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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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 号 签订地点:
委托人: 居间人:
第一条:委托事项:委托居间人为 等项目需引进资金 人民币( 大写: ),以实到金额为准。居间报酬按引进资金总额的 %税后执行,委托方交完个人所得税后支付居间人,将个人所得税票证交居间人。(复印件)
第二条:居间合同有效期:自本《居间合同》签订之日生效,今后由居间人所介绍的此关系网所产生的引资合同,居间人同样享有此合同规定的报酬。
第三条:报酬支付方式,居间报酬按公司签订的投资合同总额计算,第一次资金到位时柒个有效银行工作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在签订本《居间合同》之前所发生的费用,无论数额大小,均由居间人自行负责,本《居间合同》签订后,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五条:本《居间合同》解除的条件:委托人、居间人达成一致 意见签字解除。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不履行本《居间合同》条
款,拒付居间报酬的,视为违约,委托人除赔偿居间人的全部居间报酬外,违约金按违约金额的3%执行。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不履行本《居间合同》条款,将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擅自找第三方,视为违约。居间人除赔偿委托人全部居间报酬外,违约金按违约金额的3%执行。
第八条:合同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依法向当事人辖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居间合同一式贰份,经委托人、居间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 居间人(签字):
法人代表: 居间人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