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汇报材料
靖边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我县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县道路面貌有了明显改善,截止目前,全县油路总里程达到1552公里(县道424公里,乡道442公里,村道686公里),通畅率达82%,通达率达100%; 2010年两次参加了陕南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场会,并筹办了全市在我县召开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场会,通过现场会让我县与其他县区兄弟单位的先进养护经验得到了交流和汲取,也能寻求和探索新的、更能适合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理念,实现了农村公路的日常化、科学化、规范化,全县县、乡道好路率分别达到80.96%、80.7%、,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交通条件。根据全市2011年上半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检查要求,现就我县农村公路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场会精神,落实安排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一)、我县所有的农村公路均已建立了一路一档的检查考评档案资料,养护股和各管理片区也记录了每天下乡检查工作的巡查记录。
(二)、2011年县财政配套日常养护经费为590万元,已到位 200万元。
(三)、2011年我县县、乡道路由我站同养护公司签订,村道由我站同各乡镇签订,各乡镇同各村委签订,各村委同各路段领养人员签订合同协议,我们已建档管理。
(四)、我们组织相关养护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陕西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规程),也能按规程要求的管理办法及格式管理养护公司和各乡镇农管所,按既定的表格传递形式,逐步、逐层次的完善现有的养护管理模式。
(五)、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已纳入县乡镇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县政府在2009年6月底召开了全县村级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会议,通过这次会议下发了(靖边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暂行办法),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夯实了农村公路的公路养护责任,为全力构建农村公路“村负责、乡管理、县考核、市监督”的管理养护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实行“县乡公路干线化养护,通村公路制度化养护”,加强通村公路检查、考核,农管站每月组织对全县农村公路考核一次,村公路由各养护责任片区每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农管站养护股,农管站养护股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频率不少于30%,每季度按照考核结果将养护费直接拨付各乡镇,由各乡镇拨付村委会,由村委会向具体承包人或领养人兑付。
二、养护工程实施情况:
(一)、设计方面,我单位已按市局相关要求,完成了2010、2011年的设计图纸评审工作,市局也下达了批复文件;招投标方面,我县2010年养护工程进行了邀请招标,中标单位为靖边县家园公路工程养护公司;监理方面,我单位成立了质监股,负责对养护工程的监督检查。
(二)、据我县实际上报的计划情况,我县2010年养护工程野淌路k0+000-k15+300段中修工程;野淌路k20+900-k24+400段(含900米榆靖高速跨线桥)大修工程;张巴路k41+000-k52+000段大修工程,均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及内业资料的整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示范县创建方案,加快文明示范路创建方面。
示范路创建能充分体现我们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水平,也能引领和带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我们把养护中的日常养护、道路绿化等工作与示范路创建充分结合,整合资源,全方位开展示范路创建工作。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中,我县于2009年完成创建示范路494公里,2010年508公里,已全部通过省上验收,今年计划完成50公里示范路。
四、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较好地维护了路产、路权。 为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路产路权完整,我们逐步规范路政管理、全面加强路政执法,违章建筑得到进一步控制,路产路权得到了有效保障,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同时,路政股积极上路做好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材料
9800多份,截至目前,共上路巡查120天,发生路政事案448起,处理448起,其中:行政许可事案12起,收赔金额46.2万元;行政处罚事案436起,罚没金额68.98万元,路政事案处理率达100%,收赔率达97%。硬化平交道口11处,设置平交道口标志22块。
今年,我们制定了治超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为防止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农村公路,确保路政管理管理不出现盲区,按照省市治超办的精神,我站加大了梁镇(梁城路)、大沟(大闫路)、掌高兔(张巴路)、杨米涧(靖志路)路政养护管理中队的管理力度,对超限车辆进行检查,加固原有超限路障S墩4处,加强对各乡镇农管所对通村公路管理的监管工作,依托36付限高门架和养护人员上路巡查,有效防止超限车辆驶入通村公路。同时加大治超宣传力度,挂治超标语35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治理超限运输,源头劝返超限车辆400多辆,使治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超限超载率明显下降,控制在了2%以内,有效地打击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五、老道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2008年7月25日第40次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内容,我单位从2008年8月份开始对1996年以来在我站造册登记的165名道路养护工给予一次性补偿款兑付。
补偿标准按照1996~2007年年平均工资为标准,人均按12个月工资(9973元/人)给予补偿。资金来源由市、县两级财政配套,共计1645614元:市财政补助30%,县财政
自筹70%。截止2009年底所有补偿资金全部到位。
截止2010年底我县165名道路养护工,已领取补偿款129人,未领取36人。36人不领取原因是嫌一次性经济补偿太低,要求市县政府出资解决三项资金问题,一直在上访。
六、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县乡公路网升等规划及养护资金问题。
按原有的路网规划统计我县共有县道201公里,乡道512 公里,共计日常养护费用 403.8万元、养护工程费用608.7万元;目前我县实际列养的县道424公里,乡道442公里,共计日常养护费用520.1万元、养护工程费用901.2万元,日常养护费用计划与实际的养护资金差为 116.3万元、养护工程费用计划与实际的养护资金差为292.5万元,为确保养护工作顺利有序的完成,恳请解决路网升等规划及缺口资金为盼。
(二)、村道养护资金不足问题。
据相关文件,村道的养护费用为每公里补助1000元,经我单位近几年的养护实践总结,村道的养护资金明显不能保证现有的日常养护工作要求,恳请市局相关领导调查核实,通过市局出台相关文件等形式要求县财政配套解决村道养护资金不足的现实问题。
(三)、恢复水毁等相关资金问题。
每年进入雨季,县、乡、村道都要遭到强降雨的冲击破
坏,均有不同程度的水毁情况,为了确保道路的通行及保证行车安全需要一定的水毁恢复资金,县级人民政府不承认这部分水毁费用,恳请市局调查解决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