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绿化工程合同1023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北苑图书馆周围绿化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投标人(乙方): 四川新地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北苑图书馆周围绿化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IT-ZG-20140918)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树木清单
说明:1.以上清单、工程量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实进入结算。
2.“本地”指成都市行政区划中的大成都范围。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伍仟壹佰元,即RMB¥725100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树木、运输、按照规定地点和方式种植、包2年养护成活、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管护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果工程量有增减,结算时工程量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单价以投标文件为准。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正常生长的树木(含相应栽植辅助用品等),树冠完整,无病虫害,品种纯正,土球完整无损伤,草绳包装规范。
2、树木必须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
3、乙方提供的树木需经过甲方苗圃确认,并现场初验后方可栽植,以甲方在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八章中提供的树木标准为检验标准。
4、栽植后乙方负责两年的养护管理,养护管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出现如下问题,需告知甲方。
(1)若有死亡树木,乙方需自行将死亡树木移除,并进行二次补栽相同规格同种树木(并挂标志牌,作补栽树木的相关栽植日期记录,以标志更换死亡树木)并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其二次进行补栽树木的养护期,从补栽之日(补栽记录日期)算起,养护期需达到1年以上,所产生的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权自负。
(2)若在养护管理过程当中由自身原因树木损伤、损失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逾期不解决(根据协商解决的日期),甲方将根据其损伤、损失情况从质保金中按树木数量比例给予扣除。
(3)判定树木死亡与否,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参照本合同第八条进行解决。
5、乙方提供的种植土须保证理化性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栽植的树木铺装路面需用钢管作支撑,其余用木头支撑。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将树木运输到位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现场人员进行初验,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栽植;
2、树木须中级及以上标准,不偏冠、不残枝(包含运输途中的断枝在内)、土球完整,树形和分枝点符合规定规格(见清单表),以甲方提供图片为样本。若有不符合树种规格要求的树木(与树种样本图片相差太大),甲方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负责将树木栽植于规定的场所【成都市郫县犀浦泰山南街186号(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北苑校区内)】,做到工完场清,场地干净整洁;
4、乙方需按照甲方的图纸要求及现场具体要求进行树木栽植;
5、乙方应在2014年 月 日前按甲方规定栽植完所有树木,由甲方验收合格。并自树木栽植之日起,包两年养护成活。待两年期满,甲方再次验收,方彻底收货。
6、该工程造价费用包含树木成本、运输、栽植、税收、管护包成活2年等一切费用在内;
7、工程栽植完成的最后期限2014年 月 日(如未按期完成栽植树木,逾期一天,甲方将处以2000元/天的罚款)一切后果乙方全权自负(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8、管护当中要求(注意事项):
(1)根据树木生长的差异性,定期对所栽植树木进行整形修剪(枯、病、弱、残枝),确保树木生长、形态良好;
(2)根据树木的差异性,适时进行病虫害防治,做到所栽植树木无病虫害;
(3)保证所栽植区域无杂草;
(4)草坪的修剪、杂草清除及病虫害防治。
9、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前将履约保证金RMB¥5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由基本账户转入甲方计财处;
2、该项目无预付款,待所有树木按规定栽植完成,甲方初验合格后 15日内,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百分之 80 的价款;
3、栽植一年后,甲方验收树木达到合格的规定要求,甲方初验合格15日内,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百分之 15 的价款;
4、待两年包成活期满,经甲方最终验收达到合格的规定要求,在树木验收合格 15 日内,付清全部余款及履约保证金RMB¥5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5、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验收树木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5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30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树木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按期保质提供树木或树木栽植逾期而违约的,除应及时栽植树木外,应向甲方偿付 2000 元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_10_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
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栽植的树木后,在两年的管护期间死亡,乙方须在 10 天内无条件更换同规格同种树木并补栽,若乙方不进行更换应按四川省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赔偿给甲方死亡树木价款。
(4)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签约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