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词缀词尾
中国东南部方言比较研究计划——名词词尾研讨会
2004年3月25-26日,厦门大学
名词词缀/词尾的分类与中国东南部方言*
邓思颖
香港理工大学
本文首先简略回顾汉语名词附加成分的研究情况,然后指出附加成分应该分为词缀和词尾两大类。根据这个分类,本文认为“儿、头、仔、子”和表人的名词附加成分属于后缀,表数的附加成分属于词尾。那些所谓缺乏词汇意义的后缀,是为了音韵上的需要。复数词尾跟复数量词有句法上的关系,某些东南部方言可以证明这一点。
1. 引言——词缀和词尾
首先,让我们简单介绍一些语言学和现代汉语有关名词附加成分的研究。有一种意见把附加的成分区分为“词缀”和“词尾”:
(1) 附加词素或者包含语法意义,或者包含附加性的词汇意义。……在通用
的语言学术语中,把位于词根词素之后的只包含语法意义的附加词素和
位于词根词素之后的其他附加词素区分开,前者叫词尾,后者叫后缀。(高名凯、石安石1963:149-150)
(2) 语素是语言中音义结合的最小结构单位,可以根据它在构词中的作用分
成三个小类:词根、词缀和词尾。词尾,例如英语kills ,killed 中的-s ,-ed ,只有句法作用,不参与词的构成,……词缀不能单独构成词,它们
只能依附于词根才能在构词中起一种辅助的作用。(徐通锵2001:134)
在某些著作里,“词缀”也称为“附加成分”:
(3) 附加在一个词或词根外部表示语法意义的语素叫附加成分。……附加成
分可以根据它在词中的不同位置分为前加、中加和后加三类。……纯粹
表示语法意义的前加成分叫“词头”,后加成分叫“词尾”,中加成分叫
* 本文纯粹作为讨论大纲。错漏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本研究获香港理工大学研究经费的部分资助,特此致谢。由于字体打印的问题,本文部分国际音标符号采用以下的代号表示: [ɦ]=H ,[ɷ]=U ,[ɐ]=â,[ɔ]=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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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嵌”。(马学良1981:147)
“词缀”、“词尾”这样的区分,也曾分别称为“构词词缀”和“构形词缀”或者“词缀”和“语缀”,并且牵涉到两类型的构词研究:
(4) 具有前两种意义和功能的称作构词词缀,具有最后一种意义和功能的称
1作构形词缀(或称词形变化词缀)。 ……绝大多数的构词词缀不仅参与
构成新词,而且改变原词干的词汇意义,参与构成新词的完整词汇意义。……构形词缀没有任何附加词汇意义,只表示纯语法意义,用于构成同一个词的不同形式。(戚雨村1985:247)
(5) 表示附加词汇意义的词缀用来构成新词,叫构词词缀。……表示语法意
义的词缀用来构成一个词的某一词形,叫构形词缀。2 (王德春1987:187)
(6) 构词法研究的是词的结构方式,构形法研究的是词的形态变化,……兼
属于构词法的附加语素,可以称之为词缀,包括词头、词尾、词嵌;而只属于构形法不属于构词法的附加成分,可以称之为语缀,包括前缀、后缀、中缀。(邵敬敏、任芝锳、李家树2003:56)
有些著作按照目前现代语言学比较流行的叫法,把这些附加成分区分为“派生”(derivation )和“屈折”(inflection )两大类。
(7) 屈折词缀常常在词干后面添加一个微小的或者微妙的语法意义。……相
反,派生词缀常常改变词汇意义……。(胡壮麟2002:65)
在汉语语法的研究里,不过也有些学者没有把词缀和词尾区分开来:
(8) 中国话的词尾是虚语位,绝大多数是轻声,用在词的后头,表示词的文
法功能。(赵元任1980:120)3
(9) (词缀)只表示抽象的语法意义,……是定位语素。……把词缀粘附在
词根上的构词方式叫“附加”。 ……我们管前置的词缀叫前缀,管后置的词缀叫后缀。(朱德熙1982:28)
原文所谓“前两种”是指“构词意义”和“纯形意义”;“最后一种”是指“关系意义”。
王德春(1987:188-189)认为“词尾”是一种特别的构形后缀,可以同时表示几种语法意义,并且指出这种词尾在英语和汉语都没有。
3 原文的“suffixes ”翻译为“词尾”。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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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加在词根上边表示附加意义的语素叫词缀。(黄伯荣、廖序东1983:222)
(11) 词缀是附加在词根前后的附加部分。词缀是一种构词的语法标志,一般
不表示具体的词汇意义,它附加在词根前或词根后以后,有时表现出某种附加意义,如感情色彩。(邢福义1991:174)
在汉语方言的词法研究里,把(名词)附加的成分称为“词缀/语缀”、“前缀”、“后缀”的一些方言学著作包括:黄伯荣(1996),黄伯荣等(2001),詹伯慧等(2002)等。
至于把(名词)附加的成分统称为“词头”、“词尾”的一些著作包括:袁家骅等(1960),詹伯慧(1985),李如龙(2001)等。
也有著作干脆把这些词类称为“附加成分”(前加成分、后加成分):黄景湖(1987)。
2. “词缀”和“词尾”——派生和屈折的分野
基于上述的各种看法,本文建议在汉语方言的研究里,不妨按照构词意义和语法功能把(名词的)附加成分为“派生”(derivation )和“屈折”(inflection )两大类。不过,为了照顾汉语的习惯和方便讨论,我们放弃现代语言学比较普遍的叫法“派生语素”和“屈折语素”,而采用“词缀”和“词尾”来分别指称“derivational morphemes”和“inflectional morphemes”。按照意义和功能来划分,前者主要表示构词意义,而后者主要表示语法关系。
由于“词缀”已经用来专指“派生语素”一类,我们只能用一个不太规范的叫法“附加成分”来描述“词缀”和“词尾”的形态特征——“affixes ”,而不能再用“词缀”来统称这两种成分。为了方便对照,我们把这两类成分的不同术语表列如下:
(12) 两类附加成分的不同叫法
表示构词意义 表示语法关系
词缀
附加成分
构词词缀
派生词缀
词缀
词尾 词尾 构形词缀 屈折词缀 语缀 (高名凯、石安石1963)(马学良1981) (戚雨村1985) (胡壮麟2002) (邵敬敏等2003) 以英语为例,这两类附加成分的例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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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词缀:-er ,-ive ,-ful ,-ize (后缀);de-,dis-,re-(前缀)等
(14) 词尾:-s ,-’s(名词);-s ,-ed (动词);-er ,-est (形容词)
词缀和词尾有几个主要差异之处,以下以英语作为示例。4
第一,词缀有可能改变词类,构成新词;然而词尾不能构成新词,也不能改变原来的词类。例如英语的派生后缀“-er ”,加在动词“work ”之上,形成一个新词“worker ”,改变了词类,由原来的动词转变为名词。然而,表示过去时的词尾“-ed ”,加在动词“work ”之上,并不会改变词类,形成新词,“worked ”仍然是一个动词。
(15) work + er → worker
(16) work + ed → worked
第二,在词序上,词缀比词尾接近词根(root )。在英语的情况,词缀必须在词尾的前面,不能倒过来。以词缀“-er ”和表示名词复数的词尾“-s ”为例,“-er ”必须在“-s ”的前面。
(17) work + er + s → workers
(18) work + s + er → *workser
第三,相对于词缀来讲,词尾能比较自由地组合成词。以英语为例,基本上,表示过去时的词尾“-ed ”可以附加在大多数的动词之上,自由度比较大。相比之下,词缀“-ment ”的限制性就比较大。
(19) 词缀-ment :alignment ,treatment ,*workment,*straightenment,*curement
(20) 词尾-ed :aligned ,treated ,worked ,straightened ,cured
至于汉语普通话词缀和词尾的情况,虽然个别的分析可能有异,但大多数学者认为像“老鼠”的“老”、“阿姨”的“阿”属于前缀;“作家”的“家”、“读者”的“者”属于后缀;“朋友们”的“们”属于词尾。
以“者”和“们”为例,前者主要表示构词意义,而后者主要表示语法关系,把这两个附加成分分别分析为词缀和词尾是有道理的。此外,我们还发现,这两个成分符合我们对词缀和词尾的定义。首先,“者”能改变原来的词类,构成新词;“们”不能改变词类:
4 有关词缀和词尾的差异,可以参考一般普及性的教科书,如Matthews (1991),Spencer (1991),O’Grady et al(1997),Fromkin et al(200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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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读(动词) + 者 = 读者(名词)
(22) 朋友(名词) + 者 = 朋友们(名词)
第二,“者”贴近词根,词序上“者”必须出现在“们”之前,不能倒过来。
(23) 读者们
(24) *读们者
第三,“者”的组合比较有限制,并非能够附加在所有动词之上。相对来讲,“们”基本上能够附加在大多数跟人有关的名词之上,组合比较自由。
(25) 读者,记者,作者,*看者,*唱者,*教者
(26) 读者们,记者们,同志们,朋友们,老师们,女士们
综上所述,把普通话的附加成分区分为词缀和词尾是有一定的道理和解释上的方便。
3. 汉语方言的后缀和词尾
在汉语方言学的文献里,对附加成分的研究也有不少。不过,很少的研究把词缀和词尾分开来考察。袁家骅等(1960)也曾经明确表示在方言的研究里不区分所谓“构词法”和“构形法”:
(27) 汉语方言的构词和构形方法,这儿暂不作严格的区别,根据目前的了解,
主要的约有以下几项:a )重迭,b )附加(词头、词尾、词腰),c )内部曲折(声、韵、调的变化,轻声,合音),d )复合。(袁家骅等1960:49)
詹伯慧(1985)把内部屈折、重迭和附加都归纳为汉语方言构形法的特点。
(28) 一般来说,表示语法意义的形态变化,即语法学上所谓“构形法”的手
段,在现代汉语中是不很丰富的。但在各地汉语方言中,却存在一些民族共同语所没有的构形手段,显示出方言的语法特色。(詹伯慧1985:57)
虽然有些方言学著作有构词法和构形法的区分,但是,把汉语方言的附加成分统统归到构词法去,而构形法只谈重叠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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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在构词法方面,常见的方言语法差别有重叠、附加、逆序和“形+量”
结构这四项。……严格意义上的构形法和构词法在汉语里不容易区分,这里所说的构形法指的只是那些表示一定语法意义的各类词语以及短语结构的重叠。(李如龙2001:134,136)
究竟汉语方言有没有后缀和词尾的区别?以东南部方言为例,有几类附加成分是文献上经常讨论的,现在就让我们看看它们有没有条件成为词尾。
詹伯慧(1985)指出了“儿”、“子”、“头”、“们”等是汉语方言常见的附加成分类别。
黄伯荣(1996)选辑了几个名词后的附加成分,包括下面的例子(方言的次序按该书的排列)。按照黄伯荣(1996)的整理,这几个都是东南部方言比较普遍的、基本上共同拥有的附加成分类别。
(30) 儿:湖南澧县,江苏赣榆,上海[H ŋ23],浙江温州[ŋ],浙江乌义[n ],
江西黎川[i 0],杭州[I ],浙江平阳(城内)[ŋ21]。
(31) 头:安徽歙县[t h iU 44],江苏淮阴,上海,浙江长乐[døy312],浙江宁
波,浙江温州,浙江乌义,湖南临武,广东大埔客家,广东梅县客家,湖南酃县客家,湖南汝城,福建厦门,广东汕头,广东广州。
(32) 仔:湖南道周,江西黎州,福建厦门[a 53],福建永春[kiã53],广东汕
头,浙南闽语,广东广州。
(33) 子:安徽巢县,安徽霍丘,安徽歙县,广西,江苏东台,江苏赣榆,江
苏淮阴,江苏宿迁,江苏仪征,上海,浙江宁波,浙江温州,湖南衡阳,
,湖南临武,湖南浏阳[li ],江西宜春,福建长汀,广东梅县客家[e 31]
湖南酃县客家,湖南汝城,浙南闽语,江西南昌(老一派的城里话),江西上犹社溪客家。
5 除了上述“儿、头、仔、子”这四个汉语方言比较常见的附加成分以外, 黄
伯荣等(2001)还总结了另外两类汉语方言常见的附加成分,就是表数和表人的附加成分。6
(34) 表数:湖南桃源的“岸”
(35) 表人:广东广州的“佬”,广东梅县的“古”,福建厦门的“农”
根据黄伯荣(1996)所选辑的资料来看,除了表数的附加成分以外,“儿”、5 黄伯荣(1996)把这几个附加成分都称为“语缀”。
6 黄伯荣等(2001:32-33)把这两类附加成分分别称为“名词表数语缀或助词”和“名词表人语缀”。除此以外,该书里还有一些属于个别方言特有的成分,称为“名词其他语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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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仔”、“子”和表人的附加成分都应该分析为后缀,不算词尾。理由大致如下:
增加词汇意义
儿
z 湖南澧县话“儿化”叠音名词表示小的意义,如“盆盆儿”(小盆子)。 z 江苏赣榆话“儿”表示一种轻视或鄙视的语气,如“李大广儿”,或表
示小形体意义,如“眼儿”。
z 浙江温州话的“儿”有时能区别词义,如“妗娘”(内兄的妻)和“妗
娘儿”(舅母),“糖”(泛指白糖、红糖)和“糖儿”(糖果)。
头
z 安徽歙县话的“头”可以表示具体的方位和时间,如“后门头”,或构
成小而可爱的人称名词,如“小鬼头”。
z 江苏淮阴话的“头”在时间词之后表示以前意义,如“三年头”。 z 广东大埔客家话的“头”表示剩余意义,如“谷头”;表示额外添加一
点儿的意义,如“尺头”;鄙视意义,如“ŋat 44 tsh at 44头”(不爽直、很吝啬的人);表示植物成片的意义,如“竹头”(成片的竹子);表示处所意义,如“角落头”。
z 福建厦门的“头”表示短小、方块物件,如“柴头,砖头”;表示次等
下等货,如“豆头”;表示方位范围,如“角头”。
仔
z 福建厦门话/闽南话的“仔(囝)”表示熟悉者意义,如“平仔”;表示
方位相距不远,如“边仔”(旁边);表示细小,如“刀仔”;表示憎称,如“贼仔”。
z 广东广州话的“仔”表示小的词汇意义,如“棍仔”(小棍子);表示某
地的男子,如“湖南仔”(湖南的青少年男子)。
子
z 湖南衡阳话的“子”可以产生新的词义,如“口子”(裂口或开口处),
“脑子”(东西的头部),“心子”(东西的中心部分)。
z 广东梅县客家话的“子”[e 31]可以区别词义或改变词义,如“糖”(食
糖)和“糖子”(糖果),“眼子”(小洞)。
z 湖南汝城话的“子”可以区别词义或改变词义,如“女”(女儿)和“女
子”(女孩子),“果子”(蛋)。
z 浙南闽语的“子”可以改变词义,如“枪子”(子弹),“手子”(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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佬
z 广东广州话的“佬”表示从事某种行业的男人或某地方的男人,带有不
尊重或轻视的意义,如“猪肉佬”(卖猪肉的男人),“美国佬”(美国人)。
可以改变词类
儿
z 浙江温州话的“儿”可以改变词类,把动词变成名词,如“摊儿”。
头
z 上海话的“头”可以改变词类,把动词和形容词变成名词,如“推头、
大头”。
z 浙江长乐话凡是加上“头”的词都变成名词,如“谈头”。
z 广东广州的“头”可以加在动词之上,如“睇头”(看头)。
仔
z 福建厦门话/闽南话的“仔(囝)”可以改变词类,把形容词变为名词,
如“矮仔”;把动词变为抽象名词,如“看看仔”。
z 福建永春话的“仔”可以改变词类,把动词变成名词,如“夹仔”(夹
子);把形容词变成名词,如“戆仔”(傻孩子);把量词变成名词,如“粒仔”(疙瘩)。
z 广东广州话的“仔”可以改变词类,把形容词变成名词,如“肥仔”(胖
孩子);把动词变成名词,如“耕田仔”(种田的男青年);
子
z 江苏赣榆话的“子”可以改变词类,把动词变为名词,如“望子”,“坐
月子”(产期);把形容词变为名词,如“亮子”。
z 湖南衡阳话的“子”可以改变词类,把形容词变为名词,如“胖子”;
把动词变为名词,如“推子”(磨子),“假笑子”。
z 湖南汝城话的“子”可以改变词类,把形容词变成名词,如“猛子”(莽
汉);把动词变成名词,如“擦子”(橡皮)。
佬
z 广东广州话的“佬”可以改变词类,把形容词变为名词,如“肥佬”(胖
男人),“孤寒佬”(吝啬的男人);把动词变为名词,如“飞发佬”(理发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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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限制较大
儿
z 上海话用“儿”构成的词只有“囡儿”一个。
至于表示数的附加成分,从意义来考虑,只表示语法上数的概念,跟语法意义有密切关系。以湖南桃源话的“岸”[ŋan ]为例(陈蒲清1983),附加了“岸”的名词并没有增加词汇意义和改变原来的词类,如“学生岸”(学生们)。至于组合能力方面,“岸”的自由度明显很大,它差不多可以附加在所有的名词之上,包括指人名词(如“学生岸”)、动物名词(如“鸡岸”)、植物名词(如“白菜岸”)和无生命名词(如“田岸”)。因此,我们有理由把“岸”这一类表数的附加成分分析为词尾。
4. 思考问题一:缺乏词汇意义的名词后缀
上一节我们所提到的名词后缀,在某些语境里好像并不增加任何词汇意义。比如说,广东大埔客家话某些名词后面的“头”,不表示什么具体意义,如“石头、骨头、灶头、锁头”等(何耿镛1965)。因此,有学者认为这类不表词汇意义的附加成分属于“名词的标志”(林宝卿1982),甚至分析为构形的成分(饶星1981、许宝华、汤珍珠1988等)。
上述提到的跟词类有密切关系的附加成分,虽然缺乏词汇意义,但所标记的词类(即名词)属于词汇性词类(lexical categories),而并非功能性词类(functional categories ),跟语法关系无关。从这个层面来讲,在词法上仍然可以理解为一种派生语素,即属于本文所讲的词缀一类,不算是词尾。
理论上,表示纯形式意义的附加成分属于构词的词缀,而不是构形的词尾,普通话“老鼠”的“老”、“桌子”的“子”就属于这一类(戚雨村1985:247)。如果用这个标准来看,上述提到在东南部方言里部分没有词汇意义的附加成分仍然应该分析为后缀。
至于汉语广泛采用这种缺乏词汇意义的名词词缀,或许跟音韵的要求有关,特别是跟名词双音节化的倾向有关。从历时的角度来看,早在上古末期已经产生了前缀“阿”,用在疑问代词之前,汉以后可以扩大到作为人名、亲属称呼、人称代词的前缀(王力1980)。
至于后缀的发展情况,“子”在魏晋以后普遍使用,“儿”在唐以后开始产生,“头”产生于六朝,宋元以后普遍使用(王力1980)。
中古以后,“阿”在北方话衰亡,由重叠法来补偿,如“阿爷”变成“爷爷”(游汝杰1980)。此外,当“阿”在宋以后的北方话消失,后缀“子、儿、头”开始灵活运用普遍(张美兰2001)。说不定“阿”的消亡跟后缀的兴起有历时上的互动关系,特别是为了音韵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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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名词加不加前缀“阿”,往往受到音节数量的影响:“阿”只出现在单音节的名词之前,超过一个音节的不行(赵元任1980,Yip 1992)。比如说,“阿二”可以说,但是“*阿十二”就不能接受。由此可见,这种所谓缺乏词汇意义的词缀,它们使用的原因往往是出于音韵上的考虑。
5. 思考问题二:表数词尾的语法地位
普通话表数的词尾“们”,在东南部方言的对应成分用得比较少、比较有局限。除了前文提到的湖南桃源话“岸”以外,大多数的东南部方言都没有像“朋友们、同学们”的说法。在这些东南部方言里,表数的词尾只出现在代词之后,例如普通话的“我们、你们、他们”。
有一个值得留意的现象,就是在某些东南部方言里,表示复数的代词词尾跟表示复数的量词一样或者非常相似。以下是这些方言的例子:7
(36) 复数词尾和复数量词一样 复数词尾 复数量词 粤语
客语
赣语
吴语
从化55 揭西 秀篆 香港 t εu 13 t εu 34 ti 55 t εu 13 t εu 34 tai 0 tai 0 le 0 t εu 53 (sa24εu 53 马来西亚土乃3333 建宁0 邵武0 温州0
7 粤语语料根据詹伯慧、张日升(1988),客语和赣语语料根据李如龙、张双庆(1992),马来西亚土乃客语语料根据陈晓锦(2003),吴语语料根据游汝杰(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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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复数词尾和复数量词相似
粤语
客语
赣语
复数词尾 复数量词 ti 55 ti 55 ti 55 ti
55 ti 55 ti 55 ti 55 ti 55 ti 45 ti 55/213 ti 55 ni ε55 广州22 香港22 花县(花山) t ε21 佛山22 顺德(大良)21 三水(西南)22 中山(石岐)33 珠海(前山)33 斗门tei 21 东莞(莞城)32 宝安(沙井)32 河源ε55 南海(沙头)2255 宁都2455 陆川224 余干 t ə0 / toi00 弋阳033 南城0 / to011
复数词尾和复数量词在这些方言的相似性,说明了这两类词类的密切关系。为了解释这个现象,我们按照形式句法学的模式,假设复数词尾和复数量词是同一个词类的两个变体——语素变体(allomorphs ),位于同一个句法位置,简称为“复数词”,在名词/代词的前面,分别如(38)和(39)所示。8
(38) 复数词 名词
(39) 复数词 代词 →
如果名词不进行句法移位,如(38),就会推导出“复数词+名词”的词序,那个“复数词”就是复数量词。如果我们假设代词必须移位,如(39),代词最终出现在复数词的前面,推导出“代词+复数词”的词序,那个“复数词”成为表示复数的词尾。
根据我们的分析,复数词尾和复数量词在这些方言的互排性可以得到很合理8 有关具体的操作和其他细节,可以参考Tang (1999)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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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解释。以香港粤语为例,(40)的不合语法是由于复数量词“啲”[ti 55]和复数词尾“哋”[tei 22]本来就是一个词的两个语音变体,当代词移位后,复数词就变成词尾“哋”,代词之前不可能再有一个量词“啲”。至于为什么(41)不能接受而(42)能接受,理由很简单,就是(41)的名词“学生”进行了不合法的移位;如果“学生”不移位,复数词就显示为“啲”,形成了(42)的合语法词序。
(40) *啲佢哋
(41) *学生哋
(42) 啲学生那些学生/一些学生
特别一提,在香港粤语,有一个词既有名词的身份,又有代词的身份,那就是“人”。“人”作为普通名词时,它不能移位,复数词出现在前,显示为量词“啲”,如(43)。如果“人”移位,复数词出现在“人”之后,显示为词尾“哋”,如(44)。“人哋”的用法是一个代词,跟“自己”相对,指第三者,大致相当于普通话的“人家、别人”。(45)的不合语法跟上述(40)的情况差不多,“啲”和“哋”的互排性跟句法有关:代词移位后,复数词出现在后,变成复数词尾,而代词前面根本没有任何成分可以显示为复数量词。
(43) 啲人那些人/一些人
(44) 人哋人家
(45) *啲人哋
假如我们的思路是对的话,汉语方言复数词尾的推导过程应该是一个句法现象,并非词法的问题,跟词缀的形成不同。
从一个宏观的角度来看这些问题,我们可以尝试从句法移位的方式来了解和解释汉语方言之间一些差异,特别是词序的问题。如果移位可以为某些方言差异现象提供方便的解释,我们不妨沿着这个方向,研究一下哪些现象跟句法移位有关,把汉语方言差异联系到若干句法移位的类型,所得的发现对探索人类语言的个性与共性应可以提供一个新的研究方向。9
此外,以我们暂时所见,复数代词和复数量词这种语素变体的关系,主要集中在粤、客、赣等方言区。这些事实也好像说明了这三个方言区之间紧密的关系,对方言学的考证提供了一个新的启示。
9 这方面研究的其中一个尝试,是利用不同的移位距离来解释普通话和粤语若干语法差异现象。有兴趣的读者,可详见邓思颖(2003)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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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总结
本文对汉语方言名词附加成分讨论的主要内容,可以总结如以下几点:
z 汉语方言的研究应该区分开词缀和词尾两大类。
z 以东南部方言为例,“儿、头、仔、子”和表人的名词附加成分应该属于后
缀,表数的附加成分应该属于词尾。
z 缺乏词汇意义的后缀,主要是为了满足音韵的需要。
z 复数词尾和复数量词有密切关系,它们的形成应该由句法推导出来,属于句
法的问题。
参考文献
陈蒲清。1983。桃源方言的复数语尾“岸”。《湘潭大学学报》(增刊)。 陈晓锦。2003。《马来西亚的三个汉语方言》。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邓思颖。2003。《汉语方言语法的参数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名凯、石安石。1963。《语言学概论》。北京:中华书局。
何耿镛。1965。大埔客家话的后缀。《中国语文》3。
胡壮麟。2002。《语言学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黄伯荣。1996。《汉语方言语法类编》。青岛:青岛出版社。
黄伯荣、廖序东。1983。《现代汉语(上册)》。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 黄伯荣等。2001。《汉语方言语法调查》。广东人民出版社。
黄景湖。1987。《汉语方言学》。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
李如龙。2001。《汉语方言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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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雨村。1985。《语言学引论》。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饶星。1981。宜春话的“积”尾。《宜春师专学报》2。
邵敬敏、任芝锳、李家树。2003。《汉语语法专题研究》。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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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九龙 红磡
香港理工大学
中文及双语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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