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07-23
车间生产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各项生产活动中,正确执行劳动保护工作的指示、决定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时贯彻执行车间主任及有关业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示和决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本车间职工做好安全工作,保证本车间生产现场的环境整洁和一切建筑物、机电设备、工具、原材料、备品、备件、成品、半成品以及安全、卫生、防火设施和安全标志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严格要求职工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制度,使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并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 负责组织本车间定期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组织消除,或制定临时控制措施,本车间处理不了的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预防职业病,预防伤亡事故发生。
5. 负责对各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制止“三违”行为,对违章加强登记管理工作。
6.及时、准确的报告伤亡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事故和制定改进防范措施。
7.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8. 监督检查职工,正确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组织本车间安全竞赛、总结、评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