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宁波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两成
宁波市住建委11月23日发布消息,购买二套房(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最低降至30%,改善型购房者再获政策暖风。据悉,新政从12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
随着楼市红利接踵而至,公积金方面也陆续提高了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等,为购房者带来利好政策。今年来,宁波的楼市成交量也在政策暖风下明显攀升,从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量随之骤增,导致公积金中心一度资金吃紧,放贷放缓。
据公积金中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已经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4.76亿元,同比增长38.7%,涉及户数19106户,其中市本级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6亿,同比增长47.29%,户数达7879户。
同时,全市共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94.91亿元,同比增长32.35%,其中本市级提取41.29亿元,同比增长32.42%。
那么,此次调整会否因资金跟不上,影响放贷速度,对此,市公积金方面表示,自下半年“公转商”业务在宁波开展起来以后,这一现象已经逐步得到缓解。
调整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调整后的最新政策显示,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并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手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30%。
这也是继今年5月,宁波落地“330房贷新政”之后,再次下调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且同样是新房、二手房同降10%。
这样一来,结合宁波现有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就意味着,不论是购买首套房或还清所有贷款后购买二套房,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均为最低20%,二手房则最低30%。
业内对此评析,公积金政策的进一步放宽,将利于楼市去化库存,这也是日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去库存的主要手段之一。当然,对市场影响到底多大,还要看公积金额度是否充足,以及未来的经济大环境是否支持中产阶级的住房改善需求。
调整异地购房政策
除了调整首付比例,新政还对全省内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提取等相关业务的调整予以了说明。包括取消购房人或配偶原本需提供的省内异地工作和居住的相关证明,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购房及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按照宁波市行政区域内购房及还贷公积金政策办理。
事实上,9月1日开始公积金异地贷款就已经在浙江省内全面铺开。
具体怎么操作,根据市公积金中心的介绍,例如,宁波市民李先生,公积金一直交在杭州,他想借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在宁波买套房。那么他只要拿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供的缴存证明,到房子购买地宁波的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贷款。
反过来,假如在宁波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到省内其他城市买房,政策也同样适用。当然,最高能贷多少,首付几成,就要依照购房地的具体政策来执行。
至于提取,李先生不论是在省内哪个城市购房,都要求只能在缴存当地办理提取业务,并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购房合同、收据证明等相关材料,二手房的话主要涉及房产证、契税证等。
综上简单来讲,职工哪里缴存公积金就哪里提取,哪里买房就哪里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