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进出口贸易管制
第二章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
第一节 对外贸易管制概述
★对外贸易管制含义(含义、性质、分类形式、管制目的、管制特点)
含义:为国家服务及盟国义务而制度的管制制度、机构和规范的总称。
对外贸易管理三种形式:
1、按管理目的分为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管理
2、按管制手段分为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
3、按管理对象分为货物、技术和国际服务贸易管制。
一、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和特点
目的:1、保护本国的经济利益;2、推行本国外交政策;3、国家职能的
表现。
特点:1、对外政策的表现;2、因时间、形势而变化;3、以对进口的管
理为重点。
二、对外贸易管理与海关监管
(一)实现手段:海关监管
单、证、货相符是海关确认货物合法进出口的必要条件。
(二)先决条件:报关
三、(一)☆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基本框架:以《对外贸易法》为核心的各
类制度。
(二)☆我国对外贸易管制的法律体系
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际条约等
贸易管制是一种国家管制,不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及各民族自治
区政府的地方条例和单行条例。
《京都公约》——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
《华盛顿公约》——濒危野生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蒙特利尔协议》----消耗臭氧层物质
《鹿特丹公约》——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
意程序的国际公约
第二节 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制度
★我国货物、技术进出许可制度管理范围
包括: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自由进出口、自由进口中部分实行自动进
口许可管理的货物。
☆国家对部分进出口货物、技术实行限制或者禁止管理的目的
见教材P48(略)
一、★禁止进出口货物管理(含义、范围)
(一)禁止进口管理
禁止进口:列入目录内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和技术,不得经营进口。
1、禁止进口货物管理
(1)《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共6批
第一批、第六批:根据保护生态环境的国际条约而定——如破环臭氧层的四
氯化碳、虎骨、犀牛角等
第二批:旧机电——压力容器类、电器医疗设备类、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
(安全、环保与节能)
三四五批:固体废物类——城市垃圾、医疗垃圾、含铅汽油淤渣等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货物
动植物病源、疫区的动植物及产品和动物尸体、土壤;
带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货物及包装;
以氯氟羟为制冷剂、发泡济的家电及压缩机(新增)等;
(3)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汽车空调器、空调压缩机
右置方向盘的汽车
旧服装、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
氯酸钾、硝酸铵
2、禁止进口技术管理:
《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涉及钢铁冶和有色冶金、
化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消防、电工、轻工、印刷、医药、建材生产技术
等,保护国营经济)
(二)禁止出口管理(目录内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口)
1、禁止出口货物管理:
(1)《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共四批:
第一、三批: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如:四氯化碳、犀牛角、虎骨、麝香、
防风固沙用发菜和麻黄草。
第二批:保护森林资原:木炭
第四批:硅砂及石英砂及天然砂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口
新发现、重要价值或濒危的野生动植物;
原料血浆、劳改产品、及商业性出口的野生红豆杉及其部分产品。
以氯氟羟为制冷剂、发泡济的家电及压缩机(新增)等;
2、禁止出口技术管理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核技术、测绘、地质、药品生产、
农业等技术领域。
二、★限制进口货物管理(许可证件管理、关税配额管理)
方式有许可证管理和关税配额管理二种
(1)许可证、件管理
包括进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进口、可利用废物进口、进口药品、音像制品、
黄金及制品等管理。
(2)关税配额管理(相对数量限制)
在1年内规定关系配额税率和数量总额,限额内外实行差别税率。
是相对数量的限制。
★限制出口货物管理(配额限制管理、非配额限制管理)
货物限制出口的管理方式方式
①出口配额(限制):所谓配额,就是预先给你定好数量。分为:
1. 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规定绝对数量的方式实现限制出口的目的。规定
1年时间内的出口数量总额,采取直接分配方式,获得配额
证明后,换发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
2. 出口配额招标:规定1年时间内的出口数量总额,采取招标方式,中标
者发放配额证明后,换领出口许可证,凭许可证报关。
②出口非配额限制
许可证管理, 非数量限制货物,包括出口许可证、濒危物种、敏感物项、
军品等,直接签发许可证进行出口管理。
三、★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含义、范围)
除禁限管制的商品、技术外,都属自由进出口管理商品。但基于检测需要,
我对部分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管理,对技术进出口则实行合同登记管理。
(一)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进口前进行自动许可性质的登记;有关部门
一律核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
只要是非禁限的、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外贸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的
3个工作日内作出登记,并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可持证凭以报关。
第三节 其他贸易管制制度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
主管部门:商务部
(1)经营权 对外贸经营者可是企业、其他单位、个人(个体工商户)
贸易经营者资格管理,实行备案登记制。根据法律法规、商务部特批不许登
记的除外。
(2)经营范围
不仅可以进出口本企业的货物,还可以代办他人的货物进出口业务。
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国营贸易管理,或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国营贸易管理。
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授权企业经营,属国营范畴但国家允许非
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国营贸易不得受非商业因素影响。
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授权企业的目录,动态发布。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职责范围、制度组成、管理目的、管理范围)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范围
1、实行目录管理,目录内的商品为法定检验商品,强制性检验。
2、对于目录外商品实施抽检;
合同中约定或收发货人要求检验的,可受托检验。
3、而对于高价值、高技术、复杂的进出口商品,在合同中约定:可以监造、
装运前预检、监装,以及保留到货后最终检验和索赔的权利。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组成
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国境卫生监督制度三部分
1、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
(1)通过颁布《法检目录》实施目录管理。
(2)进出口商检种类分为: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正鉴定和委托检验。
商检标准有二: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
2、动植物检疫动植物检疫
包括:进境、出境、过境检验、进出境携带和邮寄物检疫、出入境运输工具
检疫。
3、卫生检疫国境卫生监督
包括:进出境检疫、国境传染病检测、进出境卫生监督
三、☆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制度
主管部门是:外汇管理局
1、外汇管理范围:经常项目外汇业务、资本项目外汇业务、金融机构外汇
业务、人民币汇率的生成机制、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外汇管理的主要形式:通
过核销单实行外汇核销。
2、出口收汇管理:目的是防止截留外汇,提高收汇率。依据是《出口收汇
核销管理办法》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是:外汇管理局发出核销单,发货人或货代填写,海关签注,外
管部门凭此和报关单核销联进行收汇核销。
3、进口付汇管理:目的是防止付汇不进口的逃汇行为。
具体办法是:进口前申请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时海关签注,进口人凭之
与进口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到指定行办法付汇业务。(基本上与2同)
四、★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制度(制度组成、管理目的、管理形式、管理期限)
类型: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
反倾销反补贴针对价格歧视的不公平贸易行为;保障措施针对进口激增的情况。
(一)反倾销措施:
① 临时反倾销措施(在初步认定存在倾销倾向并调查结束前实施)
a、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商务部建议、税则委员会决定、商务部公告,海关执行)
b、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商务部决定、公告,海关执行)
期限:4+5月
② 最终反倾销措施:征收反倾销税 (程序同临时反倾销税)
(二)反补贴措施
① 临时反补贴措施 4月 (初裁补贴成立即实施)
② 最终反补贴措施:征收反补贴税。 (终裁补贴成立起实施,终裁前要磋商)
(商务部建议、税则委员会决定、商务部公告、海关执行。)
(三)保障措施:
① 临时保障措施: 增加关税(惩罚性)。不超过200天,计入保障总期限。
可不经磋商实施,如事后调查不能确认进口对国内产业形成损害或损害威胁,
应退还所征税。
② 最终保障措施,可提高关税、纯粹数量限制和关税配额等形式。
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最多不得超过10年(包含临时措施)。
同时满足四个条件(熟记)
第四节 我国贸易管制主要管理措施
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含义:商务部或会同总署制定“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并以签发“进出口
许可证”的形式对目录商品进行 行政许可管理。 分为进口和出口许可证管
理。主要针对限制进出口管理类。
★进出口许可证的签证机构
商务部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部门,并授权许可证局具体实施。
许可证局及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计划单列市的
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为发证机构。原则上先申证后进出口。
(一)★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范围
1、2008年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消耗臭氧层物质和重点旧机电产
品
(1)消耗臭氧层物质。包括CFC-11、CFC-12(57个10位编码)。
发证机构:各地外经贸委、商务厅签发。在京中央管理企业,由配额许可
证事务局签发。
(2)旧机电。包括化工、水泥、金属冶炼、工程机械、造纸、电力电器、
农业、纺织、印刷、食品加工、船舶、矽鼓类机器(99个10位编码)。
发证机构:由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签发。
2、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1)出口配额许可证。包括:玉米、大米、小麦、玉米粉、大米粉、小
麦粉、棉花、锯材、蚕丝、煤碳、焦碳、原油、成品油、稀土、锑、钨、锌矿砂、
锡、白银、铟、钼,以及对港澳的活牛、猪、鸡。
(2)出口配额招标。包括:蔺草及制品、碳化硅、氟石块、滑石粉、轻
(重)烧镁、矾土、甘草等。
(3)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包括P60页。
对港澳台出口天然砂行许可证管理,对其他国家禁止出口。标准砂实行出
口许可证管理。
(二)☆进出口许可证的申领程序(申请形式、申请材料)
1、申请形式(全部是进出口前申请)
书面(申请时同时提供下述2材料)或网上申请(领证时提供下列2材料)。
2、申请材料
(1)消耗臭氧层物质。
先向发证机关申请,提交申请表,主管机关批准文件,合同正本复印件(代
理协议)。年度内首次申请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个工作日内发证,10日内必发。
(2)重点旧机电
由最终使用的用户提出,具备翻新资格的企业申请。
提交材料:用途说明、申请表,营业执照,制造年限证明,设备状况说明。
翻新的需提供资质,船舶技术评定书。
受理后2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可延期至35日内。
(三)★报关规范
(三)适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进口许可证有效期12个月,当年有效,跨年度使用不得超过3月31日。
出口许可证有效期6个月,当年有效,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
2、进出口许可证一经签发,不得擅自更改。如需更改,需提出申请,由原发
证机构重新换发许可证。
3、进出口许可证实行“一证一关” 、(原则上)“一批一证”。如需“非一批
一证”,签注“非一批一证”字样,最多12次。使用时由海关签注、核减。
4、进出口许可证如果是大宗、散装货物,短溢装数量不得超过5%;原油、成
品油不得超过3%。
“非一批一证”,逐批据实核减并签注许可证“海关验放签注兰”,最后一批
时,允许短溢装为最后证余量的5%。(注:许可证的幅度,非合同幅度或信用
证幅度),原油、成品油为3%。
5、部分出口商品指定口岸管理
(1)锑及制品:黄埔、北海、天津海关。
(2)轻重烧镁:大连特办发证。大连、青岛、天津、长春、满洲里部分海关
出口报关。
(3)甘草:天津、上海、大连海关出口报关,制品:天津、上海海关。
(4)蚕丝:上海、广洲、深圳、成都、重庆、青岛、天津、大连、昆明、梧
州、杭州部分海关。
(5)原木加工锯材复出口。
黑龙江:大连、绥芬河;
内蒙古:满洲里、二连浩物特、大连、天津、青岛;
新疆:阿拉山口、天津、上海。
福建:福州、厦门、莆田、漳州。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部分自由进口货物实行,无《自动出口许可证》)
(一)★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商品范围
1、商品范围,实行三批目录管理
(1)一般商品:肉鸡、植物油、烟草、二醋酸纤维丝束、铜精矿、煤、天然
橡胶、废纸、废钢、铜;
(2)机器产品;
(3)重要工业品:铁矿砂、铝土矿、原油、成品油、氧化铝、化肥、钢材
(二)★免交自动进口许可证的情形
①
②
③ 加工贸易项下进口复出口的料件 (原油、成品油必需) 外商投资额内生产自用或者作为投资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除外) 进口的货样广告品、试验品,每批≤5000元人民币(免税免证,少的
缘故,如实进口许可证管理范畴,则不免)
④
⑤ 暂时进口的海关监管品(不在中国使用,免税免证) 进入保税区、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的(视同境外,
免税、免此证,进口许可证不免)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申领程序(申请形式、申请材料)
1、报关前向所在地提交申请。属于招标管理的,应依法招标。采用网上和书
面申请。
2、提交材料
进口资质证书、备案登记文件、申请表、合同。
网上申请:需先申请电子钥匙,然后上网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表和材料一并提交。
10日内发证。1个月内未领证可撤销。
(三)★报关规范
1、有效期6个月,不能跨年使用。
2、原则上“一批一证”,部分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但累计使用不超过6
次;但,同一合同项下可以申请多份许可证。
3、装货物溢装在5%内部分免证验放,但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大宗散装
短溢装3%免证;“非一批一证”的大宗散装货物,逐批据实核减,最后一批允许
短溢装为剩余部分的允许上限(3%或5%)。
三、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一)★管理范围及部门
核、生物、化学技术 并有相关管理条例及清单
1、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管理目录》,
2、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和省级商务主管部分颁发《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3、如果出口的物项和技术有可能用于武器的,无论是否列入目录,都应办证。
(二)办理程序P64
进口前拿行政批准文件到所在地发证机构领证。
(三)★报关规范
1、列入目录内的,以任何方式进出口的、过、转、通运商品,都应提交许可证;
2、海关有权质疑所有进出口货物,而进出口人则有责任提供商务部门的“不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证明”
3、进口:“一证一关”制、“非一批一证”制; 出口:“一证一关”和“一批一证”制。
4、有效期1年,最多用到次年3月31日
5、不得买卖、转让、涂改等。
6、不得更改证面内容,如需更改,则重新申请,换发新证。
7、证单相符
四、废物进口管理
包括列入《限制进口管理》和《自动许可进口管理》目录,不列入二目录的统统为禁入废料。
(一)★废物进口管理分类及管理范围
主管部门:环保总局,会同商务部颁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对目录内可用作原料
的废物由环保总局核发《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二)办理程序
先申领《进口废物批准证书》;进口;报检;合格持《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和《入境货物通关单》报关;不合格,出具检验证书,并以该证书副本形式通知海关和当地环保部门,二者依法处理。
(三)★报关规范
1、列入《限制目录》的废物,应主动提交许可证、入境货物通关单等单据
2、列入《自动进口许可证目录》的废物,应主动提交许可证、入境货物通
关单等单据
3、未列入上述二目录的废物,不得进出口;虽列入,但没有取得许可证的
废物,不得进口或存入保税仓库。
4、废物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
5、不能转关(废纸除外)。只能在口岸申报进境。
五、进口关税配额管理
针对进口货物,限额内按低税率交税,超出部分按配额外税率征收。
(一)★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管理部门、管理范围、管理措
施、报关规范)
1、管理部门:商务部(食糖、羊毛及毛条)及发改委(小麦、大米、玉
米、棉花)。
2、管理范围:小麦、大米、玉米、棉花、食糖、羊毛及毛条。
3、管理措施:凭“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验放。
4、报关规范
(1)加工贸易方式下,海关凭“贸易方式”栏上注明“加工贸易”的配
额证验放。
(2)境外进入保税区、保税仓库、出口加工区,不需提交;出区进口的,
需提交。
(3)实行“一证多批”,可多批进口,至核注栏填满为止。一年内有效,
可延期至2月底。
(4)可换证更改。
(5)申请期为:10月15日至30日。
(6)分配的最小数量以装运量确认。
(二)★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工业品(管理部门、管理范围、管理措
施、报关规范)
1、管理部门:商务部
2、管理范围:氮磷钾化肥
3、管理措施:凭“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验放
4、9月15日至10月14日公布,10月15日至30日申请。
六、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的证件(证件种类、各类证件管理范围划分)
法律依据:《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濒危野
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管理部门: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该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进
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并由该办公室根据进出口物种不同签发:公约证明(国际)、非公约证明(国内)、非物种证明。
☆报关规范
1、非公约证明
适用我自主规定管理并列入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一批一证制
2、公约证明
适用根据《国际公约》应保护并列入目录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
一批一证制
3、非物种证明:由濒管办指定机构认定并出具该证明
适用未列入《目录》的动植物种、列入《目录》中但不属公约管理的植物物种的进口。
分为“一次性使用”和“当年使用”;“当年使用证明”报关时提交正本,海关留存复印件,正本交还企业继续保存使用,仅限于在同关区进出口相同物
种。
七、进出口药品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品分为进出口麻醉药品、进出口精神药品以及
进口一般药品,会同商务部制定各目录,对进出口药品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当前公布执行的药品管理目录包括:《进口药品目录》、《生物制品目录》、《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药品进口指定口岸管理
目前只有19个城市允许进口药品(P71)
(一)★精神药品进出口管理(管理范围、管理证件)
①《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包括精神药品标准品及对照品,如咖啡因、去
氧麻黄碱。
②、一批一证制和限注明的口岸海关用。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样品、展示也需申领)
(二)★麻醉药品进出口管理(管理范围、管理证件)
① 《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涉及鸦片、可卡因、大麻、合成麻醉药类等
②、一批一证制和限注明的口岸海关用。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领证。(样品、展示也需申领)
(三)☆一般药品进出口管理(管理范围、管理证件)
凭《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放
① 包括:列入《进口药品目录》的药品指一般药品。(除了以上药品之外都
是一般药品)。
列入《生物制品目录》的药品,包括疫苗类、血液制品类、
血源筛查永诊断试剂。
首次在境内销售的药品。
② “授权口岸药品检验所”(口岸药品检验所)以签发“进口药品通关单”形式实行进口限制管理。
“一批一证”,仅限在指定口岸海关使用。任何贸易方式任何用途都必须
领证。
八、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针对欧盟及美国)
★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的管理范围及发证机构
根据《对外贸易法》、《行政许可法》,商务部归口管理,许可证局具体负责发证管理工作。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武汉、广州、西安负责当地发证工作,此外都到省级商务厅(外经贸委)领证。2008年一年结束,对欧盟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美国实行配额管理。
实行目录管理,当地办理临时出口许可证。
(一)管理范围
(1)列入《输欧盟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目录》、《对美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
目录》需办理许可证;
(2)适用监管方式:一般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
工、其他贸易。
(3)输往别的地区不要《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二)办理程序
★输往欧盟纺织品与输往美国纺织品管理区别
1、输欧:出口《目录》内纺织品前,到当地发证机构申请(可网上或书面)。提交:申请表、许可证/产地证、合同、运输委托书。3个工作日内发证。
2、输美:出口《目录》内纺织品前,到当地发证机构申请(数量申请),15
天内由地方商务部门汇总后上报商务部,15天内商务部确定分配数量。地方发证机构3天内发证。
★报关规范
1、输美有效期6个月,仅在本年使用;输欧45天。“一批一证”、“一关一
证”。无非一批一证
2、样品不超过50件可免领此证;进口国海关需要的,需领证。
3、不得买卖、转让、涂改、伪造和变造。
九、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法检目录内,报关前申请)
☆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主管部门、管理证件)
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由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
“出/ 入境货物通关单”实施管理。实行电子通关,直接传到海关验放。
★出入境货物通关单适用范围
1、入境货物通关单适用:《法检目录》产品、外商投资财产、可再利用废物原料、旧机电、(货物短少问题和进口捐赠医疗器械)、其他。
2、出境货物通关单适用:《法检目录》产品、出口纺织品标识、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及救灾援助物资、其他。
★报关规范
均为“一批一证”制。
十、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范围)
《目录管理》,属于限制进出口商品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主管部门、管理证件)
管理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或受权支行。
管理证件:《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进入保税区和加工区及其他保税场所的,免证。由保税场所进口的,需要交证。
十一、音像制品进口管理
☆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的经营单位
由文化部门指定,未经指定的不得进口。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主管部门、管理证件)
主管部门:文化部门。县级以上文化部门负责监管本地区。
管理证件: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
十二、有毒化学品管理
★有毒化学品管理(主管部门、管理证件)
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管理证件: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十三、兽药进口管理
☆兽药进口管理(主管部门、管理证件)
主管部门:农业部门
管理证件:进口兽药通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