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简史]作业题
《西方哲学史》第二次作业题
姓名:王朝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学号:[1**********]
一、名词解释
1、经院哲学:经院哲学是欧洲中世纪宗教唯心主义哲学的总称,因产生于天主教学院,故称经院哲学。它 是欧洲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官方哲学。它主张理性服从信仰,哲学是“神学的婢女”,目的在于论证基督教的 教条,维护教会和封建主的统治。因为它的论证方法极为繁琐,引经据典,咬文嚼字,玩弄概念,故弄玄 虚,所以亦称烦琐哲学。主要代表人物有安瑟伦、托马斯· 阿奎纳等。经院哲学形成于八至十世纪,十一世 纪得到广泛发展,十三世纪最盛行。十四世纪以后日益没落,成为资产阶级思想家批判的对象。从十一世 纪开始,经院哲学内部展开了唯名论和唯实论的争论,这一斗争的焦点集中在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上。 这个斗争与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的斗争有相似之处,或者说一定程度上包含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斗争的 内容。 2、教父哲学:教父哲学大约发端于 2 世纪,终结于 6 世纪。在基督教诞生之初,一批或多或少具有哲学修 养的信徒借用希腊哲学尤其是新柏拉图主义和斯多亚学派的哲学,从理论上论证和捍卫基督教的信仰。形 成了基督教哲学的第一个历史形态即“教父哲学”。教父哲学的最大代表是奥古斯丁。 3、奥康剃刀:奥康剃刀----指奥康从唯名论的立场出发,发对托马斯阿奎那解释事物的烦琐方法,主张“如 无必要,勿增加实体”必须像用快刀子剃头那样,把那些人为加在身上的烦琐而无用的东西剃掉,以直接 认识个别事物,叫做奥康剃刀,或者叫思维经济原则。 4、神正论:奥古斯丁提出,即神和正义在面临着恶的存在而显示出上帝的正义。 (1)什么是“恶”的问 题:物理的恶(自然灾害、生病)认识的恶(指真理和谬误确定和不确定的认识次序的颠倒) 。伦理的恶(是 邪恶在于内部意志的缺陷)罪恶产生与人类意志的缺陷。 (2)意志自由说:人类意志的缺陷在于包含着作 恶的可能性,意志有自由选择善恶的功能。是人类意志的缺陷(它是罪恶的根源) 。 (3)原罪和恩典说: 恩典在于上帝之子为人类牺牲换取全人类的新生,之此之后人类面临善恶的选择就是是否选择做一个基督 徒。 (
二、简答题
1、唯名论、实在论的基本主张。 答:唯名论和实在论都是从“一般”与“个别”哪个更实在的问题上提出问题的。 唯实论有两种类型: (1)“极端实在论”,主张一般先于“个别”而存在,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客观实在,“一 般”是唯一的实在,“个别”或“特殊”只是幻影。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柏拉
图“理念论”的翻版,其代表人物是安 瑟伦和威廉; (2)“温和实在论”,其主要代表是托马斯· 阿奎那,他们歪曲亚里士多德关于“形式”的说法, 把一般说成是一种“实体形式”(或叫“隐蔽的质”) ,它既存在于个别事物之内,又存在于上帝和人的理性之 中。这种说法虽然较巧妙,最终还是认为一般先于个别,比个别更实在。 唯名论认为,“个别”是唯一的实在,没有一般,“一般”或“共相”只是名称。唯名论有两种类型: (1)“极端 唯名论”,认为不仅客观上不存在一般,而且人的思想中也没有一般的概念,一般不过是一个名词,甚至说 只是一种声音,其代表人物是罗瑟林; (2)“概念论”,认为一般不单是一个词,而且是人心中的一个概念, 是人用来表示许多事物的相似性或共同性的概念, 其代表人物是阿伯拉尔。 总之, “一般”是实在, 还是名称, 是实在论和唯名论的根本分歧之所在。 2、安瑟尔谟的“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 。 答:所谓“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又称“先天证明”,即不经过后天之经验,仅依靠上帝之概念推论出 上帝之存在。这个证明可以概括为如下三段论:
大前提:上帝被设想为一个无与伦比的东西。 小前提:这个无与伦比的东西不仅存在於心灵中,也存在於现实中。 结论:上帝存在於现实中。 大前提所断定的内容仅就人们所设想的上帝“观念”而言。 小前提涉及观念完满性的比较,它隐含了“仅存於心灵中的观念不如既存在於心灵中又存在於现实中的 观念完满”这一前提。在这一隐含前提下,如果不想引起上帝观念的内在矛盾,即如果上帝不存在於现实中 那就不是“无与伦比的”,那就必须承认它在现实中存在。 3、人文主义运动的基本特征。 答:第一个特点是,神学观点把人看成是神的秩序的一部分,科学观点把人看成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 两者都不是以人为中心的,而与此相反,人文主义集中聚焦在“人”的身上,从“人”的经验开始。第二个特点 是,每个人在他或她自己的身上都是有价值的——我们仍用文艺复兴时期的话,叫做人的尊严——其他一 切价值的根源和人权的根源就是对此的尊重。第三个特点是,它始终对思想十分重视,它一方面认为,思 想不能孤立于它们的社会和历史背景来形成和加以理解,另一方面也不能把它们简单地归结为替个人经济 利益或阶级利益或者性的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本能冲动作辩解。 4、托马斯· 阿奎那的实在论观点。 答:在个别和一般的关系上,托马斯在坚持一般决定个别的前提下对唯名论作些妥协。一般有三种存 在方式
:一是作为事物的“形式” 、 “本质在”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但形式与质料并不是有机结合的整体, 形式只是作为独立的实体的形式,或“隐秘的质”寄居在个体之中,有什么样的“隐秘的质”就有什么样 的属性。二是作为对具体事物的认识而形成的抽象概念或思想的共相,存在于个别事物之后。越普遍的名 词就越靠近上帝。三是作为上帝创造世界的原则的理念,存在于被造物之前。一般无论是作为形式、概念 或理念都是最根本的实在,归根到底来源于上帝。 5、托马斯· 阿奎那通向上帝的五种方式。 答:13 世纪基督教 神学家、意大利经院哲学家托马斯· 阿奎那就神存在这个命题从 5 个方面所作的论 证。这 5 个方面的论证是: ① 从事物的运动即变化方面论证。一件事物,只要是现实的,它就在运动。凡事物运动总是受其他事物 推动。一个事物的运动为另一事物所推动,依此类推,但又不能推到无限。因此,必有一个不受其他事物 推动的第一推动者, 这就是神; ② 从动力因来论证。在现象世界中,我们发现一系列的因果关系,甲作用于乙,乙作用于丙等等。总之, 有果必有因,但又不能推到无限。因此,必须有一个最初的动力因,这就是神; ③ 从可能性和必然性来论证。自然界事物都在产生和消灭的过程中,事物若不凭借某种已存在的东西, 就不会产生。每一必然的事物,其必然性有的是由其他事物所引起,有的则不是。不能不承认有某一物,它本 身就具有自己存在的必然性,并使其他事物得到它们的必然性,这就是神; ④ 从事物的真实性的等级来论证。一切事物的真、善、高贵都有由低到高的不同等级。在最高处必定有 一至真、至善、至高贵的存在,使世上一切事物得以存在并具有不同等级的真实性,对此,人们称它为神; ⑤ 从世界的秩序(即目的因)来论证。任何生物都为某一目标而活动,它们谋求自己的目标,不是偶 然的,而是有计划的,必定有一个智慧在指向它们的目的,这个智慧就是神。 9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