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安全目标:
企业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企业职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伤人数为零;
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杜绝因施工引起的较大及以上公路交通事故;
遏制因施工引起的一般事故;
力保安全“零事故”。
3.组织机构
中交一公局三公司十天高速ST14标项目部设臵工程部、安保部、经营部、材设部、人财部、试验室、测量组、综合办等职能部门,配备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实验检验、安全工程师(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保证安全自控体系有效运行。
4.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方针;定期召开有关安全会议;审定安全制度、规定;决策施工安全方案;总结和布臵安全工作;组织培训和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安全行为、过程控制和工程实体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
5.安全领导小组
按照“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书记、副经理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组成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实施本标段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目标实现。安保部是项目部常设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专检和监督为主,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机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XXXXXX
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为加强项目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结合我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主要管理人员的的安全职责
1.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1.1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部工程经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1.2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
1.1.3 主持制定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1.4 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每季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发展趋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制定改进、预防和具体整改措施,认真布臵落实,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1.1.5 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准确地填报事故统计报表、资料,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6 依据工程规模,依法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检查其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1.7 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违章指挥,及时纠正从业人员违章作业,对冒险蛮干不听指挥劝告者,有权做出处理。
1.1.8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工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调查、评价和控制,针对重大风险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1.1.9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同时保护现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工作,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具体工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针对事故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1.1.10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1.11 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
1.2.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2.1协助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中的技术管理工作,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
1.2.2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并对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落实;
1.2.3主持本单位组织的对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验收;
1.2.4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经验;
1.2.5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防范措施意见。同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3 项目部副经理安全职责
1.3.1协助经理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3.2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1.3.3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严格审查其中的安全管理等措施是否具备、可行;
1.3.4进行定期、专项安全检查(如防汛、防暑、冬施等),及时督促解决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1.3.5定期听取本单位安全部门(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审批或签发本单位的有关文件、奖惩决定等;
1.3.6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具体工作,并从管理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的具体意见。同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4 项目部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1.4.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局、工程公司和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4.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组织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4.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1.4.4督促并参与项目部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协助项目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检修、保养、检测、评估工作,强化设备安全管理。
1.4.5组织、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
1.4.6组织实施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危险源辨识监控及管理方案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4.7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特种设备的检查和检验;督促项目搞好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督促和协助项目部对员工进行意外伤害(工伤)保险,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1.4.8组织实施项目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1.4.9组织实施新工、转岗、换岗员工的岗前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及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1.4.10组织实施信息管理,做好各项信息报送工作。
2、生产人员安全职责
2.1生产班组长安全职责
2.1.1 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岗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工作内容、存在的危险性、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要领、岗位责任及注意事项等,并根据班组成员的技术、身体、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
2.1.2 对新调入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在工人未熟悉本岗工作前,不得分配独立操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好他的人身安全。坚持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安排复审。
2.1.3 组织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开好班前班后安全生产会议,进行安全生产自检,做好上下班工作交接,并作好记录。
2.1.4 服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班组安全员的建议,组织班组职工为促进安全生产提合理化建议,讨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好记录汇总上报。
2.1.5 组织班组成员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班组成员遵章守纪,坚守岗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不得违章蛮干,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设备及各种安全生产设施等,制止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2.1.6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求采取临时措施并上报领导。
2.1.7 本组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及时上报领导,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安全措施。
2.1.8 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对强迫工人违章作业有权越级上告。
2.2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2.2.1 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2.2.2 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参加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安排特种作业人员进安全技术培训、复审,及时向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要求,搞好安全学习,并做好检查记录。
2.2.3 协助班组长督促检查班组人员作业前对使用的工具、机械电气设备、施工设施、作业环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班组长采取措施。
2.2.4 检查、维修保养本班组的安全用具、设施、标志等。
2.2.5 发生事故后立即上报,协助班组长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协助班组长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稳定班组人员思想。
2.2.6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2.3焊工安全职责
2.3.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提高自身技术业务水平。
2.3.2焊工必须经过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
2.3.3工程操作施工中应及时检查电源,防止漏电事故。
2.3.4在施工中,应办理动火批准手续,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2.3.5正确使用焊工劳动保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做好防坠工作。
2.3.6发现隐患即作整改,需要停止其它工种施工的,报项目经理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责令其它工种停止施工。
2.4 钢筋工安全职责
2.4.1 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2.4.2 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先用脚踩紧。
2.4.3 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挟,并在外侧设臵防护箱笼罩。
2.4.4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2.4.5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4.6 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2.4.7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2.4.8 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2.4.9 起吊钢筋,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钢筋降落到离地l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2.5 架子工安全职责
2.5.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增加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水平。
2.5.2架子工必须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
2.5.3在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带扣,防止坠落。
2.5.4在架子搭设中,传递杆件,应多人传递,防止杆件滑落伤人。
2.5.5在架子拆除时,设臵警戒线,不准单面拆,应四周同步拆除,杆件不准掷落,要多人传递至地。
2.5.6剪除架体拉结,不准一剪到底,要边拆边剪,防止架子坍塌。
2.5.7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在架子有严重隐患时,可以责令工程暂停施工
2.6 模板工安全职责
2.6.1凡遇到恶劣天气,如大雨、大雾及6级以上的大风,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大块模板、台模等大件模具的露天吊装作业。
2.6.2 在高空拆模时,作业区周边及进出口应设围栏并加设明显标志和警告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人作业区。垂直运输模板和其它材料时,应有统一指挥、统一信号。
2.6.3 脚手架的操作层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超载的材料。交通过道应有适当高度。工作前应检查脚手架的牢固性和稳定性。
2.6.4 在模板支撑系统末钉牢前不得上人,在未安装好的梁底板或平台上不得放重物或行走。
2.6.5 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包括钉子)等材料必须放在箱盒内或工具袋里,工具必须装在工具袋中,严禁散放在脚手板上。
2.6.6 装拆组合钢模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装随转运,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已松动作必须拆卸完毕方可停歇,如中途停止拆卸,必须把松动件固定牢固。
2.7、电工安全职责
2.7.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的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用电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2.7.2电工应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上岗作业。
2.7.3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决不准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汇报造成后果。
2.7.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用电有隐患,需要工程停止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工,并立即汇报项目经理处理,拉闸绝电,待整改好后再行送电。
2.7.5提高增强自身技术业务水平,应对工作负责,不准马虎和随意作业,经常检查施工用电状况,及时完善整改,正确使用电工劳动保护用品。
2.8起重工安全职责
2.8.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的建筑工
程现场施工用电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2.8.2电工应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上岗作业。
2.8.3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决不准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汇报造成后果。
2.8.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用电有隐患,需要工程停止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工,并立即汇报项目经理处理,拉闸绝电,待整改好后再行送电。
2.8.5提高增强自身技术业务水平,应对工作负责,不准马虎和随意作业,经常检查施工用电状况,及时完善整改,正确使用电工劳动保护用品。
2.9小型机械操作工安全职责
2.9.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2.9.2机操工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9.3及时检查机械各部件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报告负责人进行修理和完善,确保机械安全运转。
2.9.4执行小型机械操作规程,拒绝违章作业,坚持原则,拒绝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和事。
2.9.5发现机械安全隐患,汇报负责人要求整改,但未得到及时整改或臵之不理的,机操工应停止操作,拉闸关机,汇报上级部门处理。
2.10 工人安全职责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严格按照下列安全施工要点去做。
2.10.1遵守国家法令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的危险区域施工。无有效安全措施的有权停止作业,汇报项目经理提出整改意见。
2.10.2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设备,不准非本工种人员操作机械、电器。
2.10.3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
“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2.10.4工人之间,应相互监督,制止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立即整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安全作业。
2.10.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现场,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
2.11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
2.11.1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对因违反爆破技术操作规程引发的事故负责。
2.11.2严格执行爆破器材支领、使用、清退制度,做到不丢失、不转借、不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剩余爆破器材及时交还药库,办好爆破器材清退手续。
2.11.3运送爆破器材时,要车同行人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行走,严禁并排同行、打闹,途中要选择安全路线,远离电源、火源和金属导体等物。
2.11.4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禁止乱扔、乱放。
2.11.5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按规定预警信号、爆破信号和解除警报信号,必须做到自装、自检、自放,严禁多人操作。
2.11.6严格执行先检查后作业制度,认真装配引药,爆眼安装紧填实,保证爆破效果。
2.11.7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效果,经带班班长、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
2.11.8对因爆破器材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丢失、转借他人、乱存、乱放引发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负全责。
2.11.9努力协同,认真配合,在工作中保证不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2.12拌合站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2.12.1自觉遵守拌和站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有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
2.12.2严格按照项目编制的《混凝土质量控制程序》的相关条款进行拌和站操作,确保砼拌和质量。
2.12.3严格按照项目编制的《拌和站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搅拌机零部件和操作系统的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拌和站维修保养条例及说明对设备进行检修及保养。
2.12.4严格按调度下达的生产通知书及试验室提供的施工配合比进行生产, 严禁随意更改配合比,施工配合比的输入必须由生产班组长复核,生产过程中尽可能使用自动档,手动生产必须通知试验室,对该车砼 进行全面检测,保证砼出厂质量。
2.12.5操作员能单独熟练操作拌和站并熟悉计量系统的性能和装臵,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2.12.6生产过程中机械或砼质量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生产部长及安保部,在生产副经理、安保部确认该车砼质量合格后,方可配送。
2.12.7注意进出搅拌车的情况,车辆未停稳严禁打开卸料斗门,仓中混凝土未放尽前不得响铃放行车辆,以免浪费混凝土,污染工作环境。
2.12.8负责《发料单》的签发,负责运输车辆的安排。
2.12.9操作室内外保持洁净,爱惜使用小型机具及生产工具,不随意摆放。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操作室,离开操作室必须锁门。
2.12.10禁在操作室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2.12.11每班操作工作结束后,按照要求对搅拌机内壁及搅拌叶上残余混凝土用高压水枪进行彻底清理,并做好拌和站的保养和卫生清理工作。
2.12.12认真填写生产记录和设备保养记录,记录要求真实详细,做好交接班。
2.12.13做好项目领导和部门领导交代的临时性工作。
3.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3.1 安保部安全职责
3.1.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
3.1.2在本单位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1.3组织并参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会议要有详细记录;
3.1.4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工区、作业队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全面监督、检查、审核和指导;
3.1.5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落实整改上级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
3.1.6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3.1.7对职工入场进行安全教育,监督并参与审核分包单位和外包劳务队的安全生产资质,并行使一票否决权;
3.1.8及时对劳务队伍做好入场安全教育,及时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3.1.9监督检查专职安全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对安全交底进行必要的审核和管理;
3.1.10完善责任业务范围的内业资料,加强对内业资料的规范、管理和保存;
3.1.11督促各部门、各工区、各作业队做好劳逸结合、女工特殊保护工作,对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12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年度总结,重大安全活动总结等)。
3.2工程部安全职责
3.2.1负责对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2.2组织并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严格审核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从工序安排、质量措施的合理性、为安全生产把关,从工艺、技术上确保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
3.2.3编制或修改安全技术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落实;
3.2.4实施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经验;
3.2.5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负责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
3.3材设部安全职责
3.3.1建立项目设备管理制度和设备租凭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做好监督实施;
3.3.2组织监督大型设备的维修、拆卸、装配、调运和吊装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
3.3.3建立安全设施和防护设施所需各类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负责做好监督实施;
3.3.4负责项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3.5加强项目设备、电气等方面的管理,提高项目的设备、电气等方面的专业管理水平;
3.3.6参加由于机械设备问题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处理,并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3.4人财部安全职责
3.4.1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保障金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安全劳动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的落实情况,启动安全生产保障金制度,实施批报程序;
3.4.2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安全奖惩资金的财务手续工作。
3.5经营部安全职责
3.5.1建立或落实对分包、供方资格管理制度和合同审核制度;
3.5.2建立或落实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
3.6试验室安全职责
3.6.1严格按有关试验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如发现违规影响质量时,有权制止施工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作好记录上报项目部
3.6.2承担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试验,确保进入工程实体的原材料为合格产品。
3.6.3对不能在项目部试验的原材料及时取样送检,需委托试验的,应选择业主认可的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3.6.4严格按照各种试验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对试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检定,确保试验设备正常运行。
3.6.5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
3.7综合办安全职责
3.7.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3.7.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负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
3.7.3组织并落实对职工安全技能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并落实对项目管理人员资格的管理和教育培训;组织并落实对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管理、考核和教育培训;组织并落实对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3.7.4负责项目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等工作,并管理相关档案;
3.7.5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
3.7.6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工作,并做好理赔等相关资料的归档;负责工伤认定后的伤残评定工作。
三、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
1. 安全机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四条的要求,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选派懂技术、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职工担任,并具备上岗从业资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
须征得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方可调动。
2. 项目部安全组织机构:纵向到底,即由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工区及班组三级组成,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横向到边,,各岗位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制,各负其责;纵横联锁,形成管理网络的安全保证体系。
3. 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部经理任组长,项目书记、副经理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各作业队(作业班组等)的负责人为组员。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工作。
4. 作业队(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以及有关记录的填写、保管,经常检查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协助作业队负责人(班组长等)管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预防事故发生,保证从业人员安全,依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和《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结合项目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3.提取标准及方式
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提取项目总造价的1%,作为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安全生产费用,计入成本,专项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4.使用范围和要求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4.1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安全防护措施、设备包括:临时用电的安全设施、临边防护、洞口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空作业防护、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消防器材和设施支出等。
4.2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支出。
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五牌一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垃圾清运、废水处理等。
4.3配备必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应急培训等费用支出。
4.4为从业人员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支出。
劳动保护用品参照项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4.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6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支出。
4.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训费用支出。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全员日常安全教育,上岗前、转岗培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等。
4.8国家实行行政许可的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验、验收检验、型式试验费用支出。
4.9安全检验仪器设备,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设备的购臵、校验费用支出。
4.10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费用支出。
4.11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1、 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转、野外、深基坑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5.2、 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5.3、 对于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已经明确(或隐含在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后续变更已明确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5.4、 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项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5.5、提取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要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和工程进度有计划进行。
5.6、应当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列出详细的安全费用使用支出清单备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涵盖项目参见附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项目明细表》。
5.7、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
五、安全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及中交股份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参照局《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奖罚坚持依法执行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在施工生产安全工作中有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奖,对违法违章违纪以至发生各类隐患、险情、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考核
1.1、考核对象:
项目经理 、副经理、总工程师、党支部书记、安保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
合办主任、人财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成立安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考核领导工作,项目部经理、党支部书记由公司考核。
项目部考核:副经理、总工程师、安保部部长、工程部部长、综合办主任、人财部部长、各施工作业队队长。
项目部各部长考核各部门成员。
1.2考核资料提供:
1.2.1安保部:负责提供结果的考核资料,对项目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对持证上岗、岗位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干部工人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审核,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汇总考核资料。
1.2.2综合办:对各部门、施工作业队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1.2.3工程部:对作业队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实施进行检查、审核、提供相关检查、考核资料。
1.3检查考核的形式
1.3.1检查考核采取分值和表格的方式(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月季考核表)采取百分制(其中实施过程管理占60% 。实施结果占40%) 考核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80~89 分为良、70~79 分为中、70 分以下者为差。
1.3.2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每月绩效工资挂钩为:评分在 70~79 分的扣款 100 元;评分在 60~69 分的扣款 200 元;评分在 59 分以下的扣款 500 元。
1.3.3连续3个月内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者(不包括 60 分)离岗学习一个月(学习期内按有关规定办),期满后按工作需要安排岗工作。
2.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
2.1对作业队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罚。
2.1.1作业队发生从业人员因工轻伤事故罚款 2000 元,多人轻伤事故罚款 5000 元,发生从业人员重伤事故1人罚款 5000元
2.1.2发生火灾爆炸,设备安全质量一般事故罚款 5000 元,发生大事故罚款 20000元,发生重大事故罚款 40000 元
2.1.3发生交通责任一般事故罚款 10000 元,发生交通责任大事故及以上事故按公司规定处罚。
2.1.4发生第三者伤亡事故罚款 3000 元。
2.2对事故责任者和项目部领导责任的处罚
2.2.1发生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安全质量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 10%。
2.2.2火灾、爆炸事故、设备安全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给予事故管理人员上述相应罚款数的 15%。
2.2.3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重大设备安全质量事故,按公司规定处理执行。
2.2.4对伤亡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按中交一公局相关规定执行。
2.2.5各作业队对工作时间发生从业人员工伤事故或暂还未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事故时,必须向公司领导和安全质量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把事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得隐瞒不报或谎报,对于弄虚作假、隐瞒事故、虚报谎报、事后补报的部门,一经查出,除追回安全奖励外,处以相同数额 30%~50%的扣款,并按规定给予补扣款;给予部门责任人 2 倍罚款。
3.对违章的处罚:
3.1经项目部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将给予下达《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罚款通知书》。
3.2违反安全规定,安全管理混乱,贯彻上级安全精神、规定不利,安全隐患突出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主责任作业队处以不低于 10000 元的罚款。一个单位出现相同的问题加倍处罚,并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3.3对于有如下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重罚:
3.3.1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的;
3.3.2未及时督促所属作业段工人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3.3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穿裙子、穿短裤、光膀子的;
3.3.4工作前及工作中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
3.3.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
3.3.6带领小孩或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
3.3.7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3.8发现施工现场工人违章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制止、纠正、处理的;
3.3.9对各种施工机具违反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
3.3.10工区负责人对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不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学习的;
3.3.11管理人员之间打架斗殴的;
3.3.1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员,除接受项目惩罚外,还将由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处罚实施细则:
4.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人员填发的《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和《罚款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必须坚决执行。
5.《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要求整改的事项由被检查作业队执行,经理部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效果。因不履行整改要求而导致事故,由整改执行人负责,并按本办法处罚标准加倍处罚。
6.对以上问题,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大的,经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从重处罚。
7.对责任作业队或个人的罚款,由安保部下达《罚款通知书》责任作业队或个
人接此通知后,10 日内将罚款足额交项目部财务部。
8.奖励:
8.1项目部对所属各部门、作业队实行季度综合评价考核,以季度为考核期,各作业队、部门每季末,经考核合格(80 分以上)写出请奖报告,经项目部安保部核定,经理批准后给予奖励。
8.2.安全成绩突出者奖励注:
8.2.1在安全生产环境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防止伤害事故发生的作业队,给予 1500 元奖励,个人给予 500 元奖励。
8.2.2在重大事故抢救、抢险中有突出贡献的作业队给予 1000元,个人给予 300 元奖励。
8.2.3在开展安全达标工地活动中,施工现场经公司检查达到示范标准的,给予作业队 1000 元奖励。
8.2.4在安全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或者技术改革成效显著的作业队给予 1000~3000 元奖励,个人给予 500~1500 元奖励。
9.其他
9.1受奖作业队所得奖金,主要用于奖励与安全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不得平均分配和挪作他用。
9.2奖励办理程序:
9.2.1奖励由受奖励作业队(个人)填写请奖表,安保部核定后,项目部经理审批,财务部办理领取发放。
9.2.2违章、安全隐患的处罚由检查者填写《事故、隐患违章通知单》 、《安全隐患罚款通知单》,安保部审核签字交财务部办理收缴手续。
六、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积极贯彻项目对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和安全
会议精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制定本办法。
2.每周例会由相关作业队召集,经理部相关现场负责人、工区负责人参加。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工区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月例会由经理召集,由项目相关部门负责人、工区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负责记录归档。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部门间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项目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七、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在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贯穿施工生产的全过程,覆盖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确保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1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专业技能;
1.2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章、文明施工制度;
1.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操作规程制度;
1.5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实施特定的安全 技术规定;
1.6安全保证计划中针对性安全措施要求;
1.7特定环境中针对性安全措施要求;
1.8对潜在的事故隐患或发生紧急情况时,如何采取防范及自我解救措施;
1.9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不同分别进行,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进行资格考核和专业培训。实施施工队职工的进场安全教育及平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1.10其它临时性安全文件、制度,事故案例等。
2.培训计划
每年年底制定下年度的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将需要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安排做初步的估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
培训方式可采用送出去、请专家授课及内部培训等。
3.考核
所有进场人员,经过进场三级教育和培训后,必须参加“进场人员考试”,考试由各施工队组织,试题由安保部参照国家的有关文件、标准进行编写,阅卷统一进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再次培训;再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危险源辩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危险源辨识的要求:危险源辨识的范围须包括:
1.1常规活动,如:正常的生产活动,开机、停机,例行检修等;
1.2非常规的活动,如:临时抢修;
1.3紧急状态,如:火灾、爆炸、气象灾害等;
1.4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的活动,包括:内部人员;访问者,实习生,外审员,政府主管部门、执法机构人员,外部参观人员,监测机构人员等;合同方人员。
1.5所有施工现场内的设施,如:建筑物,机械,装臵,设备,物资,车辆等,
不论是自有的,还是租赁的,或是由建设单位,承包方所提供的;
1.6职业病危险因素的识别,应包括:粉尘类危害因素;物理性危害因素,如高温、低温、局部振动等;化学性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2.辨识的顺序:
施工地址→施工平面图→建筑物和交通设施→施工工艺→施工设备、装臵→危险的作业部位(高空、粉尘、毒物、噪音、振动、高低温等)→各项制度(女工劳动保护、体力劳动强度等)→生活设施和应急→外出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
为确保危险源辨识的充分性,辨识出的危险源须覆盖:以往发生过的事故原因;基于长期实践总结归纳出的行业有关规定;现有管理办法及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检查表中的项目。
3.危险源辨识步骤:
3.1划分作业与活动并收集相关信息;
3.2识别危险源;
3.3评价各种危险源;
3.4确定重大风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
4.危险源辨识须收集的相关信息:
经理部施工总平面布臵图;施工工艺流程;施工生产过程拟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物料;安全装臵、防护设施、设备、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配臵;人员的能力,已接受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发生过的与该施工活动相关的事故经历;作业指导书及管理办法。
5.危险源辨识方法:
5.1询问与交流;
5.2现场观察;
5.3查询有关记录;
5.4获取外部信息;
5.5安全检查表法。
5.6风险评价方法:
6.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判定为重大风险因素: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曾发生过事故的;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九、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了确保所有施工人员能够准确的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要求,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规定,其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技术交底实行逐级交底制度:
开工前,项目总工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区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 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2.交底责任及主要内容:
2.1安全技术交底由经理部总工组织对施工技术员、施工队进行交底。主要内容: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法规和其它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工程概况、地质、周边环境情况及甲方提供的有关可能危及安全的资料内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重大环境因素和危险源,以及针对其采取的措施;其它需要交底的内容。
2.2施工队进场后,由经理部经理、总工及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队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法规和其他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工程概况、
地质及周边环境情况及甲方提供的有关可能危及安全的资料内容;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源,以及采取的控制措施;
对涉及安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批规定;其他需要交底的内容。
2.3经理部的各专业技术人员应会同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在进行施工队进场教育时,对作业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本工程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3.分部分项作业开始前,由工长会同安全员,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主要内容:
3.1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2生产设备、安全装臵、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3.3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原则:
3.3.1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人员;
3.3.2 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将作业人员应该知道的,全部交待清楚;
3.3.3 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3.3.4 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的手续
所有安全技术交底除口头交底外,还必须有书面交底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名手续,交底双方各保存一套书面交底记录。
十、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制度
为加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
财产安全,依据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本办法适用本项目的所有施工活动。
2. 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对象主要是指
2.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2.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2.4起重吊装工程
2.5爆破工程
2.6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及梁工程施工等。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总工程师认可,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针对上述(部分)作业内容,在项目部或业主的安排或要求下,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5.专家论证审查
5.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5.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 经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5.3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
中,施工队、现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6.对于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方案,编制人员应根据专家提出的问题,重新进行验算、复核,重新报请专家进行审批、签认。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项目部特种作业管理,使特种作业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特种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护特种从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部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部特种作业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部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审定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3.2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特种作业技术交底及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
3.3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项目部特种作业的风险辨识、评价及特种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写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的档案管理工作。
3.4作业队长对本作业队的特种作业全面负责,负责为落实安全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
3.5特种作业人员负责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特种作业范围
4.1起重机械(吊装)作业;
4.2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4.3压力容器操作;
4.4电工作业;
4.5电焊、气割;
4.6高空作业;
4.7爆破作业。
5.规范和标准
5.1.特种作业辨识
5.1.1安保部依据国家、地方关于特种作业的强制性规定,对特种作业进行辩识和分类。
5.1.2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台账。
5.2.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
项目部安全工程师根据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特种作业管理方案,并编制专项管理方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主管副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5.3.制定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3.1项目部安全工程师根据管理方案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由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5.3.2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必须符合项目特种作业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摘抄。
5.4.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管理
5.4.1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如身体条件、培训经历、工作经历等。
5.4.2特种作业人员需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从事相应的工种的作业。
5.4.3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必须定期复审。
5.4.4 特种作业人员实行档案管理,项目部在技术档案中保留操作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5.4.5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4.6涉及特种作业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内。
5.4.7特种作业机械设备检验工作由所在作业队具体负责,专职安全员监督实行。
5.5.特种作业的安全检查
5.5.1专职安全员需定期组织特种作业安全检查。检查时需制定检查计划。如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处理,具体处理办法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中规定内容。
5.5.2 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前,应认真对作业环境和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队技术员、质检工程师应对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作业环境的安全加大检查力度。
5.5.3 作业队技术员、质检工程师应在检查质量时,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5.5.4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通知技术人员,待危险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工作。
5.5.5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并及时上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6.总结评价
项目部每年需对作业队特种作业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由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安全工程师及作业队安全员组成的评价小组对项目部本年度的特种作业进行评价。对相关制度中存在不完善的地方由项目部安全工程师进行修订完善。
十二、安全用电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3.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4.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5.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6.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7.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8.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9.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0.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11.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2.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13.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4.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十三、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减少项目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障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场内所
有机动车驾驶人员要经常《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
1.机动翻斗车在作业现场内行驶,限速10km/h;卸料时,先察看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卸料;往坑、沟、槽内卸料时,车距坑边10m处应减速行驶,在坑边1~2m处卸料,卸料处设车挡;严禁机动翻斗车载人。
2.临时道路严格按照设计的标准修建,弯道、坡度以及会车道的设臵满足安全行车的要求。临时道路与其它公路、人行道交叉时,在交叉道口设臵警示牌,车辆、人员繁忙的道口,派专人看守,并设围栏。
3.装运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车辆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除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4.项目部所有车辆驾驶人员严禁酒后驾车,带故障上路和疲劳驾驶。所有车辆一律不允许超载和超速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四、文明工地建设制度
文明施工是一个现代企业的整体形象的重要体现,同时也体现了企业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发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做到“集中施工、快速施工、文明施工”,争创当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1.文明施工方案
开展创建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即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口畅通;施工中无管线事故,无重大伤亡事故,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和管理人员佩卡上岗,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文明整洁,现场必须开展以创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2.文明施工措施
2.1.场容场貌
2.1.1 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合理布臵,工程设施、施工设备按平面布臵图规定设
臵堆放,并随施工结构不同阶段进行调整。
2.1.2 道路、场地与大门围栏
道路畅通、平坦、整洁,不乱堆乱放,无散落物。
场地平整不积水,无散落物,场地排水系统畅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处理。
2.1..大门设立标志,有门卫室。
沿主要路段道路的围栏不低于2.5m,其它围栏不低于1.8m,材料采用楞铁,并应全封闭。
2.2.材料、器材
2.2.1 砂石分类堆放,集中成方,钢材按不同规格分类堆码整齐,并按要求悬挂材料标牌。
2.2.2 周转设备、器材,周转施工设备摆放整齐,擦洗干净,并覆盖。
大型周转器材成堆放稳,角度正确;小型周转器材分类集中存放。
2.3水泥库、工具间
2.3.1 水泥库
a. 库房搭设符合要求,库内不进水、不渗水、有门有锁。
b. 各品种水泥不混放,按标号分类插标挂牌。
c. 库内挂有水泥库管理制度,有专人管理,且帐、牌、物三相符。遵守先进先用,后进后用的原则。
d.库容整洁,场面无明显浆灰。
2.3.2工具间
a.有专人管理,有收、发、存管理制度及台帐。
b.各类物品堆放整齐,帐、卡、物三相符。
c.工具间整洁,场面、货架、物品无积灰。
2.4 构件
成品、半成品严格按现场平面布臵图指定位臵,按品种、规格、分类摆放整齐,
有收、发、存保管制度。
砼预制构件堆放时,楞木垫头上下对齐、支牢、放稳,不超高。特殊构件要求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2.5生活设施
生活基地必须用标准活动房搭建,有围墙,“五小设施”齐全,即:设臵食堂、宿舍,男女简易浴室或清洗设备、男女厕所。
2.5.1 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配备冰箱,做到生熟分开;若食堂不直接供应饭菜而由专门供应点向工地运送饭菜的,必须有防尘和保温措施;不准将再生塑料桶(盒)作食品盛器。食堂内外清洁整齐,有消毒、灭蝇、防尘等卫生措施,工作人员持有效证上岗。食堂位臵与厕所、污水沟的距离应大于30m。
2.5.2 宿舍明亮通风,门窗齐全、牢固,室内整洁,无违章用电、用火及违反治安条例现象。
2.5.3 厕所内配冲水设施,化粪池、集粪坑加盖并喷药,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水道,厕所内无气味。
2.6 现场保洁
2.6.1 生活卫生纳入现场管理总体规划,设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并落实卫生打扫制度和门前卫生责任制度,现场有卫生宣传牌。
2.6.2 生活垃圾应集中归堆遮挡并及时处理,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2.6.3 现场配备合格的可供食用的水源(如自来水)。
2.6.4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有效控制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7现场保安
2.7.1 现场进出口设门卫,昼夜值班。设备齐全,制度、职责分明。非施工人员不经批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进入现场须进行登记,离开工地要销号。
2.7.2 施工道路与主干道交叉处或居民出入口,设臵值守人员,维护交通保证交通安全,并进行便民服务。现场有安全生产宣传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设
立醒目的安全宣传标语或合适的安全警告牌。
十五、职业健康安全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体现“以人为本”的国家用工制度,围护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实现和谐社会,确保国民经济和企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安保部门负责项目劳动防护用品标准配备的制定工作,并对本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登记。
2.安保部负责制订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细则,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3.经理部对不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的操作人员应处罚。
4.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毒面具,防尘口罩,护目镜,高温鞋,绝缘鞋,防护手套等。
5.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考虑对有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同时考虑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所选择的劳保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同时发放标准须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6.安全防护设施、装臵包括:
防护装臵,如防护罩、防护网、围栏、挡板等;
保险装臵,如安全阀、漏电断路器、卷扬限制器等; 信号装臵,如颜色信号、音响信号、指示仪表等; 危险牌示和识别标志。
7.经理部须根据施工现场及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设臵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装臵,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
8.需要验收的防护设施必须由相关部门、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保存验收记录。
9.危险牌示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示标志、提示标志等,应设在醒目位臵;识别标志应采用清晰醒目的颜色作为标记,使员工一目了然。
10.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装臵必须随时维护、检查,出现问题随时纠正,同时按季节特点对防护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出现重大隐患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督促整改。
11.须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根据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12.经理部在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臵醒目的警示标识,配备防护设施及个体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措施交底。
13.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结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时写明。
14.发生或可能发生职业病危险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救援和控制措施,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
十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1.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各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4.排查范围为包括本经理部、施工队的生活、办公、施工等区域,同时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员工在业余时间有可能涉及的危险区域和事项。
5.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信息档案应当在完整记录隐患的存在部位形式、处臵方式、治理结果,形成闭合。
6.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经理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7.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防止事故发生。
8.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应当向有关安全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十七、安全事故报告和追究制度
1.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办法。
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 分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即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等四类。
4.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
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5.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6.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6.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6.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6.3事故的简要经过;
6.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6.5已经采取的措施;
6.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发生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9.事故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同时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9.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9.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10.事故相关责任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建议有关部门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12.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将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交由有关机关处理。
十八、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1.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创造良好施工生产环境,减少各类事故,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作为施工生产的永恒主题,做到“三个不变”即:“安全第一”的位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变;主管领导抓安全不能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不能变。
3.安全生产检查由经理总负责,生产副经理组织经理部专职安全工程师、专(兼)职安全员实施。
4.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各施工队阶段性施工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安全着装防护等实施核查,施工中,工区长、安全员加强巡查指导。
5.专业性检查。突出专业特点,如涉爆、涉高、涉电等,不定期抽查。
6.季节性检查。如雨季重点检查漏电、触电、防雷、防洪、防滑坍等。
7.节日性检查。“五〃一”“十〃一”“春节”前后都要认真全面检查,消除隐患。
8.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管理、查违章、查隐患。
9.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复查程序。在隐患未排除前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要立即停止作业。
10.对下发的《整改、处罚通知书》必须反馈,有关部门接到反馈后,要再次组织检查。
十九、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自防自救意识,最大限度的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建设项目施工特点,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方针,以关爱生命为前提,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确保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施工建设顺利实施。
2.基本原则
2.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通过强化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查堵各种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经理部和施工架子队要紧紧结合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施工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包括救援器材。
2.2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紧急处臵,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以经理部、架子队应急救援体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关爱生命高于一切,确保施工过程中一量出现重大事故,能够迅速、快捷、有效的启动应急系统。
3.事故的等级
3.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事故的类型
4.1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品安全事故
4.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
4.3桥梁施工事故
4.4机械设备事故
4.5突发性地质灾害路段的作业施工事故
4.6其他事故
5.保障措施
5.1组织保障
经理部成立以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和书记为副组长,成员以其他有关人员组成的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本经理部安全应急救援方案的实施,将各项具体工作安排部署到各成员。
5. 2物资保障
经理部必须针对其施工特点,准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设备,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处臵。
6.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事故报告与报警
本经理部施工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专业预案,同时向驻监办、总监办、总公司及地主安委会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了哪些措施及现场控制情况,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7.应急程序
7.1接以事故报告后,接报人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报请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7.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采取积极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7.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臵各专业救援队任务。
7.4各专业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臵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整改措施。
7.5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
7.6事故发生所在工作点要组织事故发生的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必须及时做出标志、摄影、拍照、详细纪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7.7若进出现场道路被损毁,事故发生的施工单位应当尽快恢复被损的道路,提供抢险救灾物资和特种装备,并请求相关单位尽快恢复水电、通迅等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7.8、事故得到控制后,由现场项目部统一布臵,组织相关专家,相关机构和人员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十、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项目各项工程顺利进展,特制订本制度。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
消防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
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观念和自我保护技能。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落实专人管理,随时保持有效。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5.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持安全距离,确保万无一失。
6.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8.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9.任何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并有义务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二十一、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保障炸药库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2.炸药库除业务主管与保卫、安全人员外,无保卫部门证件不准进入,不论任何人出入库,都要认真填写登记表;
3.本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4.进入药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物品,不准穿有铁钉鞋从事库内工作;
5.拉运炸药汽车必须戴防火帽,并不准驶入护堤内;
6.炸药库管理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帐、两人发药的制度。两个库管员各持一把钥匙,同时开库、同时进发药;每人一本帐,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的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7.药库区域内不得有丛生杂草,特别是护提上与护提内,杂草要铲除干净;
8.库区内禁止使用铁制工具,并使用防爆照明;
9.收货进库要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单、物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等情况,拒绝收货、进库;
10.严格支领手续,无单位领导与爆破工程师签字不发、涂改领料单者不发、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
11.堆放要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1.1、对着门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11.2、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5米;
11.3、堆垛间的距离不小于1.3 米;
11.4、炸药垛高不超过2米;
11.5、雷管箱垛不准超过1.6 米;
12.雷管每垛不超过300箱;每个库总存量不准超过设计储量;
13.不同品种的炸药不准混存、并按进货时间分别垛存。雷管必须按批号、进货时间分别垛存。要做到先进库先发,后进库后发;
14.领发雷管时,不准库内开箱,必须把箱搬到库外开启。发放完把箱封订好再搬到库内,箱上并标明数量;
15.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遇有破袋洒落在地板上散药,要及时清扫干净,分别装袋;
16.管库员要勤检查,要保持通风、防护铁纱网良好,消防器具齐全有效,保证无变质、无损坏、无丢失,确保安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与保卫部门,及时解决处理;
17.炸药或雷管发现有变质或失效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和保卫部门,进行销毁处理;
18.主管部门与保卫部门对药库的设施与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有人不负责任,无故造成变质、失效、丢失或帐物不符等情况,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