也就在望了。但是如果兴起的是法理型权威,权威以平等施行的法律与规则为基础,个人表现的能力成为一个人在科层结构中地位获得与提升的基础,在这种条件下,冲突的可能性就会减小。
第二节 米尔斯对社会学的想象
一、美国社会阶级关系的新变化
米尔斯对美国社会阶级关系的研究主要见于《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一书。白领是指在企业家和工人中间形成的、作为缓冲带的中产阶级。这个中产阶级已经成为美国、乃至整个资本主义社会人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由经理、领薪水的雇员、专业职员、售货员以及各种办公室的办事员构成的。
米尔斯认为白领阶层的形成和出现,是20世纪以来工业化进程中最重要的变化。米尔斯指出,正是在这个白领世界里,我们才能找到20世纪生活的主要特征。米尔斯由此开始了他对美国社会阶级关系变化的研究。
《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分四部分。第一,分析了老式的中产阶级;第二,分析了20世纪之后形成的、充满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白领世界;第三,分析了白领阶层的生活方式;最后,分析了他们行使权力的方式。在其中,他以马克思的异化思想为依托,着重分析了白领阶层的形成和他们的社会生活,又以韦伯的科层制为基本线索,分析了白领的社会地位和他们的职业特征。
米尔斯利用异化概念分析了白领阶层的形成。马克思的异化理论认为,劳动把人从动物界分离出来,人们通过劳动表现他们的人性。但资本主义所刺激起来的现代工业则使得以劳动表达人性日益困难,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业化正在创造越来越多的无意义的工作,从事这些工作的人被剥夺了以劳动表达某人性的基本方式。因此,他们正在从自身中、从他人那里、从自然之中疏离出来。大部分白领工人是以从工作和他们自身上疏离和异化出来为特征的。
接着他用异化概念分析了白领的社会生活,白领职业者作为小人物,从事的往往是一些
并非出于自己本意的活动,自我的异化与劳动异化比肩而来,在他们的生活中明显出现了两种异化的心理反应:一种是因异化造成的心理上的忧郁与迷乱代替了工作的辛苦。。第二种心理反应是由于社会结构对性格的影响,使人们把工作上的异化疯狂地投向闲暇活动。
米尔斯分析白领阶层的第二条线索,是以科层制分析白领世界的社会地位和他们的职业特征。科层制的发展使世界成为一个人工的操作系统,白领阶级置身于庞大的科层体系中,并不参与直接的生产或制造,只是在管理与被管理过程中扮演一个中间角色,为整个大系统谋取取不属于他个人的利益。在这个庞大的科层体系中,白领阶层的成员们,无论他们来自什么阶级或阶层,现在都不能不服从科层给他们规定的新地位。
米尔斯指出了白领阶层不仅缺少控制自己生活的个人权力,也缺少参加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力。
二、关于权力的研究
在米尔斯看来,权力是指在面临反对情况下能够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权力精英是指那些处于能作出重要决定位置上的人。
米尔斯对权力精英的研究见于《权力精英》。米尔斯认为,美国是一个由权力精英支配的社会。20世纪以来,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三大支配力量规模不断增长,权力日益扩大、集中。作出重要决定的国家权力主要集中在企业领导人、政治家和军事领袖手里。在这三个集中而庞大领域的每个顶端上,形成了作出经济、政治和军事决定的权力精英圈子。与此同时,社会中的其他制度,如教育、宗教等处于边缘地带,只能对国家的政策制定作出某些反应,但却难以影响国家的政策制定。
由于每一个领域与其他两个领域的利益基本一致,因此社会决策的结果是统一的。三方权力首脑,即公司巨头、政治管理者、军阀的紧密联合形成了美国的权力精英。在他们之间一个人可以从权力精英的这一部分领导人摇身一变成为另一部分的领导人。
他还揭穿了流行西方社会的一个神话,即平衡理论。该种理论认为,美国政府由利益竞争所造成的平衡来调节,三权分立,互相制约。他认为,政府、议会、法院代表的是事业成功、本地出生、信奉基督教、受过高等教育的中上等级的人。
第三节 科塞的功能冲突理论
科塞的理论既有结构功能论的背景,又有冲突论的立场。他致力于把两种理论方法结合起来的可能性。他承认有些结构的形成是结构功能论者所强调的认同和一致的结果,但他也指出社会群体得以建立和维护的另一过程是社会冲突。
一、社会冲突的根源
科塞的贡献在于,他认为社会冲突可能是有益的。社会整体内各部分间的失调必然导致各式各样的冲突,冲突引起社会重组增强其适应性,可以促进或至少是有益于社会变迁。
科塞 在《社会冲突的功能》认为,冲突是价值观、信仰、以及稀少的地位、权力和资源分配上的斗争,在这一斗争中一方的目的是企图中和、伤害或消灭另一方。 。
非物质性原因:那些不直接涉及价值观、信仰的冲突,有利于整个社会系统和群体原有结构的完善以及新规范的制定。非物质性原因引起的社会冲突积累的后果就是社会合法性的撤销,即人们对现有制度怀疑、缺乏信心,不再认为现有制度是合理合法的。
物质性原因:由于社会报酬、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以及对此表现愤怒,失望,产生相对剥夺感。冲突的严重程度取决于社会结构与心理因素两者间不同程度的相互作用。
弹性比较大、比较灵活的社会结构容易出现冲突,但对社会没有破坏性作用;僵硬的社会结果不允许出现冲突,冲突很少,但这是压制的结果,冲突一旦爆发,就会对社会产生破坏作用。
二、社会冲突的类型及作用
(一)内部冲突与外部冲突
外部冲突及作用:明确群体之间的界限,加强群体内部的整合。首先,它是确立群体认同感的基础,是形成群体的必要因素。确立群体的认同感,强化群体的共同意识。其次,还能使群体发展、壮大、坚强。敌对群体的出现,外部冲突的发生,一方面确立并证实这一群体的认同感,同时由于树立了一个强大的反面参考群体,促使群体成员意识到他们的同一性,这样便增加群体的整合,增强成员的参与感。例:中日战争、国共合作、伪满政府的倒台。限定条件:冲突发生前群体内聚力强弱(例:二战中的英国和法国)。
内部冲突及作用:增强群体生存、整合及稳定。具体地说,群体内部冲突可重新导致团结和平衡;内部冲突可以通过排除反对者来避免群体的解体。但是,如果冲突涉及事物的根本基础时,冲突很可能群体破裂。
(二)现实冲突与非现实冲突
以目的-手段的维度划分,现实冲突即是冲突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非现实冲突是冲突即是目的。
现实冲突指的是个人或群体运用冲突这种方法来达到自己确定的目的。科塞认为绝大多数的冲突都是现实冲突,尤其是以组织形态出现的社会冲突,因为人们是想通过斗争,促进对话或谈判,引起当权者的注意,寻求问题解决。
非现实冲突不是由竞争性的目标引起的,而是由其一方发泄紧张情绪的需要引起的。
三、社会安全阀制度
社会安全阀制度是社会的一种机制,通过潜在的社会冲突维持一个群体或社会的存在。这样一个安全阀制度可以充当发泄敌意的出口,及时排泄积累的敌对情绪。
第一,当敌对双方的关系因敌意而被割裂时,可有一个替代的对象用于发泄敌对情绪,抵罪羊式的安全阀机制恰好能起到这种作用。第二,社会冲突的表现有三种形式:直接冲突、转移宣泄和不需要对象的直接表现(政治笑话、讽刺戏剧)。第三,应区别冲突和敌对情绪。
安全阀机制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社会结构弹性程度与安全阀机制的正相关性。弹性社会的冲突不会发生在同一断裂带上。
社会安全阀机制制度化的好处:使统治者得到社会信息、及时调整社会政策;各种群体的人可以发泄敌对情绪,避免灾难性的社会冲突最终出现。例:游行、示威、言论自由等的制度化。社会对冲突采取宽容态度,并将解决冲突的方法制度化,这是具有活力的开放的社会结构的标志。
四、社会冲突的功能
科塞区分了社会冲突的正功能和反功能,分析了冲突的性质与冲突的原因和社会结构的关系。
当由于表面性问题发生冲突时,这种冲突可以成为维护结构的工具;当冲突围绕核心价值发生时,它就会威胁到社会群体的存在。
科塞认为,社会结构松散的开放社会允许非实质性冲突而防止了危害群体核心价值的破坏性冲突的发生。如果没有或只有不充分的对冲突的容忍和冲突的制度化,冲突就会具有反
功能。
社会冲突的功能有三项:冲突的社会功能、冲突的社会心理功能和分裂性功能或反功能。 当然,科塞着重论述社会冲突的正功能,即阐述冲突如何维持或重建系统的整合并如何适应环境的变化。
第四节 达伦多夫的辨证冲突理论
一、两种社会模式
他指出在回答有史以来最令人困惑的一个社会哲学问题“什么使人类结合成社会”时,存在着两种最基本的理论立场,其一认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建立在价值共享基础上;另一派认为,社会秩序建立在冲突基础上。这两种立场分别形成了考察社会的两种不同的基本模式:社会均衡模式和社会冲突模式。
结构功能主义是社会均衡模式的典型代表。达伦多夫将社会均衡模式的实质性要素概括为:稳定、整合、功能协调和价值共享,具体地说,这些实质性要素可以由下述假定加以表达:
第一,每个社会都是一个相对稳定不变的诸要素构造体;第二、每个社会都是一个整合良好的诸要素构造体;第三,社会的每一组要素都具有维持社会系统的功能;第四,每个社会都以其成员的共享价值为基础。
社会均衡模式的核心概念是社会系统。他只是强调社会均衡模式的片面性,但并没有因此而主张抛弃均衡模式。他认为,社会现象本身充满着辩证关系,往往同时呈现出相互矛盾的二重层面:稳定和变迁、整合与冲突、功能与反功能、价值共享与利益对立等等,也就是说社会一体两面,一面是稳定、和谐与共识;另一面是变迁、冲突与压制。社会现象的这种辩证性质决定了社会学分析必须采用社会冲突模式以补充社会均衡模式的不足。
社会冲突模式的四个基本假定:
第一,每一社会都时刻服从变迁,社会变迁是普遍存在的;第二,每一社会都时刻经历着社会冲突,社会冲突是普遍存在的;(冲突现象可以加以疏导和控制,可以暂时被压制,但无法彻底消除)第三,社会的每一要素都对社会变迁发生积极作用(都可能促进社会变迁、破坏社会整合);第四,每一这会都建立在某些成员被另一些成员压制的基础上。
达伦多夫为辩证冲突论树立的理论目标是,证明冲突产生于社会地位结构。理论研究层次是团体冲突,把冲突理解为团体间的斗争。
关注下面的三个问题:第一,冲突团体如何从社会结构中产生;第二,团体冲突将采取哪些形式;第三,团体冲突如何影响社会结构变迁。
二、辩证冲突论的基本概念
(一)权威和权威结构
他引用了韦伯关于权威的定义;权威指具有一定内容的命令被既定个人执行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权力是不顾反对而把某人的意志强加于他人的能力,权威是期待他人屈从的合法化的权力。由这个定义出发,对权威这一特定关系所具有的特征作了如下说明。第一,权威的关系永远是尊卑主从的关系。第二,任何权威关系的存在,都是由于社会期望上层者来控制下层者的行为;采取规定、命令、警告与禁止等方式。第三,这种期望比较长期依附于个人的社会地位,而不是依附于个人的性格,因此,期望是合法的。第四,权威永远清楚地表明哪些人必须接受控制,以及允许控制的范围;权威不同于权力,它绝对不是一种随意控制他
人的关系。第五,权威是一种合法的关系,因而对权威命令的不遵从,则必受制裁。
社会结构的基本分析单位是社会地位,而在多数社会结合形式中,都有两种不同的地位:一种称为统治地位,其占有者在一定的关系网络中有发布命令的合法权力,即拥有权威;另一种则称为服从地位,其占有者必须服从命令,即丧失权威。这两种地位的结合是最普遍的结构要素,是蕴涵着社会冲突的结构性起因。这种统治地位与服从地位的结合称为权威结构。
(二)强制协作联合体
从社会冲突模式出发,社会成员是靠一种压制性力量强行结合在一起的。强制协作联合体,指称一切具有权威结构的社会成员的结合形式。
达认为,权力与权威都是稀缺资源。冲突起源于权威地位的缺乏,因此,权威结构是形成冲突团体的最终原因。在强制协作联合体中,权威地位的分配不可能像收入或声望的分配那样形成逐渐过渡的续谱,只能依从两分法,即各个地位或者被赋予权威,成为统治地位;或者是完全丧失权威,成为服从地位。这样,一个强制协作联合体就由两类人构成,一类是统治者,一类是服从者,社会冲突就在他们之间产生。统治者对维持现状感兴趣,而服从的角色则热衷于权力和职权的重新分配。所以无论何时,只要这种角色的强制性安排存在,社会对立就必然存在。
达强调指出,对团体冲突进行分析的基本单位只能是强制协作联合体,而不是整个社会。因为权威只有在这一基本单位中才呈现出清晰的分化层次,而在全社会范围,由于社会成员往往参与多重组合,从而拥有多重角色,以致无法确定其权威地位
(三)利益、潜在利益与显在利益
达认为利益是与一定社会地位相联系的、对地位占有者行动取向的某种期待形式,或者叫角色期待。由于强制协作联合体中存在着两类最基本的权威地位,因此,相应地存在着两类最基本的利益,拥有权威的正支配角色的利益是维持原有的权威结构及权威分配状态,相反地,由于任何人都不甘心于永远屈居于服从地位,因此丧失权威的受支配角色的利益是要改变限制他们拥有权威的现状,两类地位的占有者各自因其地位而拥有在本质上和方向上对立的利益。这样,每个强制协作联合体都潜伏着利益冲突的可能性。
通过利益概念,达揭示了权威结构的辩证性质:一方面,权威结构是各个权威地位之间的合法性关系;与此同时,任何权威关系又潜在地具有不合法性,或者说,它的合法性受到潜在威胁。因此,权威结构并不是稳定的,而是变动的。
如果社会地位所具有期待形式并没有被地位占有者所意识到,这种被期待的行为取向就是潜在利益;相反,外显利益是指已经被地位占有者所意识到的、并将其化作自己行动目标的那些与社会地位相联系的行为取向。在团体层次上,外显利益往往表现为经过系统阐述的纲领或意识形态。外显利益是形成结构性团体冲突的根源和先决条件。
(四)准群体和利益群体
为了说明冲突团体的形成过程,提出准群体和利益群体。
所谓准群体是指在强制协作联合体中占有相同地位、因而拥有相同的潜在利益的人群集合,在权威地位上的共同境况使他们具有某些共同特质,由此而区别于人群的随意集合。由于准群体成员没有普遍意识到自己的潜在利益,因而准团体只是一个纯理论的抽象概念。
利益群体是从准群体中产生的。利益群体成员已清楚地意识到与其权威地位相联系的利益,并通过组织化程序结合起来,具有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及自己的目标、宗旨和行动纲领。
例如,在本世纪60年代以前,妇女基本上是一个准群体,在她们所参与的大多数群体中,她们没有权威,都处于服从地位。到了60年代中期,妇女的潜在利益变成有意识的、
显现的,从而妇女解放组织发展起来。
利益群体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如职业团体)之处表现在它与特定的权威地位相联系。利益群体是团体冲突的真正承担者。
三、辩证冲突论的主要理论命题
(一)关于冲突团体形成的命题
准群体上升为利益群体的组织条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技术条件,主要包括领导者与意识形态。从准群体中产生利益群体,必须要有一些人来负责与执行组织事务,并且身先士卒;必须有一个观念系统,能够在特定情况下当作群体的计划或规章。第二类是政治条件,即政治容忍性,即政治的自由程度。例如,在一个极权社会里,尽管有潜在利益与准群体的存在,但社会不允许多元性的利益群体的存在,它们一旦出现会随时受到警察的镇压,或缺少共同协商的自由,即使其他的条件具备了,利益群体还是不能形成与存在。第三类社会条件,是指准群体成员之间的沟通的情况与社会结构模式的变化。如果准群体中的人们之间缺乏联系与沟通,缺乏结构上的正式程度来吸收新成员,即使其它条件具备,利益群体也还是不能形成与存在。
(二)关于团体冲突形式的命题
首先,达伦多夫区分了衡量冲突形式及其变化的两个标准:冲突的紧张程度和激烈程度。 冲突的紧张程度是用来测定团体在冲突中消耗的能量和在各个方面卷入程度的标准。紧张程度的变化同团体在冲突中为达到目标而付出的代价成正比,紧张程度直接由冲突的原因决定。
冲突激烈程度是衡量冲突表现形式的标准,用来测定团体冲突时采取的手段。
达伦多夫认为,紧张程度和激烈程度是各自独立的,不同的冲突条件对它们产生不同的影响。
第一,组织条件对冲突形式的影响。组织条件越是得到满足,即冲突团体的组织程度越高,为冲突而消耗的能量以及卷入冲突的个人就越少,从而降低冲突紧张程度,冲突的激烈程度也将降低。
第二,各个强制协作联合体的权威结构之间的多元关系对冲突形式的影响。这种多元关系由同一组社会成员在各个联合体中权威地位归属没有关联,就叫做多元分散,反之就是多元重叠。达伦多夫建立一个多元分散——重叠表来测定这种多元关系。多元分散——重叠度对团体冲突激烈程度的影响并不显著,但对紧张程度的影响却相当大。
第三,权威结构同声望地位结构以及收入地位结构之间的多元关系对冲突形式的影响。如果三者之间的相关性很强、重叠度很高,就会使服从者处于绝对剥夺的境地,从而导致冲突激烈程度升级,即提高冲突团体采取各种暴力手段的可能性,同时也会提高冲突紧张程度。
第四,社会流动性的程度。社会流动的程度即社会阶级结构的开放程度与实际发生的流动程度。包括代际流动或代内流动的程度。阶级开放的程度与阶级冲突关系的紧张程度之间有一个相反的关系。在一个社会中,向上向下的流动越多,阶级冲突就不可能广泛与重要。在具有高速代内垂直流动的强制协作联合体中,虽然仍然存在着权威结构和准团体,但由于各个权威地位的占有者不断更换,使得准团体转化为利益团体的机制遭到破坏。所以垂直流动量是各个利益团体开放程度的指标,它同团体冲突的紧张程度之间存在着反向关系。垂直流动量越大,团体冲突就越被个人之间的竞争所取代。
第五,冲突的调节机制对冲突形式的影响。冲突的调节指的是对冲突表现形式进行控制。冲突的调节需要三个条件:(1)正在冲突的双方都认为有着合法的但相互对立的利益,认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现象。(2)利益群体依靠结构上的条件组织了起来,具有处理争端的公共
机构。(3)正在冲突的双方同意共同遵守一些正式的冲突规则。冲突规则包括预先假定冲突在那里会合、如何会合、如何进行、如何达成协议,若不遵守冲突规则以什么来制裁,以及何时与如何改变规则本身。具备上述条件,就可能减少冲突的暴力形式,降低激烈程度。
(三)关于社会结构变迁的命题
社会结构变迁的内容反映在两个层次上:一个是观念层次,体现为规范或价值取向的变化;另一个是实际层次,体现为制度上的变化。
根据居于统治地位上的人员变动情况,社会结构变迁可以分为三种形式:第一是突发式或革命式,统治地位上的人员全部或绝大部分被更换;第二是改良式,统治地位上的人员一部分被更换;第三是革新式,不更换统治地位上的人员,但在立法、政策和制度等方面发生变化。
达确定考察社会变迁的内容和形式的两个标准:根本性 和突发性,前者用以测定变迁的深度,即价值取向和制度的变化幅度;后者用来测定变迁中的人员变动情况。这两个标准也是相互独立的。根据这两个标准,可以把社会结构变迁区别为下列四种类型:根本性的突发变迁(1949年),根本性的缓慢变迁(美国);非根本性的突发变迁(王朝更迭),非根本性的缓慢变迁(特定王朝变迁)。
达在冲突形式与结构变迁之间发现了联系,就是冲突的紧张程度——激烈程度与变迁的根本性——突发性之间有对应关系。他认为,社会结构变迁的突发性随团体冲突的激烈程度而变化;根本性随紧张程度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