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尔巴乔夫时期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改革实践
勃列日涅夫执政的后期,苏联经济出现了逐步衰退的现象。在“第九、十、十
一”三个五年计划期间,社会生产总值、国民收入总值、工业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
长率都呈下降趋势。60—70年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掀起新的技术革命的
浪潮,而苏联的经济发展战略未能得到相应的调整,仍然把增加传统重工业产品(
如钢、生铁、金属切割机床等)的产量、产值作为赶超西方国家的战略指标,在新
兴产业领域内(如微电子技术、新材料、生物工程等),苏联明显的落伍,导致了
苏联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重新拉大,使得苏联在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较量中逐步地
丧失了速度、数量的优势。
总起来看,20世纪的苏联,自20年代后期确立的赶超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
发展战略和优先发展重工业、特别是优先发展军事工业的指导方针,直到80年代
中期基本上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与此相适应的经济体制,虽然经历了几次改革但
是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其弊端也不可能从根本上予以纠正。随着苏联经济规模的
扩大、经济需求的增加,经济体制的弊端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其主要表现为:
第一,不能适应世界科技进步的潮流。二战后,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加速发展及其对
现代经济的决定性作用,使世界展开了一场新的科学技术的角逐,使各国都把科技
进步提到头等重要的地位;由于新科技革命加深了国际分工,使国际性的经济技术
和文化交流的联系日益紧密,一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它在世界市
场上的适应性和竞争力。而苏联的企业多年来没有吸引新技术的内在要求,许多企
业缺乏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产品几十年一贯制,技术长期得不到改进,产
品质量低,缺乏竞争能力。例如,苏联在相当长一段时间研究生产周期过长,新技
术的推广范围狭小,科技成果采用率低。第二,资源约束成为苏联经济发展的阻碍。
苏联从60年代开始,经济条件发生了许多变化。(1)劳动力来源日趋紧张;(
2)原材料和燃料动力供应矛盾日趋尖锐;(3)资金不足。这集中反映在基本建
设的增长速度不断下降,由50年代的7.4%,下降到70年代的5.3%,8
0年代前5年又降到3.2%。上述经济条件说明,苏联粗放式发展经济的因素已
经消耗殆尽。资源优势已逐步被技术进步滞后所抵消,要使经济进一步发展,必须
走集约化发展的道路。集约化经营依靠企业内部挖掘潜力,依靠科技进步,这就必
须改变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发挥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群众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使企业获得自主发展的动力,走内含式的集约化发展道路。
勃列日涅夫的后继者们不仅看到了苏联经济体制存在的问题,也感受到国际竞
争给苏联社会造成的压力,因此都要求通过改革来寻求摆脱困境的出路。戈尔巴乔
夫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开始掌握苏共的最高领导权。不幸的是,正是在戈尔巴
乔夫倡导的改革过程中,在他的任期内,苏共被解散了、苏联被解体了。人类历史
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仅仅走过74年就从世界版图上永远地消失了。
一、戈尔巴乔夫时期经济理论的导向
与以往两任的改革有所不同,戈尔巴乔夫领导的改革是以理论创新为先导的,
在戈尔巴乔夫时期苏联经济理论有了较大的突破,既有为建立新经济体制所做的理
论探索,又有对社会主义的重新认识而导致的理论失误。鉴于戈尔巴乔夫改革的最
终结果是苏共解散、苏联解体,所以本文着重于其理论失误的方面。
(一)对于社会主义的再认识导致对苏联社会主义实践的全盘否定
戈尔巴乔夫1985年继任苏共中央总书记,开始了苏联历史上最后一次改革。
如何认识苏联已经形成的社会制度的性质,它究竟是不是社会主义的,这个问题不
但在改革前,即使在改革开始后的前两年,也没有直接提出来讨论过。1987年
1月戈尔巴乔夫在中央全会上指出,苏联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概念仍然停留在30
-40年代的水平上,不应当把这些概念当作是一成不变的东西并奉为不容客观科
学分析的教条。这就提出了重新认识传统的社会主义概念的问题。苏联社会科学各
个领域的学者: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都参加到这一问题的讨论中来,展开
了前所未有的破除过时的、教条化的社会主义概念的过程。如何看待这一过程是判
断戈尔巴乔夫时期改革的性质的关键,换句话说,用什么样的观念指导改革,决定
着改革的性质和方向。是通过改革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使之更有利于社会主义
生产力的发展,还是通过改革否定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关系着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
制改革的方向性问题。戈尔巴乔夫把这个关键问题作为改革的突破口,不仅没有解
决列宁遗留的任务,而且把列宁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付诸东流。
1、关于对改革是否背离社会主义的争论
围绕苏联的改革是否背离社会主义,苏联理论界曾经有过一场引人注目的争论。
1988年3月,列宁格勒工学院女教师安德列耶娃在报刊上公开发表题为《我不
能放弃原则》的文章。文章针对戈尔巴乔夫在十月革命70周年的讲话,对改革中
涌现出来的“左倾自由主义的社会主义”思潮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她的观点在社会
上得到了反响,不少人投书报社表示支持。他们认为改革“背离了社会主义和马克
思列宁主义”,“背离了几代苏联人所奠定的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戈尔巴乔夫通
过苏共中央政治局组织了对安德列耶娃的文章的“围剿”。4月《真理报》发表编
辑部文章,指责安德列耶娃的文章是一篇“反改革势力的思想纲领和宣言”,并且
指出文章反映出改革的措施使得“有些人头脑中出现了混乱和惊惶失措”的情绪。
布尔拉茨基在《人民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一文中分析,苏联关于社会主义的概
念是从斯大林手中接过来的,在斯大林观点的影响下30-50年代的经验被绝对
化,成了判断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标准。而安德列耶娃正是把斯大林时期当作社会主
义的范本,而把公开性、民主化、经济改革等看作是从社会主义的倒退。因此每当
生活中出现新的有效的发展社会主义的形式,就会有人出来捍卫“社会主义的纯洁
性”,指责说“这不是社会主义”。因此另有学者指出,只有对那些已经过时的成
为进步道路上的障碍的观点作有根据的批判,才能使改革的不可逆转性获得思想上
的保障。当时主管苏共意识形态工作的梅德维杰夫明确指出,“批判地认识过时的
社会主义概念并形成新的社会主义概念是与改革紧密相关的。”
这场争论,反映出苏共内部以及苏联理论界对改革的方向的关注。争论中所反
映出的苏联社会对改革的看法的极端对立的观点,究其根源就是对“什么是社会主
义”这一理论命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因此,改革之初,苏联学者特别强调是否正
确认识社会主义直接关系到改革能否顺利进行。而戈尔巴乔夫不仅压制了党内的不
同意见,还用“新的社会主义概念”的外衣实行舆论欺骗,遮盖了改革与已往社会
主义的对立的实质,使苏联背离社会主义原则的改革不可逆转。
2、对斯大林领导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评价
(1)变了形的社会主义
苏联对于社会主义再认识问题的讨论,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上,而且直接涉
及到如何评价苏联的历史,尤其是评价在斯大林时期宣布建成的社会主义。通过对
社会主义的再认识,导致苏联社会已普遍(少数人除外)“从毫无保留地承认我们
的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转变为把它理解为变了形的社会主义社会”。当时苏联理
论界的主流观点几乎都认为,斯大林的社会主义观念同列宁的社会主义观念是相违
背的,斯大林建立的社会主义模式同马克思、列宁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是不同的。他
们用“变形”这一范畴(或者是“社会主义的变形”,或者是“变了形的社会主义”)
来评价斯大林领导的苏联社会制度。认为苏联“已形成的社会关系不能看作是完全
社会主义的”,其中“某些具体过程背离了社会主义发展的路线”,是“从已定的
发展方案的倒退”。而且认为,所谓变了形的社会主义,即官僚主义的、国家行政
的社会主义,是从斯大林时期一直延续到勃列日涅夫时期。对所谓变了形的社会主
义,苏联学者有许多表述,如“国家社会主义”、“兵营社会主义”、“行政官僚
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的社会主义”等等。
所谓“国家社会主义”:其一,根源于斯大林的国家学说,“国家凌驾于社会
之上、具有自身最高利益,对国家的‘最高’利益,社会的公民只有服从并在必要
的时候作出牺牲。”其二,国家社会主义是在国家所有制的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其三,国家社会主义的产生同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关。“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的
起始的发展水平愈低,社会主义要素便愈受到国家极权主义的压制”。社会主义的
早期形式就是国家社会主义。
所谓“兵营社会主义”:即马克思所说的“兵营共产主义”。其特征是党和国
家的官僚主义统治,大规模的镇压,没有起码的民主和公开性。人们需要的满足是
千篇一律的,少数“革命领袖”实行专制统治,整个社会联系官僚主义化,人被看
作是盲目的执行上级意志的工具。这是否定人的个性的制度
限于本章的主旨,我们姑且不对“国家社会主义”、“兵营社会主义”等概念
进行证伪,单就上述材料来看,足以在以下几点引起人们认识上的混乱:第一,斯
大林领导的社会主义理论上错误,实践上无成就可言。第二,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
式是不符合“马克思、列宁所理想的真正社会主义”的。既然斯大林时代的一切都
错了,那就推翻了重来。既然苏联社会是一个变了形的社会主义社会,那么对其进
行根本地改造,就是顺理成章的。有人认为,这是苏联改革过程中理论上的一大变
化。而笔者认为,恰恰是这一理论变化,又一次掀起了对斯大林的批判,使苏联社
会涌现出否定苏联社会制度的思潮,况且这又是在“只有在把斯大林、勃列日涅夫
的国家行政的社会主义改造成符合马克思、列宁理想的真正社会主义时,改革才完
成自己的使命”的口号下进行的。还有什么样的宣传比这更具有蛊惑性或煽动性呢?
从这个意义上说,苏联理论界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不是引导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
完善,而是成为引导苏联从经济改革逐步走向毁灭的第一步。
(2)苏联建立的并不是社会主义社会
对苏联的社会制度否定的更彻底的另一种观点认为,苏联发生的变形已导致社
会主义关系的完全蜕化,苏联虽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是并没有搞成列宁在20
年代所设想的社会主义。苏联建立的并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其主要观点是:(1)
斯大林建立的是类似杜林制度的社会主义模式。其衡量社会主义发展水平的主要指
标是行政的生产公有化的程度。不符合列宁所描述的社会主义的特征,即比先进的
资本主义国家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和比议会制的自由水平更高的苏维埃基础上的民主
制。在斯大林领导下,苏联社会消灭了私有制,工业中的全部生产资料国有化并保
证农民经济百分之百的集体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仅可以实行国家强制,而且进
行大规模的镇压。但是没有资本家,并不就意味着社会主义。
(3)在30年代苏联并不具备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
有人认为,苏联的第一、第二个五年计划,只能解决为过渡到社会主义或为直
接的社会主义建设创造所不足的物质生产的和文化的前提(只是前提),苏联现在
还只处在过渡时期。斯大林宣布苏联人民顺利结束过渡时期并进入了社会主义时代
是“一大谎言”。“任何革命,如果没有为新的占有关系准备好成熟的物质前提,
即新的更高类型的生产力……那么革命将以失败告终”。对于工业和文化发达的西
方国家,马克思曾预见要有“长久的阵痛”,“那么对于象1917年的俄国和以
后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其他大多数不发达的国家,这种‘阵痛’应当更加长得多。
把苏联“现社会冒充为成熟的社会主义,同时又在公开性的条件下揭露社会的许多
弊端,这就使社会主义理想本身威信扫地”,因此,“承认我们还没有成长到社会
主义,仍然处在社会主义的‘阵痛’阶段,即还处在过渡时期的范围内,则更合理
一些。
苏联是否建成社会主义,这是苏联在社会主义再认识的过程中争论得很激烈的
又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苏联学者对苏联社会主义发生变形的判断应该说在当时基
本上取得了共识。然而同样是承认社会主义变形,却产生了不同的结论:一种认为,
苏联社会虽然发生了变形但它仍然是社会主义的;另一种认为,变形是如此严重,
以至于不能再说是社会主义了。多数人的观点认为,由于当时是在资本主义包围下,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发生社会主义变形“是有历史必然性的”。虽然斯大林的镇压
活动违背了列宁的遗训,在经济和政治的建设中发生了严重的变形,给社会主义事
业和党的威信带来巨大的损失,但由于党和人民的巨大努力,社会主义还是建成了。
“必须明确区别为社会主义理想所鼓舞的人民所做大于斯大林领导所犯的错误和罪
行。如果没有这些错误和罪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还会更加牢固得多。”
应当指出,在苏联“建立的是不是社会主义”和在苏联“是否建成社会主义”
这是两个不同的理论命题。后一个命题涉及到如何认识苏联七十年社会主义的发展
阶段问题,本章不予述及。而前一个命题则关系到对苏联社会性质的判断。《真理
报》曾经对否定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观点发表过编者按,表示对这样的观点“不能
保持沉默”,因为持这些观点的人“忘记了我们制度的那些决定性的特点,如以生
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没有剥削阶级、没有失业,忘记了苏联
的社会主义的最初几步起就确立了社会主义的特点。”应该说,《真理报》的表态
基本上代表了当时苏联官方的态度,即认为苏联建立起了以上述特征为标志的社会
主义制度。然而历史的事实表明,苏联官方并没有坚守这一立场,而是容忍否定苏
联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潮泛滥。从前述苏联理论界的观点可以看出,其中也有对苏联
社会制度存在的问题的中肯分析,如果实事求是地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则有利于推
动改革朝着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方向深入。但是那些认为“苏联建立的并不是社会
主义社会”的观点占了上风,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斯大林领导苏联人民进行的几十年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从而否定了十月革命后建立起来的苏维埃社会主义联
盟共和国的历史合理性,为最终导致联盟的解体埋下了定时炸弹。
(4)从否定斯大林到重新审视列宁
关于苏联社会主义的变形或斯大林模式产生的原因,在苏联理论界也有一场争
论。苏联学者一般都认为变了形的社会主义是违背列宁的思想的。但是在苏联报刊
上也出现过下述观点,即变了形的社会主义根源于列宁思想中的某方面的因素。有
的学者认为,列宁提出了社会主义可以通过另外一条道路建立起来,即先夺取政权,
在发现没有这种政权的基础时,便借助这一政权开始建设相应的经济基础,由此出
现靠行政权力建立起的社会主义的形象。根据列宁的这种思想,只能得出关于共产
主义第一阶段的某种行政模式的结论。这种观点还认为,尽管列宁的公式具有进步
意义,因为它使劳动者和党不是消极等待,而是积极去争取新社会,但是由于“使
新制度胜利的期望超前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可能性,这方面稍稍的冒进,有可能
产生重大的不良后果”,即已经发生的这种情况。
上述观点虽在苏共内部遭到批驳,指出重新认识过时的社会主义概念和建立革
新的社会主义概念“不能容忍表面性”,不能追求轰动效应。提出行政命令体制起
源于列宁的观点,这是“不负责任的企图,使列宁遗产、使社会主义的根基和价值
遭到损害。”但是很显然,从否定斯大林到重新审视列宁对苏联社会造成了严重的
危害。列宁是苏联共产党、苏联的缔造者,列宁主义是苏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
旗帜。否定了列宁、否定了列宁主义,也就不可避免地摧垮了苏维埃大厦的根基。
从这个意义上说,原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在80年代后期的改革中普遍掀起了否定
执政党的领袖、否定执政党的思想的浪潮,不能不说是戈尔巴乔夫的改革的示范效
应。
3、社会主义是一种真正的、现实的人道主义制度
在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讨论中,涉及到社会主义建成的标准问题、社会主义的
本质问题。苏联理论界不少人反对所谓斯大林的标准,即以公有化的程度来判别社
会主义是否建成。他们认为消灭生产资料大私有制,对于建成社会主义来说是必要
的,但不是充分的条件。也就是说,不应当简单地把所有制的改造看作是建成社会
主义的唯一的条件。从《共产党宣言》提出的标准出发:社会主义应该是这样的社
会,即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换言之,是个性的全
面自由发展和社会公正。对于社会主义的胜利来说,重要的不仅是形式上(法律上)
确立公有制,而首先是在这种形式中存在实际的经济内容,是创造条件使社会主义
生产开始有计划地运行以造福于劳动人民,保证真正人道主义的实现。
苏联学者在批评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模式的过程中特别强调人和人道主义的意
义。他们认为,斯大林的社会主义观念是把人作为建设新社会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把人看作是国家机器中的一个普通的螺丝钉,是社会主义变形的思想根源。而列宁
的建设社会主义的观念的实质在于把劳动的人、人的利益和权利放在这一观念的中
心。他们认为,社会主义有简单明确的目的,即劳动者的福利和文化。工业化、公
有化都不过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只有真正保证劳动人民──工人、农民、知识
分子──的福利和文化的才能叫做社会主义,否则就不是社会主义。“任何一种制
度如果不为人服务就无权存在”。
苏联学者把“在社会主义发展现阶段人的现实地位”看作是“社会主义成熟程
度的主要的、实质性的标准。”《真理报》发表的一篇文章指出,“人及其利益和
需要置于优先地位”是社会主义的标准。“社会主义是一种制度,它使人摆脱剥削
与压迫,把人置于社会生活的中心地位。”文章认为,“在谈到劳动者的解放是社
会主义的使命时,常常把这种解放局限于消灭人对人的经济剥削,而对摆脱政治压
迫和社会压迫几乎只字不提。要知道,剥削和压迫不是同一个东西:剥削指的是占
有别人创造的剩余产品,而压迫指的是压制和控制人的意志。”戈尔巴乔夫在苏共
第十九次全国党代表会议上,描绘通过改革将要达到的社会主义时,举出的第一个
特征就是:“社会主义是一种真正的、现实的人道主义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人真
正是衡量‘万物的尺度’。社会的整个发展,从社会的经济到精神意识形态领域,
目的都在于满足人的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并且说,“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最充
分地揭示我们的制度在其各个决定性方面,即经济、社会、政治和道德方面的人道
主义性质。”
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与苏联以往历次改革的最大区别就是,在倡导重新认识社会
主义的过程中,修正了社会主义的观念,突出人、突出人道主义,将其作为评价社
会主义的标准,或者看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其结果是在建立“人道的民主的
社会主义”的号召下改变了苏联的社会制度,导致了苏共的垮台和苏联的解体。关
于“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问题,本章将在下一节探讨。在这需要指出的是,苏
联在社会主义的观念之中加入人道主义的内容,有对苏共历史上搞肃反扩大化、镇
压持不同政见者等错误的反思,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将社会主义仅仅等同于人道主
义,就抽掉了社会主义与以往社会制度的本质区别;在世界上还存在着社会主义和
资本主义两种对立的社会制度的条件下,抽象地讲满足人的“需要”和“全面发展”,
而不讲满足哪些人的“需要”和“全面发展”,就抛弃了共产党人为“最大多数人
谋利益”,“为全人类的解放”而奋斗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价值观,从而为个
人主义的泛滥提供了口实,为从社会主义向自由市场经济转变选择了一个突破口。
(二)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关系的再认识导致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资本主
义政治经济学的趋同
1988年苏联出版了新编《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这本书是在戈尔巴乔夫的
改革过程中,苏联最有影响的一部经济学著作,是对那个时期苏联经济理论发展的
总结。其中与本题有关的有以下几点。
1.从经济发展的一般原理看待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推翻了政治经济学具有
阶级性、党性的论断,删掉了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内容
苏联自1954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问世至80年代中期,社会主义各
国的政治经济学体系的结构主要就是两部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部分。在资本主
义部分前有篇幅不大的前资本主义部分。新的教科书改变了这个框架,把全书分为:
经济发展的一般原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现代世界经济等四
篇。对这一结构性变动,该书主编解释说,新思维首先是关于全人类价值和阶级价
值的相互关系问题的新的提法,推动作者去探索政治经济学教程的新的结构观点。
第一,教科书从《经济发展的一般原理》篇开始,以《现代世界经济》篇结束,它
是“从经济发展的一般观点、从一般理论的层次出发,最后回到了社会发展在整个
现代世界经济的各种形式的统一的思想”。第二,设置独立的《经济发展的一般原
理》一篇取决于这样一种看法:人类文明是在生产社会化的基础上、在一系列共同
的经济规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统一的整体现象。教程从一般经济理论开始,然后从
简单到复杂、从一般到特殊,掌握反映人类社会的前进发展的共同的经济规律和范
畴,有助于认识历史地更替的各种经济制度。这可以免得考察资本主义、社会主义
和世界经济时造成不可避免地重复,而在研究各该制度时可以把注意力集中于它们
的特点上。
现代世界经济一篇也不同于过去的教科书和教学大纲,即在资本主义部分中讲
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在社会主义部分中讲世界社会主义经济。而是认为,“世界经
济现象的总体性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要求把这些问题分出来成为单独的
一篇”,在这一篇中作者把现代世界看成是一个多姿多态的、存在矛盾的、但仍然
是不断发展的整体。作者认为,“现代生产力日益增长的国际性质,全世界分工的
加深,以及世界基础设施在保证全面合作和以和平交往方式解决全球问题中的作用
的提高,都加强了现代世界经济作为相互联系和存在矛盾的整体的物质和社会的基
础”。
教科书的上述结构体系在苏联经济学界引发的争论集中于两点。第一,关于政
治经济学的党性和阶级性问题。肯定这个结构体系的认为,不应当把政治经济学机
械地分割为实际上彼此不相接触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两个
部分。在两个世界体系斗争的条件下,居于第一位的是为这两种对立的经济所共有
的概念。虽然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有深刻的区别,但是在研
究对象和叙述方法以及研究方法上有许多共同点,如劳动生产率、集约化、商品、
货币、利润、级差地租等经济关系的要素在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中都是必
要的。
提出质疑的经济学家则认为,“如果说过去我们过分强调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
的截然对立,那么新教科书的作者过分热衷于现代生产发展中基本特点和规律性的
共同性、世界经济问题的统一性。结果社会主义的特点和它的优越性似乎就退到了
第二位。”政治经济学具有阶级性、党性,“但如果教程从‘一般经济理论’开始,
这一论断便立刻被推翻了,因为第一篇的对象不是阶级的,而是全人类的关系和经
济问题。因此把一个抽象的社会的经济基础提出来放在教程的首位是需要认真讨论
的。”
第二,关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问题。新教科书还有一个与过去不同的特点,就
是删去了讲述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内容。苏联自1938年宣布进入了从社会主义向
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以后,一直把向共产主义过渡作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戈尔巴乔
夫执政以后,苏联强调当前的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本身,把直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
任务搁置了起来。为了加强同现实的联系,教科书不叙述属于遥远未来的向共产主
义过渡的问题。
教科书删掉了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内容遭到一些经济学家的指责。他们认为教科
书是给应当学习共产主义的青年们用的,“在政治经济学教程中应当通过发展着的
生产关系来考察社会进步”,但“在教科书中找不到共产主义的任何地位”。教科
书作者应该考虑“我们骄傲地自称是共产主义者,讲共产主义的前途,教科书应当
教导青年一代怎样掌握这一前途。但我们打开教科书却发现书中实际上没有一个字
讲到共产主义。是的,现在共产主义比我们在某个阶段认为的更远了,它的轮廓比
我们在一二十年前设想的更模糊了,但这一切决不是说不会有共产主义,我们已放
弃达到这一目标。”
苏联理论界对这部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不同反应表明,这些争论决不简单地是
围绕一本教材的结构框架问题,而是涉及到苏共及苏联改革的指导思想问题。马克
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它一问世就成为无产阶级挣
脱资本的锁链,争取自身解放的思想武器,因此,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党性。梅德
维杰夫在苏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工作。他领导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抹杀了政治
经济学的阶级性和党性,删去了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内容,表明了苏共理论上的蜕变:
抛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原则;抛弃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这也就不难解释,戈尔
巴乔夫改革后期为什么从资产阶级思想武库中寻找改革的理论依据。也就不难解释,
为什么苏联年轻一代丧失了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信念。
2.抛弃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对立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是后资本主义
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一个重
要问题。前引教科书关于把社会发展理解为统一的、虽然是矛盾的整体的观点,强
调人类文明和物质文化发展的继承性和完整性,淡化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对立。
其一,批评过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方法论上的错误,认为传统的政治经济
学过分夸大社会主义与历史上以前的生产方式的根本区别。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之
间真正的相互关系并不能仅仅归结为这种否定。两个同时并存的制度在发展生产力
方面的共同性,便产生了生产关系要素方面的相似性。
其二,提出应当抛弃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在一切方面都彼此对立的陈旧观点。
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存在于一个地球上,它们代表同一个文明。初始必须是全人类
观点、全球观点,然后才是阶级观点。我们大家首先是人,具有共同的全球问题,
然后才分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联合起来的工作者等等。换言之,全人类观点不取
消阶级观点的必要性,而阶级观点不能也不应该取消全人类观点。这种意见直接涉
及到对政治经济学的阶级性的看法。
其三,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关系的再认识中得出社会主义是后资本主义的结
论。一方方面社会主义要求批判和否定资本主义,但不是全部、整个的否定。在社
会主义制度下存在资本主义因素,因为在社会主义中更多的是后资本主义而不是反
资本主义。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继承者。例如,合作社在利用雇佣劳动
的情况下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小块’资本主义。另一方面,在资本主义内部也
存在社会主义因素。那种认为社会主义不可能在资本主义内部产生,它要求摧毁资
本主义创造的成规而完全重新加以构造的观点是一个错觉。事实上发达的资本主义
正朝着实际实现许多社会主义原则的方向演变。诸如所有制愈来愈获得社会性、在
国家一级和公司内部计划原则都得到加强、公民的社会保障扩大、人民生活水平提
高等等。社会主义革命是在旧制度内部没有新制度的现成形式的条件下开始,由此
必须有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的说法,对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来说
是对的。但是过了70多年,在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社会化的客观过程的影响下,在
社会主义制度存在的影响下,资本主义发生严重变形,在资本主义内部产生了可以
确定为社会主义形式的社会经济形式,它们或者至少是过渡形式。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方法概括起来说是唯物辩证法。马克思运用这个
方法,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
方式的历史过渡性,指出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是资本的历史任务和存在理由,资
本正是以此不自觉地为一个更高级的生产形式创造物质条件,从而指明了社会主义
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力的继承,而社会
主义生产方式则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否定和扬弃。苏联经济学界关于社会主义
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讨论,回避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把唯物辨证的方法简
单地归结为对比法,就从方法论的角度否定了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主义最终取代资
本主义的客观规律。只肯定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继承,而否认社会主义对资本主
义的取代,导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趋同,这就从根本上抛弃了20世纪处在帝
国主义与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共产党人的根本任务,因而导致苏共对以美国为首的
西方资本主义的全面迎合直至投降。
3.否定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庸俗性,贬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地位和
作用。
苏联过去对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尤其是古典学派以后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
学只采取批判的态度,认为它就是错误的经济理论的同义词,为资本主义辩护是其
本质及唯一的作用。
改革以后,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评价也引发了争论。一些多年从事研究资
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专家提出了应当正确对待资产阶级经济学的问题。其一,把现
代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说成是庸俗的反科学的,甚至是愈来愈庸俗化的政治经济学
是不对的。因为现代经济思想的各种流派所进行的经济机制的分析,在原则上具有
科学性。其二,尽管辩护仍然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最重要的社会职能,但它决不
是要依靠歪曲现实的庸俗手段。辩护也可以利用科学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因此,现
在所需要的不是带有偏见地高傲地揭露庸俗的辩护术,而是仔细地研究西方经济思
想所积累的理论财富。该观点认为,经济理论有三个层次──全人类层次、社会历
史层次和国民经济层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阶级斗争上作了很多解释,只是
充分发展了第二层次。它决不是预定用来作为指导国民经济的实用参考书。而资产
阶级经济理论中最发达的是第一和第三层次。虽然决不能由此认为可以把马克思主
义政治经济学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融为一体。但必须,至少应客观地看到两种政
治经济学的长处和短处,并且懂得马克思主义理论要走过相当长的发展道路才能成
为全面强大的理论。
我们决不排斥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运行机制的分析有
许多可借鉴之处,但其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将资本主义看作是永恒的制度的资本
属性绝对没有改变。问题在于,上述材料表明当时苏联的理论界不是“带有偏见地
高傲地揭露庸俗的辩护术”,而是“带有偏见地高傲地”贬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
学的地位和作用。这就不能不使苏联的改革脱离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而成为资产
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俘虏。
(三)所有制理论的变化导致经济改革从切实改造国家所有制开始
1985年以后,苏联所有制理论上的显著变化就是认识到,所有制的改革是
经济改革的关键。苏联学者已普遍承认根本改造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绝对必要性”。
认为要使现行的改革变得不可逆转和真正彻底,它就应该实际更新所有制关系,而
不只是去更新某些外部细节。
1.确立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的多样性
其一,经济体制应建立在包括不同形式的公有制和公民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在内
的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基础上。现实的社会生产的发展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的程度决定
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的多样性。
其二,所有制形式的多样性并不只是与生产社会化水平上的差别有关。从前景
的观点来看,社会化过程中的非单一性和矛盾性更为重要:它们一方面加强经济上
的统一性,另一方面又为不同规模的经济环节的分离创造新的前提,因此,社会主
义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是经济生活组织形式和方法的多样性的增长,导致所有制关
系的结构不是单一化而是复杂化。
但是,多数意见认为,不能把所有制形式的多样性和经济的多成份性混同起来。
经济多成份性是过渡时期经济的特征,而社会主义是克服过渡时期经济多成份性和
相应的阶级矛盾的结果。在建成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所有制的多样性已不同于过渡
时期的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济成份是新旧社会“因素”的并存,而经营形式多样
化是社会主义的形式,是有机地纳入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形式,而不是相互斗争
的形式。
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的体系中是否包括私有制,这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苏
联报刊对此争论得很激烈。一种反对私有制的观点认为,私有制是同剥削相联系的,
对于苏联来说已成为过去的阶段。建设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过程应当依据社
会主义理想。
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所有制是劳动的,这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主要标准。
如果私有制是劳动的话,那么在苏联现阶段,它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从而提出
劳动的私有制,即不以剥削他人劳动为基础而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属于社
会主义所有制体系的观点。不少人把“既与个人副业也与个体劳动活动相联系的公
民个人所有制”纳入社会主义所有制体系。
2.所有制形式的社会主义性的标准
所有制形式的社会主义性的标准问题,就是根据什么标准来判断某种所有制形
式是不是社会主义的。
其一,对把社会主义所有制归结为公有制的观点提出了质疑。认为,公有并不
能简单地就决定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性质。“如果所有制名义上是国家的,但导致经
营不善和效率低下,那它不能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如果存在着生产者与所有
制的异化,如果劳动集体在实际关系上不是生产资料的真正主人,那么这种所有制
未必能称作是社会主义的。”因此,占有的社会化本身并不是所有制关系的社会主
义性的决定性的标准。确定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性质应采用一系列标准:第一,社会
进步。社会主义所有制应为有效地发展生产力、充分满足社会需要开辟广阔场所,
如果不能保证这一点就有理由认为现实的所有制关系没有充分符合社会主义的要
求。第二,人在所有制关系中的地位。社会主义所有制关系的成熟程度直接表现为
生产者成为所有制的享有充分权利的主体的程度。第三,对产品的占有性质,不容
许剥削是社会主义所有制极重要的质的规定。
其二,苏联学术界普遍认为,排除剥削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必不可少的标准。社
会主义所有制的各种形式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消除了人对人的剥削,它们或者以集
体劳动和集体占有为基础,或者以个人劳动为基础。排除剥削不仅是确定所有制形
式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一种标准,而且是表明“具体的所有制形式能不能结成社会主
义关系体系”的一种界限。苏联官方文件中也明确的规定不允许剥削存在。《苏联
个体劳动法》规定:“个体劳动不得雇工”,它“绝对以公民及其家庭成员的个人
劳动为基础”。《苏联所有制法》也载明:“任何所有制形式的利用应当排除……
人对人的剥削”。这就是说,是否排除剥削已不仅是确定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性质的
问题,而且是合法和违法的问题了。
与此相关的有两个问题,第一,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的体系中是否包括私有制,
这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苏联报刊对此争论得很激烈。一种反对私有制的观点认
为,私有制是同剥削相联系的,对于苏联来说已成为过去的阶段。建设人道的、民
主的社会主义的过程应当依据社会主义理想。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所有制是
劳动的,这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主要标准。如果私有制是劳动的话,那么在苏联现
阶段,它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从而提出劳动的私有制,即不以剥削他人劳动为
基础而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属于社会主义所有制体系的观点。不少人把“
既与个人副业也与个体劳动活动相联系的公民个人所有制”纳入社会主义所有制体
系。
第二,如何看待雇佣劳动同剥削的关系。有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应当把雇佣劳
动同剥削区别开来,反对剥削并不等于排斥任何雇佣劳动。把雇佣的任何组织形式
都等同于资本主义剥削关系在理论上是不对的。剥削的政治经济学实质在于:存在
无产阶级,它原则上失去生产资料,所以将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占有生产资料的阶
级──资本家,作为获取生活资料的唯一来源。而如果雇佣关系不是由上述社会的
阶级分化所产生,那么在相似的组织形式下隐藏的是不同的经济关系。对雇佣劳动
的理论观点应当作更准确的说明。利用雇佣劳动并不一定就伴随剥削和不正当地占
有剩余劳动。在社会和国家手中有相当有效的监督杠杆、税收政策、社会保障,足
以不让剥削发生。另一方面,不能不看到,在许多情况下,利用雇佣劳动的私人经
营表明比生产商品或劳务的其他一切形式有更高的效率并保证更高的劳动报酬水
平。如果把劳动生产率看作是社会进步从而是社会主义性的重要标准之一。那么显
然应当消除对私人经营的成见,特别是在公有制在经济中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应
当在有限度地雇佣劳动力(如不超过10人)的情况下发展个体劳动所有制。如果
遵守一系列条件,如保证一切生产者有最低限度的社会保障,雇主或其家庭成员参
加生产活动,雇工参与分享利润等,这种所有制完全可以列入社会主义的劳动关系
体系。
但是,这种把雇佣劳动同剥削分割开来,主张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使用雇佣劳动
的看法,也遭到其他经济学家的反对。他们认为,雇佣劳动是私人资本所有制的特
征,“即使雇主和雇工一起工作,也没有改变问题的实质。”认为这种更新社会主
义的方案“不是面向未来而是面向过去”,“生活在私有制和雇佣劳动……的社会
里的这种前景,未必能鼓舞这一代和下几代苏联人。”
3.经济改革应从切实改造国家所有制开始
1985年以后,国家所有制和国有化可以说几乎遭到苏联经济学家普遍的、
程度不同的批评。其主要观点是:第一,全民所有制获得国家的形式,这是必要的,
但是在民主(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不发达的条件下,全民所有制的国家形式包含
着扭曲所有制的全民性质、出现小团体占有和集团利己主义因素的潜在可能性。全
面国有化只有在指令性命令式管理经济的情况下才是必要的。但这种管理证明自己
是无效的。第二,国家所有制按其现在的形式,对科学技术进步、对加速经济增长、
对资源的有效利用以及人民福利的提高,都起不了刺激作用。它已经僵化了,所能
做的唯一的事,是让人们把它偷光。国家所有制的现状是造成苏联当前危机状况的
原因之一,因此,经济改革应从切实改造国家所有制开始。重新评价国有化在社会
主义的社会组织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是克服过去的冒进、大胆地转向鼓励多种所有制
形式的理论基础。苏联经济发展的可能性、经济改革的命运首先取决于国家所有制
改造的深度。第三,改造国家所有制的重要环节是克服国家所有制的垄断,即实行
占有过程和管理过程的“非国家化”。苏共政治纲领提出,“在租赁、完全经济核
算、承包、股份形式和其他现代形式的基础上把国家所有制改造成劳动者自己可民
主地管理的所有制。”所谓“非国家化”,据苏联学者的解释与“非国有化”不同,
它主要不是指给私人所有,而是一方面,所有制在不同级别上的分割,如全联盟所
有制、共和国、自治共和国所有制、市有制;另一方面是极大地削弱集中的经济管
理,比如可以有劳动集体所有制、人民企业、合作社所有制、股份公司、社会团体
所有制等等,形成对小生产资料的公民个人生产所有制等。通过“非国家化”的过
程,形成独具一格的财产关系,劳动者直接纳入所有制关系,便成为生产资料的真
正的、实际的主人。
大大减少国家所有制的比重并使之转变为其他形式,成为当时苏联经济改革的
一个目标。有的经济学家认为,在生产社会化水平比苏联发达得多的发达资本主义
国家中,国有经济成分不超过30%。在苏联的条件下,考虑到其他许多因素,最
多应当把50%的所有制保留在国家手中,30%的所有制应当归到合作社的手里,
20%转交给私有制──首先是农民经济。而在国家所有制的范围内,1/5应当
集中在中央手里,2/5在共和国手中,2/5在地方苏维埃手中,即在国家内部
实行所有制的非集中化。而苏联政府则提出,按对国家所有制的正统理解,这一所
有制在全国应当约占30%(当时苏联的国家所有制所占的比重为85%),这是
指铁路、电站、煤气管道等,它们应当永远属于国家。”至于“所有其余的东西应
当找到新的形式”,如股份公司、合作社所有制、租赁制等。
综上所述,苏联理论界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的看法经历了一
个变化过程。应该看到,苏联理论界受斯大林观点的影响,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
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及其相互关系的提法存在着片面性,过高地
评价全民所有制的作用,忽视集体所有制本身的优越性,对于个体小经济更是视为
资本主义的温床,应尽快铲除。认为,全民所有制作为最先进的公有制,其本身无
须进一步调整;而集体所有制则由于其公有化程度较低,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并逐步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这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点。这种观点对
苏联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进一步完善起了严重的阻碍作用。戈尔巴乔夫改革以后,
苏联理论界对苏联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展开的上述讨论,其中一些观点,对于推进
所有制改革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例如,一些学者从苏联实际出发,指出苏联全民所
有制本身需要进一步完善,集体所有制的潜力需要进一步发挥,并主张改进公有制
生产资料的经营方式。对于个体小经济在现阶段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也有提高。苏
共二十七大的文件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所有制具有丰富的内容,需要进行“经常
的调整”。这次大会的文件中特别强调合作社所有制的地位和作用。对个体劳动者
的地位也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所有制理论的核心问题是
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问题。苏联所有制理论的变化表明了:第一,公有制的主
体地位在所有制多样性的讨论中被动摇了。第二,私有制不是作为社会主义尚不发
达阶段的补充成份,而直接纳入社会主义所有制体系。第三,甚至把雇佣劳动与剥
削分割开来,也将其纳入社会主义劳动体系。这样就在所有制的层面上模糊了社会
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最终导致了改革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
二、戈尔巴乔夫时期的经济改革的实践
戈尔巴乔夫的改革分为两个阶段:即从1985年3月到1990年初为第一
阶段,这个阶段是建立指导性计划经济的阶段;从1990年初到苏联解体为第二
阶段,这一阶段是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
(一)戈尔巴乔夫第一阶段的改革──建立指导性计划经济
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上台后,面对苏联经济发展出现停滞、科学技术日
益落后于西方、经济浪费严重以及苏联的大国地位岌岌可危的局面,提出了加速经
济发展战略和根本改革经济体制的任务。1985年4月苏共中央召开全会,首次
提出了“加速战略”。当时将主要的注意力集中在集约化经营和加速科技进步的工
作上,以图通过科技进步和集约化经营来提高经济效益,加快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扭
转经济增长的停滞局面;同时提出要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当时提出的改革措施主
要有:扩大企业权利;“实行经济核算”;“提高劳动集体对最终劳动成果的责任
感和关心”;改进计划工作;“完善管理的组织结构,取消多条环节,精简机构,
并提高其效益”等。
1986年2月苏共召开二十七大。大会确认了加速发展的战略方针,大会提
出根本改革现行经济体制的任务,确定了经济改革的原则和方针:(1)完善计划
体制,提高集中领导经济的效力,加强中央在实现经济战略目标、确定国民经济发
展速度和比例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减少国家和上级机关对企业的干预,减少指令性
计划。(2)扩大企业自主权,加强企业对其最终成果的责任,使企业转向完全经
济核算、自负盈亏和自筹资金,使各劳动集体的收入直接取决于工作效率和经营成
果。(3)用经济手段来领导经济,各经济管理部门改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为此
需要改革物资技术供应工作,完善价格机制和信贷制度,等等。(4)实行管理民
主化,提高劳动集体在管理中的作用,加强经济管理的组织机构,使管理工作具有
现代化的组织结构,并考虑到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和协作化趋势,建立相关部门
的综合体、跨部门的科学技术中心和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公司。
根据二十七大提出的改革原则和方针,1987年6月召开了苏共中央全会和
第十一届苏联最高苏维埃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根本改革经济管理基本准则》和《
苏联国营企业(联合公司)法》。接着,1987年7月又制定和通过了有关计划、
价格、财政信贷、物资技术供应等体制改革的11个决议。这些决议与《基本准则》
和《企业法》相配套,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经济改革方案,内容如下:
1.扩大企业自主权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中心,企业由过去单纯的计划执行者
和行政机关的附属物改变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2.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建立在稳定的长期经济定额、控制数字、定货和限额的
基础上。
3.为保证企业完全经济核算与自筹资金、自我补偿,改变过去集中调拨物资
和使用户依赖供货单位的做法,向生产资料的批发贸易过渡。生产资料批发贸易,
采取生产者与用户直接签定合同、同中介人签订合同、通过商店直接购买等形式。
国家仅仅把特别短缺的生产资料按限额销售给企业。逐步缩小集中分配物资的范围。
4.改革财政信贷机制。提高国家预算收入的稳定性,把企业的资源付费和税
收变成从社会主义企业获得预算收入的基本来源,使预算同企业的关系过渡到经济
定额基础上。消除财政机构对企业的烦琐监督,改革拨款制度,使拨款建立在以最
终工作成果为目标的经济定额和财政标准的基础上。恢复信贷的基本原则,建立专
业银行,银行系统的工作实行完全经济核算和自筹资金原则,等等。
方案规定,从1988年起,包括机械制造业、冶金业、燃料动力,以及化学、
林业、轻工、食品、渔业、交通运输等部门和行业的企业和联合公司将转入新经济
体制。这些企业的产值约占工业总产值的60%;1989年,其余全部企业都将
转入新经济体制。
这次改革确实是对苏联传统经济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其实质是,用依靠经济
手段管理经济的方法来代替过去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方法。经济决策实现分散化,
宏观经济决策由国家决定,而企业的经济决策将由企业自行决定;企业将由过去单
纯与国家上级机关的纵向联系向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发展;而市场则是企业之间经
济联系的主要形式。国家计划不仅通过定额、税收、限额解决宏观平衡(即总量平
衡)的问题,而且也通过控制数字、国家订货等形式来直接参与解决微观平衡(即
结构平衡)的问题。从理论设计上讲,苏联这次改革是企图实现一种即给市场发挥
作用提供广阔的余地,让企业根据市场条件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又主要由计
划来实现国民经济的比例、平衡,将市场纳入计划的框架内,实现计划与市场二者
之间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即指导性计划经济的模式。
上述改革方案从1988年1月开始全面实施,但由于苏联社会政治形势的急
速变化,社会动荡,到1989年底,随着经济健康化计划的提出,宣告结束。
(二)戈尔巴乔夫第二阶段的改革──向市场经济过渡
1.向市场经济过渡方针的提出和确立
1989年苏联的经济形势全面恶化,工业产值仅增长1.7%,其中生产资
料增长0.7%,农业产值增长1%。这样低的增长速度在苏联历史上是少有的。
市场供应严重不足,与居民的购买力严重脱节,全国到处出现抢购风。1989年
苏联36个大城市实行分配卡制度,在1200种生活消费品中,有1150种供
应不足。国家财政赤字剧增,1989年达到920亿卢布,相当于国家预算支出
的1/5和国民总产值的1/10。市场供应的严重不足和财政赤字的剧增,造成
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到1989年,卢布贬值一半,食品和消费品大幅度涨价。
1989年12月12日,苏联第二次人代会召开。雷日科夫在会上作了《关
于经济改革的基本阶段和关于制定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原则性立场的报告》,亦即
“经济健康化计划”。说明苏联不得不重新调整改革的方针。戈尔巴乔夫第一阶段
改革宣告结束。
经济健康化计划分为两个阶段:1992年以前为第一阶段,其主要任务是扭
转经济形势,稳定经济。这一阶段在经济发展方面,以实行行政命令为主,以经济
杠杆为辅,并采取一些紧急措施,重点解决预算赤字和消费品市场严重失衡等问题。
与此同时,在这一阶段,要为改革奠定法律基础,完成有关各项法律的制定工作。
1993-1995年为第二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借助于第一阶段所创造的条件深
化经济改革,解决经济改革中的一些基本问题。第二阶段改革的基础是所有制形式
的多样化、平等竞争以及市场。同时,必须进行价格形成的全面改革。
经济健康化计划的基本特点是先调整后改革。经济健康化计划实施一个阶段后,
没有取得任何效果,经济形势继续恶化。从1990年开始,生产出现前所未有的
绝对下降局面,财政赤字不断上升,货币发行无法控制,通货膨胀加剧。市场供应
一片混乱,国营商业零售网处于分崩离析之中,越来越多的商品分配摆脱了商业网,
转入了“影子经济”即“黑市”交易的行列中。在整顿无力的情况下,不少人提出
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主张,认为这是摆脱危机的唯一出路。自此,苏联进入了确立向
市场经济过渡方针的时期。
1990年2月苏共中央召开全会,通过了向党的28大提出的行动纲领草案。
纲领草案在经济上提出了“争取确立有效的计划──市场经济,”主张以“计划─
─市场经济”来取代过去的“命令主义分配制度”。纲领草案提出的改革措施有:
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培育市场主体;改革价格形成制度,使
市场竞争和市场供求成为决定价格的主要因素;建立不违背市场规律的计划与市场
有机结合的宏观管理制度等。
在过渡方式上,纲领草案主张首先进行调整、整顿,实现经济健康化,然后进
行建立市场经济的各项基础性改革。纲领草案提出的这种改革思路和主张遭到许多
人的反对。1990年3月戈尔巴乔夫当选总统后,总统委员会和联邦委员会多次
讨论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问题,决定加快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进程,并决定把“计划─
─市场经济”这一提法改为“可调节的市场经济”。
2.三个方案之争
1990年5月24日雷日科夫在苏联第三次最高苏维埃会议上作了《关于国
家经济状况和向可调节市场经济过渡的构想》的报告(亦即政府方案)。《构想》
将向市场经济过渡分为三个阶段:从1990年4月到1990年底为第一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和完成有关法律,
完成价格改革和对居民进行社会援助的有关准备工作等。从1991-1992年
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实现财政和经济的健康化。为向市场经济过渡
创造必要的条件。第三阶段从1993年-1995年,为市场关系发展阶段。在
这一阶段要进一步减少行政控制,加强市场竞争,为经济高涨和经济摆脱危机创造
实际的健康的基础。政府方案主张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提出要实施反垄断措施,
确定分两步走实行价格改革。第一步,由国家集中进行一次性价格修订,提高价格
水平,以便“最大限度地消除在这方面已经积累的扭曲和比例失调现象,为国民经
济各部门的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工作和改革财政制度、加强货币周转创造现实条件。”
第二步,逐步开放价格,实行市场自由定价。政府方案主张建立行政和经济手段相
结合的宏观调控制度,除通过财政信贷、价格政策等经济手段来实现对国民经济的
调节外,国家仍充当直接影响经济的调节者。
《构想》的上述改革内容和思路遭到激进派的激烈攻击,其中方案中关于先调
整后改革的思路,以及先修订价格后逐步开放价格的分阶段的价格改革方法,受到
的攻击尤为激烈。由于争论太大,《构想》未获通过。在此情况下,1990年6
月13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决议,委托政府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构
想》进行修改,在9月1日之前提出一个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具体计划。
1990年7月苏共召开28大,在经济改革方面,大会确定了向市场经济过
渡的方针。之后,1990年8月,戈尔巴乔夫与叶利钦共同决定,委托经济学家
沙塔林院士组织制定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具体计划。沙塔林小组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完成了起草工作,《向市场经济过渡──构想与纲领》(也称“沙塔林方案”或5
00天计划”)问世。在改革的内容方面,沙塔林方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实行私有化,塑造市场主体。私有化在沙塔林方案中被通称为非国有化和
民营化。具体办法是,对小型企业主要采取出卖的办法;对大型国营企业,主要是
采取建立独立的股份公司的形式。方案规定到500天结束时,要将不低于70%
的工业企业和80—90%的建筑业、汽车运输业、批发商业、零售商业、公共饮
食业、生活服务行业的企业,从国有制改造为股份公司、出售或出租。农业中的私
有化方法是:宣布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土地是它们工作者的总份地,重新登记全
部土地。沙塔林方案认为,实行私有化不仅为市场机制的运行奠定了基础,而且能
够为发展企业家活动提供保证,并在此基础上改善国家的经济状况。此外,实行私
有化,也是财政健康化的重要因素,因为“非国有化和民营化能巩固商业核算和自
筹资金制度。”
2、实行价格自由化。沙塔林方案反对通过行政方法提高价格,认为这种方法
不能保证市场平衡,也不能为取消原有的分配制度创造前提,主张在不用行政手段
提高价格的情况下,分阶段地向自由价格过渡。国家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对价
格实行监督,但“不得破坏市场价格形成的规律。”
3、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和市场基础设施。沙塔林方案指出,在与国家调节形式
和其它调节形式相比较市场要素表现出更高效率的领域中推广市场关系。由此产生
用劳动力市场和金融市场补充商品市场的必要性。为促使市场体系的发育成长,沙
塔林方案提出要实行经济的非垄断化。方案规定实行反垄断法,撤除旧的垄断组织,
建立和形成市场基础设施,为横向经济联系代替纵向联系创造前提条件。
4、实行硬性的货币信贷政策和财政政策,限制流通中的货币量。这是开放价
格、实行经济自由化的前提,否则,废除价格管制,必然引起无法控制的通货膨胀。
沙塔林方案认为,“坚挺的卢布是进行经济改革的核心”,为此,方案规定,首先
采取非常措施,用行政手段坚决压缩各种财政支出,增加财政收入,吸引居民的货
币,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赤字,稳定卢布。同时,要改革信贷机制和财政机制:
主要是建立二级银行,将苏联银行体制改组为各共和国中央银行组成的合同联盟储
备系统;联盟储备系统保持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权;各专业银行改组为股份商业银行,
实行商业原则;联盟储备系统以及各共和国的中央银行通过储备金和再贴现率来对
货币总量进行调控。为帮助居民适应市场经济的条件,在实行价格自由化和硬性财
政信贷政策的同时,沙塔林方案规定,要建立社会支持和保障制度,主要通过收入
指数化和对社会弱势阶层提供特殊援助的办法来加强对居民的保护。
5、实行积极的结构投资政策,调整不合理的经济结构。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并
不属于市场机制的范畴,但它却是市场机制得以正常有效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为
此,沙塔林方案规定了在过渡时期进行结构调整的具体措施。
6、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制度。首先,政府通过财政拨款以及采取其
它各种措施来支持社会经济生活中还保留的非市场成份,如国防、基础科学、大部
分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艺术、自然保护等部门的发展。这些领域的活动不可能仅
仅从属于商业标准,但在经济中占有显著地位,其发展状况在许多方面决定着经济
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如果非市场成份得不到充分发展,就会抑制整个经济。其
次,市场经济在保障生产高效益的同时,也产生某些不良后果,如生产的不稳定性、
过度的财产和社会分化,个别地区发展的不平衡等。为了预防上述不良后果,为保
证经营活动符合社会利益的环境,国家必须实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
其方法和手段:(1)经济立法,包括防止垄断、鼓励健康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
和自然环境的立法;(2)建立现代化的银行体系和统一的货币体系,以调节货币
总量;(3)税收、税收优惠和财政制裁制度;(4)价格调节制度;(5)预算
拨款;(6)社会经济、科技和投资等专项纲要等。在过渡的方式和步骤上,沙塔
林方案主张,将财政经济健康化即宏观稳定、价格自由化和私有化即制度改造三项
任务不分先后地同时并举地加以实施。同时,沙塔林方案规定用500天左右的时
间完成向市场经济的过渡。
沙塔林方案公布后,受到许多人的批评,认为它会导致无法控制的通货膨胀,
导致失业规模增大,经济混乱和政治上的无政府状态。苏联政府表示不能接受“5
00天计划”。由于争论双方分歧严重,无法调和。戈尔巴乔夫采取折中办法,委
托阿甘别基扬等用最短的时间将两个方案捏合在一起,于1990年10月18日
以总统名义向最高苏维埃提出《稳定国民经济和向市场经济过的渡的基本方针》(
总统方案)。最高苏维埃以压倒多数通过了《基本方针》。
总统方案的主要内容与沙塔林方案基本相同。如总统方案主张通过非国有化和
民营化来确立经营主体;主张不通过行政提价而逐步开放价格;在开放价格的同时,
实行硬性的财政货币政策,并改革银行体系,建立现代化的银行制度,以对货币总
量进行调控;贯彻实施反垄断政策、加强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促使市场竞争局面
的形成;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使经济转向为社会服务的方向;这些都与沙塔林方案
是基本相同的。
另一方面,总统方案也吸收了政府方案的许多主张,如在非国有化方面,总统
方案不象沙塔林方案那样过分热衷实行私有化。方案指出:“为了形成自由商品生
产者这个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因素,需要尽快把大部分企业从国家包办下解放出来、
实行民营化。同时不必把民营化理解为只是向私有制过渡,而应理解为把国家财产
以各种条件向集体、合作社、股份公司、外国公司、私人转让或者出售的方式来改
变所有者的更为普遍进程。”在一些过渡的具体问题和措施上,总统方案也有许多
与沙塔林方案不同的地方,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方式和步骤上,总统方案虽然与沙
塔林方案有许多相同处,但总统方案在过渡之前,又加了经济健康化阶段,这是明
显地吸收了政府方案的主张。
总统方案与沙塔林方案最大的不同表现在各共和国与联盟的相互关系的问题
上。沙塔林方案主张各共和国和中央的关系的原则是“谁也不领导谁,谁也不指挥
谁”,共和国将成为经济调节的主体;联盟中央的权力由各共和国共同协商授予,
这些权力只限于最必要的经济、政治方面。总统方案虽然承认各共和国的主权以及
赋予共和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广泛权利,但主张联盟中央是经济调节的主体。相
应地,联盟中央保留了较大的权力。
可见,苏联向市场经济过渡方针的确立,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充满斗争的过程。
总的来说,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方针从提出到最后确立,用了不到一年时间。这期间
经历了一个从“计划──市场经济”、“可调节的市场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发
展过程。其中所反映的不仅仅是提法上和名称上的变化,更主要的是改革内容的不
同。在所有制改造上,建立“计划──市场经济”和“可调节的市场经济”阶段的
几个方案,只提出要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主张各种所有制形式平等;而建立“市
场经济”阶段的几个方案(即沙塔林方案和总统方案)明确提出了实行私有化。在
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上,建立“计划──市场经济”和“可调节的市场经济”的
方案,主张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强调国家不能完全放弃采用行政手段调节
经济的方法;而建立“市场经济”的方案则更强调让市场自由发挥作用,最大限度
地减少国家对经济的行政干预,等等。另一方面,苏联在确立向市场经济过渡方针
的过程中形成的几个方案,特别是上述着重介绍的政府方案、沙塔林方案和总统方
案,又有许多相同的地方,其不同点往往被故意夸大,被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
三个方案之争实质上是苏联各种政治力量争夺改革领导权的斗争。总统方案的
实施,表明了激进派通过戈尔巴乔夫掌握了改革的主导权,操纵了改革的资本主义
方向。戈尔巴乔夫担任苏联总统以后,他实际上已和苏共拉开了距离。他逐步脱离
了党,抛弃了党,他也就难以得到党的有力支持。这就是他在改革后期,不得不在
政府派和激进派之间左右逢源的根本原因。戈尔巴乔夫曾支持“500天计划”,
鉴于形势的变化,特别考虑到按“500天计划”的主张,联盟会被架空,中央政
府和总统的权力将大大削弱,不利于政治和经济的稳定,于是又改变了最初的态度,
声称不能不顾现实强行实施新的经济模式,强调稳定和团结的重要性,表示他不支
持倒雷日科夫运动。他以“中间派”的面目出现,而在骨子里却全盘接受激进派的
非国有化和私有化的方案。总统方案实施的后果是苏共的解散、苏联的解体,连戈
尔巴乔夫的总统宝座都无安放之地。
三、戈尔巴乔夫时期经济改革的后果
(一)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资本主义制度取向
从上述苏联的几个过渡方案的内容看,可以说,苏联向市场经济过渡在社会制
度的取向上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其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将市场经济建立在私有制的基
础之上。苏联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资本主义制度取向的确立,与向市场经济过渡方针
的确立一样,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在改革的第一阶段,苏联领导人和理论界还基本上坚持市场与社会主义相统一,
主张将市场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在提出建立“计划──市场经济”和
“可调节的市场经济”时期,苏联还强调建立市场经济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戈尔
巴乔夫指出,向市场经济过渡,并不是向脱离社会主义的方向走,而是要充分利用
社会潜力。此时,在所有制改革上还坚持“发展多种多样的所有制形式”、“多种
所有制平等”等等。这个时期,许多苏联领导人和学者也反对将所有制改革变为全
面私有化。其一,在提出对传统公有制形式进行改革、在某些领域恢复私有制的必
要性的同时,强调“只要是依据事实,而不是想象,就不会不看到,即使在资本主
义国家,社会生产主要领域中的传统形式的私有制也早已成为过去的阶段。其二,
不应当走回头路,而应当朝前走,发挥公有制的优越性,使其具有多种形式,使劳
动人民同公有财产的具体联系成为感觉得到的、在经济上有重要意义的东西。阿巴
尔金在一次座谈会上,在回答向他提出的“是否实行私有制?没有私人所有制就不
会有市场,这种说法对吗?”的问题时指出,在国外,除国家所有制外,所有的所
有制都被看成是私人所有制。因此,当西方经济学家说,“没有私人所有制就没有
市场”时,用俄语就可以这样来翻译,在唯一的垄断性的国家所有制占绝对统治地
位的情况下,就不会有市场。阿巴尔金指出,在苏联将存在国家、集体和私人三种
所有制,而其中每一种所有制又有多种多样的形式。据此,阿巴尔金说:“应当说,
没有多种类型的所有制形式,就不会有市场。”1990年3月通过的《苏联所有
制法》和二十八大通过的关于经济发展的决议,都在提出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同
时,指出利用任何形式的所有制形式,都应避免“人剥削人”的现象等等。
随着苏联右的激进势力的崛起和沙塔林方案的出台,苏联向市场经济过渡也迅
速转向了资本主义的轨道。早在1990年4月,当时担任总统委员会成员的沙塔
林向《国际文传电讯》评论员发表专访谈话时就指出:“没有私有制,任何改革都
不能进行。刚刚通过的所有制法不符合他的意图,原因是没有给私有制留下一席之
地。”沙塔林主张放弃所有制法中关于不可能出现人剥削人的论点。1990年9
月出台的沙塔林方案,对私有制倾注了极大的热情。方案规定要从法律、经济等方
面保证私人所有制的发展,给私营企业、私人农场以贷款、税收等各方面的优惠。
作为折衷产物的总统方案,虽然指出要实行多种所有制形式,但从总体上看,总统
方案也将市场经济建立在了私有制的基础上。
关于市场经济的社会制度取向以及私有制的地位等问题,在后来(1991年
4月)由激进派经济学家亚夫林斯基代表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同美国哈佛大学教授
阿里森一起领导起草的《希望协议──苏联──西方联合纲领》(即“哈佛计划”)
中,作了更加明确的阐述。该计划明确指出:“自由是全人类的价值基础”,苏联
改革就是要建立一种符合这种价值的“正常的文明社会”,而在经济领域,“在以
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实现的自由是基本的价值。”该计划指出:“在经
济领域,基本原则便是实行市场经济并使其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这一原则具体表示:
从确立私有权开始,使基本经济权力合法化;大部分国营企业私有化。”
(二)重新确立私有制的合理性
适应这种建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为实行私有制扫清意识形态上的障碍,
苏联理论界开始从理论上论证实行私有制的合理性。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是原苏联
科学院国家与法研究所首席研究员B·莫佐林的《论私有权》一文。莫佐林在《论
私有权》一文中认为,在私有制条件下,“工资是由生产出的商品的全部价值所决
定的。”因此,莫佐林认为,“把雇佣工人的劳动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未必可
以认为是科学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劳动力所有者、生产资料所有者和以国
家为代表的社会,“每个主体都在某种程度上参加剩余产品(其实也是必要产品)
的生产过程:工人以自己的劳动参加这个过程,资本家以属于他的资本(物化于生
产资料中的)和组织生产的企业活动来参加这个过程,国家则是创造和维护一般的
经济、社会、政治和法律的条件来保证进行生产所必需的可能性。”莫佐林认为,
资本家及其代表他的管理者(经理)是所有参加生产活动人员的中心人物,并且是
唯一有能力组织生产的人物;资本生产者因承担从事企业活动的风险而有权获得一
定的报酬。莫佐林认为,资本家承担风险的报酬类似于风险的补偿,这种报酬是不
列入商品成本内的资本所有者的纯利润。构成资本所有者的又一更大部分的纯利润,
是用来完善和发展生产资料、扩大生产及进行其它企业活动的那部分商品价值。而
这部分利润并不是资本家的钱财,实质上它属于生产本身,被用来更新和发展生产。
国家通常鼓励把获得的利润用来投资和扩大再生产,对这部分利润完全免税或大大
减税。
因此,莫佐林认为,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的关于资本家私有制产生剥削的论点是
站不住脚的。他说:“至于说到所有者剥削工作者,那么,这种剥削不是生产资料
私有制概念本身的内在因素。”他认为,剥削只有在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关系建立在
不平等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如果国家对这种关系进行不偏不倚的调整,剥削就不
会产生。莫佐林这篇文章的要害是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
为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辩护寻找新的根据。这种理论上的倒退,导致了苏联向市场经
济过渡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