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专题
一、用火作业安全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过程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强等许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安全生产难度很大,尤其在生产、抢修、检维修过程中,免不了要进行用火作业。用火作业过程中,如有一点防范措施不到位,就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
用火作业范围
提起用火作业,我们往往容易理解为焊接
和切割,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在石化企业中,
凡是动用明火或有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作业
都属于用火管理的范围,它包括:各种气焊、
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
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
金属切割作业;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
电炉等明火作业;烧、烤、煨管线、熬沥青、
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
生火花的其它作业;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三不用火”原则
‘三不用火“是指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
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
措施不落实不用火。我们看到过很多用火作业的
事故案例,其中用火人往往是事故的第一受害者,
因此,说“三不用火”原则是由许多血的教训换
来的一点也不夸张。它是用火管理方面铁的戒律,
是用火人保护自身安全的一项权利。用火人应切
实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做到安全用火。这既是对
国家、集体利益负责,也是对自身安全负责。因此,
用火人在接到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后,
应认真核查用火作业许可证上各栏目的填写情况,尤其是清楚用火部位,并亲自看一看防火措施是否已经落实,如果落实得不够到位,要进一步落实后再用火。
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在禁火区内用火应办理用火申请、审核和批
准手续。审批用火主要考虑两个方面问题:一是
用火设备本身,二是用火周围环境。在实际工作
中,用火审批要切实做到“五信五不信”:信合
格盲板,不信阀门;信分析数据,不信嗅觉和感
觉;信自己检查,不信别人介绍;信亲自签字,
不信口头同意;信科学,不信经验主义。没有经
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人有权拒绝用火。
用火监护人
监护人是整个用火过程的关键人物,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还应对用火人以及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任。监护人应由用火所在单位指派责任心强、熟悉工艺流程,了解介质的化学、物理性能,会使用消防器材、防毒器材,
懂急救知识,且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并
持有资格证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
合理行使自己的职权,用火作业前在安全技术人
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
施,用火过程中经常性地检查防火措施情况,检
查周围有无泄漏等环境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有
权立即制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
又不听劝阻的,要收回其火票并及时报告。监护
过程中,监护人千万不能以为自己无事干而擅自
离开用火现场,更不准在用火期间兼做其他工作。用火作业完成后,要对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由于监护人失职引发的事故不在少数,如本期“警钟长鸣”栏目介绍的用火作业事故,事故原因就是罐顶用火与火票的地点、部位均不相符,监火人没有制止,严重违反了用火管理制度。
用火安全措施
要实现安全用火,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是关键,这就要求我们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防止火灾爆炸条件的形成,创造安全用火的良好空间。
一是凡能拆下运到安全地方用火的设备和管线应当机立断拆下来,绝不能怕麻烦,心存侥幸。
二是对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
并加好盲板(所用盲板要用符合压力等级的
正式盲板,而不能用白铁皮、石棉板等材料
作代用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
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
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
绝不能因为怕麻烦而偷工减料。若间隔时间
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
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三是要对用火的设备和管线内部和环
境气体作分析:对用火人员不需要进入设备
的情况,要作可燃物含量分析;对于需要用火人进入的情况,还要做氧含量分析和毒物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和全面性,如塔类,至少应测上、中、下3个点;储罐应在物料进出口和中部;卧式容器最好取两端。采样时尽可能伸向设备内部,样品才有代表性,切不可在人孔处取样,此处因空气对流是不准确的。
四是用火点周围要清除易燃物,下水
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处采取覆盖、铺
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用火点30米以
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米范围内严禁
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也不可进行装卸作业。
五是针对不同作业现场和焊、割对象,
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高处作业应采取
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
上,把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
接;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 m,
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 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乙炔气瓶禁止卧放,氧气瓶瓶口不得沾染油脂。
用火作业后的检查验收
用火作业后的检查验收是用火作业的重要一环,但这时往往因作业及监护人员收工心切而被忽视,很多的事故也恰恰易在此时发生,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及时发现并排除焊接质量问题,对漏焊、假焊等毛病应及时予以补焊,切不可设备进料后再发现上述质量问题,造成重复用火,带来隐患。
二是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现场,消除遗留下来的火种,并及时关闭电源、气源,把焊割工具放在安全地方。现场清理完成后,还应及时封票,留存备查。
三是除作业后认真检查外,还应向当班人员交待清楚,对用火部位加强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是对焊工工装不要“一脱一扔”了事,要进行彻底检查,发现有焦糊味等异常现象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阴燃”引发火灾事故。■
二、高处作业安全
石油炼制装置多数为多层布局,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如设备巡检、设备管线拆装、阀门检修更换、防腐刷漆保温、仪表调校、电缆架空敷设等。高处作业事故发生率高,伤亡率也高。在建筑施工、检维修、工程抢修等过程中,由于作业环境的特殊性,各种事故时有发生,其中以高处坠落事故居多。2007年,集团公司发布《安全生产禁令》,在第二条明确规定: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高处作业范围
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 m以上(含2 m),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规定进行15 m(含15 m)以上的高处作业,应办理“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
危害因素
高处作业的危害主要是高处坠落。造成高处坠落的原因主要有:
1、安全设施不够完善,作业现场井、坑、沟无盖板;操作平台、爬梯没有防护设施,
或检修时临时拆除防护栏,未及时恢复。
2、使用的各种登高工具(梯子、脚手架、
脚扣、安全带等)存在缺陷,或使用不当。
3、各种升降设施(电梯、吊车、天车等)
无安全装置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缺乏严格的安
全管理,没有按规程进行安全监测。
4、高处作业人员身体条件较差,思想麻痹、
安全意识不强,图省事,作业时不挂安全带、不
戴安全帽、不挂安全网,在石棉瓦之类不坚固的
材料上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作业等。
5、工器具失灵,配合不好,危险物料坠落伤害等。
6、进行现场设备巡回检查时,爬梯、护栏较滑,照明光线不良,平台有油污、积雪等。
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禁止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
癫痫病等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
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
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
全要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
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要系好下颌
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
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
方应有足够的净空。
3、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
业,不得高处休息。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
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
4、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
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5、冬季严寒作业时应采取防冻防滑措施或轮流进行
作业。
对施工机具的要求
1、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梯子、吊篮、脚扣、安全带、安全帽、钢丝绳、跳板、升降用的卷扬机等应完好,有专人负责保管,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及时更新。
2、登高用具在使用之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检查验收,挂牌使用,发现不合格的
用具及时更换,严禁凑合使用,消除不安全因
素。
3、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上下时
手中不得持物;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牢在坚固
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
4、在格栅式平台上工作,为防物体掉落,
应铺设木板;递送工具、材料不准上下投掷,
应用绳捆牢后上下吊送。
5
、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时,中间必须搭
5、工器具失灵,配合不好,危险物料坠落伤害等。
6、进行现场设备巡回检查时,爬梯、护栏较滑,照明光线不良,平台有油污、积雪等。
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禁止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要系好下颌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
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
3、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不得高处休息。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
4、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5、冬季严寒作业时应采取防冻防滑措施或轮流进行作业。
对施工机具的要求
1、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梯子、吊篮、脚扣、安全带、安全帽、钢丝绳、跳板、升降用的卷扬机等应完好,有专人负责保管,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及时更新。
2、登高用具在使用之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检查验收,挂牌使用,发现不合格的
用具及时更换,严禁凑合使用,消除不安全因素。
3、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牢在坚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
4、在格栅式平台上工作,为防物体掉落,应铺设木板;递送工具、材料不准上下投掷,应用绳捆牢后上下吊送。
5
、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时,中间必须搭
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6、工作过程中除指定的已采取防护围栏处或落实管槽可以倾倒废料外,任何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掷物料。
7、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8、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9、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升降设备载人。
10、对巡回检查线路上的爬梯护栏加强防腐防滑,定时刷漆防腐,及时清扫积雪,做好防冻滑工作。
作业过程防范措施
1、办理作业许可证并制定应急措施
①《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要到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②制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救护方法和应急联络信号等。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施工项目所在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进行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必要的安全教育。
③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2、环境要求
①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时,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③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如六级风以上、雷电、暴雨、大雾等)条件时,严禁露天高处作业。
④电气焊作业要有接火盆,以防焊渣火花向下乱溅。
⑤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3、交叉作业的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
米的
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临边防护要求
①登高作业现场应设有防护栏、安全网、安全警示牌,除有关人员,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点下通行或逗留。
②在槽顶、罐顶、屋顶等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上作业时,除了临空一面应装安全网或栏杆等防护措施外,事先应检查其牢固可靠程度,防止失稳或破裂等可能出现的危险。
③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
④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⑤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
⑥使用外脚手架,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 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时,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对作业监护人的要求
1、监护人一般在地面上或坠落面上进行监护,建立联系信号,时刻与高处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系,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2、作业前,会同作业人员检查脚手架、防护网、梯子等登高工具、防护措施完好情况,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3、设置警戒线或警戒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的区域。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由监护人负责联系。
4、监督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物品、工具的安全摆放,防止发生高处坠落。
5、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时,应发出信号,并迅速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
石油化工企业在装置新建、改造、生产、抢修、检维修过程中,经常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过程中,如果防范措施不到位,就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因麻痹大意、违章作业,导致的事故数不胜数。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范围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原来的安全管理制度上称为进罐作业或进入设备作业,原来的叫法上有些局限性。现在我们所称的“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的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因此,称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叫法比较科学,也符合实际情况。
危害因素
因为受限空间内可能盛装过或积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如果工艺处理不彻底,或者对需要进入的设备未有效隔离,导致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残留或窜入等,若作业时对作业活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采取措施不力,违章操作等,就可能发生着火、爆炸、中毒窒息事故;受限空间内可能有各种机械动力、传动、电气设备,若处理不当、操作失误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当在受限空间内进行高空作业时,可能造成高空坠落事故。
“三不进罐”原则
“三不进罐”原则是指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罐”;监护人不在现场不进“罐”;安全防护措施没有落实不进“罐”。“三不进罐”原则讲起来大家都熟悉,但实际工作中,有些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危险性认识不足,怀有侥幸心理,违反“三不进罐”原则,结果导致事故发生。如某公司烯烃厂
乙烯碱洗塔大修结束,工段长和2名操作工未办进设备作业证违章进塔清理残渣,用水冲洗后,残渣中含有的大量硫化氢、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毒气就大量挥发出来,造成工段长中毒死亡。这起事故,就是违背了不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入罐的原则造成的。“三不进罐”原则应该作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高压线,任何人都不能去碰,都不能违背。
办理作业许可证
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涉及到办理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审批人、批准人等。要求各尽其责,人人把关。通过层层的办理程序,有效避免“某一个人”、“某一环节”对“某一危险因素”的疏忽和迟钝。落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进入的受限空间的作业条件,如作业点周围的环境,包括氧气含量、可燃气体含量、有毒气体含量等是否合格,以及受限空间内残存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等是否已经清除干净。二是受限空间的隔离情况,需要作业的受限空间是否与其它系统完全隔断,成为一个独立的系统。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
监护人是保证作业安全的关键人物。监护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以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监护人应由进入受限空间所在单位指派责任心强、熟悉工艺流程,了解介质的化学、物理性能,会使用气防器具、消防器材,懂急救知识,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并且经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监护资格证的人员担任。一些基层单位由于人手紧张,安排一些“老、弱、病、残、孕妇”担任监护人,这种做法是非常危险的。
监护人进行监护时,应佩戴明显标志,合理行使自己的职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受限空间的隔断情况。当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比较多时,要对作业人员逐个登记、点数。作业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作业环境的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监护过程中,监护人千万不能以为自己没事干而擅自离开监护现场,
也不允许在监护期间看
书看报或兼做其他工作。
需要强调的是,现场作业监护人也不是越多越好,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即一个危险性较大或者比较重要的作业活动,往往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施工区域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都在作业现场以示重视,这种情况不利于作业安全,不仅给作业人员带来压力,也不利于发生突发事故时的逃生疏散,尤其是在高处平台或者作业场地狭窄的环境作业时。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保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的关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在《中国石化集团HSE管理制度》及各企业的HSE管理制度中都有详细的规定。这里,需要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切实做好工艺处理。与作业系统相连的管线、阀门加盲板断开,加、取盲板要有专人负责。对生产、储存、输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的设备、容器,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所用盲板要用符合压力等级的正式盲板,不能用白铁皮、石棉板等材料作代用盲板。本期“警钟长鸣”报道的聚丙烯反应釜爆炸事故,就是因为未
对丙烯进料阀门加装盲板隔断造成的。
2、对受限空间内的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一个设备要多采几个点的样,如塔类,至少应测上、中、下3个点;储罐应在物料进出口和中部;卧式容器最好取两端。采样时尽可能伸向设备内部,样品才有代表性,切不可在人孔处取样,人孔处因空气对流采的样品是不准确的。只有当受限空间内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和有毒物含量都为合格,方可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作业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规定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容器、设备内作业温度高、湿度大,人体易出汗,就会增加人体触电事故的发生。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要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必须放置在容器外部;电线电缆不能有破损和裸露的地方;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5、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并在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拆除转动部件与电机连接的联轴器。
6、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付验收。
7、作业的受限空间内,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用通风机、鼓风机强制抽风或鼓风,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特别是气温较高的容器内作业,容器内的防腐作业,一次作业时间以不超过30分钟为宜。
8、对危险性较大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如催化装置两器清焦、反应釜内检修、大型油罐人工清罐等、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制定较为详细的作业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9、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发生事故,抢救工作应争分夺秒,但须沉着冷静正确处理事故。不得拖延耽误,更不能盲目抢救。抢救者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只有将自己保护好,才能更有效地抢救别人。否则会适得其反,不但救不了别人,也会葬送自己的生命。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后的检查验收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后的检查验收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必须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任务完成以后,监护人员应对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人数进行清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对受限空间内的作业工具、消防气防器材、废弃物等全部带离作业现场,不能有遗漏。
2、作业任务完成后,监护人还应向主
管领导报告,并向当班人员交待作业任务的完成情况和作业现场的工艺状况,以便操作人员进行巡检和操作。
3、对催化装置两器清焦、反应釜内检修、油罐清罐等较大项目的作业,作业任务全部完成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编制“封罐、投用检查表”,组织生产、设备、安全等专业人员,对检修作业项目逐一进行检查,对遗留在受限空间的作业工具、器具,螺栓、垫片等材料进行彻底清查。检查无误,各检查人员在“封罐、投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封罐投用。
四、不容忽视的危险环节
——拆卸作业
本期讨论的拆卸作业指的是拆卸与生产装置工艺系统连接的管线、法兰、阀门等作业。如果说拆卸在日常工作中很频繁,你可能会有同感,但说它很危险,可能就不太认同,认为危险作业就是在运行的装置区内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但你知道吗?很多的着火爆炸及中毒窒息、烫伤等人身伤亡事故恰恰发生在拆卸作业环节。
拆卸作业事故
案例一:1998年7月31日下午,沧炼渤海公司钳工六班6位师傅到空冷泵房拆卸凝缩油泵,当拆完螺栓将泵体从泵壳内拖出时,大量凝缩油(主要是液态烃和汽油)从泵壳处喷出,冲向在泵两侧作业的4名工人,瞬间泵房被白雾笼罩。尽管救援人员积极组织抢救,但4人均未能生还。一项看似简单的拆卸作业竟然夺去了4条人命。事后的原因分析:一是检修人员未将检修设备与生产装置系统隔断,未落实安全措施,也未对现场进行任何检查,就盲目开始拆卸作业;二是检修之前,未切断该泵电源、未隔断设备系统、未放净管线内的凝缩油、安全员未进行现场确认即签发了作业许可证;三是泵房空间狭窄,通风不畅,泵房门口有一辆叉车挡路,给作业人员和抢救工作造成障碍。
案例二:1984年10月23日的金陵石化南京炼油厂硫化氢中毒事故也是因拆卸作业所致。当日,催化装置停工后,需在瓦斯分液罐入口加上盲板,以确保装置检修动火的安全。当法兰螺栓快卸完时,检修车间一名工人被硫化氢熏倒,在场的人把他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很快就清醒了。发生这起事故后,大家都停下工作,有的去找防毒面具,有的研究防护措施。这时来现场检查的一名厂调度员,虽然看到了上述情况,还说要上去看看,便爬到卸法兰的平台上,因硫化氢浓度大,正蹲下去看法兰螺栓时,突然中毒倒下,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一方面是管道没有彻底处理好,管内硫化氢较多,
但更重要的一点是当事人对硫化
氢毒害的认识不够,安全意识淡薄。■
拆卸作业危害因素
以上几起事故,作业内容不复杂,乍一看危险性也不大,但造成的后果却令人心惊。因此,对待拆卸作业,特别是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管线、阀门、法兰的拆卸作业,千万不可以掉以轻心,作业前要认真做好作业危害分析。
拆卸作业的危害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业内容不清,设备位号不清,工作职责不清,盲目拆卸。
2、危害识别不够,或措施不可靠不具体。
3、设备(管线)未停用,带电设备未切断电源,未挂“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加锁。 4、所要拆卸设备未与系统实施有效隔离,未加盲板等。 5、材料机具不到位,或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6、撤压、吹扫不彻底,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或未停高温蒸汽等。 7、与拆卸作业相关的阀门未挂“禁动”标识。
8、作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不当或劳保着装不符合要求。 9、作业场所不通畅,作业前未设定紧急逃生路线。■
拆卸作业过程防范措施
1、拆卸与系统连接的设备应办理《拆卸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
2、拆卸作业前设备所属单位应进行危害识别,并根据识别出的危害确定作业程序,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
3、作业前设备应与系统隔离,并采取撤压、冲洗、吹扫、置换、冷却等手段,排净内部介质,并使温度、压力达到安全拆卸条件。
4、在拆卸任一侧介质为酸性气、酸性水、瓦斯及其它含有有毒有害气体的设备时,无论关闭几道阀门,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5、在拆卸内部为有毒有害介质且经过处理仍可能积存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如过滤器及内部结构复杂易吸附有害介质的设备)时,应佩戴适用的防毒器具,
当不清楚内部有毒有
害介质含量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6、当拆卸内部为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7、设备拆卸后,应对拆离的设备及系统泄漏情况进行检测,达到安全条件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作业。为防止阀门误动,造成介质外泄引起事故,应在有关阀门上挂禁动标识或加盲板(盲盖)。
8、佩戴防毒器具作业的人员在未到达安全环境时不得将防毒器具摘掉。
9、对于带电设备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并在配电室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加锁。
10、拆卸作业人员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业时要站在上风向,设备松动前切记不要把螺栓全部拆下,防止内部余压和介质突然喷出伤人。
11、作业过程中,设备所属单位应指派监护人负责作业过程的安全监护与监督。设备所属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技术配合、技术交底,并对拆卸
位置现场做出具体标识。
12、间断作业必须由设备所属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作
业队长对安全措施重新确认后方可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