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施工协议20020505
联合施工协议
甲方:濮阳黄河工程有限公司S219线改建工程YD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 濮阳黄河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
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使人、物、财资源合理配置,做到优势互补,达到提高市场占有份额,提高经济效益之目的,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S219永定线浚县县城至浚延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 合同编号:YD1合同段 二、 工程地点:浚县屯子镇
三、 施工工期:2002年8月8日至2003年7月31日 四、 工程质量:确保优良工程,争创精品工程
五、 工程量:屯子、码头两座桥(不含桥面沥青砼),清单附后 六、 工程价款:工程总价款为贰佰肆拾万元(清单附后)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负责开工前的技术交底、桥的桩位放线,并负责竣工资料的收集、归档。
2. 甲方负责每座桥的变压器架设,乙方按实际用电量支付电费,电价为0.65元/度,把施工用水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3、施工便道的修筑、拆除,并保证畅通。。
4. 甲方应在施工技术、工程质量、资料整理交工验收、编制预决算等生产技术方面给乙方指导和协助,并有权通过甲方代表对施工质量监督和检查。
5、甲方负责处理地方关系。 七、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负责组织满足本工程所用的人员、设备,并于8月8日前进场。 2. 由于设计变更、地质与设计不符或地方关系等一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正常施工,乙方要以书面形式写出报告,积极做好索赔工作,变更及索赔所得归乙方所有。
3.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 验收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投标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4. 乙方应接受甲方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工程款项的监督和检 查。
5. 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操作工人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工程质量标准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凡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现工程质量低劣和人机事故,并因此给甲乙方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 按有关规定以甲方名义缴纳清单所列工程价款的税金。 7. 负责保修期内的维修及有关费用。 8. 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工程的原始记录。 九. 付款及结算方式
1. 设备进场后10天内支付5万元生活费。
2. 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计价款的9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3. 结算方式为转帐。 十. 其它
1.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复印件无效。 3. 工程保修期满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 方:濮阳黄河工程有限公司S219线改建工程YD1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代 表: 签订日期:2002年8月2日
方:濮阳黄河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处
代 表:
签订日期:2002年8月2日 乙
工程量清单
合同编号:YD1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联合施工协议
甲方:濮阳黄河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使人、物、财资源合理配置,做到优势互补,达到提高市场占有份额,提高经济效益之目的,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八、 联合项目
枣树沟控导工程21-22坝及500m 护岸 合同编号:YZZHDZZ2000I - 3 九、 联合的形式和性质
濮阳黄河工程有限公司与郑州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联合为松散联合,各具法人资格,各自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十、 联合施工方式
1. 联合后,乙方作为甲方所属项目部,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2. 双方原建制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原经济体制不变。
3. 乙方应承担工程合同相应的权力、责任与义务,并自行安排施工组织和管理。
4. 乙方将组建的项目成员名单、工作制度、财务制度报甲、乙双方公司各存档备案,甲方指派专人负责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和进度,并行使质量否决权。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1. 向乙方出具工程施工委托书。
2. 提供甲方有关资质、资信、业绩、财务状况、设备、人员、银行保函方面材料。
3. 为签订合同和编制投标书提供印章。
4. 委托乙方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向乙方出具本工程项目行政印章。 5. 甲方应在施工技术、工程质量、资料整理交工验收、编制预决算等生产技术方面给乙方指导和协助,并有权通过甲方代表对施工质量监督和检查。 十一、 乙方责任和义务
8. 经双方协商,乙方支付甲方该工程项目管理费按工程结算价款的15%提取(不含税金和质量保修金)。
9. 由于设计变更或地方关系等一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正常施工,乙方要以书面形式写出报告,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签字后,积极做好索赔工作,变更及索赔所得 92%归乙方。
10.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 验收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投标所规定的质量标准。 11. 乙方应接受甲方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工程款项的监督和检查与合理化建议。
12. 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操作工人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工程质量标准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凡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现工程质量低劣和人机事故,并因此给甲乙方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 施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以及民事刑事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4. 按有关规定以甲方名义缴纳税费。 15. 负责保修期内的维修及有关费用。 10. 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工程的有关资料。 六. 付款及结算方式
4. 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转入甲方设立的项目部帐户,在收到第一批工程款后10日内,甲方扣除项目管理费后,其余款项及时拨付乙方帐户。 5. 结算方式为转帐。 七. 其它
4. 联合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一切政策法令。 5. 如乙方不能保质按期完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待乙方采取有效措施后复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并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6.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复印件无效。 8. 工程保修期满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濮阳黄河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黄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