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申领所需材料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生育或引、流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带齐有关手续到市医保办办理生育保险业务。(生育前须连续缴费满12个月方可申报)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女职工生育或引、流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
⑴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由单位出具);
⑵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码);
⑶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⑷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⑸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⑹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7)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何为并发症,于“济南医保网-政策法规-生育保险”所列项目查询。
申报“并发症”,可多申领一部分“并发症医疗费”,但金额不详;若不提供费用明细清单,视为自动放弃并发症报销。
(8)提供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
(二)引、流产
⑴ 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码);
⑶ 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未领取者,须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 ⑷医疗费收据原件;
⑸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⑹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7)提供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
(三)计划生育手术(包括取出或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及绝育和复通手术)
⑴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码);
⑶检查费、手术费收据原件;
⑷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⑸病历复印件;
(6) 提供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
二、男职工配偶生育后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注: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须在济南无社保缴费记录,方可申报
(1) 男职工本人建设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
(2)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3)男职工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4)男职工单位介绍信(由单位出具);
(5)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原件、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7)由医院病案室提供的住院病例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在住院病例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8)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