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相关政策及意义
《求是》杂志日前刊登李克强总理文章《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李克强指出,
今后要继续推进税制改革,并明确营改增还有“五步曲”。
李克强称,当前税改的重点是扩大营改增。这项改革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更重要的是有
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转型、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
他表示,系统考虑,营改增还有“五步曲”。第一步,2014年继续实行营改增扩大范围;第
二步,2015年基本实现营改增全覆盖;第三步,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第四步,完善增
值税中央和地方分配体制;第五步,实行增值税立法。
“今年要走好第一步,除已经确定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实行营改增外,还要将电信业等纳入
进来。”李克强称。
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下称“通知”),明确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
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
务免征增值税。改革实施后,营业税制中的邮电通信业税目将相应停止执行。
当日,三大运营企业还分别发布了有关营改增的公告,并指出,预计在短期内,营改增将对
公司经营利润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主要原因是增值税具有“税费与价格分离”的特点,营改
增后公司营运收入将相应减少;此外,部分支出项目不能够获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例如折
旧摊销及人工成本等),造成营改增带来的成本下调幅度将低于当期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
不过,三家运营商均表示,负面影响将逐年快速减弱,长期有利于企业持续发展。
对于营改增的重要性,李克强曾表示,推进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以
结构性减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点”。
尽管“营改增”直接受益的是服务业,但对制造业将产生一定“溢出效益”。此前有机构数据显
示,初期试点的“1+6”行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
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部分现代服务业)对上下游以及其他行业产生的“溢出效益”显著。
我国长期对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9个行业征收营业税,2012年,“1+6”行业推开“营改增”试点,
根据计划,我国将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营改增,目前距离这一期限还剩19个月,仍有建筑
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行业未铺开试点。
而被视为“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营改增,其税负增减也一直为市场关注,尤其在交通运输、物
流等行业,企业普遍反映税负出现不同程度增加。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此前曾表示,
这需要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另一方面,除去零税率,增值税已有17%、13%、11%、6%四档税率,此外还有小规模纳
税人的征收率为3%,这被公认为税率档次“过多”,财政部曾多次表示未来将继续完善税制,
减并税率。学界认为,保留2~3个税率比较合适。
令企业头疼的问题还有不同地方税务机构对同一问题的执行不一样,针对“营改增”,目前国
家税务总局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解释。有财税系统官员表示,未来中央层面还需要在这方面做
出更多协调。
随着营改增的推进,“中央和地方分配体制”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地方失去第一大税种“营
业税”后,哪一个税种有可能成为地方新的主体税种,这个问题争议至今仍在。争议之一的“房
地产税”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安排需要先加快立法,也有学者建议改造消费税,将征收移
至零售环节。目前,中央也已多次强调研究推进消费税改革。
对于增值税立法,李克强将此放在了第五步。学界普遍认为此届政府对“税收法定”原则更为
重视。
和讯网消息 2014年6月9日,由川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联合《财经》(博客,微博)杂志、《哈
佛商业评论》中文版主办的 “天府峰会2014——中国西南发展战略”在四川成都隆重举行。
和讯网全程播报。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在论坛上表示,营改
增目前之所以没有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是因为在现有分税制的体制下能够推进营改增的阶
段已经过去,想再继续推进营改增必须同时调整分税制。“现在营改增为什么没有新的路线
图,也没有新的时间表,我认为就是第一个阶段那个,在现有分税制的体制下推进营改增这
个阶段已经过去了,要想再继续推进营改增必须同时调整分税制。如果不同时调整分税制,
推进营改增就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地方政府就难以接受这样的一种方案。所以我认为现在财
税改革到了最艰苦的时候了,到了最难的时候了,这几项目标都要同时实现。”
以下为部分文字实录:
许善达:我很高兴,今天有机会讨论目前酝酿中的更深化的财税改革。财税改革从十八
届三中全会的准备工作开始,当时各个领域都开了很多的会,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做一
些准备的工作,在这讨论中间,无论是哪个领域的专家或者是政府部门,大家的共识就是十
八届三中全会如果搞深化改革的一个决议的话,财税改革应该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
有的人就主张应该是最重要的内容,这个不好说,因为很多领域都需要改革,但是说它是非
常重要的内容这个绝对不过分。从酝酿开始到形成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一直到今天,大家如
果看这个信息的话,我们有一个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小组刚刚开了一次会议,这次会上就听
取了关于深化财税改革的一个汇报,要求根据会议的精神对原来的报告还要做一些修改,然
后再来上报。我想就我对当前财税改革的形势谈一点我的看法,不一定对,大家能够加以评
论,为我们更好推进下一步改革也算是一份参考的意见。
任何一次改革都是有历史条件的,我们94年改革的成功。我觉得有几个方面,一个方
面就是我们在制造业为主的推行的增值税,这是我们94年改革最重要的一个成功的地方,
而且又以增值税作为分税制的基础,我们改变了94年以前财政,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之
间财政承包制。
在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看来,“营改增”的下一步方向应该是进一步扩大行业范围。现在营业税的征收主要是针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来要逐步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业、建筑、房地
产业、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等纳入改革序列,实现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魏北驹/摄
中国经济导报见习记者|李想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
带着与“营改增”有关的热点话题,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近日专程走访了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
增值税登场,营业税淡出
中国经济导报:自今年8月1日起,“1+7”行业“营改增”在全国推开已百余天。为什么要在全国推广“营改增”?
冯俏彬:我们可从整个“营改增”的改革过程看推广背景。就增值税的发展而言,主要分4个节点:第一步,1983年两步“利改税”时引入增值税,当时仅对几个行业开始征收;第二步,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增值税的范围扩大,覆盖了主要的生产制造业;第三步,2009年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第四步,近年推行的“营改增”试点,把增值税的覆盖范围向服务业扩展。回头看,这是不断完善、不断扩大、不断增强增值税税收主体地位的过程。
换个角度看,这也是营业税税种逐渐消失的过程。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制造业就开始征收增值税而不再征收产品税。但服务业还是以营业税的方式征收。随着“营改增”的继续推进,营业税将会逐渐地退出历史舞台。
相比较而言,增值税的科学性更强一些,总体税负水平低于营业税。“营改增”的全面推开,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也与国家经济转型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打造经济升级版的背景相呼应。
初见成效,问题待解
中国经济导报:就目前来看,“营改增”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冯俏彬:就整体而言,“营改增”初见成效。首先体现在明显的减税效果。今年前10个月共计减税939.65亿元,全年减税数额可能超过1200亿元。这就像下雨一样,水滴会渗透到经济中的各个环节,滋润微观经济主体。
其次,“营改增”明显促进了服务业发展。新登记的企业户数也在上升。10月份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246.83万户,比全面扩大试点的第一个月增加24.53万户,增长11.03%。当然,服务业发展是综合改革的效果,但是“营改增”使得税收更合理更科学了。
第三,“营改增”促进了小微企业发展,除了增强经济活力之外,在促进就业方面有明显效果。在上面提到的246.83万户中,小规模纳税人就有202.14万户。
中国经济导报:“营改增”全国推行后面临哪些新的问题?
冯俏彬:税制改革中,一个新税制的推出总有一个适应期,需在磨合过程中不断调整。
就目前来看,有一些行业反映,在“营改增”之后税负反而加重了。这主要是税收征管制度的问题。 增值税是指消费型增值税,在购买设备的上一环节可以抵扣,而营业税没法抵扣。换句话说,上一环节购买设备的构成占得比例越大,当期的抵扣也就越多。但有一些行业劳动力多、购买的设备少,当期的抵扣也就少,所以反映出来当期的税负也就可能加重。这也与个别企业、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从制度设计上讲,这很难完全避免。如果情况比较特殊,税务部门也会采取一些措施来短期降低对企业的冲击。不过,客观上说,这有利于企业进行更新换代。
另外,“营改增”以后,如果在各个环节都能提供真实、可信、可靠的增值税发票,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是完全可以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税收征管没有全部覆盖,有些环节提供不了增值税发票,相应的成本也就增加了。
“营改增”最主要的问题是地方政府没有主体税种了,从理论上讲,地方政府收入将大幅度下降。按照惯例,增值税按照75%和25%的比例在中央和地方分享,25%这部分又在省、市、县、乡实行层层分享制。“营改增”以后,作为地方主体税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地方财力将被抽走一部分。目前,各地出台了一些过渡措施。比如,上海实施“营改增”试点时明确规定,“营改增”这部分所产生的收入暂时不纳入分享,维持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的财力现状。但从长远来看,“营改增”改革后对地方政府财力有很大影响,需要配套措施解决。
中国经济导报:“营改增”推行以后,地方的主体税种消失了,地方税体系如何完善?地方政府的收入怎么办?
冯俏彬:从目前来看,“营改增”后,地方真没什么主体税了,下一步如何加强地方税系建设,需要制度设计。
从《决定》来看,方向非常明确。地方税主要是房产税、消费税、资源税。这些税种的开征和改造并非一蹴而就。由排污费改造而来的“环境税”应该是近期可以期待的。“环境税”改革方向很清晰,中央
决心很明确,社会共识度最高。整个国家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的变化,形成了有利于“环境税”开征的氛围,相应会带来一些收入。但它并不能成为地方的主体税。
完善地方收入体系,一要配合中央和地方事权支出责任的调整,增加对地方的一般转移性支付;二要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三要解决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税收分享比例分配问题。
根据《决定》,地方政府履行事责的财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一般转移支付,另一个是新增税收收入。而后者显然更具长远性,需要较长时间。
推进改革,简化税率
中国经济导报:《决定》中提到要“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对此,该如何理解?
冯俏彬:目前增值税分为17%、13%、11%、6%四档,显得有些复杂。从税制征收原理来说,不见得税率要高,如果说能够做到宽税基、低税率并且征管到位,有时候产生的收入比高税率、税基窄产生的收入更高。随着增值税改革的推进,应适当减少税率档次,趋向单一税率。
中国经济导报:《决定》在完善财税体制改革中提出要“完善立法”,增值税立法是否具备条件? 冯俏彬:我赞同加快增值税立法进程,有些成熟的东西可以先稳定下来。从全社会的经济秩序来看,立法是有好处的。目前,我国18个税种中只有3个通过人大立法,其他15个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主要税种,都是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开征的。但是法律是刚性的,立法的同时要留有余地。增值税还在发展当中,要给改革试验留些空间。
中国经济导报:请您展望“营改增”的下一步方向?
冯俏彬:下一步方向应该是进一步扩大行业范围。现在营业税的征收主要是针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来逐步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业、建筑、房地产业、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等纳入改革序列,实现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任务。
综合考虑财力许可等因素,可以逐步将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进一步让利于市场主体和纳税人。同时,完善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制度和出口退税等政策,增强增值税的规范性。
“营改增”从区域、行业试点到全国逐渐扩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各个环节的相互磨合。但是,重要的是坚持《决定》的方向,循序渐进。
营改增继续推进应该深化改革解决衔接问题
时间:2013-11-11 10:18来源:渤海商品交易所论坛 作者:李俊青
2012年1月,营改增试点工作首先在上海展开,试点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以及6个部
分现代服务业。去年8月开始,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等10个省市。今年8月1日起,“1+7”
行业的营改增试点全国扩围。自8月1日起,“1+7”行业在全国推开“营改增”已经过去了
100天,这项被认为是财税体制改革突破口的重要税制改革,承担着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
重担,但也出现了一些衔接问题。
对于“营改增”下一步的推进,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上周五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举办的活动上表示,税负变化只是一个表现形式,更重要的层次在于其宏观价值。“推进营改增更多要从宏观角度考虑问题,怎么样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为中国税制的公平创造一个长效机制,这是问题的核心。”他认为,“真正改革难啃的骨头是在后边。”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则指出,“营改增”试点在取得税制转换等成绩的同时,还面临改革不彻底、混业经营难划分、部分国地税机关配合协调不佳等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解决。据媒体报道,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表示,财政部正抓紧制定铁路运输业和邮电通信业“营改增”试点方案,近期将上报国务院,争取在明年一季度把两个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营改增对于融资租赁来说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综合来看,目前面临的困难很多,总局、各级税务机关、各个税务协会也知道了这个问题,在逐步调研,为进一步出台更新的政策也是积极积累资料。”尤尼泰(北京)税务师事务所大企业部副经理赵杰表示。她表示,作为咨询鉴证业的成员,小规模纳税人因征税率从5%下降到3%而获益,但对于他们这样的大中型事务所就不乐观了,税负出现普遍上升。
“由于我们的税率由5%变成了6%,像我们这种智力密集型的行业,主要成本都是人力、配需、差旅、房租,这些暂时没有纳入营改增范围,所以我们无法取得进项税票,不能抵扣。”赵杰说,而取得进项税票,像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汽油等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测算下咨询鉴证行业当期取得的进项金额占当期实际交纳增值税的比例要达到11.66%税负才会下降,所以一般纳税人行业是表现税负上升的趋势。
不过赵杰也表示,虽然税负上升,但对于企业开拓市场是利好消息,因为能够向下游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所以下游企业在管理服务时是在内部设部门还是向市场上找中介机构来提供服务,可能就会有一个考量,长远来看对咨询鉴证企业开拓业务是利好。靳东升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消除了重复征税,对投资者而言,将减轻其于经济性或资本性投入的中间产品和劳务的税收负担,相当于降低投入成本,增加投资者剩余,有利于扩大投资需求。对生产者和消费者而言,在生产和流通领域消除重复征税因素后,税额减少,可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和供给。
“任何一个单个税种的改革都不是孤立的。”白景明说,营改增继续推进应该有三个原则,一是只有加快推进营改增才能实现行业之间的税负均衡;二是通过“营改增”把这两个税的问题解决了,才能为有增有减的税制改革让出空间,比如房产税、资源税、环境税等改革,通
过这种减税性的改革和增税性的改革寻求一种平衡;三是税收法制化必须以税制稳定为基础,通过营改增使流转税制相对稳定,在这个基础上才能推进立法。目前,增值税税率有17%、13%、11%和6%四档,专家普遍认为税率偏高且档次过多,在2012年初“营改增”试点刚启动时,时任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曾表示,今后将根据改革需要,适时兼并税率档次。
白景明分析,目前“营改增”采取的分步实施还在小领域。交通运输业在我国的营业税中占比相对较低,不足10%,约在百分之六七。现代服务业小行业多,但是营业税税收贡献并不大,以这两个行业为切入点,虽然税收规模不大,但更多体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从税收比重角度来看,可以说现行营业税纳税产业大头还没有开始。”白景明指出,现行营业税应税产业里,在营业税收入占比高的都没有进来,如占营业税收入的比重达25%、2012年占GDP比重6.8%的建筑业。此外,数据显示,不动产转让提供的营业税税收占营业税的比重最高,超过建筑业达到3000多亿。
“这就说明,真正改革难啃的骨头是在后边,还不用说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白景明说,这项改革是开弓没有回头箭,现在很多试点行业、一些试点企业出现税负上升,究其原因是很多改革还没有到位。他指出,改革要逐步推进,且一定程度上要加快推进,这样才能使整个抵扣链条完整,为其他的税制改革创造条件。
针对部分行业“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的情况,财政部门先后下发了诸多文件以缓解这一问题,但效果并不显著。以咨询鉴证行业来说,因行业税率较高,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曾出台财税2012年86号文件,针对融资租赁业实行“税负超过3%即登即退”的政策,但实行过程中纳税人则面临一个问题:文件对实际税负规定为:实际纳税人当期实际交纳的增值税额占当期提供劳务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这个分母影响了税率的测算。如果包括本金进行测算,可能融资租赁服务才到0.5%~0.7%之间,很难达到政策标准,所以基本上这个文件对于融资租赁行业来说可以说是望梅止渴,很难执行。”赵杰说。
对于当前“营改增”试点工作遇到的诸多问题,靳东升将其总结为十条:一是部分行业或企业税负增加;二是扩围产生新的增值税链条边界;三是混业经营难划分;四是增量抵扣不利于老企业的发展;五是准备时间短,操作问题多,增加纳税人负担;六是现行征收营业税的行业重复征税依然存在,影响企业投资决策;七是部分国地税机关配合协调存在问题;八是征管信息系统建设面临新的挑战;九是营改增以后冲击现有分税制体制的框架;十是增值税属于经济领域税种,和经济活动联系非常紧密,经济波动将增加税收风险。
对于如何解决上述问题,靳东升认为,很多都是需要深化改革来解决,随着试点的延续,要围绕改革、经济运行、企业负担、财政收入、征管效果这些方面进行评估和完善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还要继续扩大改革试点的范围,推动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尽快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到服务业全领域。随着营改增的扩容,地方主体税种渐失的问题引起财税业内专家的关注。业内认为,推进营改增拓展到全行业以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必须考虑为地方培育稳定的、可持续的税源,而消费税或将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收入来源。
本报记者 王茂林
实习生 李洪邦
营改增将覆盖服务业全领域
“营改增”实施以来,改革红利不断释放。根据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透露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因实施营改增减税851亿元,包括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385亿元,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466亿元,营改增试点以来的减税总规模已达2679亿元。
就山东的情况来看,根据省财政厅公布的数据,山东去年8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已累计减轻企业税负63.9亿元。
“营改增”试点方案2011年获批以来,目前试点行业范围已扩大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根据此前中央的部署,2015年将实现营改增的全覆盖。
今年7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营改增”范围逐步扩大至金融业,争取“十二五”完成“营改增”改革。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尽快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到服务业全领域。
培育地方稳定税源成关注焦点
营改增已成为地方的政策性减收因素。根据山东省上半年地税收入情况,已实施营改增的行业减收66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邮政业营业税减收64.6亿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减收1.5亿元,拉低上半年总体收入增幅约4.3个百分点。
随着“营改增”步入深水区,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逐渐被增值税完全取代,如何为地方收入培育稳定的税源,以减少营改增对地方财政的冲击,引起了业内外高度关注。
根据财政部数据,2014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8.8%,地方财政收入(本级)增长11.1%。全国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同比增长8.5%,非税收入增长11.1%。对比我国上半年GDP7.4%的增速,专家分析认为,地方政府在经济放缓的情况下,还在增加税和费。
地方税费难降的困难可能部分来自“营改增”造成地方收入缺口的担忧。按照中央规划的到2015年在全行业完成营改增,届时占到地方财政收入30%左右的营业税将彻底取消,地方亟需找到稳定的税源以解决营业税不再成为主体税种的问题。业内专家普遍的观点则是,消费税或将成为地方政府稳定的收入来源。
专家观点
为什么消费税可能性较大?
根据业内专家的观点,消费税、房地产税和资源税都有可能成为未来地方收入的稳定来源,消费税和房地产税是正在讨论的思路。不过,消费税的可能性更大。
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表示,把消费税作为重点考虑对象的主要原因是,就保证税收收入来说,作为流转税的消费税是最为稳定的来源。
“就国际经验来看,比如美国,财产税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但就我国的情况来说,财产税作为主体税种的条件目前还不成熟;而所得税类的税种同样‘不保险’,因为所得税征收时要扣除成本费用,会受到企业经营状况、成本高低的影响。”潘明星说。
消费税改革 总体不会增加民生负担
面对预计将于今年10月开始的消费税改革,也有专家提出谨防消费税扩围推高民生成本。对此,潘明星表示,由于我国消费税实行价内税而不是价外税,也就是说税含在价格当中,消费者购买商品交了多少消费税自己并不知情,这难免让纳税人有担忧。
但是,不同于很多国家实行的“普遍性征收”,我国的消费税实行的是“选择性征收”,就税率和征收范围来说,应该不会有很大的调整,征收范围还是集中在高档消费品和对资源、环境产生不好影响的特殊消费品方面,不涉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一般消费品。 营改增动了三大运营商“奶酪”
2014-08-15 01:38:06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有0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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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中国移动营收达3247亿元,同比增长7.1%,净利润达577.9亿元,这
与去年同期631.8亿元净利相比下降8.5%,约54亿元。
8月14日,中国移动(00941.HK)发布2014年半年报。
中国移动表示,盈利水平下降是受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等政策性因素
影响。
另一电信业巨头中国联通(600050.SH)于8月初披露了2014年半年报,其中上半年
中国联通应交税费总额47.75亿元,而2013年整年这一数字为26.34亿元。在应交税费上,今年上半年的总额在去年整年总额基础上暴涨81%。
对此,中国联通的解释是,应交税费增加有两个原因,首先是由于今年6月1日起“营
改增”后增值税相应增长,其次是利润总额上升导致应付所得税增长(同比增长20%)。
受此影响,上半年中国联通营业收入1534.6亿元,同比增长3.3%,不过净利润仍有
25.7%的高增长。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其实当时已经测算过,考虑到
税率增加和进项税收抵扣因素,电信企业的税负将比以前增加100%。
电信业三巨头也预计了“营改增”会导致利润大降,中国移动预计利润下降200亿元,
中国电信预计盈利下降52.5亿元,中国联通预计利润下降将超100亿元。
今年6月份起,电信业缴纳营业税3%的税率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增值税两档税率,
即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的11%税率和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6%税率。另外,电信企业提供电信服务时,附带赠送的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税率为17%。
营业税税率档次由3%~20%不等,而电信行业执行3%最低的税率有其历史背景:当时,我国的电信业刚从邮电通信业中剥离出来,面对起步初期巨大的基础设施投入、艰难的技术创新以及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艰难历程中,国家为了推动和鼓励电信业的发展,对其在资金支持、财政补助、优惠政策执行等方面实行全方位的保护和倾斜。 胡怡建认为,电信巨头税负增加和利润下滑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增值税税率提高。 从半年报中利润数据来看,中国移动受“营改增”影响更大。胡怡建称中国移动的客户90%以上都是普通消费者,下游链条没法抵扣。而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情况会稍好,因为它的企业客户占的比重较大。“营改增”后,下游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可以拿中国电信开的发票来进项抵扣,所以这些企业税负会降低。
虽然中国电信(00728.HK)尚未披露半年报,但早在4月份就对“营改增”影响做了分析。中国电信称,预计短期内对公司经营利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长期有利于企业持续发展。
为了详解“营改增”后电信企业利润降幅,中国电信做了一个测算:100元的收入在营业税制度下,利润是7元;“营改增”后,利润只有4.85元。也就是说,“营改增”后,电信企业利润将降低三成。
为了降低营改增对业绩的冲击,三大电信业巨头也开始借此契机调整经营管理策略。 比如中国联通表示,公司将以“营改增”税制改革为契机,顺应移动互联网时代集中化、扁平化、专业化的新趋势,围绕提高资源效率、提升发展质量、增强企业活力,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的管理变革,这包括营销模式转型、集中统一业务运营等。
营改增:房地产和金融业两大“硬骨头”待突破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佚名 2014-08-11 06: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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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主菜】
本期主厨:徐 科
主料:房地产、金融业是硬骨头
辅料:融资租赁、航运、物流等“营改增”后出现阵痛
菜系:四川菜
本报记者 徐 科
“营改增”试点方案自2011年获批以来,试点行业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已经扩大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7项现代服务业的“2+7”模式。
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专家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2015年年底全行业完成“营改增”的期限渐近,财税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对房地产业、金融业等行业进行“营改增”调研,接下来有可能几个行业一起推进。
两大行业是硬骨头
棋至中局,“营改增”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后续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行业中,房地产业、金融业两大行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大、业务构成复杂被业内人士称为难啃的硬骨头。
今年7月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营改增”范围逐步扩大至金融业,争取“十二五”完成“营改增”改革。照此看来,金融业“营改增”的脚步声已渐行渐近。
“„营改增‟将为金融行业带来利好的同时,金融行业„营改增‟具体政策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金融业准备工作的难度。”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由于几乎所有企业和个人都是金融服务的最终消费者,金融业“营改增”政策也将影响其他行业和个人的现金流、成本和税负。金融行业的发票管理将影响其他行业的发票合规水平。
对于备受关注的房地产业,其实施“营改增”后对房企盈利以及房价将产生什么影响?对此,业内人士看法不一。有业内人士认为将促使房企成本上升并导致房价上涨,另有行业人士认为“营改增”让房企税收更合理,最终会促使房价更合理。但不管持哪种观点的业内人士均认为,房地产业要实施“营改增”,需要先明确成本抵扣范围。
据了解,早在2013年年底,财税部门和房地产商已就房地产行业“营改增”问题进行了沟通,一些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已按照不同的政策假设对收入、成本、利润等进行分析和测算。今年3月份至4月份期间,万达、万科、碧桂园、中粮等一批房地产企业已经将自己形成的调研材料交给相关财税部门。
部分行业现“阵痛期”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推进,今年上半年因“营改增”实施,全国减税851亿元,已累计减税2679亿元。除了改变政府税收的“大账”,“营改增”的实施也影响着每一家所涉及企业的“小账”,部分行业的企业在“营改增”改革之后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如融资租赁和航运以及物流等行业税负有所上升。
2013年年报数据显示,作为最早开始实施“营改增”的行业,也是受宏观经济影响最大的行业,交通运输业部分上市公司似乎仍难度过“营改增”带来的税负增加阵痛期。
“„营改增‟实施后,实际税负可能增加的企业,其„痛苦‟只存在一段时期,可以以此作为推动企业发掘专业化细分潜力、提升品牌、升级转型的动力,变被动为主动。”针对交通运输业部分企业税负暂时出现上升的阵痛现象,贾康表示,不能因为少数企业税负上升,就否定“营改增”改革的必要性。
与此同时,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电信业正式开始实施“营改增”,三大运营商将承受巨大的利润下滑。面对业绩压力,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副总经理何剑鸣透露,包括中国电信在内,目前三大运营商都已开始进行运营调整。
业内专家表示,电信产业链企业要扭转不利局面,最重要的是挖掘自身,不断调整经营方式、优化财务管理,并不断向可以享受政策优惠的战略转型方向靠拢,便可以慢慢尝到甜头。届时,阵痛将消失,“营改增”将现利好。
重建地方税系迫在眉睫
“„营改增‟是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切入点,意义非凡。”在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看来,“营改增”将倒逼整个财税改革。比如,随着“营改增”这一改革的推进,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被增值税完全取代,如何消除“营改增”对地方财政的冲击,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为降低“营改增”对地方税收的影响,目前“营改增”的部分仍然留在地方,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倪红日认为,这只是权宜之计,不是合理科学的制度安排,未来还是要考虑增加地方税源。
考虑到改革后地方需要稳定的税收来源,贾康预计,消费税或成为地方的主力税种:一是在征收上从生产环节后移到零售环节,并改由地方征收,类似于美国的销售税。二是对税目进行调整,把一些对资源环境有压力的商品如电池,和近两年兴起的奢侈消费品如私人飞机等纳入征收范围。
统计显示,2013年国内营业税收入17217亿元,消费税收入8230亿元,“营改增”后将消费税转为地方税种,不但可以补充地方财政收入,也可以促使地方政府更有动力改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暗白
“营改增”的意义及面临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教授 朱青
一、“营改增”出台的背景
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以来,“营改增”已经在全国12个省市快速推进。伴随着“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营业税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一)增值税立法是“营改增”的导火索
增值税作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2012年的税收额已经占到税收总额的29.1%,可谓是中国第一大税种。然而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只就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车船税制定了法律,而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则仅是国务院颁布的暂行条例。因此,随着税收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通过法定程序将增值税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进行增值税立法是势在必行的。
(二)“营改增”是税制发展完善的途径
在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最为重要的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这种税制日渐显现出内在的不合理和缺陷,已经不利于、不适应经济结构优化的需要。在推进增值税立法的同时,财税部门也同时探索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从而出台一部完善的增值税法律。从2009年开始的“营改增”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开始的。
二、“营改增”的意义
(一)完善了中国流转税的税制
自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了划分,本质上是根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确定相应的财力。分税制在接下来十几年的运行过程中,发挥了一系列积极的作用,但也逐渐积累和显露了一些问题。“营改增”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导火索”,在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同时,也完善了我国的流转税制度。
(二)有效解决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营改增”不是简单的税制简并。营业税和增值税对于市场活动的影响不同,税负也不同。增值税对增值额征收,而营业税则是对营业额全额计征。这样,就出现了双重征税的问题。“营改增”的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征税。
(三)破解了混合销售、兼营造成的征管困境
人们可以把所有的课税对象看做一个光谱,分为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纯货物,而另一个极端是纯劳务。在货物和劳务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很多种商品和劳务,它们相互包含,即劳务中包含着货物,货物中也包含着劳务。在中国目前的税制下,货物缴纳增值税,劳务缴纳营业税,但有的时候很难区分一个课税对象是货物还是劳务,这就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困难。“营改增”实施后对全部课税对象都征收增值税,从而解决了混合销售、兼营给税收征管带来的困扰,可见它对税收征管具有积极的意义。
三“营改增”带来的思考
(一)国地税局分设带来的改变
1994年我国实施分税制改革,并建立国、地税,国税负责中央税和共享税的征收,从而确保了中央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但这在带来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例如国地税分设给纳税人增加了一定的负担。当时总局谢旭人局长就提出了“一窗式服务”,即在不合并国地税的前提下,让纳税人在一个地方解决所有的税款缴纳问题,减轻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二)征收成本的变化
国家审计署在2010年对全国240个基层税务机构进行过调查,得出的结论是: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例为8%。但在多数发达国家这个比例在1%之内,没有超过1.5%的。多数人认为,征税成本过高的原因之一在于国地税局分设。通过对国外税务机构的研究发现,大多数采用国地税分设制的都是联邦制国家,单一制国家和地区国地税分设的仅为日本、中国台湾和中国大陆。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国地税合并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人员和机构的问题。当然,国地税分设对保证中央财政收入也是有积极作用的。所以,从中近期看,财税体制改革可以不碰国地税分设的问题。
(三)“营改增”对地方税的影响
按照目前国家的计划,2015年以后全面实行“营改增”,也就是说到2016年营业税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届时地税局主体税种将消失。因此,有人提出将房产税作为地税主税种,效仿欧美房产税模式,中央也提出了增加房产税试点。就目前来看,如果房价继续上涨,出台上海模式的房产税不是没有可能。那么上海是什么模式呢?简单的说就是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这实际上是一种行为税。上海规定:2011年1月28日以后购房者具备一定条件需缴纳房产税,但在此之前购买的房产,不管数量多少,都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可见,不触动既得利益是上海房产税模式的特点。但 行为税模式的房产税不可能成为地方主体税。如果开征欧美模式的财产税性质的房产税,就要触动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改革起来就比较难,不是三年五年就能成功的。所以,“营改增”在2015年后吞噬了营业税,国家必须为地方政府以及地税部门找到一个房产税以外的替代税种,这个税种恐怕就是零售环节的销售税。 我曾经提出,一定要研究美国州政府征收的销售税,这个税适合作为地方的税源。因为,它是在消费环节课征的,一个地区的销售税是多是少,跟它的人口和消费规模挂钩,而不是跟生产规模挂钩,这样就避免的各地通过税收返还拉企业在本地从而生产经营的问题。如果国家为地方政府开征销售税,还可以为地税局找到一个主打税种。这样,国税征收增值税,地税征收销售税,仍可以像现在一样“相安无事”。现在有一些国家也开始实行这种“双层销售税”,例如加拿大。
(四)“营改增”对于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的出台影响了一些企业的税负。以建筑业为例,之所以没有实行“营改增”,是因为建筑行业一旦实行11%税率,很大一部分企业的流转税税负会增加。为了不使企业的税负增加,“营改增”又给增值税增加了两档税率,但税率多了又增加了税制的复杂性。例如,物流行业就遇到了一个问题,目前物流行业大体分为交通运输业务和物流辅助业务两类,这就造成了同样一笔劳务收入面临着交通运输和物流辅助两个税率的局面,交通运输的税率为11%,而物流辅助的税率则为6%,这样企业就可能人为定价,把物流辅助的收入做的较多,而把交通运输的收入弄的很少,从中避税。所以说,税率多了不一定是好事,但如果税率太少,一刀切,也会导致一些企业税负增加,这是“营改增”要研究的问题。
着眼于战略目标加快推动财税体制改革
2014-07-03 09:14:2来源:中国经济时报作者:责任编辑:康慧珍2014-07-03 09:14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我有话说
作者:周子勋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标
志着财税改革顶层设计离出台更近一步。此次财税体制改革重点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一脉相承,仍聚焦三个方面: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和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并设立了改革时间表,即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财税体制改革在国内已经是老生常谈了,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便一直在讨论中。总结近些年各方对财税改革的争论,焦点问题是中央和地方在财力与事权匹配方面难以达成一致。目前,一方面,地方抱怨事权太多,财权太小;但另一方面,中央称财政资源主要给了地方。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的社会经济事务的管理和发展,除大政方针外,享有高度自主权,中央财政除了只维护国防外交和中央政府部门运转外,国内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基本由地方财政承担。央地财政收支在地域上存在不平衡,比如东部发达地区的部分财政收入,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去了中西部地区。近几年在产业结构调整的背景下,东西部地方既要发展经济,又要推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压力都很大。
由此可见,下一阶段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最大的看点就是中央与地方要调整事权,减小地方财政压力。当前国务院正在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取消和下放审批权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此项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才能为财税改革创造出良好的环境。
如何调整央地关系?毫无疑问,中央政府应该多承担一些具有外部性的特点的职能,比如部分环境保护、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职能。具体来说,就应在央地事权和财权分配上相互做加减法,东部发达地方逐渐削去户籍背后的福利,实际上是为自己卸了包袱,包括把户籍上的社会保障统一交给中央财政进行全国统筹。与此同时,既然居民的社会保障都已经交于中央统筹,中央财政即可相应收缩给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没有社会保障压力的地方(无论东部还是落后地区),也就没有必要非得超越资源和环境约束发展经济。
当然,央地关系改革的看点还在于深入税制改革。当前,“营改增”困难越来越大,如何保证地方财政收入不大幅减少从而加剧中央地方财政失衡矛盾,是改革关键。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近日表示,财税改革到了最艰苦的时候,改革影响范围将不亚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财政收入中中央财政收入占48%左右,地方收入占51%-52%,但是在财政支出方面,中央财政只负责15%,而地方财政则要负责85%。换句话说,地方每花0.85元钱,要等中央转移支付0.32元—0.33元,显然,地方财政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度太高了,而且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时间和数量也很难和地方财政支出的时间和数量匹配。财政部门对拨款后的资金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管。较大比例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在拨付到各部门之后就进入失控状态。原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就曾说过一句反映现状的话,“中央转移支付从中央部门一直流到村庄,渠道很长,而这个水渠是要‘渗水’和被‘截留’的,有时候水流到村里面就没有了。因此,这种失衡的状态要恢复一定的平衡。”
某种程度上说,如此高的转移支付实际上是一种低效的政策。对地方来说,“少取”就是“多予”,中央财政收得少就能够相对给地方提供更大的空间和活力。如果分税制不作调整,现有的其他税制改革就难以推进。目前而言,除全面推进“营改增”之外,还将着眼于生态改善改革资源税,着眼于生态和产能调整改革消费税,着眼于社会化养老改革个人、家庭账户与企业年金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并适应于后土地经济时代形势推出房地产税。
除了调整央地关系,财政预决算体制改革也是值得关注的焦点。今年4月末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起草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因争议仍然比较多,最终未能通过。从这可以看出深层次财税改革的复杂性所在。这也说明,我国离真正的“透明预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分析指出,现行预算法由于没有细化地方政府预算案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实际使得人大代表乃至专家都无法审议,而人大代表同时兼任政府官员的特点,更是导致人大沦落为政
府的橡皮图章。而增量预算传统业已成为财政连年赤字的根源,需要转到零基预算才有可能改变当前不断恶化的路径依赖,继而转入财政长周期预算平衡轨道。
总之,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财税体制改革不是短期之举,而是长期的系统改革。正因如此,财税体制需要着眼于战略目标,加快推动改革。
营改增还面临很多难题
2014-02-17 13:31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有话说
到了12月份,电信也不搞了,只搞邮政,而电信的税额比邮政大。也就是年初定了三个行业,最后搞了一个半还不到。这也说明营改增的难度比很多人想像的要大。
现在还有一个新的问题,因为营改增不像1994年改革那样是1月1号出台并且全面的,可以让工作人员将税负变化、税率高低一次性计算。现在是一个行业一个行业的推进,改一个行业就多一份抵扣,再改一个行业又多一份抵扣,改的行业越多获取的抵扣越多,所以税负是要持续下降的。
在这个问题上,许善达认为,应该按抵扣后最终税率不变来执行。比如说交通运输业的税率是11%,这就应该是抵扣后的实际税率,也就是说名义税率应该随着扩大抵扣范围逐步上升,但是最终不应该超过制造业的税率17%。这个提高的过程并不加重企业税负,而且服务业营改增后仍然降低了税率。
原来有一个说法叫十二五期间完成营改增,许善达对此持保守看法。他认为十二五期间完成的可能性比较小。他说,现在改革的范围只占营业税范围的20%左右,还有70%到80%没有改。十二五期间还有不到3年,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把剩下的差不多80%都改了,没有那么容易。估计快是5年,慢是7年。
许善达说,有些税目,比如金融保险的增值税怎么改,和一般的制造业、服务业有非常大的差别,改起来难度更大。比如现在银行贷款,收的营业税是贷款利息收入总额的5%。银行业包括人民银行、银监会经常说这个税负太重了,应该减,应该按差额征。 有两个理由决定了金融业的营业税改革还要相应推迟。 第一个,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是2006年、2007年开始的,当时外商进入我国的商业银行,股份不超过25%。外资计算投资回报的时候,是以当时的营业税制度作为前提的,如果现在把营业税的税负减下来,外资就获得了溢价,这个没道理。 第二,当时存贷款利率没有市场化,中国银行业的息差是全世界最大的,而且这个大不是市场决定的,是政府人为把存款利率压低的,让老百姓补贴银行。老百姓必须储蓄来解决未来的养老看病问题,所以存款又多,储蓄率又高。所以没有可能在政府仍在压低存款利率的形势下减银行营业税。 保险的费率是跟利率挂钩的,情况也一样。所以金融业的营业税改革是利率市场化的一个关联改革,二者需要基本同步进行。 郴州市“营改增”红利初显
2014-08-11 16:55:59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闵美颖 实习生:杨双 红网官方微博
红网综合讯 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消息 近日,郴州市国税局开展“我看‘营改增’这一年”调查,在办税大厅办理业务的广告公司张会计向调查人员如是反映。
自2013年8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实施。2014年1月1日和6月1日,“营改增”政策又经两轮“扩围”,先后将邮政业和电信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郴州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2280户,其中一般纳税人240户,小规模纳税人2040户,累计入库“营改增”增值税12579万元,比政策实施前减轻税负近4000万元。
“税负降低,利润增加。”这是调查中听到最多的声音,也是纳税人对“营改增”政策实施一年来最直观的感受。“营改增”以后,多数相关企业税负由5%降为3%,邮政业免税面更是达到90%以上。此外,“营改增”完善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下游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加,成本减少,效益也相应提高。仅交通运输业,“营改增”一年来就为下游企业抵扣运费税额10640万元,比政策实施前增加抵扣3868万元,这也相当于给下游企业减轻税负3868万元。
“其实,‘营改增’的好处远不止增加企业利润。”市国税局税务人员称,“随着政策范围的不断扩大,其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也将愈发凸显。”
下一步,市国税局将加大辅导力度,让试点纳税人更快地适应改革需要,争取“营改增”的政策红利能惠及到所有的试点纳税人。 变化
“营改增”最大的变化,就是避免了营业税重复征税、不能抵扣、不能退税的弊端,实现了增值税“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目的,能有效降低企业税负。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把营业税的“
价内税”变成了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了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关系,这将从深层次上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企业的内部架构。角度、多层次诠释此次税改政策,帮助试点企业即刻分析,掌握新规,应对新规
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推开 企业减负激发经济活
力
2013年04月14日 06:04:56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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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推开
企业减负激发经济活力(政策聚焦)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作为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进一步扩大地区和行业试点,将对我国经济运行和企业经营带来哪些影响?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试点地区扩至全国,试点行业逐步扩大
“营改增是完善税制结构的重要举措。此次将试点地区扩至全国,可以有效避免税收政策的‘洼地效应’,有利于税制公平。”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
张斌说,增值税的一大特点是消除重复征税,上一环节的销项税即为下一环节的进项税,环环相扣形成抵扣链条。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覆盖到全国,意味着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的抵扣链条进一步打通,不但可以让更多的企业共享营改增带来的好处,同时也有利于增值税这一主体税种的稳定性,降低因不同地区间政策差异导致的税收征管风险。
去年纳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革试点的12个省市,在经济总量、产业结构、区域分布等方面已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在制度设计、工作机制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此,“1+6”行业由区域试点向全国推开的条件已经成熟。同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
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表明我国进一步加大了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将‘1+6’行业营改增试点地区扩至全国,是推进改革的重要一步,也将为其他行业推进改革在全国铺开积累经验、提供样板。”张斌说,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这两个行业的共同特点是自成一体、全国一张网,很难进行区域分割,因此更适宜在时机成熟时全国一步到位、整体推进这项改革。
今年企业减负1200亿元,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
营改增自去年1月启动试点以来,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企业负担明显减轻。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据测算,此次将“1+6”行业试点地区扩至全国,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从近期公布的上市公司的年报中,可以看到不少企业都已经感受到营改增带来的减负效应。中国国航2012年年报显示,2012年9月开始执行的营改增政策,使得公司应纳流转税款减少。公司去年年末应交税费为4.45亿元,较上期期末的27.56亿元大幅下降84%。东方航空年报显示,集团在2012年度营业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影响,营业税费减少12.16亿元,利润总额增加计人民币1.78亿元。
目前,我国共对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9个行业征收营业税。“按照行业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思路,九大行业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实行营改增,这将大大激发企业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张斌表示。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是第三大税种,两个税种合并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将达到50%左右。”张斌强调,随着营改增的实施,作为地方主要税种的营业税逐步被增值税取代,构建新的地方税体系应当尽早提上议事日程,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并为地方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 (记者 李丽辉)
“营改增”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模式
2013年08月01日 09:5515280人浏览字号:T|T
内容摘要:从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率先在上海开展试点,随后渐次扩大到北京、江苏、安徽、福建等9省份。此次将“营改增”试点扩大到全国其他22个省份,新增试点企业74万户,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占了九成以上。
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开。同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从区域试点到实现全国覆盖,标志着“营改增”迈出关键的重要一步,进入改革新阶段。
今年减税规模将达1200亿元
“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开,意义和影响更为深远。与局部地区试点相比,其产生的效果不可同日而语。”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增值税的一大特点是消除重复征税,环环相扣形成抵扣链条。局部地区试点时,试点与非试点地区存在政策差异,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有“断点”。将“营改增”试点覆盖到全国,意味着彻底消除了“政策洼地”,税制更加公平,抵扣链条更加完整,将有更多的企业从中受益。
从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率先在上海开展试点,随后渐次扩大到北京、江苏、安徽、福建等9省份。此次将“营改增”试点扩大到全国其他22个省份,新增试点企业74万户,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占了九成以上。全国新老试点加起来,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1200亿元。其中,减税最多的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平均减税幅度达到40%。
记者从财税部门了解到,原来我国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共有9个,而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行业还不到两个。在“营改增”进入全国试点阶段后,将有更多的行业纳入试点范围。推开的行业越多,抵扣的
范围就越大,企业得到的好处也越多。随着试点的全面推开,一些企业出现的税负增加问题,将会大大缓解并逐步得到解决。
在采访中,很多企业都希望加快推进改革,从中分享到更多实惠。“电视节目制作播出,信号传输需要花费很大一笔费用,租用卫星、光缆宽带等都是按分钟来计算的。如果邮电通信行业纳入了试点,我们的这部分费用就能抵扣,负担肯定会下降一大块。”一家全国性电视台的财务负责人表示。
“改革的推进有明确的线路图和时间表,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让企业有充分的时间做好应对准备,这一点很值得称道。”高培勇表示,政府向企业交“实底”,企业心里才更有底,经营模式怎么变、设备家当啥时添,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容作出安排。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制造业创新升级
“增值税和营业税作为我国最大的两个税种,‘营改增’带给企业的不仅是税负减轻,它所产生的效应是一石激起千层浪。”高培勇说。
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推动经济结构优化。最早开展“营改增”试点的上海市,2012年第三产业增长10.6%,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达到60%。信息传输与计算机软件业、现代服务业、新型服务业均呈现了比较良好的发展态势。
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强,快速发展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增加就业。最新数据显示,在我国经济增长放缓情况下,就业并没有出现同步回落:今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25万人,同比多增31万人,创近年来新高。
制造业减负明显,推动创新和升级。江苏省自去年10月试点以来,仅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10个制造行业,就抵税39.83亿元,占全省抵扣总额的40.77%。辽宁省税务部门测算,“营改增”试点实施后,该省减税预计22亿元左右,其中制造业企业减税在13亿元以上。
“营改增”带来的深刻影响还在于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再造业务流程。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整合产业链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架构,通过合资的方式组建成立专门的机场地面服务公司,成功实现主业剥离,细化专业分工。地服公司成立一年多来,实现销售收入近7000万元,缴纳增值税近100万元,比“营改增”前降低税负超过200万元。
一些货物运输企业表示,以前普遍采取的挂靠或承包经营,运营车辆大都不是本企业所有,“营改增”后无法取得固定资产及燃料、修理修配等进项抵扣发票,企业税负将会大幅上升。显然,这种粗放的经营模式已经走到了尽头。
“营改增”牵一发动全身,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长7.6%,增速同比出现回落,引发了一些人对中国经济下行的担忧。
“单纯保增长并不难,政府有不少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手段可以用。但是,我们的目标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不但要稳增长,必须兼顾调结构、控通胀和防风险等多方面。”高培勇认为,以大规模投资为主的经济刺激政策,对拉动经济增长确实见效快,但这种粗放型扩张的负作用是使我国经济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更加突出。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新一届政府出台的每项措施,都是既顾当前、更利长远,着眼于夯实基础,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当前财政收入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政府要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缩政府一般性支出,坚定推进“营改增”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经济内生动力,是“为民、务实、清廉”的最好诠释。
“作为财税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将倒逼整个财税体制改革,带来包括地方主体税种重建,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及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一系列重大变化。”高培勇表示,恰当选择就是顺藤摸瓜,循着“营改增”推进改革。“营改增”走到哪儿、触及到哪些因素,财税改革便推进到哪儿、改革哪些因素。在推进财税改革的基础上,带动并延伸至其他领域,全面启动新一轮改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密切跟踪分析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同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改革试点方案,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