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影响因素与路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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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影响因素与路向选择 作者:李蜜
来源:《亚太教育》2015年第33期
摘 要:论文分析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影响因素,指出其在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应用具有可行性,提出其在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中的路向选择。
关键词: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G4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9214(2015)11-0093-02
随着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广泛而深入的应用,依托于慕课、微课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成为国内外教育研究的主潮流,被誉为“代表未来教育的发展方向”。在我国,翻转课堂实验的开展始于基础教育,2013年9月华东师范大学成立了慕课中心,组织全国有关中小学开展翻转课堂实验研究,[1]将研究向纵深推进。我国法学院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法律诊所、模拟法律诊所、案例研习等等,法律诊所和模拟法律诊所是主要形式。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法学院以培养职业律师、法官、检察官为目标,警察院校的培养目标则是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警察人才。由于培养目标的差异,二者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不可能采用完全相同的教学模式,我国法学院普遍采用的法律诊所、模拟法律诊所并不适合警察院校,因此,深入研究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影响因素,探讨其在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应用的可行性,进而明确其在警察院校法学实践教学中的路向选择是极有必要的。
一、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影响因素
(一)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定义
有学者提出,翻转课堂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提供了实施途径,颠覆了传统教学流程,强调学生的协作学习和教师的针对性指导。[2]有学者认为,翻转课堂中老师和学生的角色发生了转变,传统教学过程中由教师主导的知识传授借助于信息技术由学生自行在课后完成,而原来由学生在课后完成的知识内化则在课堂上通过老师的引导和答疑与同学协助完成。
[3]还有学者认为翻转课堂的最成功之处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探究性学习和主动学习。[4]观点虽有差异,但是翻转课堂概念的核心要素仍旧是颠倒教学流程,教师和学生角色转变,探究性学习和主动学习。因此,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定义是: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教师在课前将教学内容制作成视频、课件等教学资源,学生在上课前通过自学完成知识传授过程,课堂上学生在教师的个性化指导下开展合作探究,主动完成知识内化的教学模式。
(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影响因素
广西警察学院《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条件下的公安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研究与实践》课题组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影响因素进行了问卷调查,抽取了2014级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