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防治准则
校園侵害性性騷擾或治防則
條準第 章 一一第條 則 總文說章 明名
準本依則性別等教育平(以法下 一本、準則之法。源
簡稱本
法 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定之訂二、。法本二十第第條一項規定 :為預「與 處防校園理性侵或害性擾騷件事中央 主管,機應訂定校關性園侵害或性騷 擾防之治準則其內容;包應括校學全安 規劃校內、外教與人學互動注際事 意、項園性侵校或害性擾騷處之理機 制程序及、救濟方法。 」第條 學校二積極推動校園應性害侵性及學 校應動推落及實校性園侵及性害擾防騷
騷擾防治教,以提育升職教員工生尊 治重育教之措施內涵。他人與 己性或身自體主自之能,並知 取採列下施: 措、一 針對教員工職生每年,定期辦校 園舉性害侵或性騷防治之擾教宣導 活動,育評鑑其實施並效。 成二 針、性對別等教育委平員會負責校及園 侵性或性害騷事擾處置相件關
單
條
文說 位
人員,之每定期年辦理關相在之 進修活動職。
明
、 鼓勵前款三人員加參內外校校園侵性害或性騷擾 件事置處研習活動並,予 以公登差記及經補費。助四、 利 多用管道元,告周知本公則準所規 之事項,並納入範教職工聘員 約及生手冊學。五 鼓勵校、性侵園或害性騷擾件事害被 人檢或舉人儘申早請調或檢查,舉以 蒐利證及調查處。 理三條第 校學或管機關應蒐主校園性侵 集、為落實一法第二十本四條規,定於第一項 明學校或主管機定負關蒐有集及主 動提校供性園侵或性騷害擾治及防 救濟訊之資義務。
害
或性擾防治及騷濟等救訊資,於並處 理件事時主動提供相關予人。 員項前資訊應包括下事列項
一、校:性園騷或性侵害擾事件之定、類 界、第二二項示規例定學應校蒐之集園校 性及型相法關規。 二 害人之權益保障及學校所提供被之必 、害侵性騷擾防或及治救濟資訊內。
條 容協要助。三、 請申查、申調及復救之濟機制 。四相、關主之管機關權責單位及。 五提供資、源協之助團及網體絡
。文說
明
六
其該他性別校平教等委員育會認為必、 要之事 。 項二第章 校園全規劃安章
名四第 條防治校園性為害侵或性騷擾,學 一校、於鑒學空校間之軟中硬、設施可能體應 定 期檢 視 校園 整 體安 全 , 空依 間 配 置管、與理全、標示保統系、救求統 與安系全線路照明與、空穿間透及其他性 間空安要素,定期全檢討校空園間及 因設時間、間改空或社變變會不遷敷 用使學校應,校於園劃規成開始完使用後 定期逐項,檢討校整體安全,以園 更新調整。
施之使用情形,並應為錄校記內園經曾 二、發多許間空計設良易為不性別暴力事件
生性害或侵性擾事騷之件間空製作、 園校空間視報檢告依及據際實需繪製校 要園險危地,以圖校利空間改善園 製造機。會曾,發性侵害生或騷擾事 件之性特定校空園間成爰學校為討校 檢空園間否安全之是重要指,如何標防止過 因校去園間空設不良所致之計性 侵害或騷性事件再擾發度,乃生學
為
條
說文
校必須明極積面之對要之首務。更有進者, 校學並應參考園校內曾發經之 生侵害或性性騷擾事記錄,並參件其 酌因他間特性空影響學生安全之因 素感例,照明如不、足周圍乏人缺活 群動、有供可藏匿角等落,繪製校危 園地圖險及製校園空作間視檢報告, 以利速改儘進。
第五條
學校
應定期行校園舉空間全安檢 、 學校依一前據所製條作檢視成之、果 檢報視告及相關錄紀不,應僅文為檔 書,案校學尚應期定舉辦公會,邀聽請專 業空間計者設、師生職及其他校員園 使用者同共檢之視。透過說明之 召開,一方面,可會所有使使者用起一 督校園監間空之善改向方進及;度 另一面方,可透過亦實參與討論質提 ,學昇校成員對生活其空間歸之感,屬有利於成員 環對境安之全感
。視明會說,邀集業空專間設計、者生 職員師及其校他使用者園與參,告公條前檢 視成果檢、視告報相關紀錄及,檢並視 校危險園空間善進改。度
條
說
明文
二、除於校
空間園規劃抽象層次上,各 種性之或別具各性種別性學校成員需 求應質被審考慎外量於,校空園實間際規 及劃改善階段學,校均應慎審酌參 各種別或性各種性具性質別學校員成之意 見。 三第 第章條 六校外內學教人與際互注動事項 意名 章校學教員職生工進行於內外教 校內外教學校活動人際與互動原之則
學。人際互動時,應與尊性重多別與個元別差異。 第 七 條師教於執行學、教指、導訓練 一、、 教與學師之生,間多含隱行因專使業 責所職導致權之差異,爰力於第項 規一學範教校應謹守師業倫理專以, 免避引發園校性侵或性害擾騷爭。議
評
鑑、理、輔導管提供學生工或作機 會時,在性或性別有與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 展發違有專業理之倫關。
係
教師發現其與生學之間係有關反 二、違 二項第明教師若定學與生展即將可 前發專業倫理項之時虞,主應動避教迴學 指、、訓練、導評鑑管、、理輔或導提供 生學作機會工 。能有違業專倫理係時關,應主動避迴相關情況。
條第八
條
文說
明生應學尊重人與他自之己或性身 、一規學範同儕生間性或性與別有關之人際 關係 二。、為確學保之性自生或主體身自主及同儕人 互動際之全性與安合法,明定 性生學應重他人與尊自己之性
或身自 主體,不有得不受歡之迎求追以及制強 或力暴段處手理與或性性別有關之 突衝為其或他違善良風反俗之為。
行體之
自,主得有下不行為:列一 、 受不迎歡之追求行。 二、為以 強制或力暴段處手與性理或性別 關之有衝。 三、 其他有違善突風俗良行為之
第四。
章校性園害侵或騷擾性處理機之制 名章 程序、救濟及方
法第九
條本法
第二第五條所款定校之性 一、 界園校定園侵性害或性騷擾件事之用適 象對範及圍。 、 二園性侵校害或騷性擾件事之當人非 必為同事一校學之校、長教、師職、 員友或學生工爰於第,項一定當明事人雖 分屬同不學,校有本法之適亦用 以,免生疑義。滋
侵害或
性擾事騷,件括不同包校間所學發 者生。本法第二 第五款條名詞之義定如 :下一、 教師:指 任教師專兼任教師、、代 教師、代理教師課、理護師、教
教
及官他其執行教學研究、教或實 三、育 依法本二條第五第款規定可,本知法
條習之員。
人文
說明 係
處理園中校相人等間之性關侵害 或性擾騷事件,其當事人且之方一為必 學。為生確定明義師、職員教學及生 之義,定爰於第項明定之二。
、二職員: 前款教師指以外於,校學 執行行事務政或務庶之員。 三、人 生:指學學在接受進修推廣教育 或者。
十條第
園校騷擾或性侵性事害件之被 害、校園一性擾騷或性侵事件應受害理學之校或 關機
。
或人其定法代理人(下簡稱以請申)人、
檢
人得以舉書面行為人於向為行生時 二發、查為行於事人後,常發調有職轉校、所屬 校學請調申查。但校之首學為加 害長時人,向學應所校主屬管關機請申 調。查接獲申 或檢請舉之校或主管學關機 無轄管者權,將該應案於七日件內送移 其有管轄權者。他 或離等職情形發生為免因,轄爭管 ,議致不生理受請或申檢舉情之, 並形量調查考事實需要,之於第爰項 明定校園性侵一或性騷擾害事應由件 為行生時發為人所屬學行校責負處理,並 第二於明項定無轄權管者移送之管轄 宜。事第 一十條 學校、直市或轄(市縣主管)一、 本法第十二條規定一: 學校「或主機管 關處理園性侵害校性或擾事騷件,除
關機知悉校園侵害性性或騷事件時擾
,
條應向所屬 主或管級機關通上。報
說
文明
依相關 法律法或規規通定外,報應 並該事件將交所設之由別平性等教委育 會員調查理。處 ,為」使園校侵性害或性騷擾 事件得完善獲處理,爰於第 之項一及第項二明學校定或管主關知機悉校 性侵園或害騷性擾件事,時通 應所屬主報機關管並,依相關法應通令 報其主管他機關。關
學校或
主機關處管校園理
性侵或害 性擾騷件時事應依 性害犯罪防治侵第 法 ,條、兒童八少年及利法第福三十四條身 、心礙障保護法第十者四條 家庭暴力治 、防 第四十一條 兒童及法年少性交防易制條 、例第九 及其他相關法條律規通報定 依本。規定為條報時通,除調查有
必
基要於共安公之全考量或規法有另別特 、二本法第十二二條第二項定規: 、「當事人規 定外者對於當事人 及舉人之檢名或 ,姓 他足其辨識其以身分之資料應予以保 密,。 及檢舉 之人姓名其或足以辨識身他 之分資,料除調查有必之或要基公於 共全之考安量外,者予保密。」 ,為符應 合揭其示之保原密則爰,於三第規 定為通項報時,應以密保之方式為。之第十 條二校 園侵性或性害擾事騷件申 一、本法之第十八二第條二項規定:「校 性 侵園或害性騷擾事之被件人或其法定 代理害人得書以向面行人為屬所學校申 請調。但查校之首長為加學害時人
請人,或舉檢人以書面得請調查申;以 其言為詞之者,學或主管校機關應作紀 錄成, 經 向 申請 或人檢 舉 人朗 讀或使 閱
條
文 覽,確說其內認容誤後無由其,名或蓋 簽。章 前書項面或詞作成之言紀,應載
明錄 應向學所屬校主管關申請調機。查」, 對於其請申調之方查式雖僅及提 書,面惟本適法範用及圍公於私各立 學校,考量級請人陳申述能力一,不參 酌政程行序法三十五條規定之第 精,神於第一項允爰以許言申詞請 查,調學但或校管主機應關以面紀錄 書方式申請請人檢或舉確認人以,求 確明重慎。
明下列事
項 :一、申 請或人檢舉人名、身姓證明分 件文字、號務或就學之服位單職 稱及住、所、居聯電話及申請絡調查日 期 二。、申 人請委 任 代 理人代 為申 請 調 查
者
,檢附應委任,書載並明其名、二姓、二第明定第一項申請項查調面書及言 分證身明件文號、字居所、聯住 絡電。話三、 申請 調 查 事 實 內之 容及 其相 關證 據 。 詞紀之錄應載事項記其;中第款之 申請一人指係校性侵園害性或騷事件擾之 害被人其法定或代理人另,量申考請 查調之性質不個具人屬專,性於 二第款明定允委任許理人代代為請調 查。申第 十三 學校條接獲園性校侵害性或擾騷一 、校內學部受理校園侵性害性騷或事擾 件之單。
位件事,以學時生事處務訓或處導收件為
條
說
文明
單
位除,本有第法十九條二二第項所定二 為、免請申或人檢舉投訴無門人並為 ,事由,應於三外個工作內將該日事交件 由所 設 之 別性 平等教 委育員 會調 查 處理 。事達統一權之目的,於第一項明定爰 請申查或調舉檢園性侵校害
或性騷 擾事件受之單位理為學處務訓或處導。
生學務事或訓處處於收件後,導 應三、 別性平等育委教會依員法本之定規, 派專指處人相理關行事宜政 校相關學單 ,並應配位合協助。原則上 處理校園性侵害或僅性騷事擾件 之事調查及認定實其,校園行餘 政事務仍,應由學校負責辦理爰,於第 二明項學生事務處定訓導處或應中 指派專受人理及行調執查過之程行政事宜 學校相關單,位應配並協助。 第合十四條 學或主校機管應於關獲申接請 一、本 第二十法九條第一規定項 :學校 或主管機「關於獲接調查申或請舉檢 ,應時二於十日以書內面通知請申或人檢 舉人是受理否。」, 第項規三: 定 「申請或人舉人於第一檢項期限內未之 收通到知接獲不受理通或知次日之起 十日二內,得書面具以明由,向理學
調或檢舉查二後十日,以內書面通知 申請人或檢人是否舉受。不理受理書面 之知通依本法應第十九二條第項三定敘 規明理,由並知申告人請或舉人申復檢 之限及期受單理。位申請 人或檢人舉前於之項期限未
內條
說
文
明校或主 機關申管。復 ,爰」於第項明一 學校或定管主機關應規於定期內通間知 申請人或檢舉人否受理是不受。 之理書面知通應敘明由,理且為救應 濟教示之
。收
通到知接或獲受理不知通次之起二 日十日內得,書以面明具由,理向學校主或管機關 出申復提其以;詞言為者之,學 校或管機關主應作紀成 經錄向請人或申 檢 ,人朗舉讀或使閱覽,認確內容其無後誤 ,其簽由或名章。 蓋前項受理之申復不以一次為限 。學或校管機主關獲申接後復,應 二十於日以內面通書知申人復申復果 申 結 復有。由者 理校學主管或機並應關申請 , 將調查或舉案交檢付性別等教平委育員 處會理
二。 、本法二十九條第四項規定:第 「請人 申或檢人於第舉一項期限之內收到未 通知接獲不或理通知之次受日二十起 內日,以書面具得理由明,學向或主 管校機關復。」 申爰,合配第二於項明 學校定主管機關或受不理未於或定規時間內回覆申請人 檢或人舉時申,請 或檢舉人人提起得申。復 、基於程三序經濟原則及法定安要求性 於第三,項定不明理受申之復一次為以 限,以避案件免懸未決久。四、 為預防將爭議來產之,生於第項四 定學明校主管或機接關申復後獲應於
,
條
文
說
明 定期間法內以書面,通知申人復理處結果。
第十條五
校學或管主機之關性平別等教 、一 校學或管主關之機別平性等育教委員 之委會人數眾多或專員業景背足不 ,有效進為行件案之調查,於爰第項 明一得定成調立查組,小為避免意見另分 影
歧
響效率或流少數壟於缺乏公 信,斷組成小建員以奇議之三數或五人 為人原,同則其時成依本法員第十 三第三項條定應具有規關相專業能,知亦得外 專家參聘。 二與、因調查工作秉持公須及正客觀,故
而育委
會處理校員性園害或侵性擾事件騷時 ,成立調查得組小查之調調。查組小 以人或三人為原五則其成員之,成組, 依本法第三條第十三項規之定 校。園侵害或性性擾事件騷事當之 輔導人員人應迴避該,事之件查調工;作 參與園性侵校害或騷擾事件性調之查處 理人員,及應亦避對該迴當人之輔事導 工作 學校或主。管關機針擔對調查任組小 之成員應予公,差記,並依登令或法校學 定規支交給費或通關費相用。
於基業專倫及專理業工分考量,之 第二於明項定調查作工輔與導工分離作 則,以避原免角色衝突問。 三、題對調於小查組成員費耗力心及受壓 力奉承於調查工獻,學校及主管作機 應關予給全面支性,故學校應持建立
合
條
說文
明之理償機補制,如給付諸酬報准、 予公假差、減少學鐘點教、數給支加班 等,費於爰三第項定由明關機或校 於學令或法校學規允許定圍內範予經以 補費償行政支持。
或十第條
六
本法三第條第三項十定具性所 一、法本第十條第三項三定規理校園處性侵 害或騷擾性成立之調所查小組員 成具校中園性害或性侵擾騷件調查專事 業素養之專家學者之人比數例乃, 鑑於性平等別教委育員會調報告查權 性威建立,之有賴查調者業專公力之 支信,持應有一之定標準,爰於第項一明 定稱所性具害侵性騷或擾件事查調專業 養素專之學家之認者定標。
準侵
害性或騷擾事調查專件業素之養家 專學,者應符合下資列之一: 格、一持有央或直中轄、縣(市)市主管 關機園校侵害性或騷擾調查性知培 能結訓業證,書經中央且直轄市或縣、 市) (管機主所關設別性平等育委教 員會可並納核調查專入業人才庫者。 曾調二查理處園校性害或侵騷擾事件 性
有具體、績,且效中央或直經轄、市 二縣於、二第就第一項所稱項校性園害侵或 市() 主機關所設管性別等教平育 委員會可並核納入調查業專才人者。庫 性擾騷查調知能訓之課程培容內例為 性示參標準。
考項前第款之校園性一侵害或騷擾性三 、避為免園性侵校或害騷性調擾查專
業
條文
明 說人之員不足爰,於第項規定三中或 央地方主機管關應期定培校訓性侵害 園性騷擾或查調業專人員,建立人才 庫,提並供各學級於調查時校延參聘。
調查考知培能訓應,由中或央直市轄、 (市)縣主管機關 設性別所平教育委員等 會負責劃,規內其容應包括下列
課程 :、一性侵或性騷害基擾本概及相念法 規。 二、校園性侵關害性或騷事擾調查件能知。 、三園校侵性或性騷擾事件害處置程序 。四其他由性 別等平教委員會育議建之課、 程 。央中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應定期培關訓校性園侵或害性擾調查專騷業人 ,員建並立才庫,人供提級各校學 或管機主關為延聘參考。之第十 條
七
校學主或管機調查處理校關 園一、本 第二法二條十第一規項定「 學校或: 管機主關查調處理校園侵害或性騷性 事件時擾應,秉持客觀、公、專業正之 原則,給雙方當予事充分陳述意人見 及辯答機之。但應會免避複重詢
問性侵害
性騷擾或件事時,依應下列式 辦方理 一、: 當人為未成事者,接年調受時查 得法定由代理陪同人。
條
文
說明 。」
,為實及落補充上規開定,爰定明 本。條
二、 為人行與害人、檢舉被或人人有證權力不對 等情形者,應避免其對之
質
必。時,得要不違反保於密義務二、 為免當避人事陳述能因力缺欠而法 之範無內圍另作書成面料,資交行 由為閱人或覽以要旨告。三 申、請人回申撤調請查時,校學主 管或關機得續調繼查處理。 充分述陳及辯答,爰於一第款定明 未成年者於,接調受查,得時法定代 理由人陪同 三、。園校侵性或性害擾騷事之件害人、 被舉檢人證或若人於處力權對不狀態等下 ,常有能不由自述之陳情形爰, 第於款明二應避免定利不對權等時之對 狀況。質惟為保行為障人答辯之, 於權要時得將必害被、人舉人檢證人、 之陳作述書成面資料交由其覽閱或告 以要,旨至其書之製作,仍應面守 保密原遵。 則四、請人之申申請僅係校或主管學關啟 機動本法相關機之制觸,媒於第三爰 明款定縱申請人,撤申回,請校學主或
條
文說
明管 關機仍得本行政監於之督責續調繼 查理。處
第十條
八校園
性害侵性騷或事件擾當之 一、本法 第十二條二二項規第: 定「當人事 及檢人之姓名或舉他其足辨識身分 以資料之,除調查有必之或基要公共 安全於之考量者,應外保予。密 」,於 第一項爰定學校規或管機主關保之義密務 其例及外規。另定是無否密保必 之要,應由別平性教育委等員於會具體個案認 定之。
事、人舉檢及證人人之名及姓其他以 辨足身識之資料分,學或校管機關除主有調 查之 必 要或 於基 公共 安全之 考 量 者外 ,予保密應 。前依規定負項有密義保務者包,括學校 主或管關內負機處責理園校侵害 性或騷擾事性件所有人員。
之依
前二 項 規 定負 保 密 義 務 者 洩 密二、第二 明項定負有項前密保義之務員人時 ,依刑法應或他其相法關
規處罰。學 或主校管關機就載有記事人、 當舉檢人證人姓、名原始之文應予書存, 封得供閱不覽或提供予查偵 判審機關外 、以之 。但法人律有另規定不在此限者 。除原始書文,調查外處理園性侵 校或性騷害事件擾員對人外所行另作製之,並於第 三中宣示違反保密義務項之效 。果保另義密不務僅上開人指不等 得校園性將害或性侵騷事件擾向三第人 露透,於校園對侵性或害性擾騷 件事之行人為,則上亦原不告得知申 請其、檢舉人人、證人姓名及之其足 以辨識他身之資料。分
條文
說明
書文,應當事將、人舉檢人、人證真實 三、之校學或主管關機於查處理調園性校 姓名侵其及他以足識辨身之資料分除 刪 ,並以代 號之。為害或性騷擾事 件時常,製作各文種 書其中,載當事有、檢人舉人證人、 姓名原始之文書例(:申如書、請舉 檢書、訪談筆等)錄,於調查結束後, 應以予存,封檢察官或除官於偵查法 審、判依中法閱或其調法他別有規律定 者外,不得供他人覽、抄錄閱爰, 為四第項之規定另。於五項第規定學校 或管機關對主外另所製行作文書 (之如:例外公對書、調查報文告等…)應 將當事、檢人舉人證、人之真實姓 名及他足以辨識身分其資之刪除料 ,以並號為之,以符代合密保義務之 要求 第。十條九 保障校為性侵害園性騷擾事或本法第 十二條三定:規 學「或校管機關於主
件事人之當受權或工教權作,校或學主調查處 理校園性害侵性或騷擾事期間件, 機管關於要必時得為列處下:置 採得必取要之置處,以保當障人事之受教
文條
說
明
一
彈 性理處當事之出人勤紀缺或成績錄 權工作權或」 。、,爰配 於合本明定學校條或考 ,核積並協極其課業助職務或。 二、尊重被人害意之願,低當事人雙減 互動方機之會 三、採取。要必處置以避免報,復情。 四事減、行為人低再加害度之可能 。五其 他別平性教育等員委認為必會要之、 處 。 第置十條二學 校或管機主關視當應事人之 、一 法本第十二四規定: 「學校條主或 管關處理校機園侵性或性害擾騷事件 應告,被害人知或法其代定理人得 主其之權張益及種各救途濟徑或,轉 介相至關構機理處,必要時應,供心 理提導輔、護保施措其他或助協」。二 、 校查園性害侵性騷或事擾件之被害 人因常性侵害性或擾而生騷心障身礙 ,性侵害或性騷擾另事之件行為 人常亦有性上偏差格或精神疾,然病學主 機關管得所採之取必要置處之內容
。
身心況狀,動主介至各相轉關構,機以 提供必之要助。協但校學主或管機就關 該件事應仍依本為調法處查理。
條
文說
明 校
主或管
機關此就情等究形非專 業理處機構為提供,事人當必要之助協 ,依本爰法二十第條四定,於規條本 定學校明或管主機於關要必時主 有動介轉當人至各相關機構(事如例:各 醫療院所大之)務義至。是否有 於介之轉要,應必由校學主或機管所關 設性之別平教等委育會員於體個具 認定之案。
、學三校或管主機關轉之介係為助當事協 ,人非使並學或校管機主不關處負理 校園侵害性或性騷擾件事責之,於爰但 書定,學校或主管機關就校園明性侵 或性騷擾事害仍負件查調理之 處。 第責二十條一 校學主或管關機於必時應要 、一依本法 第二十四條規定學,或主管 機校應關提當供事必人協助要爰於第,一 項明定校或主學管機關提供應事
當於當對事人供提下列助協 一、:心理商輔導諮
。
條 二法律、諮管道。詢三、課業協助。 四、經濟 助。
協文說
必人協助要之容內
明
。
、二為落學校實主或機管之關協助義務, 第二明項學校定或主機管就第關項 一協助需費所用,編應預算列應之支
。五
、他性其平等教別育委員認為會必要 協助。 之項前協助需費用所,校或學主機管關應 編列預支算應之 。二十二條第
性別平等教育
員會委調之查 一學、校主或機管關於對園性校害或侵 騷擾性件事調查結之果屬者,實係依 行為人分關身予以不同係度程之戒,懲 目其並非的追行為人究在法律上民 之或刑事事責;且任於校園倫基理及 性別等平教之育量,懲戒考責任與律法 責之任定標認未準相必,同依本爰法第 三十第六項之條神,於第精一明 項校園性侵定害性騷擾事或之調件查處 程理,序不受應該件司事程法是否 序進及處行結理之影果。
響處
理不,該受事件司程序是法否進及行處 結果理影之。響 項前調之查程序,因不行人為喪 失身分原而止。
中條
說文
明
二、
第項二定明別平性教等委育會之員調 處查,理亦不受行人為喪原身失之分影 。響為行人喪原失分身者,校學 或主管關亦機應適為之處理。切 二第三條十對 與於園校性侵害或騷擾 一性依據、本法規定設之所別平性等育教委員 會調或小組,查對於園校性侵害 性或擾事騷具件性別有平意等及相識 專業能關,故應肯認力性別平教育等 員委之調會報查具告專業,爰性依法 第本十五三條定規旨於意一第明項定 對與於本法事有關件之實認事,應依 定性據別等教平委育員之調會查告。報
件有關事之實認事定應,依性別據平 教等委員育之調查會報告。 別性平等教育員委調會報告查議 建懲處之涉改及變加人身害分時依 本法 第,二 五條第十項之規定三應 給其予面書陳 ,述 見意機會之。前
項書面意見學校經主管機或關查
證 除有本法
三十二第第三條項定之情 所、懲處決定若涉及改二變加人害身時分, , 形 不得要求性別平等外育委教員重會新 , 查調 屬對其。權之利大重侵害,爰第二於 項定依明法本二第五十第條項三規定, 給予其應陳述見意之會。惟機校與園 性侵害或騷性擾事有件之關事實認 ,具定有專性考量業,學校及管主機
條
文說
明關之 權責位單 (例如教師評委審員會 不宜)新認重,定時此允許加若害至 人權責單位為言陳述,詞將導致權責 單恐介位事實入定,認違立反意旨,法 爰定明害加之陳人意見述之會,機 限於以面方書為之。式
三、第三項
闡權責明位對於加害單人書 陳述意面見之查範圍,審限於本依法 第三二條第十項三指所查調序程有大 瑕疵重且證屬實之查形情,始得求性 別要平等育委員教會新重調查,於至事實認 定部,分應仍尊重性須平等教 別育員委會調查報告之。第 十四條 二校性園害或侵騷擾性事件經一 、本法二第十條五一項規定第:「 校性園侵害或性騷 擾件經學校或主管事關機調 查屬實,後依應關相律或法規法 定規自或將加害行移人送其權他機責 懲關處」 ,爰配合。本於明定學校條主
或學或主校機管所設性關平等教育別員委 會查調屬實,後學或主管機關應自校行依相 關法或法律規規懲處。若其定機他關依 關法相或法律規有處權懲時限,學
條
文說
校或 管主關機將應該件事送移其他責權 機關懲處;經證實其誣告有之事者,實 並應法依申請人為對適之懲當處 校。園性侵或性騷害事擾件節情大
重明
機關管事於件查屬實後之調懲及處處 置。所稱自懲處行例如,教師依:教 師法懲、處學依校生懲處規所稱; 移其送權責機懲關,處如例具公務:員 身分之為行人,送監移院或察公懲會 處懲另明,定對誣告者於之處罰規定
。者,
學校、管主機關或其權責他關除機 依相法關律法或懲處外規 並得本法第二依, 十五 第二條項規為必要之處定置。
校 園 性 騷 事 擾件 情 節輕 微 者, 學 二 第、項二定明,園校侵性害性或騷事 擾 校管機主關其或權責機關他得僅依本 法、 二十第條第二五規定為項要之必處。置 法第本十二五第條項第一款、第 二款、三第四之款置,應處該懲由之處學校 主或管機關行執 行時並應採取必要執 , 之施措以,確加害人之配保合守。遵本法 第二十條五二項第二款之處 置,應第由學所校屬管主關規機,劃校學或 主管機關應並督加導人害合遵配。守件經 校學或主機管關設所之性別等平 教育委員調查會屬實,後其節重大情者 ,校學主或管機關除依法自行
懲處及 移送其他機外處並得,本法依第 十二五第二條項為關處相置 三、 。第三項針對性則擾情節輕微者騷, 校學主管或關機不得予處懲或移其他送權 責機關處懲,而本僅第法十二五 第二項條相為處關置 。、為免生執行四上之疑義第四,項及第五
條
文
說明項明 定本第二法五條十二第項置處之 行執關,機其中一第款、三第款及 第款四應為由處置之學校或管主機為 關之,第款因考量二實施效,故益規範由 學所校主屬機關管規。
第二劃十五
條校學或管機關主將處結理一、第 一項定明校或主學管關機處將理結 果以書面通,知申人請及行人為時 應,為救之教示濟
。果,
以書面通申知人請行為人時及, 告應知申之期復限受理單及。
位
請申及行人人對為學或校主機管 關、二法本三十二第第條一規定:項「申請人 處理結果之服者不 得收到書面於知次通, 日 起二十內日以 面書明具理由向學或校, 主機管關復;其申言詞以之為,受者之 理學校或主機管應作成關錄 紀向申請經 ,人 或為行朗讀或使人覽 閱確認內容無其誤 ,後由其,名簽蓋或章。學 或校管主機接獲關申復後,於 二應十日內以書面知通申復申復結人。果及行 人對為前於條第三項處理結之 果不服有者得於收,書到通知面日次 二十起內,以書日面明理由具向校或學 主管關申復機。」,為 提合理救濟供 會機,於爰二項第定明申人請及為行人 學對或校主機關處理管結果之不服 者,提得起復申申復之。式,方酌參行政程序法第三 五十條規之定精神 ,得以書或言詞面之為。以言為詞之
條
文
說明者, 應以面紀錄書方請式申人或請檢 舉確人認以,明確求重慎
。
、三預防為將來爭之產生,於議第三明 定學項或校管主關接獲申復後機,於 應法定合期理間內,以書通面申復知 人理結果處 。二第十條六學校或主 管關依機法本二第一 、法本第二七條第十項規定:一「 學或校 主管關機建應立園性校害或性侵擾 騷件及事加害人之案檔料。」 ,資爰配合於本 條明檔案定料資之立建保、管及內容。
七條第十項規一定立建檔案之資,料 指應定專責位保管單。 依項前規所定建之立案資料,檔分為 原始檔案報告與案檔。
前原始項案應予檔密保,內容包其二 、第項一明學定校或主管機就所處關理括 下列料: 一、資事發件之時間生、樣態 。、事二件關當事人相包(括舉人檢被害 、人加、人)害 。三事件、處理人、流員及程錄紀。四 、事處件理所作之文製書取、得之據證 之校性園害及侵性騷事擾件加害及 之資料,應指定專人責位負單建檔責及 保。管三 、第二至第項項明四
定學校或管機主關所 建應立檔之類案型其及內容並。於第三 明定學校項主或管關機所立建之
條 及
其他關相資料
文說
明 。始檔原應予案以保,密以合符本法 二第十二第條項二之求要至,於報告檔 案則無保密。
須五、害人之姓加、職稱或名學資籍料家 、庭背景等。 二項第告檔案,應報括包下列資: 料、事件一發之生時、間樣以態以代及號呈現之 各該當人。事 二、事件處過程理及論結 第二十。七條
校或學管主機關本法依二第本 第二十法七條二項規定第 :「項前加害人
十條七第項規二為定通報時,通報其 內轉其至學校他讀就服務或時,管主機關 及容限於加應害經查證人實之屬校性侵 園原讀就或務之學校服於知應悉後個月 一或害騷擾性事件間時、樣態加害人、姓內 通,報害加人就現讀服務或學之校。 , 」名及稱職或籍學料。資爰配 合於條詳本界定對加加人害至其他 學轉時校之通報容範圍。 第內五 附則章章名 學 校應依本準則容內,定訂一、 本法第二 十條第項規二定 「:學校 依應前準項訂定防則治定規並,告公 周知。 」爰於第,項明定學校依本法一 第二十第二項條規定應,根據準本
則
第十二條
八校
性園侵害性騷擾防或治定規。 前規項定內之,應包容下列括事項 :一、園安校全規劃。
條
文說
內,容訂定治規防。定
明
二、校內教外及學人際互動注事意項。
、三禁校園止侵性害或性騷擾政策宣之二 、 校園性害侵性騷或之擾防治應含 兼示。 、四園校侵性或害性騷擾之定及界樣。 五態校、園侵害或性性騷之擾請申調程 查。 六 序園校侵性害性或騷擾調查之處及理程 、 。 序 校七園性侵或害性騷擾之復及申濟救程 、序 。、禁止報八之復警示。 、隱九之保私密。 十 他其校園性害侵性或擾防治相騷關 事 、。項第二 九十 本條則準發自日布行施。 準本則之施行期日 預。防性及濟救性措施前,者包括: 校園全空安規間、教劃及人際互動規 範學校園、侵性害或性騷擾知教育 等;認後包括者:園校侵性或性害騷擾 事件之申調請查調查、處、申復懲 救等程濟序等另。確為校園性侵保或害 性騷事擾處件置程中過事,當事件人 及關人相之益權,校學防治定中規 應定「禁明報復止」「及私保密」隱之 處原理,則將上述爰容內定明第於 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